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致罗香林信两通系年考释
2020-07-24徐强
徐 强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 130024)
朱自清致罗香林两通书信,记录了朱自清与两位粤籍著名学者罗香林、古直的学术交往。两信不见收《朱自清全集》,其中一封因《罗香林论学书札》一书问世而为人所知,并得到了初步讨论,另一封系笔者偶见于拍卖网站,经研究认定与前封关系密切。本文试将这两封信联系起来稍加探讨。
罗香林(1906—1978),字元一,号乙堂,广东兴宁人,著名历史学家、客家文化研究者。他于1926年夏从上海政治大学考入北京国立清华大学史学系,兼修社会人类学。1930年夏毕业后,直升研究院,专攻唐史与百越源流问题,1931年春,兼读燕京大学研究院,就学期间先后师从王国维、梁启超、朱希祖、陈寅恪、顾颉刚及美国人韩廷敦等著名学者。曾获哈佛燕京学社奖学金,赴华南考察民间问题及客家源流。在清华期间,被举为《清华周刊》总编辑。1932年受聘为广州中山大学校长室秘书,兼任广东通志馆纂修。1934年秋辞去中山大学各职,执教于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兼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审核事宜。1935年3月,与朱希祖女儿朱倓在南京结婚,9月兼任上海暨南大学教授。1936年返粤,任广州市立中山图书馆馆长兼任中山大学史学副教授,参与创办《广州学报》季刊与《书林》半月刊。抗战爆发后,他主持珍贵图籍转运广西,对于保藏南粤文献免于战火有巨大贡献。1940年春,赴重庆任国民党中央专门委员,筹划学术会议及开展经常性学术研究工作,次年返粤北继续任教于中山大学。抗战胜利后,出任改组后的广东省政府委员兼省立文理学院院长,1946年辞去本兼各职,专任中山大学教授。1949年6月移居香港,先后在香港文化专科学校、广大书院、新亚书院、官立汉文夜校及香港大学任教。作为南粤著名历史学、民族学学者及客家研究的开拓人,罗香林著述丰富,有《客家源流考》《客家史料汇编》《客家迁移及分布地图》《客家学导论》《唐代之光孝寺》《桂林摩崖佛像》《国父家世源流考》《香港前代史》《香港与中西文化之交流》《民族生存论》《中国族谱研究》等著作。
朱自清日记往往记载师生友朋间交往及信札往还,但遍查《朱自清全集》中的日记卷①,并无片言只语涉及罗氏任何事迹。就记载有据者来看,朱自清与罗香林之间的交往,集中于抗战之前。罗香林在清华大学就学期间,与朱自清结识。期间他搜集的广东客家歌谣,成《粤东之风》一书(北新书局1936年10月版),请朱自清作序。1928年5月31日,朱自清作《〈粤东之风〉序》,先刊于当年11月28日出版的《民俗》第三十六期,后收入散文集《你我》。1929年5月17日至19日,朱自清与顾颉刚、徐炳昶、魏建功等组成“妙峰山进香调查团”,赴北平远郊妙峰山作民俗调查。团员十二名,主要是北大、清华、燕大各校文史学者,据姜建等《朱自清年谱》记载,罗香林也是成员之一②。罗香林担任《清华周刊》总编辑,而抗战之前朱自清每年都在《清华周刊》发表文章,而且从1929年10月19日出版的《清华周刊》第三十二卷第一期开始,朱自清担任该刊特约撰述。因此,围绕《清华周刊》二人之间的交往也应该还有不少,只是未形诸于文字。那么,本文涉及的两通书信,对于相关问题来说就不无史料价值了。
现逐一讨论。先看第一封:
元一先生:日前奉
手书,谨悉一是,感谢感谢!承
示 尊府情形,深为扼腕。吾辈一代,处新旧道德之交,所负责任特重。清兄弟皆已将卒业大学,然子女渐渐成长,所需有增无已,与 先生殊同感也。早婚实足误事,先生顷尚孑身,此层当视清为胜耳。
层冰先生所赐各书并未收到,请为先达感谢之意。续寄十四册已到。见赐各书遗失,清拟自购隅楼丛书,层冰草堂丛书,则由图书馆购之。但此两种分购,不知价各几何。便中乞示,俾与图书馆分别出款。 示到即将总价十元寄上。但以此等琐屑奉烦,中怀殊愧恧耳。承 嘱留心能为 尊编月刊作文之人,当代为随时注意。来示谓惠赠月刊五期,但清仅奉到两期。南北邮递竟不可靠如此,恨恨!耑复敬颂
著祺!
