一类产业链形态下的新商业模式研究
2020-08-20李萍
李 萍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 山西朔州 036002)
研究背景
新商业模式的成功推广无论是对商业发展还是对产业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成功推广应建立在对商业规律以及产业现状充分论证的基础之上,不对产业形态深入分析就推出的商业模式显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取得成功。本文研究基于上述现实诉求,就一类产业链形态下的商业模式演进问题展开分析,重点是确定适合该产业链形态的新商业模式。这里所说的一类产业链是指类循环单产业链,具体解释见理论分析论证部分。研究之初,分多个维度和步骤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分析。首先,对已有商业模式类研究成果进行分析,确定了商业模式分析应该基于关键要素来确定商业模型,再由商业模型定位商业模式(程愚、孙建国,2013);其次,对已有成果中的商业模式本质进行分析,明确了如何设计商业模式,使其更加具有合理性与适用性(罗珉,2009);再次,对已有研究中的商业模式重构进行探究,确定了四种变革方式对商业模式重构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原磊,2007);最后,以商业模式变革实例成果为例,分析了农村商业保险模式(胡亚兰、鲍金红,2018)和城市社区洗衣房商业模式(张俊杰,2018),由此为对应的商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提出了具有量化方案的指导建议。基于上述为代表的已有成果分析,研究确定了两个结论。第一个结论是基于一类产业链形态的商业模式研究相对不足;第二个结论是如何就此类产业链形态进行新商业模式推广,研究相对不足。基于这两点结论,特展开本次研究。
图1 一类产业链形态图
一类产业链形态下的新商业模式理论研究
(一)一类产业链分析
一类产业链是指类环形单向产业链,该产业链中每一个实体只与其中两个实体发生直接联系,一个为直接前继实体,另外一个为直接后续实体。直接前继实体为其销售实体,直接后续实体为向其提供服务实体,具体可见图1所示。
净效用构成:从总体上来讲由正向效用和负向效用构成,正向效用减去负向效用即为净效用。正向效用一般是由购买或者销售所带来的愉悦感产生,负向效用一般是由生产、销售过程劳作之苦所产生。净效用具有正向特征、递增特性与边际非递增特性。
市场出清原则:是指产业链中的所有实体,其生产的所有产品自己并不保留,全部通过市场销售并销售完结。市场出清确定市场中的总供给与总需求保持一致,市场中的实体在市场中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同时市场出清也保证了市场为充分竞争市场。
(二)边际分析
首先做出两点假设,以便与事实吻合并便于分析:
假设1:一类产业链中的任何一个实体都是经济“人”,其存续与发展的目标不仅是为了追逐净效用,而且是为了追逐净效用最大化。
假设2:一类产业链为充分竞争环境下供需关系平衡的产业链,只要产品数量与产品价格调整合理,产业链中任何一个实体均能够实现市场出清目标。
对于假设1与假设2,在研究的尾部将确定其是否成立,这里先接受上述结论。此种形态下每一个实体的净效用可以用其生产和购买的商品表述,具体如下:
其中:Xi个实体生产的商品,其全部向第i+1个实体出售;Xi-1个实体生产的商品,其全部向第i个实体出售;aiXi实体生产商品Xi的负向效用,ai负向效用系数;biXiXi-1的正向效用,bi正向效用系数。正向效用减去负向效用即得其净效用,式(1)表述的净效用满足前述提出的正向特征、递增特性与边际非递增特性。
在销售过程中满足以下两类情形中的一种,即满足式2或者满足式(3):
其中,Pi个实体生产商品Xi售价格,其它类同。
其中,σi+1实体的销售控制因子。
比较式(2)与式(3)的区别在于:式(2)体现的是不同单个实体其销售收入等于采购费用,即无结余;式(3)体现的是不同单个实体其销售收入大于采购费用,即有结余。式(2)或式(3)满足前述所说的市场出清原则,即假设2的结论。
采用边际分析法对单个实体净效用最大化(净效用最大化是基于假设1得到)进行分析,确定净效用最大化原则(前述分析中提及),得到净效用最大化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在无结余的情形下,净效用最大化要求所有实体都依照单位价格等价销售与购买,同时销售数量也为等量如式(4)表述;在有结余的情形下,净效用最大化要求产业链上的每一个实体必须采取限制措施才能实现。具体为产业链当前节点实体与其后续节点实体间的“销售价格比值”与“销售数量比值”的乘积为常数(该常数为销售控制因子),同时销售价格与销售数量之间保持复杂线性关系如式(5)表述。
图2 新商业模式——网络嗅探控制模式图
(三)一类产业链形态下的新商业模式选择
这里从理论角度阐明此类产业链形态下的新商业模式选择,从总体上来说分为外部选择和内部选择。
