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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宗族之情

2020-07-08方宝璋

海峡教育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族谱闽台宗祠

■ 方宝璋

一、历史上闽台聚族而居习俗

自西晋末年开始,中原人民由于战乱,数次持续不断地入闽定居。他们迁居一个陌生的地方,面对土著人的排斥和恶劣的自然环境,就必须和衷共济,聚居在一起,团结互助,以求得生存和发展。如陆游《渭南文集》卷33《傅正议墓志铭》云:“唐广明之乱,光人相保聚,南徙闽中,今多为士家。”他们以共同出生地、共同方言或同宗同姓为联系纽带,使散者聚、疏者亲,集中在一起,凭借群体的力量,获得生存,从而促进移民聚落点和村庄的形成。因此,福建聚族而居的习俗古已有之。从福建聚族而居的遗风以及现存的大多数族谱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移民以同乡和宗亲为纽带,凝聚成集体,保持并传播着他们带来的文明,形成一股很强的势力。民国《建瓯县志》卷19《风俗》载:“晋永嘉末,中原丧乱,士大夫多携家避难入闽。”《太平寰宇记》记泉州:“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福建有些家族祠堂的建造,可以追溯到唐和五代时期。如林氏家族,“唐武德贞观间,吾林自中州入闽始居之(凤林),已复徙澄清……历唐宋迄今千年,祠宇屡经修建”[1]。莆阳刺桐金紫方氏的祠堂,便建自唐末。“僖宗中和四年(884)廷范公历宰闽三邑,遂居于莆,葬父祖于乌齐丰田……营精舍以奉先,合族六子水部仁逸、秘书监仁岳、著作仁瑞、大理司直仁逊、礼部郎中仁载、正字仁远咸协力以成父志,贸得隙地,复买八埏及某司业圃以益之,于是荐福始有祠”[2]。

恳亲会

南宋时期,闽学兴起,福建成为全国理学的中心,对这一地区家族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很大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如朱熹就提出了一个宗子祭祀先祖的方案:每个家族初立祠堂时,计现田每龛取二十分之一以为祭田,亲尽则以为墓田,由宗子主之,以作为祭祀先祖的费用。而且祠堂内均须建立四龛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3]。朱熹的这种主张对后世影响是很大的,从此,祠堂、祭田、墓田等便大量涌现出来了。再如,真德秀极力主张立族长,以族长统率全族,主持“钦奉其先人之祀”的祭典[4]。

明中叶以后福建地区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的繁荣,涌现出一批富商大贾,为家族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经济条件。特别是大量宗祠、坟墓的建造,义庄族田的设置,隆重丰盛祭祀活动的举行等等,都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而获利倍蓰的工商活动,正好满足了扩展家族组织的这种经济需求。明中叶福建社会的动荡纷乱,使先民移居福建时那种家族互助的传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新的认识。人们切身地体会到,只有发展壮大家族的势力、加强家族的团结,才能与弱肉强食、持械相争的外部世界作有效的抗争。总之,明中叶福建商品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动荡纷乱,是促使民间家族组织壮大发展的重要因素。

明清时期,福建世家大宗往往聚居在一起,并建立宗祠、宗庙以团结族人。如林氏子孙遍布八闽各地,是福建省人数最多的大宗族之一。“九牧(林氏)世居莆田,或移处仙游、漳浦、福州、侯官、长乐、连江、泉州、漳州、永春、龙岩诸州各县,暨福唐及上府连潮州、嘉应州,皆其苗裔,故唐宋以来林氏号为昌宗”。清代前期族人中仕宦者在福州省城创建林氏大宗祠。“我族姓(林氏)佥议于会城内创造大宗祠,庙前奉祀禄公始祖及夫人孔氏……此亦敬所尊,爱所亲,敦伦睦族之意也”[5]。兴化府属,“诸世族有大宗祠、小宗祠,岁时宴飨,无贵贱皆行齿列。凡城中地,祠居五之一,营室先营宗庙,盖其俗然也”[6]。总之,当时福建聚族而居的习尚已经相当普遍。

