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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史——科举制何以终结门阀士族

2020-07-28李亚彬

博览群书 2020年6期
关键词:科举制士族冯友兰

李亚彬

哲学家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以时代思潮为纲,对中国哲学史作出原创性研究。《新编》共七册,人民出版社于1998年将前六册纳入《哲学史家文库》分上、中、下三卷出版。

东汉末年,中国社会出现了门阀士族。这是一个新兴贵族集团,以魏晋为盛,至隋唐逐渐衰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各国贵族统统夷为平民,只有皇位可继承,贵族基本消失。中国社会何以重新出现贵族,又在几百年后衰亡呢?在讲玄学时,冯友兰以门阀士族为玄学的阶级根源,阐述了它的兴起和发展;在讲作为宋明道学阶级根源的士的兴起时,阐述了门阀士族的衰落。在冯友兰看来,门阀士族之兴在西汉以来的察举征辟制,其衰则在隋唐实行的科举制。

察举征辟制与门阀士族的形成

汉初,刘邦选拔官吏的办法沿袭秦朝,重“军功”,即论功行封。高后及惠、文、景帝时期增设“任子”“赀选”。汉制规定:“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汉书·哀帝纪》注引《汉仪注》),即俸禄二千石以上官龄三年以上的官员,可送子弟一人入中央郎署为郎。郎为皇帝侍从,地方衙门的高级吏(办事人员)多从中选任。“任子”属于按血缘亲疏分配官职的世卿世禄制。“赀选”按财产多少选官,低资为吏,高资为郎。

经过汉初的休养生息,经济初步繁荣,社会相对安定。汉武帝积极进取,鉴于已有的制度不能满足国家对各类人才的紧迫需要,改革官吏选拔制度,推行面向平民的察举征辟制。

察为发现、考察之意,举为举荐、推荐。察举即发现、考察人才并举荐给朝廷,朝廷考核合格后授予官职或选为郎。察举分为孝廉、贤良、茂才(秀才)、异科等四科。一般情况下,孝廉被举为郎,其他三科授予官职。与察举制并行的还有征辟制。征为征召,指皇帝特征、聘召有名望者,委以政事或作顾问。辟为辟除,拜官之意,也称“辟举”“辟署”“辟召”,为中央部门、地方衙门长官任用“掾属”的制度。“掾属”为衙门中的吏。汉制规定,中央部门、地方衙门长官(如三公、九卿和郡太守、县令)由皇帝任命,衙门中的掾属则由衙门长官自行任用。察举和征辟共同构成汉朝的官吏选拔制度,可称为察举征辟制。察举为自下而上的推荐,征辟则是自上而下的任命。有察举权负责考察推荐者和有辟除权负责任命者同为中央部门、地方衙门长官。他们一手握有察举权,推荐人才;一手掌握辟除权,任命掾属。察举和征辟,相互补充,互为其用。察举既可“举民”,也可“举官”。吏升为官,一般还要经过察举。

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儒家思想成为正统。随着中央的太学和地方各级学校以及民间私学的迅速发展,士人数量大增。他们以其先天优势,成为察举、征辟的主要对象以及官吏的主要来源。

一是占有知识,适应文治的需要。如,师丹“治诗,事匡衡。举孝廉为郎”。(《汉书·何武王嘉师丹传》)孟喜治《易》“举孝廉为郎”(《汉书·儒林传》),师丹、孟喜等凭借治《诗》、治《易》得以举孝廉为朗。

二是善于制造名声。时人认为,名声代表品行。秦汉实行编户政策,百姓不得随便迁移。因而,一个人的品行如何,乡党最有发言权。冯友兰说,“有征辟之权的人,在征辟的时候,所用的标准是什么呢?在原则上说,主要是‘乡评。就是说要看被征辟者的家乡对他的议论,也就是他在家乡的声名。一个人的声名越大,他被征辟的机会越多,他被征辟去所担任的职务就越高。”(《中国哲学史新编》三卷本中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版,P372,下引该书只注卷次和页码)这里的征辟应包含察举。许多学者将汉朝的官吏选拔制度称为察举制或征辟制。名声的大小依据“乡评”。其实,“乡评”并非普通乡党的意见,而是少数乡绅的看法。

在中国社会,“士”与“农”“工”“商”构成“四民”。冯友兰说,“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士是四民之首,由于在政治上和文化上有较大的活动能力,‘士在乡里之中比较容易有声名,也善于为自己制造声名。”(中卷,P374)一些士人千方百计为自己制造名声,甚至不惜靠作假欺世盗名。如,东汉桓帝时,赵宣在父母死后不封闭墓道,身居其中守丧二十余年,乡里皆赞其孝,屡次被举荐。后来,人们发现他的五个儿子皆为守丧期间所生。