外部选择:依据此类产业链形态确定外部结构。具体而言,确定实体所处的产业链及该产业链的形态。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该产业链中每一个实体之间的关系,具体为前继与后续依存关系,并量化该关系。随后,进行最优化判定,主要是利用前述分析结果即式(5)结果进行商品服务数量、商品服务价格确定,由此控制自己在整个产业链中居于最佳状态。
内部选择:依据外部结构确定内部结构。具体而言,内部人员分配为科研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调研分析人员、销售人员、其他人员等,每一类人员总数都具有动态配置特征。调研分析人员与管理人员确定企业所在产业链形态,以及企业的最优决策方案。科研人员、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总数必须保证由最优决策方案(外部结构)确定的生产类型与生产数量可以按时完成。销售人员与其他人员保证企业生产产品在市场中出清。与此同时,所有人员构成的工资总额满足市场出清条件下的净收入水平,最为重要的是每一类人群额工资比例必须保持在合理区间水平。
上述新商业模式研究将其称之为网络嗅探控制模式,具体表述见图2所示。图2是在这类产业链中的实体1中进行了新商业模式设定,因此只有实体1的上角同时出现了“嗅探”、“控制”与“核心”,其它实体的上角或下角仅出现“嗅探”。所有嗅探行为均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开展,嗅探结果直接回传回实体1进行控制与核心处理,由此决定实体1的生产类型、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关键信息,从而实现其个体净效用最大化目标。
一类产业链形态下的新商业模式仿真研究
(一)仿真研究全过程
仿真研究采用模拟数据方式对一类产业链(理论研究确定的产业链形态)进行分析,由此确定模拟数据是否满足产业链中的实体净效用最大化目标。为了保证仿真研究的客观性与代表性,仿真数据采用四类分布,具体为正态分布、均匀分布、泊松分布与二项式分布。每一种分布均进行1000次仿真分析验证,由此得到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结果来看,成立的概率最高为0.008,最低为0.001。显然可以认为在不采用新商业模式(网络嗅探控制模式)前提下,产业链中每一个实体均实现净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很难达到。同时,研究将其中成立类型的数据展示,具体如表2所示。
表 1 仿真数据总体概览
表 2 仿真数据结果表
表 3 指标体系表
表 4 效用相关调查分析表
表 5 实践与应用结果表
表2结果是以产业链中包含六个实体为例的结果。从该表结果来看,正向效用系数、负向效用系数、销售控制因子、净效用最大化、新商业模式下的人员配比关系等均得以确定:从该表的整体结果来看,每个实体不仅净效用最大化目标实现,而且均成功采用了新商业模式。
(二)仿真研究结论
从仿真研究全过程来看,至少可以得到三点结论,具体如下:
第一,不采用网络嗅探控制模式很难在一类产业链中实现所有实体净效用最大化。从仿真实验与仿真实验结果来看,4000次实验中只有18次实验达到误差要求,其它实验误差要求过大。这也就是说,4000次实验中有3982次实验是无法达到所有实体净效用最大化目标,即上述结论成立。
第二,在一类产业链中实现所有实体净效用最大化具有可实现性与可操作性。从仿真实验与仿真实验结果来看,4000次实验中只有18次实验达到误差要求,其它实验误差要求过大。这也就是说,4000次实验中不是一次都没有实现所有实体净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即上述结论成立。
第三,新商业模式成功运用且成效显著。从仿真实验与仿真实验结果来看,主要是六家实体的成功实例。基于净效用最大化目标决定的人员配置动态关系得以明确,由此新商业模式成功运转,从而得到上述结论。
实践与应用研究
(一)指标确立
研究采用指标分析法为基础分析法进行,指标的确立基于前述理论分析与仿真分析。从总体上而言,指标体系为三级指标体系,具体如表3所示。
表3为三级指标体系,自上而下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体系包含两个指标,分别为自身对象指标、其它对象指标。其它对象指标采用嗅探方法得到,因此其只包含一个二级指标,具体为嗅探指标;自身对象指标包括四个指标,依次为生产指标、效用指标、结构指标与销售指标。二级指标嗅探指标包括其他对象销售价格、销售数量、销售控制因子等。二级指标生产指标容纳生产数量、生产价格;二级指标效用指标涵盖正向效用指标和负向效用指标;二级指标结构指标侧重于从自身组织结构构成及组织结构成本进行分析,总计五个三级指标;二级指标销售指标包括自身的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控制因子这三个三级指标。
(二)实践与应用研究
研究基于上述确定的指标体系展开,选定由十个对象组成的一类产业链体系进行分析,该产业链具体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
