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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现性评价中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

2020-07-04吴晓婷

中小学课堂教学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爱国教育表现性评价道德与法治

【摘 要】小学阶段,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是道德与法治课的基本任务之一。为更适应该学龄段学生的学习特性,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善用表现性评价。文章以“欢欢喜喜庆国庆”一课为例,探讨对学生学习能力及价值观的引导,示范如何让学生在多元而有效的表现性任务中了解国家象征、培养爱国情怀。

【关键词】表现性评价;爱国教育;道德与法治

【作者简介】吴晓婷,一级教师,厦门市骨干教师。

2019年3月召开的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中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小学是义务教育的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厚植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使学生从小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是道德与法治课的基本要求。不论是在国内工作生活,还是走出国门,爱国情怀都能把中国人紧密团结在一起,向世界展现文明、积极、充满活力的中国形象。鉴于该学龄段学生的学习特性和道德与法治课的说理性,教师在教学中应该采用更多样的教学方式并善用表现性评价,在评价中肯定、激励学生的爱国情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一、强调核心,明确评价目标

表现性评价,指通过关注学生在完成任务时的实际表现来评价学生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在学校教学情境下,常用的表现性任务主要有结构性表现任务、口头表述、模拟表现任务、做实验或调查、创作作品、完成研究项目等[1]。与传统的以分数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纸笔测试相比,这是一种更关注学习过程的评价,也更符合本科目所提倡的评价方式——要重视对儿童活动过程的评价,重视儿童在活动过程中态度、情感、行为表现及付出努力的程度[2]。我们可以解读为:表现性评价是关注学习过程的评价,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发展的知情意行。完整的表现性任务体系包含三个要素:评价目标、表现性任务及评分规则。其中的评价目标尤为重要,评分规则的制定须以评价目标为指引,不能偏离。所以,教师在选择评价目标时,应慎重考虑。

“欢欢喜喜庆国庆”是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二年级上册第一单元的第三课,教学流程分为两课时,第一课时要求学生在“新中国的生日”框架下了解国庆的来历,通过阅读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取新中国的成立的故事,感悟今日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由此对革命烈士产生怀念与崇敬之情。教材还提供了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象征,需要学生在课程后了解其代表的意义,让“国家”这一抽象概念生动而具体地生长在学生心中,知道作为中国的小公民,人人都有责任去守护、爱护国旗和国徽,知道当国歌响起时,应站立致敬。第二课时要求学生在“庆祝我们共同的节日”框架下,知道国庆时全国人民都会欢庆国庆,对祖国产生认同感,能主动以自己的方式为祖国献上祝福。

从以上分析可知,本课的教学核心是掌握国家象征,通过了解新中国成立的历史培养学生爱国情怀。那么教师应该如何依照本课核心制定适宜的评价目标呢?周文叶认为,适用于表现性评价的目标,是那些居于目标核心的、需要持久理解的目标,也是学生学习的重点部分[3]。这些目标指向的内容,学生不仅应当熟悉,还应能切实应用,以实现持久的记忆。故而笔者将本课的评价目标制定为:1知道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象征,且爱国旗、国徽、国歌;2能用自己的方式庆祝国庆。两项评价目标所指皆是本课学习内容的核心,亦是本课的重难点,贯穿本课表现性评价的全部环节。

二、培养情感,设计表现性任务

表现性任务作为整个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具有以下特质:开放多元、真实有效、人人参与。在设计表现性任务时,教师应充分考虑该学龄段学生的学情特点,同时要兼顾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任务的设置应与评价目标一致,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能展示出评价目标的界定和达成状况。

笔者将本课的表现性任务设计如下:

