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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俗语词考释五则

2020-07-24杨小平潘文倩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关键词:俗语文书方言

杨小平,潘文倩

(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 637009)

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以下简称《南部档案》)产生于清顺治十三年(1656)至宣统三年(1911)的256年间,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宗教、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面,按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盐房、承发房八房分列。档案共有近两万卷,八万多件。现存于四川省南充市档案馆一号库房,共使用96柜进行收藏,共计5排。这些档案多为手写,真实记录了当时南部县衙处理的各种事务,直接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在语言学、文字学、文献学、档案学、历史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领域都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档案共84 010件,数量巨大,其中的俗语词较多。而截至目前,针对南部档案中的俗语词进行研究的文章只有苟德仪《清代〈南部县档案〉中“虫月”等名称考释》(《历史档案》2008年第2期)与杨小平《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俗语考释》(《中国训诂学报》第3辑,2018年)两篇。同时,相当数量的俗语词未被大中型辞书、近代汉语论著等关注或提及。据此可知,针对南部档案中俗语词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存在很多的空白,更缺乏全面系统研究,研究价值不小。

清代写本近年来大量影印出版,除南部档案(84 010件),其他还有巴县档案(11.6万卷)、龙泉驿文书(293件)、清水江文书(30万件)、淡新档案(19 281件)、徽州文书(50万件)、归化城文书(2 600件)、天门文书(1 778件)、太行山文书(128件)、石仓契约(8 000件)、龙泉司法档案(17 333件)、云南博物馆藏文书(3 000件)、婺源县文书(3 722件)、长芦盐务档案(33 713卷)、冕宁档案(406卷)、北京大觉寺文书(128件)、吉昌文书(438件)、厦门文书(1 117件)、福建民间文书(3 000件)、广东文书(300件)、道真文书(374件)、田涛藏契约(950件)等,其中时间明确、书写清晰的清代写本数量约在30万件,这些也是我们考释俗语词的重要参考。

俗语词为俗的语词,与雅的语词相对,双音节居多,复合构词的比例较大,字面普通而义别。清代写本俗语词往往随意借用同音字,容易望文生义;或者十分生僻,意思费解;或者看似普通,容易误解。

清代南部档案真实保存了清代顺治到宣统的语言文字情况,是研究俗语词的绝佳新材料,在历史学、法学、政治学、档案学、文献学、语言学、文字学等学科领域都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本文拟对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的“不耳”“顾盻”“估”“么房”“”五个俗语词进行考释,希望能对《汉语大词典》《汉语方言大词典》等大型字典辞书的编纂修订有所帮助,其中如有不足,还望方家指正。

一、不耳

《为具供民具告王兴贵私煮大麦酒事》:“是武生屡斥不耳。”(《南部档案》4-68-5,道光二十年五月十八日)

按:“不耳”一词费解。《汉语大词典》《中文大辞典》均未收录。“耳”即“理睬”义。“耳”是“理”义,“不耳”即不理。《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中文大辞典》均未收录“耳”字该义。“耳”何以有此义,我们怀疑“耳”与“听”有关,“听”就是理睬,“不听”很容易引申为“不理”。“耳”字不是“耳朵”的意思,而是“理睬”的意思,“耳”字怎么和“理睬”的意思有关系呢?“耳”字有闻、听的意思。《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相室谏曰:‘中大夫,晋重列也。今无功而受,非晋臣之意。君其耳而未之目邪!’襄主曰:‘我取登,既耳而目之矣;登之所取,又耳而目之。是耳目人绝无已也。’”[1]209《汉书·外戚传上·孝景王皇后》:“又耳曩者所梦日符,计未有所定。”颜师古注:“耳常听闻而记之也。”[2]3946明袁宏道《答王继津大司马》:“每念古人如姚、宋、韩、范者,既异世不可得见,尝欲一见当今豪杰,耳其高论,而目其擘画,冀稍得闻时务之大略,与夫观变应卒之机。”[3]378笔者认为,“耳”字从“耳朵”的意思引申为听取的意思,从听取的意思引申为理睬的意思。《晋书·王述传》:“若其不耳,宜改迁园陵,不应先事钟虡。”[4]1964《汉语方言大词典》收录,解释为“见‘不尔’”[5]624。“不尔”条则解释为“不睬别人”[5]610。《四川方言词语续考》[6]87-90、《四川方言词源》[7]31收录,可以参看。现在四川方言仍然说“不耳”“不耳视”等。“耳”是听,“视”是看,都是理睬。