随着察举征辟制的实行,士人大规模出仕,一方面,改变了政权结构,开士人政治之先河,越来越多的官吏由读书出身的士人充任。

另一方面,改变了社会结构,士人的地位空前提高,进而形成士族。正是看到士人入仕的优势和趋势,各个家族、宗族纷纷培养子弟读书,为他们被察举征辟创造条件。士人靠着家族、宗族的支持出仕后,自然利用政权的力量帮助家族、宗族扩充势力。“被征辟的人又成為有征辟之权的人,他们在行使他们权力的时候,不免要照顾他们的宗族和同类。这样世代相传下去,这一类人就成为贵族了。他们就成为门阀。这种门阀是以‘士为主体的,所以称为士族。”(中卷,P374)例如,《后汉书·循吏列传·许荆传》记载,循吏许荆的祖父武,被举为孝廉。他的两个弟弟宴、普没有什么名声,许荆想让他们出名,分家时“共割财产以为三分,武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二弟所得并悉劣少。乡人皆称弟克让而鄙武贪婪,晏等以此并得选举”。衙门长官掌握察举征辟大权,同时又是某个家族、宗族的代表。他们除举荐兄弟子侄等族人外,还招揽门生故吏。门生故吏视长官为“恩主”,生为之报效,死为之服丧。如,太尉黄琼死后归葬江夏,“四方名豪会帐下者六七千人”(《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申屠蟠》)。门生故吏日后当上衙门长官,为了报恩,自然要举荐、辟除故主的子弟。于是,便形成一个一个大大小小的以家族、宗族为单位的利益集团。当官吏的选拔完全为几个强宗大族掌控时,门阀士族就形成了。“这种新兴的地主阶级贵族,为什么称为门阀,道理是显然的,因为它是靠门第以维持它的社会地位。称它为世族,道理也是显然的,因为它的社会地位是世袭的。”(中卷,P372)。东汉汝南袁氏、弘农杨氏分别为“四世五公”“四世三公”,这些世代读书、做官的“累世公卿”垄断了士人入仕途径。

三国时期,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将人才标准划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等九级,称为“九品”。州、郡设大、小中正官,通过查访将辖区内的人才按照“九品”评定,上报朝廷,由吏部授予官职。“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是察举征辟制的延续。这个制度实行初期,尚能评定、选拔一些有用之才。后来,世家大族把持了“大中正官”,他们“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结果依然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见《晋书·刘毅传》)。东晋时,王、谢、庾、桓等世家大族轮流当政,以至于将皇帝架空。

科举制与门阀士族的终结

冯友兰写道: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中,每一个朝代都是一个掌握武力的人所创立的。由这个意义说,他们都是军阀。他们掌握武力,又善于使用武力,战胜了反对他们的人。在这个基础上,他们自立为皇帝,创立了他们的朝代。在魏晋至梁陈时期则是这些军阀联合门阀士族进行统治。在这种联合统治中,作为皇帝的軍阀的政治地位是最高的,可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他们的社会地位反而没有门阀士族高。(下卷,P5-6)

几百年来,朝代更迭频繁,无论哪个皇帝,要稳定政权,离开门阀士族的支持都是不可能的。

“隋朝统一了中国,打算改变这种情况,打击门阀士族的社会地位,其主要措施是实行科举取士制度。他们知道,门阀士族之所以成为门阀,是由于从汉以来,实行征辟制度。于是,不用征辟,改用考试,这就是所谓科举。”(下卷,P9)隋文帝杨坚深谙受制于门阀士族之弊,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分科取士,在地方设立州、县学,对生徒进行考试,州也可把人才举送中央参加考试录用。隋炀帝杨广设立进士科,学校的生徒可直接报考,不在学的向州、县报考,合格后由州、县送中央参加考试。唐代科举因循隋朝,考试规模有所扩大,应试举子“多则两千人,少不减千人”(《文献通考·选举考二》)。科举制作为隋唐年间形成的官吏选拔制度,有以下特点:

一是报考环节的开放、公平。考试公开报名,不分年龄、贫富、门第,均可“投牒自进”,即考生拿着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到户籍所在的州、县衙门报名,按科参加考试,无需推荐。无论士人还是普通百姓,经过寒窗苦读,都有可能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梦想。

二是选拔标准刚性、公正。与察举征辟制不同,科举制下,“一切以程文为去留”(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程文”为试卷,录取与否要以卷面成绩为准,一视同仁。

郑樵说,隋唐以前“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隋唐以后“取士不问家世”(见(《通志·氏族略》),科举制的实行是中国历史上官吏选拔制度的一次革命,打破了官吏选拔为世家大族把持的局面。冯友兰认为,“从隋唐以后,士就不是地主阶级贵族,而只是‘四民之首了。”(下卷,P12)也就是说,科举制的实行使门阀士族彻底消失,中国社会只有“士”而没有“士族”了。

历史的启示

大而言之,中国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世卿世禄制、察举征辟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等官吏选拔制度。察举征辟制代替世卿世禄制,使得政权向平民开放。本意是将政权向平民开放,何以背离初衷,导致门阀士族形成呢?原因有二。

