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除颤仪联合心肺复苏在心搏骤停患者复苏中的应用效果
2020-07-09郝宝英
郝宝英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介入科 (天津 300270)
心搏骤停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突然停止搏动、心脏射血功能突然中止、血液循环突然中断,进而引起全身组织细胞严重缺血、缺氧的情况,若不及时抢救,可导致患者死亡[1]。全自动除颤仪是通过一次瞬时高能脉冲达到心脏除颤复律作用的仪器,可使心率恢复正常,主要用于心搏骤停患者的抢救和治疗。心肺复苏可提高患者心脏、大脑的血液灌注量,使心跳、呼吸恢复,是心搏骤停的有效急救措施。心肺复苏方法包括徒手胸外按压心肺复苏、心肺复苏仪干预等。由于心搏骤停患者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心脏恢复跳动后常伴有心房颤动、心室颤动、室性心动过速等心律失常的心电图特征,进而造成不同程度的血流动力学障碍,若不及时除颤会因心室整体收缩能力的下降而死亡[2]。目前,临床对全自动除颤仪联合心肺复苏联合应用的效果报道较少。鉴于此,本研究主要探讨全自动除颤仪联合心肺复苏在心搏骤停患者复苏中的应用效果。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突发心搏骤停的78例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心搏骤停复苏方式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每组39例。对照组男25例,女14例;年龄25~72岁,平均(42.56±4.38)岁;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22~29 kg/m2,平均(24.35±2.46)kg/m2。试验组男23例,女16例;年龄22~75岁,平均(42.39±4.52)岁;BMI 21~30 kg/m2,平均(24.42±2.37)kg/m2。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获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纳入标准:符合《中国心肺复苏指南(初稿)》[3]中关于心搏骤停的诊断标准,即心跳呼吸突然停止、脉搏消失、意识丧失;均为急诊重症监护病房或急诊室突发心搏骤停,立即启动心肺复苏程序;临床资料完整。排除标准:口腔、咽喉部位解剖结构异常的患者;肋骨骨折、胸廓畸形、胸壁开放性损伤的患者。
1.2 方法
试验组采用全自动除颤仪联合心肺复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急救专业医师实施徒手胸外按压心肺复苏操作,将患者置于硬板床上并抬高下肢,胸外按压部位在胸骨中下1/3处,扣手,两手肩肘腕关节呈一直线,利用身体重量垂直下压,注意压力均匀,按压频率为100次/min,按压深度为4~5 cm;同时,注意观察患者循环、呼吸、颈动脉搏动迹象,若无循环、呼吸、颈动脉搏动迹象,继续进行胸外按压;当患者自主呼吸及心跳恢复良好时,可终止心肺复苏操作;若心肺复苏已达30 min,自主呼吸及心跳一直未恢复,脑干反射全部消失,判断为临床死亡,终止心肺复苏操作;若患者出现循环、呼吸、颈动脉搏动,需注意观察心电图,一旦发现心律失常的心电图特征,采用上海美晨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Powerheeart AED G3 Pro全自动体外除颤仪进行除颤操作,将自动识别时间设定为10 s,需电击范围设定为>180次/min,每次程序设定8次电击,电击能量分别为200、300、300、360、360、360、360、360 J,注意除颤过程中切勿碰触患者;针对连续除颤3次无效果的患者,需予以肾上腺素、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等静脉滴注,并再次行电击除颤,针对呼吸暂停的患者,需予以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
对照组采用人工除颤联合心肺复苏:心肺复苏方式与试验组相同;除颤能量序列设置为200~360 J,根据除颤情况判断除颤次数,心室颤动需应用非同步除颤,室性心动过速需选用200 J能量进行同步复率,针对连续除颤3次无效的患者,需予以肾上腺素、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等静脉滴注,并再次进行电击除颤,针对呼吸暂停的患者,需予以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
1.3 临床评价
统计心搏骤停≤6 min、6~10 min、10~15 min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试验组心肺复苏总成功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心肺复苏总成功率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χ2=4.995,aP<0.05
3 讨论
心搏骤停若得不到及时的抢救复苏,4~6 min后会造成患者大脑及其他重要器官组织发生不可逆性损害,只有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复苏措施,才有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目前,心肺复苏的常用方式有徒手心肺复苏及机器心肺复苏。心肺复苏包括心脏按压及呼吸支持,心脏按压有助于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恢复心脏自主搏动;呼吸支持包括人工呼吸、呼吸机等,且呼吸机可完全代替自主呼吸[4]。
本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复苏总成功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全自动除颤仪联合心肺复苏应用于心搏骤停患者的效果较好。分析原因在于,对于心搏骤停患者,第一时间建立人工循环是抢救的首要原则,徒手胸外按压在按压时可直接挤压心脏,增加胸腔内压,使胸腔内压平均传递到胸腔内所有的大血管和腔室,充盈动脉;且由于单向静脉瓣的阻挡及静脉处于萎陷状态,压力不会传向胸腔外静脉,故静脉内不会有血液反流;在按压放松时,胸腔内压降低,当内压降低值低于静脉压时,静脉回流至心脏,使心室充盈,如此反复进而建立人工循环[5-6]。但80%~90%的突发、非创伤性心搏骤停患者的最初心律失常为心室颤动,而徒手心肺复苏难以将心室颤动转变为正常心率,故为提高心肺复苏成功率,需在心肺复苏的基础上加以除颤治疗。目前,临床除颤分为人工除颤与自动除颤两种,人工除颤虽可达到除颤效果,但不同抢救人员对心电图分析能力不同,且必要时需做多个导联检查方可明确心室颤动与室性心动过速情况,进而延误治疗时期,导致心肺复苏成功率降低[7]。全自动除颤仪将电极板置于胸部适宜位置,仪器自动识别心率并对需要进行除颤者自动完成除颤操作,正确放置电极位置可保证高能量脉冲电流通过心室,使全部或大部分的心肌细胞在瞬间同时除极,心脏短暂的电活动停止,然后由窦房结重新主导心脏节律,达到心脏电复律的目的,操作简单,除颤时间短,可提高除颤效率,提高心肺复苏成功率[8]。但在临床实践中发现,全自动除颤仪虽可进行持续监护,识别心律失常情况,但无起搏功能,故仍需与心肺复苏联合应用。
综上所述,心搏骤停患者实施全自动除颤仪联合心肺复苏的抢救效果确切,可提高心肺复苏总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