清代南部档案多见“不耳”一词,如:

(1)《为徐寅林具告汪清海刁嫁撇事》:“亦不付楚,小的纔投徐隆贵理说,这汪清海抗场,不耳。”(《南部档案》13-973-1,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初七日)

(2)《为具禀同班役罗志怙恶不悛公恳斥革事》:“伊反逃归,昂然不耳。”(《南部档案》14-20-2,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四日)

(3)《为具告刘永尧等透拐磨蓦嫁事》:“霸配不耳,当投该处保甲。”(《南部档案》16-204-1,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十四日)

四川方言或者在“耳”后面加上“视”,说成“耳视”,意思仍然是理睬,可以试想,“耳”是表示听取,“视”是表示看,合起来自然就能够表示理睬的意思了。“耳视”的意思是看,引申为理睬。“视”义即看,引申为理睬。姜亮夫教授的《昭通方言疏证》(452):“昭人言耳食,犹俗语理睬之义,不耳食即不理睬也。俗师皆作此二字,其义未甚明晰。略谓以耳而食为事理之不可能,故不理睬也。俗又作尔识,则以义造词也。”[8]100《昭通方言疏证》说昭通人的“耳食”就是理睬的意思,“不耳食”就是不理睬的意思。

“耳”在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也写成“而”或“尔”。明代李实编写的《蜀语》指出:不理说不尔。《蜀语》:“不与人分辨曰不理。……李即理也。亦曰不尔。《晋书·王述传》:‘若其不尔,宜改迁园陵。’”[9]34查《晋书》,实际作“不耳”[4]1964。张慎仪《蜀方言》卷下:“不礼人曰不尔,曰不偢不睬。”纪国泰《〈蜀方言〉疏证补》:“[注]《晋书·王述传》:‘若其不尔,宜改迁园陵。’《字汇补》:‘偢、睬,俗言也。’[疏]‘不礼人’即不理睬人,亦说‘不理人’。‘不尔’言不应答。‘尔’应答之词,犹‘然’犹‘诺’,古诗《孔雀东南飞》:‘媒人下床去,诺诺复尔尔。’人有问而不应答之,即‘不尔’。‘不尔’犹‘不理’。”[10]461《四川方言词语考释》:“不尔视,不理睬。”[11]42

《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初九日马文学、赵世祥供单》:“小的叔子马维勋投邻佑霍行吉理讲,赵世仲们不面。……小的投鸣熊文义与他理讲,赵世祥弟兄不面。”[12]11(《巴县档案》,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九日)

按:巴县档案出现的“面”费解,笔者开始怀疑“面”是“而”的形误,“而”与“耳”同音,都属于记音俗语词。这些记音俗语词往往用于方言记音,辞书往往未收录。后来反复思考,“不面”也能够讲通,意思是不当面、不面对,就是双方不到场,不见面。“面”有见、相见的意思。《玉篇·面部》:“面,私觌也。《曲礼》曰:‘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告’‘面’同耳。”[13]20《仪礼·聘礼》:“摈者出请事,宾面如觌币,宾奉币庭实从。”郑玄注:“面,亦见也。”[14]421《晋书·张华传》:“陆机兄弟志气高爽,自以吴之名家,初入洛,不推中国人士,见华一面如旧,钦华德范,如师资之礼焉。”[4]1077《汉语大字典》引作“陆机兄弟见华一面如旧,钦华德范”[15]4687。宋苏轼《与任德翁》:“半月不面,思企深剧。”[16]134清洪升《长生殿·权哄》:“我与你,同去面当朝!”[17]31也有点校为“我与你同去,面当朝!”