宗亲会

近几十年来的几次统计数字表明,自明清开始,闽人向台湾大量移民,使台湾居民中福建人比例大增,始终保持在80%以上。福建移民初来乍到之时,往往按照同县同乡关系聚居在一起,这和他们原在大陆故乡聚族而居的情况显然不同。当时,由于渡海的困难和清政府的禁海令,移民们只能采取男性单身偷渡的方式到台湾,几乎没有人能够携带家眷。这使台湾“乡间之人,至四五十岁而未有室者,比比而是”。[7]“男多于女,有村庄数百人而无一眷口者”。[8]同乡的人聚居在一起,“疾病相扶,死丧相助,棺敛埋葬,邻里皆躬亲之。贫无归,则集众捐囊襄事,虽悭者亦畏讥议”。[9]即守望相助,互相依赖,协力开发。同时,这些同籍人“朋比齐力而自护”[10],为了防御外来的侵扰,还要互相保护。

乾隆二十五年(1766),清政府开海禁,允许民众越海赴台湾谋生,福建沿海不少人因生活所迫,纷纷举家迁台。如从《东石玉井蔡氏二房长、守庆公派系谱牒》发现,乾隆、嘉庆年间,这个人丁不上百的蔡氏支系家族中,就有68人去台湾谋生,其中十二世蔡世合有8个儿子,都于嘉庆年间到了台湾。还有十五世的蔡懋运5个儿子于嘉庆末一起往台。又如安海的施世榜有九个儿子,以建九房施大厝闻名远近。乾嘉间,除七房、四房外,全部迁居台湾[11]。在闽台族谱中,这种举族举家迁台谋生的情况,时有所见。

据《晋江文史资料选辑》第8辑《台湾百家姓》所略举台湾前20大姓的流传堂号、郡望、入台始况、在台人数可知,迁居台湾的福建移民,都有深切的念祖怀乡情感和浓厚的家族宗亲观念。这种情感、观念决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以及山海的阻隔而消失。这种感情表现在他们虽然移居台湾,但没有忘记自己与故乡家族宗亲的血缘、地缘关系,仍然按照在福建的习尚风俗,族亲为邻,乡亲聚居。这就是“兄弟同居,或至数世;邻里诟谇,片言解纷”[12]。随着人口的繁衍,许多姓氏渐成大族,他们在聚居地依仿祖宗的传统习惯,沿用祖籍的堂号、郡望,建造祠堂,修族谱,标榜自己的渊源流派,以示不忘宗亲故土,追根溯源。

至今,闽台许多地方仍有这种风尚习俗,不少家族往往把堂号、郡望镌刻于民居的门楼或门匾上,或作为家庙、祠堂的牌匾。如刻有“鲁国传芳”“江夏衍派”(黄姓)“颍水世泽”(陈姓)等字样,以表明家族的原始郡望,昭示了本姓氏的家世、渊源。还有刻于家庙、祠堂门柱上的楹联,更清楚地使人一望而知其姓氏渊源。如同安县五显乡后塘村,“桃源”颜氏祠堂的楹联,叙述了该姓入闽流播的时代和路线:“自唐历宋历元历明历清,簪缨世代;入闽而德(化)而永(春)而金(门)而同(安),瓜瓞云礽。”这是一种最直观最普遍的闽台区域文化景观,体现了各家族强烈的饮水思源、不忘宗亲故土观念,孜孜而求于家族的血缘渊源,对中华炎黄文化的追寻。

迎神赛会

二、闽台宗族祠堂、族谱和联宗

闽台宗族之风盛行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绝大多数家族都重视修建祠堂。祠堂的功能是供奉祖先神主牌位,岁时年节在此举行祭祖典礼和聚族宴饮,或家族议事和执行、宣传家规族法的地点,总之,它是一个家族组织的中心。闽台民间无论家族大小,都热衷修建宗族祠堂。大致从唐五代时期开始,福建民间就已经建造家族宗祠。如莆田刺桐金紫方氏祠堂,便是建于唐末。到了明清时期,福建建祠之风盛行,一些较大的家族,不仅有一族合祀的族祠、宗祠(或称总祠),而且族内各房、各支房,往往还有各自的支祠、房祠,以奉祀各直系祖先。如诏安县“居则容膝可安,而必有祖祠、有宗祠、有支祠”[13]。福州郊区尚干的林氏家族,族众近万人,其遍布福建各地的大小祠堂不下50座。自明清开始,林氏族人陆续迁徙台湾,并生息繁衍。在台湾成为仅次于陈氏的大家族,现分布于台湾各主要聚居地的主要祠堂多达36座[14]。惠安山腰庄氏大家族,族众达到数万人,大小祠堂超过100座,其准确座数连族人也说不清。

