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市场两大投资领域的投资现状及策略研究
2020-06-25许云霞
李 钦 许云霞
哈萨克斯坦不仅是中亚地区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国家,同时也是我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重要的贸易投资合作伙伴,我国与其在经贸往来、信息沟通、投资便利、政策协调等方面的合作将不断深化。同时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对接合作,中国对哈投资将迎来重大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企业国际化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018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达到1298.3亿美元,同比增长4.2%,对外投资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二位。“一带一路”建设顺应了时代要求和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对我国扩大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投资哈萨克斯坦市场的总体情况
(一)投资规模
由《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2018年)可知,中国对外投资流量中哈萨克斯坦排名第八,流量为20.7亿美元,占总额的比重为1.3%。另外,据中国商务部所提供的中方对哈资金投放活动相关资料,2018年度中方对该国产生的非金融类直接资金投放行为总规模为3.94亿美元,同比增长118.89%。截止到2018年末,中方针对该国进行各项资金投放活动累积总量为293亿美元,所投放行业领域主要是采矿业、交通运输等方面。截至2018年末,中方对哈国进行资金投放所形成的公司总量超2800家,位列哈国注册外资公司总量的前三位。中方在哈国所注册公司基本上都致力于能源的开发以及利用,大规模国有性质能源类公司如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下辖有从事天然气管道铺设、钻探工程、炼化工程等工作的有限公司;与此同时,中国水利水电对外有限公司、新疆中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其他能源公司、新疆独山子吉利化工有限公司等从事能源领域业务的公司,也积极响应国家所制定的“一带一路”倡议,持续增加于该国的直接资金投放活动。
(二)投资主体
截至2020年2月,在哈登记注册并开展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共有2.08万家,较上年同期增加15.8%。其中,中方所成立的外资公司数量位列第三,在该国完成注册活动并已经开始投入运营的公司为1223家,照比上一年度增多了28%,其中较具典型性的公司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该国所建设分支机构、阿拉木图中国工商银行、哈萨克中国银行、新疆航空公司代表处,尼卡合资卷烟厂、新康番茄酱厂及中国远洋公司、中国外运公司、新疆国际公司、中兴公司、华为公司等设置的代表处等。可以发现,于该国进行资金投放的主要是大规模的国有性质公司或者是央企,其中民营性质的公司较少。
(三)投资领域
中方对哈资金投放领域,基本集中在二、三产业,而且投放于第二产业的资金数量要显著高于第三产业。经过不断的发展之后,目前第三产业范围内运输仓储领域的成长较为迅速,已经跻身为当前对哈外国资金投放活动的首位。将资金投放于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公司为18家,将资金投放于石油服务领域的公司为2家。进行资金投放的商业银行有3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以及汇丰银行。大规模公司进行的资金投放基本都注入于第二产业中,例如制造业、地质勘探业、采矿业以及建筑业等,并且基本上都是大规模的国有性质公司以及央企,民营性质的公司极少。
二、哈萨克斯坦市场两大投资领域的投资优势
(一)油气资源领域投资优势
一是哈国境内石油、天然气储量丰富。哈国石油储量位居全球第九位,已被证实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可以持续使用70多年。同时,哈国作为纯内陆国,缺乏出海口,因此就为作为其重要邻国的中国带来投资合作机遇,中国可以利用地缘优势与哈国进行油气资源开发合作。二是由于哈国工业化发展历程相对较短,因此经济发展,包括油气资源开发,都比较依赖于引进外部的技术、资金、和人才等资源。中国拥有较为领先的石油勘探和开发技术,能够帮助哈国实现油气资源价值的提升。三是目前中国经济正步入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发展阶段,进行产业输出和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将成为今后较长时期内重要的经济发展战略。哈国提供市场和资源,中国提供产业和产能,双方具有坚实的投资合作基础。四是“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推动双方投资合作走向深入。哈国是中亚经济领头羊,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新兴国家之一。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是一种合作新模式,能够满足哈国寻求合作共赢的诉求。2014年底,哈国提出的“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是对接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哈萨克斯坦五十年发展计划。在此基础上,中哈双方于2015年签订新协议,即《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协作关系日趋紧密和谐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基建领域投资优势
一是基建领域是“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中的优先投资领域。哈国在基建方面需求较为强烈,其道路、铁路、港口、能源、工业园等众多投资项目近年都被迅速提上日程,意味着哈国基建领域拥有巨大的市场和投资机遇。二是中国在基建领域掌握较多的的核心技术,基建能力举世瞩目,投资比较优势突出。例如,中国在工程建造、客运体系建造、列车操控、系统集成、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具备世界领先的核心技术。另外,中国具备高水平的灾害预防安全监察控制系统以及完备的灾害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方案,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强风、降雨、冰雹、地震和各种紧急情况等自然灾害,确保高速列车的安全运行,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系统。这些基建领域竞争力强大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成为中国推动“全球化”和拓展基建领域投资的重要依托,为中国扩大对哈基建投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哈萨克斯坦市场两大投资领域的投资现状
(一)油气资源领域投资现状