二、顾盻

《为谯文贵具告梅应贵等乘病嫁妇伙串估打脚模手印事》:“据谯大俊供称,文贵之父大用实因家寒,不能顾盻孙媳衣食。”(《南部档案》19-268-2,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十六日)

按:“顾盻”一词费解。

《史记·周本纪》:“道路以目。”《集解》:“韦昭曰:‘以目相盻而已。’”[18]181“顾盻”一词在《汉语大词典》中收录,列有三个义项:1.环视;左顾右盼。多形容自得。《宋书·宗悫传》:“悫高耸跃数十,左右顾盻,上壮之。”宋司马光《观试骑射》诗:“扬鞭秋云高,顾盻有余锐。”明方孝孺《益斋记》:“元直长身昂然,顾盻峭耸。”2.眷慕相视。《元朝秘史》卷二:“你两个年小的常相顾盻,明后休相弃。”3.回头看望。清孙枝蔚《插秧》诗:“珍惜频顾盻,不闻儿女啼。”[19]362“顾盻”一词用这三个义项去解释都不能够理顺。

“顾盻”即“顾盼”,“盻”是“盼”的俗写或者形近讹误。《佩觹》:“盻恨之盻下计翻为盼。”[20]105《三国志》中有两字误用的情况,如《三国志·魏书·许褚传》:“太祖顾指褚,褚瞋目盼之。”[21]543《集解》本“盼”作“盻”,并指出:“何焯校改‘盻’作‘眄’。”[22]469徽州文书也见到“盼”的俗写“盻”,根据方孝坤《字表》,“盻”字明代有使用[23]207。南部档案多见,如:

(1)《梁凤止为婚事呈父母的信函》:“一则盻(盼)望双亲,二则嗣续前人香烟。”(《南部档案》11-197-8,光绪十七年五月四日)

(2)《为移送事》:“切盻(盼)切等。”(《南部档案》12-17-3,光绪二十年八月十二日)

“顾盼”的意思是照顾、看顾。《孔丛子·连丛子下》:“公顾盼崔生,欲分禄以周其无,君之惠也。”[24]359《西游记》第三二回:“八戒道:‘看师父是坐,巡山去是走。终不然教我坐一会又走,走一会又坐,两处怎么顾盼得来?’”[25]267清吴敏树《书谢御史》:“御史言事轻则友朋笑,重则恐触罪,一朝跌足,谁肯相顾盼耶,且家口数十,安所赖耶?”[29]268

三、估

《为具告李右连等乱伦叔翁估配侄妇事》:“似此叔翁估配侄妇,人伦安在?”(《南部档案》3-78-1,嘉庆十六年九月三日)

按:“估”是方言俗语词,读成ɡǔ,意思是“逼;强迫”。《汉语大字典》首引例证都是民国时期的唐枢《蜀籁》卷一和艾芜《猪》[15]163,时代滞后。《汉语大词典》收录,解释为“逼;纠缠”,例证引艾芜《一个女人的悲剧》三和李劼人《死水微澜》第三部分二[27]1224。首引书证也滞后。

清代手写文献多见该方言词,如:

(1)《陈胡氏杜卖田地文契》:“即起坟迹不得估卖与苏姓。”[28]28(《龙泉驿文书》6-1-21,嘉庆拾弍年冬月十六日)

(2)《为具告王文兴等勒买盐井阻佃事》:“殊伊父子估霸不肯,又不决买。”(《南部档案》5-293-1,咸丰元年一月二十九日)

(3)《为具告胡绍文等叠次需索估割粮苗事》:“非蹧粮苗估割,即寻买卖挟制。”(《南部档案》6-53-1,同治二年六月十三日)