姚厝

闽台宗族之风盛行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民间普遍认为“一世不修谱为不孝”[15],绝大多数家族都保持着历代不断修谱、续谱的传统。宋代,福建的修谱之风开始兴起;明清之后,盛行于世。台湾人多数为闽、粤移民,离乡背井,为不忘自己宗族的渊源,尤重视编修、续修家谱、族谱。闽台家谱、族谱等虽然在编撰上内容繁简不一,体例种类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努力追寻本宗族的水源木本。这与标榜堂号、郡望一样,是更详细、更具体地对中华炎黄文化的追根溯源。在这种追寻中,尽管流派千枝万叶,血缘错综复杂,真伪参半,鱼龙混杂,但都将炎帝、黄帝作为自己家族的始祖,归根结蒂,只要是中华民族,就都是炎黄子孙。如台湾陈、林、黄、张、李、王、吴、刘、蔡、杨十大姓在编修其族谱中,对其族源的追溯,完全是抄袭自福建的同姓族谱,甚至有的台湾族谱,则直接从福建等地带过去的。因此可以说,闽台族谱出自同一系统,共同信奉同一族源。如陈氏,出自虞、舜之后。唐初六十八世孙陈政父子,奉敕出镇漳、泉,而家漳浦、云霄,其后子孙散居福建各地,明末清时陆续播迁入台[16]。林氏,殷少师比干之裔。其子孙林禄于东晋明帝太宁三年(325)入闽为晋安太守,是为闽、粤林氏始祖[17]。其子孙散居闽台各地,蔚为大族。张氏,少昊之后。其子孙于晋末永嘉年间避乱入闽,故闽台张氏大多称为“清河张氏”。李氏,颛顼帝高阳氏之裔。唐末天下大乱,子孙有迁徙入闽者。后李纲孙“李珠迁福建宁化,生子五,分枝于闽台各地”[18]。王氏,帝舜及姬姓之后。唐末,王审知兄弟入闽,封闽王。从此,王氏家族繁衍于闽台各地。吴氏,姬姓泰伯之裔。其后裔吴宥徙居福建宁化,为闽、粤客家吴氏始祖,子孙传衍于台湾[19]。刘氏,帝尧陶唐氏之裔。唐末,翰林学士刘天锡弃官奉父祥公避居福建宁化,被刘姓奉为入闽始祖[20]。蔡氏,姬姓之后。唐初蔡姓子孙从陈元光入闽,居漳浦。其后蕃衍于闽台各地[21]。杨氏,姬姓之后。唐末,杨荣禄随王审知入闽。子杨逸居安溪,子杨肃同孙明珠居南安高美[22]。其后裔蕃衍于闽台,蔚为大族。

赖厝

基于闽台诸多家族都认同源于华夏民族,炎帝、黄帝是共同的祖宗,那么不仅同姓同宗是同一祖先,血融于水,即使异姓异宗,追根溯源也是两三千年以前是一家,血脉相连。因此,闽台不少家族在不同的数姓甚至数十姓范围内,开展异姓联宗活动,对不同姓氏之间进行整合。如著名的柯蔡二姓联宗佳话,就是依据族谱所载柯氏为周太王古公亶父次子仲雍之后,蔡氏为周太王幼子季历之后,由于同为姬周之后裔,故认同同一祖先周太王,相互联宗。目前,台湾成立“济阳柯蔡宗亲总会”,其分会分布于香港、缅甸、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日本、美国等地。再如闽台的烈山五姓许、卢、高、吕、纪联宗,则基于五姓共同认为周朝姜太公吕望是同一祖先。更有甚者,目前台湾在更遥远的祖先血缘中,通过组织恳亲会、宗亲会等,把更多的宗族姓氏联络起来。如“至孝笃亲舜裔总会”则把帝舜作为同一祖先认同的陈、王、胡、姚、陆、夏、田、虞、袁、车诸姓联络起来,“至德宗亲会”则是联络都认同于姬周氏这一共同祖先的30余个姓氏宗族的组织。