朱自清 顿
十六日
原信影件收《罗香林论学书札》,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香港大学冯平山图书馆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版。
原信只缀日期,无年月。《罗香林论学书札》系于1927年,误。
贺宏亮、刘宪阁先后撰文对该信有所讨论。贺宏亮《朱自清致罗香林信札系年考》一文③,根据里面提到赠阅的几册《国立中山大学文史学研究所月刊》,推断那封信至少应写于1933年5月25日之后,并称“按照常理推测”,应写于1933年当年之内。
刘宪阁《朱自清致罗香林信札系年补考》一文,进一步考证为“1934年7月16日”。理由:按“16日”查《朱自清日记》前后几年写信记录,惟1934年7月16日有“写信不少”记载④。又,根据信中宽慰罗香林单身没有家累,推测是罗香林来信关于婚事有所抱怨,再据罗香林与朱倓订婚日(1934年5月1日)、岳父朱希祖接到订婚通知日(1934年5月8日)、因女儿先斩后奏而回信斥责日(1934年5月8日)、结婚日(1935年3月31日),断定朱自清信写于1934年7月16日。
刘文第二条证据很有力,但它只能锁定大致时间段(1935年3月5日之前);第一条证据只能作为有一定证明力的旁证,还不足下绝对论断。如有其它佐证,结论就更为坐实。
笔者注意到了信中“清兄弟皆已将卒业大学”一句。朱自清兄弟三人,其中二弟朱物华(1902—1998)是著名的物理学家,履历清楚易见。他于1919年考取交通大学,1923年夏毕业赴美留学,1926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三弟朱国华(1906—2002)命运多舛,履历不清。据朱国华女儿朱韵向笔者提供的《朱国华简历》,朱国华1923年毕业于扬州中学,工作数年后于1928年在长兄朱自清资助下考取厦门大学法律系,1932年毕业。但《简历》中有些年份是推算出的,不完全可靠。据厦门大学官方资料《第一届至第廿四届毕业生名录》,朱国华1934年毕业于厦大法律学系⑤。请注意朱自清原信写法,先写“清兄弟皆已卒业大学”,后在旁边添加“将”字,显然,他是想到了“皆已卒业”是不准确的,只有“皆已、将卒业”才符合实情——“已卒业”指早已大学毕业的朱物华,“将卒业”则指朱国华。由此可知,朱自清写信时,朱国华是即将毕业。一般大学7月份为毕业时间,将写信日期确定为1934年7月16日,是很契合上下文语境的。这也间接证明朱韵《朱国华简历》中推论的毕业年份是不正确的。
信中提及的“层冰先生”,指南粤著名学者古直。古直(1885—1959年),字公愚,号层冰,广东梅州人。青年时加入中国同盟会,投身辛亥革命。1913年,创办《大风日报》,任社长。1914年,回乡创办龙文公学。1915年8月,受聘担任省立梅州中学国文教员。袁世凯复辟帝制后,古直投身反袁护法斗争,受命担任“南洋筹饷讨袁专员”赴星洲筹款,不辱使命。返国后往昆明,担任云南都督唐继尧的顾问。1917年2月,以“云南护国军政府特派慰劳华侨使者”身份再赴南洋,动员华侨回国投资、华侨子弟入学云南讲武堂。1919年,担任广东军政府陆军部秘书、封川县县长、高要县县长。后辞官隐居庐山,研究国学,专心著述。1925年,受聘广东大学(后改名中山大学)文科教授、中文系主任,执教十余年。解放后任职广东省文史研究馆,并担任省政协委员。著有诗集《转蓬草》《新妙集》《层冰诗存》《隅楼集》《层冰堂诗集》等。学术方面,尤精于汉魏六朝文学研究,有《汉诗辩证》《诸葛武侯年谱》《曹子建诗笺》《阮嗣宗诗笺》《陶靖节诗笺》《陶靖节年岁考证》《汪容甫文笺》《钟记室诗品笺》《清诗独赏集》《客人对》《客人三先生诗选》《客人骈文选》《客人丛书》等著作三十多种。显然,经罗香林介绍,朱自清与古直发生间接的学术联系,对其著作倾慕不已,乃至于向清华大学图书馆荐购齐全。
此外,原信释文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指出。首先,贺文将“早婚实足误事”释读为“早婚实是误事”,因“是”“足”草书形近致讹释。刘文沿袭了这一错误⑥。其次,贺文将“清拟自购《隅楼丛书》”释读为“清拟与购《隅楼丛书》”,因“自”“与”两字草书形近致讹释。朱自清“自”字这一习惯草书写法,可见于其本人多处签名。
