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山西对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2020-06-27温蕾
摘 要:山西对外投资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遇到了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文章在阐述山西对外投资前景的基础上,针对山西企业对外投资准入、运营和退出阶段所面临的各种投资风险,提出防范体系的构建策略。
关键词:一带一路;对外投资;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1 问题的提出
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高峰论坛是“一带一路”提出3年多来最高规格的论坛活动,标志着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得到深入贯彻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是新时期中国对外交往的大国战略,有利于化解我国过剩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增进国际影响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点合作包括油气开采运输、铁路、公路、电力、电网、通信以及港口等基建领域,旅游、农业、商贸、物流等将给资本市场带来投资机会[1]。山西自古以来就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区段,“万里茶道”和古丝绸之路的开拓者中包含了晋商精神和晋商文化。作为世界上跨度最大的经济走廊,为地处欧亚大陆中心地带的中亚国家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也为山西企业 “走出去”提供了的广阔市场和巨大机遇。借力“一带一路”倡议对外投资的有利机遇,融入其中,创造出山西经济转型和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山西是我国的煤炭大省,在矿产勘探、开采技术、采掘装备等方面具有的明显优势,这无疑为山西采矿企业进行能源领域的对外投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山西建筑企业和矿产企业组成合作体,通过以工程换资源的方式,扩大建筑、能源投资双增长,从而带动钢铁、水泥等山西富余产能“走出去”拓展广阔的发展空间。山西企业与农业科研院所可以通过共建农业科技园区、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等形式,积极开展与沿线国家农业技术合作。山西在种植小杂粮、干鲜果、蔬菜、中草药、菌类等作物有着成熟的经验,山西企业可以采取购买或者租赁土地兴办农场等形式,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投资,建立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大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技术合作和推广,提高山西在乳肉畜牧业方面的养殖和加工水平。山西工业企业可以围绕利用高新技术提升研发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市场调研、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系统控制、市场营销和物流等业务,增强企业上下游协同能力,推动山西制造业由生产制造业向生产服务业转变。此外,山西在服务业、文化旅游业、化工纺织业等多个产业领域也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实力,可以寻求经验丰富的国内相关企业携手投资合作,逐步“走出去” [2]。
2 “一带一路”倡议下山西对外投资面临的法律风险
切合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下对外投资迅速发展的契机,对促进山西产业转型发展、拉动对外贸易、消化过剩产能乃至促进山西经济增长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山西推进“一带一路”对外投资的进程中,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的不同、市场竞爭环境的差异、东道国市场政策的不确定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货币和金融政策的不稳定性等原因,不可避免的将面临一定的投资法律风险,这些都会对对外投资的效率和积极性产生直接的影响。对外投资法律风险是指因违反东道国法律法规而面临受到法律制裁或者法律惩罚的相关风险。因此如何积极的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机遇,同时又有效控制对外投资法律风险,是山西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和挑战。
3 “一带一路”倡议下山西对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构建
尽管山西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外投资面临着资本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的一系列风险,伴随着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态势上来看,这些风险还将会在一定时期内普遍存在,但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亚非欧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不仅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搭建了平台,也为沿线国家和地区构建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因此,构建山西对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势在必行。无论是政府还是投资企业,都必须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控制能力,既要整体全局把握,又要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1 对外投资准入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审查制度是山西企业对外投资在资本市场准入阶段最重要的法律风险。“一带一路”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社会差异、政治差异、经济差异、文化差异、企业差异等纳入了共通的发展战略,国外投资审查制度的模糊性和未知性,加之特殊产业和领域的不确定性都给外国投资者增加了一定的准入法律风险。山西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到东道国国计民生领域,因此东道国对此类国外资本的准入有着严格的审查制度,这些严格的限制规定带来的法律风险应该给予山西对外投资企业足够的重视。
规避对外投资准入法律风险最重要的策略就是尽职调查,即对投资目标东道国关于外国资本进入该国市场相关的法律规范、国外投资主体资质、投资项目具体内容、环节、方式等进行全面的信息获取[3]。首先,熟悉东道国法律环境,判断该国对外国投资法律风险的高低,以此研判山西企业在东道国的投资领域、投资模式、投资效益等。其次,调查投资对象。无论是山西企业单独投资或者是和当地企业合作投资,必须明确东道国政府关于项目开发权的相关政策,通过开发权才能够预判并购价格、投资与运营成本以及整个投资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最后,对投资项目标的在东道国的相关法律一一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法律方法是由国内、国际律师组成团队来进行,在深入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山西企业对外投资具体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为企业投资做好充分、可靠、真实的理论和法律保障。通过尽职调查报告,可以判断分析对外投资准入阶段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通过法律和外交途径保护山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山西对外投资企业内部也应该建立专业的法律团队,熟悉对外投资国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提高投资风险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的武器为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保驾护航。
3.2 对外投资运营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风险,要求山西投资企业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注重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进行准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制定环保影响评估报告,研读东道国政府的环境标准,并积极投身于东道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活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普遍比较脆弱,山西企业对外投资的过程中帮助修复东道国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顺利推进投资项目的合作,积极融入东道国的社会当中,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针对税收差异法律风险,积极推进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税收交流,营造双边或者多边税收合作平台,推动沿线国家税收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与沿线国家税收协定的签署,进一步增加权益保护和税收饶让的深度和广度[5]。对于有合作意向的投资项目,通过增进磋商,帮助山西企业更准确了解东道国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争取更多的税收优惠和保护,提升谈签进程。
3.3对外投资退出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局不稳定,恐怖主义、暴力冲突等公共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因政治环境导致经济环境的变化,会直接导致对外投资无法继续进行而遭受严重的损失。因此,政治环境是山西对外投资最为重要的风险。我国政府需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通过良好的外交友好关系,为山西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加稳定的政治环境,一旦东道国发生政治变革,也可以通过国家层面进行外交斡旋,保障山西对外投资的资本可以顺利安全的退出该国市场,从而降低因政治因素而导致法律风险的可能性。
一般来说,山西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项目投资期限较长,规模较大,一旦发生特殊情况,如果没有有效的资本退出机制,无疑为海外投资增加了无形的风险。因此,设置资本在市场的灵活退出机制,能够有效地帮助山西投资企业减少时间因素而带来的投资压力,从而最大限度地转移投资风险。
在山西对外投资主体、我国以及东道国相关部门之间,很难确定信息来源的一致性,而且也没有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因此,提高对外投资风险识别能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多边投资安全保障,创建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完善争端解决机制。这是对投资企业最好的自我保护的有效利器。因此,山西对外投资企业在签署投资合作项目协议时,应在解决争议条款中,在双方或者多方公平诚信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引入解决争议的准据法及国际规范,从而更有针对性的解决具体争端。
参考文献:
[1]沈吉苏.当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动因探究--基于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思考[J].经济观察,2017(1):18-19.
[2]张敏.“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法律风险的防范[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7(2):117-123.
[3]薛嬌.“一带一路”倡议下大连对外投资发展对策分析[J].对外经贸,2017(3):28-30.
[4]温蕾.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中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基于民间剪纸艺术分析[J].经济问题,2017(9):76-80.
[5]马忠民.“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对外投资风险控制策略研究[J]经济论坛,2017(12):137-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