一是察举征辟制实行过程中,实际的举荐权和辟除权集中在衙门长官手里。被举荐的民、吏人选报送朝廷考核合格后由朝廷授官或为郎。一个人是否人才,该不该、能不能举荐,几乎完全由他们说了算。也就是说,“提名推荐权”掌握在他们手里,朝廷任用的人,一般很难超出他们提供的人选之外。加之皇帝亲征的人才数量有限,大部分官吏的选拔任用都要经过他们之手。对于衙门长官来说,能否举荐提拔真正的人才,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是否具备识才的公心,二是是否具备识才的能力。这要看他们的利益倾向以及道德水准和知识、见识甚至兴趣爱好。这样看来,表面上是朝廷授官、选郎,实则决定权掌握在衙门长官手里。

二是人才的标准十分模糊,弹性很大,为衙门长官徇私舞弊提供了操作空间。关于作为察举征辟标准的“乡评”,冯友兰认为,“这是一个很不容易掌握的标准,在这个标准的掩饰之下,有征辟之权的人,实际上可以凭着他们自己的主观判断,征辟同他有一定关系的人。这些人不一定是有才能的人。”(中卷,P372-373)孝廉本是一个道德标准,可实际上不道德的人却能够以道德的名义得到察举,前文提到的赵宣即是如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

有人说,察举征辟制也有考试,与科举制没有什么不同。并非如此。选贤良中的策问,实际上也是一种考试,相当于现在的面试;东汉前期的“阳嘉新制”,采纳尚书令左雄的建议,令郡国举孝廉,“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牋奏”(《后汉书·左周黄列传·左雄》),即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经学,掾属出身的要考公文。同是考试,察举征辟制是举荐在先、考试在后,考试只是区分人才高下、授官大小的参考以及针对人才名不副实问题的补救措施,起决定作用的是长官的举荐。科举制是考试在先,起决定作用的是考试成绩,有没有人举荐无关紧要。科举制和察举征辟制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考试,而在于考试是否起决定作用。

无论是察举征辟制还是科举制,本意都是向平民开放政权。然察举征辟制最终导致向平民开放的政权大门又关上了,同时在大门上专门为少数世家大族开了一个小门。科举制的实行则堵上这个小门,把大门重新打开。考试使科举制避免了察举征辟制“选官”的弊端,代之以“考官”。“考官”的意义不仅在于通过考试测试举子的才学,更在于通过公开竞争,打破在小圈子中选人用人的弊病,为“不拘一格降人才”创造了条件。一般情况下,应试者的成绩,考官不可能事先知道,选谁不选谁,无法提前预定。这就是科举制的公平、公正所在。

科举制从隋唐始兴到1905年废除,延续1300多年。其间,选拔进士十万人以上、举人几百万人,治世之能臣和杰出的思想家,多出自其中。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中认为,“英国行考试制度最早,美国行考试才不过二三十年,英国的考试制度就是学我们中国的。中国的考试制度是世界最好的制度。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亦都是学英国的。”(《孙中山选集》下,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版,P514)这个评价是十分中肯的。历史证明,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是最靠得住的。

当然,科举制有简单以考取人、以文取人的缺点,特别是明清的“八股取士”。八股文形式呆板,内容空泛, 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才智,使科举制走向穷途。但这是考试内容的问题,而不是考试制度的问题。

近代以来,西方发明了“民选官”的投票选举制。很多人认为,这个制度是最好的官吏选拔制度。其实不然,不论哪个层次的投票选举,选民都有自己的利益倾向和好恶,投票的标准,主观大于客观、利益多于道义。因而,游说、拉票以及诋毁对手难以避免;许以好处,承诺当选后如何回报选民,甚至直接贿选也是常有的事。关于这个制度的弊病,孙中山讲过这样一个故事:美国有两个人争选举,一个是大学毕业的博士,一个是拉车的苦力。两人演说,博士学问高深,人们听不大懂。车夫说博士是个书呆子,靠父兄进学校读书,他则靠自己。选举人都说博士的演说听不懂,车夫的入情入理。结果,车夫胜选。孙中山认为,博士学问比车夫好得多却不能当选,是只有选举没有考试的缘故。他说,“有了考试,那末必要有才有德的人才能当我们的公仆”(同上书,P514)。

与察举征辟制中讨好长官类似,投票选举制中则要讨好选民,其实质是一样的,即能否得到选拔任用,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才学。就单个制度来说,考试制度还是最优的,它既不同于察举征辟制的“提名推荐”,也不同于西方投票选举制的“票决”,可以最大限度摆脱利益关系、主观成见的纠缠,把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人选拔出来。当然,世界上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制度,总是各有优缺点。综合运用各种办法,扬长避短,方为选拔人才的正途。

(作者系光明日报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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