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哪里,幸福在哪里
2020-08-14巫昂
巫昂
我有过真正的“在路上”的生活经历,某种意义上,我们这一代人(七零后)在青春伊始,想要过的就是凯鲁亚克式、迪安式的在路上的生活,真正能够付诸实践的人却很少,或者说,想得多做得少。编辑让我翻译《在路上》,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决定了,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要做一个译者,但是这是《在路上》啊,1993年,我只身踏上西去的路途,背包里确实放着一本这个书,那个封面是四个裸着上身、纹身的男人和一个用手遮盖着胸部的女人,1990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陶跃庆的译本。左上角写着:“垮掉派力作,嬉皮士经典”。
那一路,我和一群在路上認识的新朋友们,搭军车去林芝未果,河断了,我们在河边住了一晚上,去找同行的团长想办法,他说:“我们在等救援部队来,要很多天,你们还是回去吧,这里连吃的都不够。”我们只好灰溜溜地往回走,一路继续搭车,我们当中有个男孩一只脚是义肢,他爬上军车的灵活度比我们这些人还高。我打算回拉萨,搭了军车,他们有去甘孜的,有去雍布拉康的,后来我也去了甘孜,去了雍布拉康,无数次在这些地方,和这几个人重逢。
记得在西藏离拉萨还有两三百公里的地方,附近温泉聚集,我搭车的卡车司机提议我去泡个温泉,我们的车子在夜半停在路边,他们用报废的轮胎点起火来,恶臭扑鼻,然后从边上农田里摘了一些青稞,就那么放在火上烤着吃。这个车队是从上海一路开过来的,到了西藏,到小村子里去兜售在上海款式过时的羊毛衫,他们用极低的价格从上海的羊毛衫厂子里收来这些衣服。
我打扮成男孩模样,短发,戴着一顶在路上买的黑鸭舌帽,深色牛仔裤,在西宁路边军品店花十块钱买的低帮厚底军靴,那一年我二十岁,觉得自己不走遍五湖四海简直对不起自己。
去西藏的路上,遇到过火车骗子,身上仅有的钱差点被骗光,最后在拉萨,钱花光了,给父母打了电话,等父亲电汇钱到拉萨人民邮电局给我,住在十块钱一晚上的拉萨军区武警招待所,每天跑一趟邮局,去问钱到了没有,这种经历凯鲁亚克也曾经有过,而且不止一次,只不过在书中,给他寄钱的是住在纽约的姨妈。
刚才说到搭大卡车从林芝回到拉萨(因为常常搭大卡车,我对卡车司机有特别的感情),一路搭车搭下来,司机们都喜欢我,为首的老大因为长年累月跑村子,头发留得长长的,胡子也不刮,自然地留成了算命先生一样的八字胡。他跟我说:“我们接下来要去藏南村子里转三个月,我们这里缺个有文化的人,帮我们写海报,你想不想跟我们一起去?包吃包住。”
跟凯鲁亚克不一样的是,我想到了自己尚未完成的学业,大学二年级,三个月过后,学校可能会开除我。实际上,当你想过凯鲁亚克式的在路上的生活的时候,你首先得是个自由之身。后来,我依然有过许许多多在路上的经历,有过在荒郊野外的小卖店,买到一罐出品于1974年的猪肉罐头,然后一群人欢天喜地地吃完,才惊觉的经历,有过睡在火车站,被人偷了行李的经历,有过投宿在路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们家里的经历,开面馆的女老板,公园里偶遇的小夫妻俩,农舍的阁楼上……我也有过迪安一样的朋友,英俊,笑眯眯,无所顾忌,永远在路上的他年近四十,喝酒躺在浴缸里,溺水而亡,他叫李立群,也是民谣歌手和诗人周云蓬的好友,最近周云蓬组建了一个群,一起回忆这个中国迪安,要为他出一本书,我也参与写了纪念文章,我也想把他的故事写成一本中国版的《在路上》,在书中,我打算叫他莫尔。
翻译这本书的过程,也是我追忆自己过去在路上的生涯的最佳时机,我从十九岁开始,就走上了这世间唯一的一条路,“Beat Generation” 当中的Beat是多义词,是多声部的混响,它不单是垮掉、疲惫与潦倒,还有击打、打败的意思,据说凯鲁亚克还为它挖掘出了“欢腾” 或者“幸福”这两层意思。你如何定义“幸福”呢?这最终决定了你的生活,幸福是定居在烦闷无聊的婚姻里,上着循规蹈矩的班,穿着一成不变的熨烫过的衣服吗?幸福是拿望远镜看着几十年开外的自己,坐在轮椅上、养老院的小破床边,苦苦等候迟迟不来探视自己的儿子吗?幸福是服从吗?是迁就吗?是容易的吗?还是难的?