一是投资形式,目前中石油公司投资哈国主要采取合作经营、资金合作经营以及成立战略联盟这三个形式;二是资金投放结构,外汇资金所占比重通常为1/3,剩余2/3往往通过仪器、劳务以及技术等方式完成投放。进行资金融通活动主要通过发放债券形式和借取贷款形式。三是资金投放主体,基本都是由国家进行控股的大规模公司,具备强大资金实力,并有良好的政策保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此方面极具典型性,是当前最主要的,也是最先对哈国进行资金投放并形成贸易协作关系的主体。四是投资项目,中石油始终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作为自身开展国际化合作的指导思想,在PK项目与中哈原油管道、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项目、中哈天然气管道等关键能源项目中贡献了极大的力量。中石油在哈国所开展业务也较为丰富,涉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工作、开发工作、炼油化工工作、管道输送工作、销售贸易工作以及工程技术服务工作等方面。五是输气管道合作。中国石油与哈油通力合作,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的有效载体。共同投资建成了年输气能力550亿方的中哈天然气管道,已累计输气1900亿方以上;建成了年输油能力2000万吨的中哈原油管道,累计输油已超过1亿吨;建成了哈南天然气管道,实现了哈国“西气南送”的民生工程。六是石油加工合作。中国石油与哈油合资经营着哈国三大炼厂之一的奇姆肯特炼厂,所生产的汽油、柴油、航煤在哈国市场占有率均超过三分之一;炼厂现代化改造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6月底投产运行,将成品油品质提升至符合欧4、欧5标准;二期工程于2018年9月完工。升级后的奇姆肯特炼油厂已经成为具有国际高水平和环境保护标准的现代工厂。与当地企业合作成立的SINOOIL公司是哈国第三大油品销售公司,拥有自营加油站131座,特许加油站20座,始终坚持用户第一、质量至上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当地用户的普遍赞誉。
(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资现状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止到2019年末,中方针对哈国所开展各项资金投放活动的总量达到296.6亿美元,资金投放活动主要发生于采矿及交通运输等方面。中方对哈国实现工程承包合同累积金额达到373.5亿美元,实现营业额总量累积达262.9亿美元。由中方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化工、新能源、建材、基础设施建造及改建等方面的大量项目都有所推进①。
近年来,中哈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也日益深入,双方共同开发和建设了多条铁路和高速公路。例如,2017年6月,作为中哈国际产能合作的基础,哈国境内第一条城市轻轨线路阿斯塔纳轻轨开始建设。建造过程是按照中国所提供标准进行的,并完全以中国技术为基础进行设计,我国中联重科为该项目供应的各类硬件设施于总价值上亿元。轻轨贯穿了哈国首都阿斯塔纳,将机场、市中心、经济集中区域、火车站等重要枢纽串联了起来,全长为22.4公里,总投资额达19亿美元。完成后,必将成为哈萨克斯坦“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成果。
四、哈萨克斯坦市场两大投资领域的投资策略
(一)积极借用好国际平台助力
中哈两国都是WTO成员国、上合组织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以双方投资合作拥有共同遵循的制度框架和协商平台。扩大对哈国能源领域投资规模,可以积极利用亚投行、丝绸之路基金等资金融通平台,解决投融资瓶颈制约。也可以积极利用上海合作组织和WTO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加强双方投资分歧解决力度,拓展双方投资合作深度广度。
(二)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
政府要深化对外投资体制改革,强化市场机制和政府服务定位。通过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不断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减少事前审批和行政干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和境外投资问责制,既能服务国家战略布局,发挥政府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引领功能,又能保证企业自主性和积极性。中国对哈能源资源投资主体仍为大型国营垄断经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者寥寥。究其原因,一是因为能源领域投资规模巨大,资金消耗量惊人,只有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才有足够实力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二是中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激励机制缺乏,扶持力度不够。中国政府应在立法上加快进度,尽快推出合理措施以保障中小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利益。同时,在管理体制上要向中小民营企业加大倾斜力度,比如在审批流程上的简化、贷款政策上的照顾等。通过放松政策限制、放宽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流程、提高信用评级,提供方便可靠的融资渠道和跨国支付方式等措施,必将为中国中小民营企业扩大对哈能源投资打开方便之门。
(三)巩固发展能源领域投资
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能源领域投资仍然是新疆对哈投资选择的重要行业,这不仅与哈萨克斯坦较丰富的资源禀赋密切相关,而且与我国对能源进口的迫切需求紧密相连。哈政府宣称,未来十年将在能源领域进行38亿美元的投资以推动本国工业化进程,因此对于哈萨克斯坦国家来说,鼓励外资流入其能源行业也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目标。中哈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新疆企业应当抓住哈国快速发展工业化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及价格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哈国在石油开采加工、管道扩建等相关产业的投资,不断提升在哈能源领域投资的地位,为新疆与哈国在能源领域构建良好的投资合作关系奠定基础。
(四)发挥比较优势,加大对哈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服务投资
哈国内铁路、公路、卡车运输设备和交通基础设施过于陈旧,已不适应区域合作及对外发展,因此哈国拟发展面向中亚、俄罗斯的重要过境通道,尤其是非常重视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的跨境运输体系的建设。虽然哈国近年来推动实施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目标的“光明之路”计划,但总体看哈国提升跨境运输能力任重道远。新疆应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通过世行、亚投行、丝路基金融资等方式参与哈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中国集装箱运输网络能力和陆上海铁联运综合服务的优势,帮助哈国构建其国内物流运输体系和配套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爱努尔.“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的哈中经贸合作问题与对策研究[D].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