研究首先将该产业链体系中的实体1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其效用构成即正向效用系数与负向效用系数,该系数的获取采用问卷调查法获得。研究设计了包含16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对实体1的所有员工进行全覆盖调查。共计发放536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调查问卷519份,有效回收率为96.83%。有效回收率超过95%,满足调查问卷的一般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分析,得到如表4所示的结果。
从表4数据来看,无论是信度结果还是球形检验结果等都满足高置信度的要求,因此接受问卷调查分析结果,即接受表中正向系数结果与负向系数结果---正向效用系数为4,负向效用系数为3。
(三)实践与应用分析结果
在此基础上,研究进行深入分析,主要是采用新商业模式---网络嗅探控制模式进行商业运行。以实体1为核心,对该产业链中的其它九家实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嗅探与控制分析,得出了提升实体1的具体策略,具体见表5所示。基于上述分析结果,研究得到以下四点结论:
结论一:研究提出的两点假设均成立,一类产业链实际存在。研究之初提出了一类产业链的存在,通过仿真分析确定了两类假设成立以及一类产业链实际存在。通过实践与应用分析,主要是对十家位于一类产业链的实体进行分析,更进一步明确了上述假设等的成立。结合以上结果,研究认为两类假设均成立,一类产业链实际存在。
结论二:一类产业链下的实体是可以实现净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在实践与应用中,确定了产业链形态并且遵循产业链规律进行分析,由此做到抽丝剥茧,最终实现了实体净效用最大化目标。结合仿真分析的成功案例与实践应用结果,研究认为一类产业链下的实体可以实现净效用最大化目标。
结论三:一类产业链下的实体可通过调整自身产量和价格实现对整个产业链的控制。在实践与应用中,所有研究对象均实现净效用最大化目标,对其最大化净效用深入探究发现其实现的关键原因在于对自身产量和价格进行合理调整,这也就对仿真分析无法解释的现象阐明。结合以上两点,研究认为一类产业链下的实体可通过调整自身产量和价格实现对整个产业链的控制。
结论四:新商业模式成功运转。在仿真分析中,实现新商业模式的成功案例极少。在实践与应用中,所有研究对象均成功采用新商业模式实现自身净效用最大化目标。对比二者不难发现,实践与应用分析显著区别于仿真分析之处在于已经实现了从偶然走向必然。结合上述分析,研究认为一类产业链下的新商业模式成功运转。
总结与建议
全文开篇之初,首先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展示,通过相关文献成果展示,确定了对于一类产业链形态下的新商业模式研究相对不足,这种不足不仅体现在理论分析不足,而且也体现在实证分析不足。在此基础上,研究决定通过理论加实证的方式,弥补上述不足。整个研究分为三大部分,通过深入全面分析,不仅确定了网络嗅探这种新商业模式的可实施性,而且给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与实施效果。从实施效果来看,理论研究的正确性与实证分析的可用性得到了完全验证,由此确定四点结论。这四点结论不仅包括产业链中的实体净效用最大化可以实现,而且明确了研究之初提出的两点假设成立和一类产业链实际存在,更阐明了新商业网模式可以成功运转,最为重要的是厘清了实体在此产业链中可以通过对自身产品数量与价格进行调整来达到对整个产业链的掌控。基于这些结论,研究为新商业模式的成功实施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建议一:新商业模式的嗅探必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展开。研究提出的新商业模式——网络嗅探模式,其核心之一是进行嗅探。由此掌握整个产业链中的相关关键信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嗅探必须是在现行法律允许范围之内进行。只有坚持这一底线思维,取得的商业模式策略才是对商业实体最为有效的;反之,有可能适得其反。
建议二:新商业模式的实施应依据产业链形态而确定。研究提出的网络嗅探这种新商业模式,是依据一种产业链形态而制定的。只有研究对象所处的产业链形态满足这种要求,才能使用该商业模式。否则,可能是南辕北辙,大相径庭的结果。
建议三:新商业模式的成功与否是一个动态过程。研究提出的新商业模式是基于产业链中其它实体的资源配置与要素配置关系确定的,显然其它实体对其自身资源配置和要素配置不可能保持一成不变,一旦其变更自身资源配置与要素配置,作为主体的实体对象必须依照变更后的信息关系进行对应调整,才能保持自身净效用最大化。因此,研究提出建议这是一个动态过程。
建议四:新商业模式的成功路径并不唯一。研究提出的新商业模式,其关键要素的配置是由一个线性恒等关系确定。在这一线性恒等关系中,参与因素超过两个以上,按照线性代数的理论,此恒等式的解不唯一,这也就对应说明新商业模式的成功路径并不唯一。依照多种平衡性配置,达到净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