我们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幸福没有标准答案,幸福对于任何人都有形形色色的定义,对于一个牙齿掉光了的老人来说,拥有一口好牙就是幸福的,对于孩子来说,幸福被切割成每时每刻细小的欢欣:一颗糖,或者玩一会儿手机。
迪安们的幸福就是在屋子里待不了两天,就又出门了,开着他形形色色的小破车,有很多还是偷来的,他们出门的理由有时候是为了去旧金山或者新奥尔良看一位老朋友,有时候是为了去和前女友复合或者找现任妻子办离婚手续,或者帮亲戚往纽约拉趟家具,或者纯粹是为了去找个陌生的地方乐一下,很少是为了挣一笔钱,或者挖一个金矿,没有冠冕堂皇的理由。
在路上,过着潦倒的生活,在过着潦倒的生活的过程中,找到了活着的意义,无非如此,他们最终一起去了墨西哥,在妓院中狂欢了一个下午,花光了所有的钱。这像是最终的华彩,是烟花的最后一下。
现实生活中,凯鲁亚克像所有尘世中的普通人一样,与人同居,结婚,生子,闹离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妻子的辩护律师居然是金斯伯格的亲兄弟),生病。在路上的历程伴随着这些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事件,一刻也不得消停,怨怼与疯狂,懵圈与顿悟,他和所有的垮掉派们,都是一样的,他的朋友们更夸张:坐牢、误杀妻子、吸毒贩毒……偷车贼尼尔·卡萨迪正是书中迪安的原型,凯鲁亚克一度和他老婆偷情。
他还说过:“我做的一切,我写的一切,都基于某种信仰的改变……个人的信仰由他自己决定。”垮掉的一代,确实确立了自己某种信仰的准则,在汹涌向前、顽固不化的主流价值系统所支配的铜墙铁壁之外,偷挖了一条越狱的地道,他们从这里不单是离开了围城,还在屁股上安装了火箭发射器,将自己送上外太空。垮掉的主导人物里边,除了“迪安”尼尔·卡萨迪之外,个个都是根正苗红的学院派,凯鲁亚克自己是从哥伦比亚大学辍学的,“嚎叫”爱好者金斯伯格是他的校友,也曾被校方一度开除,瘾君子威廉·巴勒斯学历最高,是哈佛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系的博士,是写《瓦尔登湖》的梭罗的校友。(说起来,梭罗拿着斧子去湖边造房子,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垮掉,他是垮掉们的远祖。)这些底色是学院派的作家们,到死都还是以成为一个更好的作家努力的目标,但他们从不拒绝将自己作为生活的试验品,或者说,他们绝对不将文明和教化,变成自己与肉体、生活隔绝的借口,一个作家,同时得在生活的泥地里摸爬滚打,将自己置身于永不安宁的境地(安宁富足意味着张力的丧失),将即兴的动机,变成活着的新三岔口,不拒绝去往你死我活的境地,不拒绝肮脏、失败、无聊、堕落。
这就是垮掉的魅力,也是《在路上》的终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