闽台许多家族为了辨明辈分次第,使内部的血缘关系上下有秩,历历可查,都实行名字排行制度,即在同一辈分的族人中,名或字必须用某一个统一规定的单字起头,再与其他单字结合成名或字,以示与上下不同辈分的区别。排辈分除少数由祖、父辈临时决定外,大多数是按先祖早已选定的带有美好寓意的排行用字。如福建南靖县双峰村《丘氏族谱》载:丘氏家族从其二十一世始,标定的昭穆用字是:“文章华国,诗礼传家。创垂显奕,继述藏嘉。光前荣耀,世德作裘。仁亲义祖,燕翼贻谋。桂芳兰茂,日新月盛。思皇多佑,福禄来成。庆余善积,谱泽绵延。宗风丕振,亿万斯年。”[23]这种家族排行用字不仅使家族内部的上下伦序关系和血缘关系分明可辨,而且还有助于联络不同区域内的同宗远支族人的血缘感情。同一姓氏宗族的不同分支,即使隔数十百年后,还可利用族谱中的血缘世系排行用字记载,进行同宗远支族人的“联谱”活动。台湾金门县,历史上隶属于福建泉州同安县,蔡氏家族的子孙分居于一海之隔的同安县新店乡和金门的枫林村,两地蔡氏一直沿用同一排行用字,即“景太靖延用启乔,汝士复根炷基铨,淑梁熙培铸洪财,珍海棠荣远仓喜”[24]。自1949年后,泉州同安县和台湾金门县的蔡氏家族,虽隔数十年不通音讯,但近年重聚在一起,只要互相一对辈行用字,便可分明世系伦序,寻根问祖。

闽台宗族祠堂和族谱把同宗同族之人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使人们的宗族、乡土观念大大加强。绝大多数外出谋生为官为宦者,经商发财致富者,都以衣锦还乡、荣宗耀祖为人生之一大幸事。他们往往都慷慨解囊,购置族田,修筑祖坟,捐建宗祠寺庙,兴办医院学校,为乡里架桥铺路,以及组织大型的家族迎神赛会祭祀活动等。

三、闽台宗族族产、会食和族规

闽台民间家族往往拥有数量不等的族产,其中主要族产有土地、水碓碾房、房屋、桥渡以及水利工程、山场、沿海滩涂等生产生活设施。族产中最主要的当首推土地田产,即通常所称的“族田”(有义田、轮班田、香油田、公役田、祠田、会田、蒸尝田、祭田、渡田、书灯田、桥田、社田等)。闽台家族族产主要作为各项宗族活动的经济来源,凡是家族事务的经费,一般都可以在族产中开支。举其要者,如赈济贫穷、办学考试、纂谱联宗、建祠修墓、架桥、铺路、设渡、设路灯、设茶亭、修水利、门户应役、迎神赛会以及与外族的民事纠纷、诉讼甚至械斗等等,都需要族产作为经济后盾。

家族内部的相互救助、扶持是家族团结的重要凝聚力,对此,闽台家族都十分重视,强调“凡我同族,皆属祖宗一脉所分,贵乎有无相恤,患难相顾,有恩礼以相待,无刻薄以相加”[25]“兄弟同居,或至数世……通有无,济缓急”[26]“台则同居常至阅世……有无相通,倾囊亦所不惜。”[27]侯官《林氏家乘》规定:“宗族子孙,贫穷必相给,生计必相谋,祸难必相恤,疾病必相扶,婚姻必相助,此家世延长之道也。”[28]为了赈济贫穷的族人,许多家族还特意设立了常平田、社仓、义仓、义田等。如在明代嘉靖万历年间,泉州梅溪陈氏家族,始设义田赈济同族穷人。“义田何以兴乎?为赡族人而设也……宗之乏者有嫁娶丧葬则咸于是取给焉”[29]。民间习俗普遍认为,家族中富有人家赈济同族穷人是不可推卸的义务,否则,富有人家将遭到公众的指责。如安溪《谢氏宗谱·族训》云:“一示子孙有殷实房衣食饶足者,但遇丰稔之年,宗子率族人登门,随处多寡公论劝借以赈鳏寡孤独无倚者。若悭吝不从,以不孝论。”近现代闽台侨乡仍流行这样的习俗,发家致富的华侨华人如衣锦还乡,往往要慷慨解囊,赈济本家族甚至本乡的贫困人家。

