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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纳税筹划研究

2020-07-09郭瑞娜郭瑞敏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物流业

郭瑞娜 郭瑞敏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济南市军地培训职业学校,山东 济南 250000)

一、物流业“营改增”背景

物流业是一个融合了运输、仓储、配送、加工、信息等多种领域的复合型产业,物流行业在我国服务业中具有基础支撑地位,是我国的战略产业。物流行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我国物流业发展迅猛,发展空间大,但利润薄、税负压力大,发展质量急需提高。同时,新技术、新模式的出现倒逼物流业转型升级,物流企业未来需要拥有更便捷的交通,运用更智能化的软件为客户提供更敏捷、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更好地发展壮大。“营改增”作为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推动了物流产业转型升级,为物流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增加了动力。

“营改增”克服了营业税“全额征税、环环纳税”的弊端,主要是利用进项税额的抵扣来实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这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大改革。物流业作为“营改增”改革进程中的先行者和重点对象,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工作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率先展开;2014年1月1日,政府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征税范围,从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实施“营改增”标志着营业税正式退出征税舞台。2018年5月1日,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率下降至10 %,服务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不变;从2019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下降至9 %。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逐步完善与优化,对于推进物流行业减税降负以及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积极影响

(一)避免重复征税,减轻整体税负

营业税以营业额为依据,实行全额征税、多环节纳税, 营业税的税负与交易次数成正比,从而造成重复征收的问题。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每个环节只要有增值即征收税款,上一环节的销项税将成为下一环节的进项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纳税额。 “营改增”制度的出现克服了营业税背景下重复纳税的弊端,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缓解了物流业的纳税压力。“营改增”的适时推出正好鼓励现代物流企业提升运营水平,加快投资物流软硬件设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二)加强专业分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物流业产业链由上游的供应商、中游的物流与配送中心、下游的零售商构成。“营改增”后,企业可将增值税税负转嫁给下游纳税人,使买卖双方形成有机的扣税链条,有利于企业专业化分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合作,促进传统产业链的延长拉伸,加强企业间合作共赢,推动产业升级。

全面“营改增”进一步促进了电商、快递、冷链、配送等物流需求的增长, 加快了物流业向智能制造、服务制造转变,向智慧物流转变,提高了供应链服务的能力。

三、“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分析

(一)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有所下降,但生存空间恐被压缩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物流辅助业务的税率从5%降低到3%,交通运输业务税率改革前后都是3%,同时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税分离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会有所降低,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较多, 其税收负担有明显减轻。但是,个体运输户、小修理厂、民营加油站等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为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为了获得更多进项税抵扣额,不愿与提供物流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合作,导致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业务大幅度减少,面临生存困境。

(二)进项抵扣链条未完全打通,一般纳税人面临较大税负压力

由于“营改增”后物流业一般纳税人税率增加,可以抵扣税额不足,难以取得抵扣发票,导致其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税负较之前有很大增加,无法享受“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的好处,原本就利润微薄的物流行业更是苦不堪言。

1.“营改增”后税率上升。一般纳税人税率方面的变化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的税率由3%上升到9%,物流辅助服务的税率由5%上升到6%,有形动产租赁的税率由5%上升到16%,国际运输服务的税率由3%变成零税率。除国际运输服务外,在与改革之前相同的计税金额的条件下,增值税税率增长较大,短期内很难取得足够的进项抵扣税额,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加很多。

表1 “营改增”前后税率变化

表1(续)

应税项目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有形动产租赁5%16% 国际运输服务3%零税率

2.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存在不足。物流业作为人力、智力、设备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其成本项的支出主要集中在外购设备、燃油燃气及材料等传统制造业的销售项目上,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完全获得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因发票缺失而不能抵扣。另外,物流业中人力成本、车辆通行费、房租费、车辆折旧等占据物流企业运营成本很大部分的费用都不在进项税抵扣范围内,抵扣进项税的范围非常有限。

很多中小型物流企业名下挂靠个人车辆设备,个人购买的固定资产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账面上的销项税额, 因此不能降低企业的税负。同时,在“营改增”之前,物流企业购置大部分设备,超过抵扣时间点,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物流设备投入较多,使用周期长,在无大量报废固定资产的情况下,短期不会购置资产,很长时间也不会有抵扣税额。