又,“专复”,朱自清原信作“耑复”。耑、专通假,从文献整理角度,通假字维持原用法为宜。
第二封:
元一先生:前信寄后,即奉到
惠赐贵校研究所刊物及 古先生赐书多种,感谢不尽。因课务忙迫,未及裁答,极歉!图书馆购买古先生书价十元,想久已寄奉。先生工作想甚忙碌,近从事何种著作?并念。研究所刊若承 续赐,尤所感荷!贪得无厌甚可笑也。敬颂 著祺!朱自清顿 十二月六日
附致古先生一函,乞便中转交,谢谢!又及
原信曾出现在广东崇正拍卖有限公司2014年秋季拍卖会(2014年12月26日拍品,图片及有关拍卖信息见雅昌拍卖网:http://auction.artron.net/paimai-art5064191514)。网上所见“朱自清手书”甚多,但赝品为多。据笔者经验,这封信是少见的真品之一。该信尚未被讨论过。
朱自清是谦谦君子,书信向来讲究行款礼仪,但这封信在该“抬头”(回行顶格)处不“抬头”,一来是因为纸无余地,二来也暗示了朱自清与罗香林之间某种基于准师生关系的亲切而不拘礼仪的意味。
巧合的是,与第一封合观对读,很容易判断出,这两通不同地方发现的信关系密切:它们时间相续、事件相关。
前信说“层冰先生所赐各书并未收到,请为先达感谢之意。续寄十四册已到。见赐各书遗失,清拟自购隅楼丛书”,后信开篇即说“前信寄后,即奉到惠赐贵校研究所刊物及 古先生赐书多种”。
前信提及“层冰草堂丛书,则由图书馆购之。但此两种分购,不知价各几何。便中乞示,俾与图书馆分别出款。 示到即将总价十元寄上。”后书则云“图书馆购买古先生书价十元,想久已寄奉”。
由以上四处推论,按时间顺序发生过如下各事(中括号内表示信中未明言,但可据信推断出来的事件):
1.层冰寄赠著作、续赠著作十四种给朱自清;
2.罗香林寄赠朱自清月刊五期;
3.罗香林写信告知朱自清上述二事;
4.朱自清收到层冰续赠十四种、罗香林月刊二期;
5.“十六日”,朱自清复第一信给罗香林;
6.朱自清收到层冰寄赠其他著作、罗香林寄赠月刊其余各期;
7.【此前后罗香林有信给朱自清告知,并告知寄出期刊事】
8.【清华图书馆寄出书价十元给罗香林】
9.因课务繁忙,朱自清久未回复;
10.“十二月六日”,朱自清复第二信给罗香林。
由以上排列,则知第二信是对罗香林来信(7)的回复。“课务忙迫,未及裁答”,“图书馆购买古先生书价十元,想久已寄奉”,这都暗示在(7)和(10)之间隔了较长一段时间。
12月6日属于秋季学期。查相关日记,1934年秋季学期是9月19日开始上课,直到1935年1月中旬考试。该学期朱自清授陶诗、大一国文等课程,日记中“准备明天的讲课”之类记述十分频繁。1935年秋季学期,则只任大一国文一科,主要精力用于图书馆主任职。综合考量,以1934年秋季学期的工作情况,更当得起“课务忙迫”的形容,而假设从1934年7月16日写致罗香林信、中间收到赠书和复信,到当年12月6日回复罗香林第二封信,这个时距与“久已寄奉”暗示的时间长度不算相违。因此,第二信可确定为1934年12月6日。
注释:
① 日记两卷,即《朱自清全集》第9卷、第10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时间跨度为1924年至1948年,但中间有缺失。
② 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84—85页。
③ 文载《南方都市报》2011年12月25日。
④ 文载《南方都市报》2013年6月23日,其云“写信不少”的日记记载,见《朱自清全集》第9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06页。
⑤ 《第一届至第廿四届毕业生名录》,收《厦大校史资料》第六辑,厦门大学1990年印。当年法律学系毕业生八人,朱国华名列首位,籍贯标为“江苏江都”。
⑥ 《扬州晚报》2012年4月28日“绿杨风”副刊刊出《朱自清三佚作被发现》专版,也发表了该信整理件。从释文和小注看,与贺宏亮文一致(包括误释),应是据贺文整理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