宗祠

闽台家族为了沟通血亲感情,和睦族人,增强家族的群体意识,还定期举行“合食”“会食”等。所谓“合食”或“会食”,简言之,就是一族人在一起用餐。早在宋代,福建就有“合食”“会食”习俗,宋淳熙《三山志》云:“州人寒食春祀,必拜墓下,富家大姓有赡茔土田,祭毕燕集,序列款洽,尊祖睦族之道也。”[30]后代,这种习俗延绵流传、而且不断发扬光大,并随移民传到台湾。如福建莆田“诸世族有大宗祠、小宗祠,岁时宴飨,无贵贱皆行齿列”[31]。台湾不少宗祠“祭于春仲、秋仲之望,又有祭于冬至者。祭则张灯结彩作乐,聚饮祠中,尽日而罢”[32]。“合食”与“会食”的习俗,是古代宗法制度传下来的礼仪。《周礼》记“大宗伯以饮食之礼亲家族兄弟”。这种风气一直得到流传。一个大家族的成员,规定每年有几次会食的情形,在闽台确实是相当普遍的。

闽台宗族在理念上不仅强调血缘关系,而且还重视以本家族的道德价值标准来衡量褒贬家族成员的行为。各家族制定的各种家范、族规,大体以敬祖宗、禁犯上、重宗长、睦宗党、急相助、恤患难、重继嗣、重藏谱、重师友、禁乱伦、凛闺教、安灵墓、禁争讼、禁欺凌等为主要内容。如台湾《登弟方氏族谱》定有戒条十则,其中有“戒不许富欺贫,贵骄贱,长压小,强凌弱”;“戒不许出伤人之言,为害人之事”;“戒不许游食游手、赌博及嗜酒撒泼”。晋江施氏族谱规定:“士农工商,各宜勤俭……误有不肖子弟弃生业,结匪类,开设赌场,放头网利,致诱子弟破家辱身,殊可痛恨。以后族房长稔知放赌账目,不许取讨,仍令族众赴大宗祠戒饬,令其改过自新,不改者送官究治,除穰莠也。”[33]连城张氏家族的《族谱例言》云:“有犯奸淫干碍伦常者……当以黛墨涂其名,注以奸淫灭伦……族内倘有作奸犯科之类,族房长知之,必通闻合族齐集祠堂,割去其谱……轻身以假人命图赖人者,通族众攻其罪,公首呈官,仍于谱名下注以图赖人命四字。”[34]这对某种风尚的形成,对于规范族人的日常行为,起了不可忽视的劝奖惩儆的作用。

闽台宗亲故土观念强烈,乡村多聚族而居,“以姓名乡”的习俗十分普遍,这在当今两地的地名中有明显的反映。这些以姓氏命名的村庄地名中,其规律是大多数或以此地大族的姓氏,或以最先定居者的族姓,或以村庄的开基者姓氏,加以命名。如据福建晋江县初步统计,全县大约有170个的村庄地名,是用60个左右的姓氏来分别冠名的[35]。而且这些地名大多数和厝字有联系,也就是在厝字之上冠以姓氏,如赖厝、姚厝、张厝等。这些厝字之上冠以姓氏的村名,在晋江县以姓氏命名的村庄总数中,大约有将近一半。闽南人移居台湾后,为了让子孙后代永远维系宗亲感情、乡土观念,记住故土祖地,他们继续以故乡旧名来命名新开垦定居的地方。现在,台湾仍然还有很多以房屋厝主姓氏或土著居民姓氏命名的带“厝”字的地名,如台北市的朱厝巷、杜厝街、李厝街、施厝、洪厝、黄厝、颜厝、陈厝、林厝等。

祠堂

综上所述,三国南北朝和五代两个时期,中原战乱不已,社会动荡不安,北方人民多次南迁入闽。到了宋代,福建人口骤增,地少人多的矛盾开始突显,明清时期则更为尖锐。在这种人地矛盾的作用下,再加上其他一些因素,如商品经济对农业的冲击,失去土地的民众,再次被迫背井离乡,到外地,甚至漂洋过海去谋生,其中一水之隔的台湾,成为一大部分福建移民的寄居地。历史上福建向台湾移民的这种特征,使福建移民在新的移居地,更加注重宗亲乡土意识。他们面对土著人的对立和恶劣的自然环境,必须通过修建象征宗族亲和力、凝聚力的宗庙、祠堂,分亲疏、溯渊源的修谱、标榜堂号、郡望,举行祭祀、迎神赛会、会食合食等活动,来团结、协调、管理、保护同宗同族之人。这就是以传统的血缘关系,即同宗关系进行认同整合。这种认同整合体现了儒家宗族意识思想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规范,是闽台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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