实际上,因为大部分物流企业供应商主要是小修理厂、外包服务公司、民营加油站等,这些经营单位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不能为物流企业提供专用发票,因此物流企业绝大部分的车辆修理费、燃油燃气费税款很难抵扣,加重了实际缴税负担。

3.增值税发票取得困难,财务管理难度加大。在实际过程中,物流企业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第一,物流公司员工对增值税发票仍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企业内部缺乏相互沟通与联系,公司相关人员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意识不强,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因发票缺失而不能抵扣,给企业带来损失。第二,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个体不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开票会增加企业成本。如果物流企业坚持索要发票,个体可能会上涨有关商品或劳务的价格,使企业成本增加而得不偿失。

物流业属于混合型行业,发票种类多、票面金额小、数量多、发生频率高,可能导致会计核算错误,增加税务风险,同时也增加了企业财会人员对发票购买、开具、比对、保存、整理等方面的工作量,消耗的人力成本难以估量。

4.物流业各环节税率不统一,税收征管难度增加。“营改增”后物流业仍属于混合型行业,货物运输按照9%的税率征收,物流辅助服务则按照6%的税率征收,物流业各经营环节联系紧密,各项业务前后关联,当发生业务很难区分所属税种时,按照税法规定需要从高计征增值税,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税负。并且,人为划分业务类型会增加企业的核算成本,税务部门征管难度也必然会增加。

四、“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

“营改增”主要是利用进项税额的可抵扣性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企业能否在“营改增”中减轻税负,一看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大小和抵扣链条的完善程度,二看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因此物流企业要积极寻求有效的税收筹划途径,梳理可抵扣进项项目,投资新技术新设备,提升自身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内部发票管理,取得更多的进项税发票,深入学习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一)梳理抵扣范围,增加进项税额

国家应扩大物流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将路桥费和人力成本纳入进来,以便拓宽物流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项目。同时政府要创造条件,鼓励物流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物流企业要响应智慧物流发展方向,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积极推广物流云服务。在信息科技化的今天,企业需要合理筹划固定资产的购进与技术的引进,来获取更多抵扣额,合理避税。通过引进新设备、新系统、新技术推动智能仓储、智能交通、智能配送等智能物流的发展。改革前购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不予抵扣的,但企业可以将部分现有资产出售,这种行为不涉及增值税,再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回固定资产,可以向租赁公司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个过程中增加进项抵扣税额。

(二)重视供应商选择

针对占比较大的燃油费和修理费支出,物流企业选择供应商时,应重点关注供应商身份,优先选择会计核算能力健全的一般纳税人作为合作方,优先选择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维修单位、加油站长期合作,可以获得进项税抵扣额来减轻企业的税负;对于无法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开具困难的供应商,与其合作时尽可能在价格上取得优惠,或者要求用其他方面补偿来弥补纳税部分的损失。

(三)优化企业内部发票管理

“营改增”后,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重要原因是难以取得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可以抵扣的唯一凭证,优化内部发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第一,公司需要对全体员工开展开票流程、增值税专用发票辨认等税收知识培训,提高开具发票的能力,不断激励员工的自觉性、积极性,培养员工养成索取进项税发票的习惯。第二,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180天的认证期,企业会计人员需在允许抵扣的时间内进行申报抵扣,管理好发票。第三,企业应当关注与自身相关的财政税收政策,要积极争取相关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措施,适时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

(四)创新运营管理模式

第一,对于车辆挂靠,物流企业将自身购置的新车销售给车主,与车主及司机签订贷款合同,由其分期偿还贷款,公司承担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获得相关的进项税发票,获得的收入同司机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成。这种模式不但能降低成本,还有助于与司机建立合作共赢关系,提高内部经营管理能力。第二,物流企业需要加强产品服务和创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高核心竞争力。第三,物流企业要对自身的核心产业进行专业化经营,加强供应链内有效合作,从上游供应商到终端客户,在开放市场下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利用,实现互利共赢。

(五)严格划分业务范围,细化物流收入的分类

物流业业务种类众多,不同环节的税率差别较大,有形动产租赁、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分别按16%、9%、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的按高税率征税,导致企业税负增加。物流企业应在事前对项目营运规模和范围做出初步界定,必须做好物流收入细化分类,对不同的业务按照其对应的税率做到精准核算,减少不必要的纳税额,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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