任务1:知道国旗、国徽的意义,画一幅“我和国旗(或国徽)在一起”的图画。

任务2:写一份“我的国庆行动”计划,与同学一同分享。

任务1画“我和国旗(或国徽)在一起”的图画,把学习任务、学习内容、艺术创造巧妙融合,既考查了学生的课堂学习情况,也让学生在任务中加深对国旗、国徽的记忆与理解,激发属于自己的,而非教师灌输的爱国情感。任务2则更加多元开放,和学生家庭的国庆假期计划结合。学生既可以自己制定计划,也可以和家长合作制定;计划的呈现形式可以是绘图,也可以是表格。笔者也设计了计划表供学生参考(见表1)。

正如檀传宝教授所言,唯有发挥学习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有效克服学生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时产生的逆反心理,完成最为真实、有效的国民身份建构[4]。两个表现性任务的设计都指向学生爱国之情的培养,以动手创作替代教师枯燥抽象的说理。由于联系了自身的日常生活,学生更真实地感受到自身与国家不可分割的关系。

三、确定目标,制定评分规则

合适的评分规则能有效引导儿童的学习,指明学生表现性任务的进行方向,也能够体现学生围绕评价目标执行任务时所呈现出的学习水平和情感态度。本课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十分明确,故而评价规则的设计应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制定。

评分规则的呈现方式比较丰富,常见的有:核查表、分值系统、分析性量规、整体性量规等。教师在选择时需考虑学生的学情与评价目标相匹配,以达到最佳的评价效果。本课采用了核查表的评价方式,能有效针对关键元素进行评价,也能使观察活动清晰、具体、易懂且便于记录。因此,它是许多观察研究普遍采用的观察策略之一。围绕上文设计的两个表现性任务,笔者设计了学生和教师使用的两份核查表(见表2和表3)。

根据表2的设计,如果学生获得4颗星星,則可评为优;如果获得2~3颗星星,则为良;如果只获得1颗星星甚至没有,则有待努力。此表为学生自评表,评价项目的设计关注学生的两项能力:知识学习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知识学习能力主要体现在能正确画出国旗(或国徽),把课堂所学(认识国旗、国徽并知道其象征意义)运用于表现性任务中;而学生绘图表现出的情感则反映其价值观,学生与国旗(或国徽)在一个画面中应表现出幸福快乐或是骄傲自豪。学生获得的评价不是简单的对错,也不是单纯的得分,而是既要体现学生知识习得程度,也要对学生的爱国情感进行引导。

根据表3的设计,如果学生获得4颗星星,则可评为优;如果获得2~3颗星星,则为良;如果只获得1颗星星甚至没有,则有待努力。此表为教师评价表,评价项目关注四个要素:学生是否会制作计划表、能否合理安排国庆长假、国庆长假中是否安排了爱国行动、计划是否科学可行。四个要素皆指向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鉴于小学二年级学生生活经验和对实际行动的考量不足,教师可以先将评价项目向学生说明,并且强调计划表应具备“爱国行动”的要素,让学生明白庆祝国庆的行动是考核重点之一,学生要以此为前提,科学、合理地生成自己的计划表。教师在设计评价表时应充分考虑表中评价项目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能指引学生掌握知识、是否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等。正如高本光所言,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不仅要会教,更要会评价,开展学科评价应该成为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的“分内事”[5]。一个合理的表现性评价不仅可以使学生对道德与法治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正确而积极的价值观,也是教师改善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一个完整的表现性任务体系应有明确的评价目标,还要设计适宜学情且科学合理的表现性任务和易于操作的评分规则。道德与法治是低学龄段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科目。作为道德与法治的任课教师,应该致力于用更多元的教学方式,以更能表现学生学习情态的评价方式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

参考文献:

[1]余文森.核心素养导向的课堂教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周文叶.表现性评价的理解与实施[J].江苏教育,2019(14):6-11.

[4]檀传宝.爱国主义教育应当贯彻理性的教育原则[J].中国德育,2018(1):7-8.

[5]高本光.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评价素养发展探讨[J].中小学德育,2019(1):19-22.

(责任编辑:朱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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