“估”并不是“估计”的意思,而是表示“强迫”的意思,即一定要,强迫要,做不到或不能做的事情硬要做。为什么“估”能够表示强迫的意思呢?笔者查阅了相关的研究和辞书,并未见有合理的解释,这种表达得名的缘由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才可能解决和揭示。《四川方言词语考释》:“估,强迫,逼迫。《金瓶梅词话》第七十一回:‘我因堂尊分付,就说此房来,何公倒好,就估着要,学生无不作成。’”[11]235《跻春台》卷一《双金钏》:“或奸淫或估骗或做强盗。”又卷一《十年鸡》:“二叔叔毒心肠,估逼为妻要下堂。”“估逼”同义连用。又卷一《节寿坊》:“怎奈五旬无子,娶一妾三年不孕,逼住丈夫嫁了。”蔡敦勇校:逼——作“估”,误,径改,下同,不另出注(l18页)。张一舟指出:原文不误。四川方言“估”有“强迫、逼迫”意。《汉语大字典·人部》:“估,方言。逼迫,强迫。”“估”常同“住、倒、逼”连用,说成“估住、估倒、估逼”。“估住丈夫嫁了”即“强迫丈夫嫁所娶之妾”。本书26页“估逼为妻要下堂”,39页“估住我嫁妻要还清”,“估”未改,其他则有多处误改。“估”今仍这样使用。如《春潮急》176页:“谁家有粮食是谁家的,任何人都不能估借估要。”[29]

四、么房

《李时雨诉李先庚》:“伊贪谋四房李高氏绝产,欲照么房价值,将高氏逐出。可怜高氏年已七旬,依傍外人,民心不忍,愿卖么房绝产,退取高氏之业。”(南部档案6-279-8,同治四年十一月三日)

按:“么房”一词即小房、最小一房,就是最小的孩子一家,也代指最小的孩子、最小的兄弟。《龙龛手镜·么部》:“么,小也。”[30]201如《文选·陆机〈文赋〉》:“犹弦么而徽急,故虽和而不悲。”李善注:“《说文》曰:‘么,小也。’”[31]769郭璞《尔雅图赞·萤文赞》:“熠熠宵行,虫之微么。”[32]216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一:“鼎澧群盗如钟相、杨么。”自注:“乡语谓幼为么。”杨么就是宋名将杨幺,因在钟相的起义军将领中年最幼而名。张美兰指出:古代数字“一”别称为“幺”。故俗谓“一”为“幺”,“幺”亦因此可指骰子上或骨牌中的一点。此“幺”亦有书为“么”的。《五灯会元》卷十九《太平慧勤心禅师》:“师室中以木骰子六只,面面皆书么字。”(页1260)《三国志·吴书·孙权传》:“而(丕之子)么麽,寻丕(曹丕)凶迹。”明《俚语征实》卷中下:“么麽,微小之称。”由上可见么、幺、幼音近义通。《蜀语》“幺俗作么,误”不成立[33]。

“么房”在现代仍然多见使用,水岸《在道上》:“老先生说这一房为张氏么房,因而排行略高。经老先生考证确认,幺房找到宗亲。”[34]208傅纯佩主编《简州傅氏续谱》:“初,长房较为繁衍。今衰微矣!惟我么房之中又分五房尚繁於旧耳!”[35]55倪斯霆《还珠楼主前传》:“民国八年,大家庭终于瓦解:大房二房分到田产;三房分到了城里的当铺;四房分到了房产的后半部;父亲算是么房,只得到房子的前边院落,包括门房。”[36]70

“么房”也写成“幺房”,草塬《生命的屐痕》:“在我们家乡,农民养儿子,必须要有一间房子才能分家立业。若有几个儿子,就得要有几间房子,就算是有几房人;最小的儿子称为老幺,习惯叫幺房。皇帝爱长子,百姓却宠爱幺儿。幺儿出世晚,是父母生命的下树果,继承父辈财产幺房可以宽厚一些。父亲是他兄弟四人中的幺房。他又养了三儿三女,于是我们弟兄三人也有一个幺房。”[37]24

作为俗语词研究的新材料,南部档案在内的明清档案、方志值得语言学界重视,俗字研究、词汇研究、辞书编纂、语言规范等都有重要参考价值。近年来,明清档案文书大量出版,原始一手图版为我们探寻明清语言真实状况奠定了基础。俗语词则是明清档案、方志整理的拦路虎,需要我们深入研究、仔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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