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历史解释素养的历史结论深度教学策略
2020-06-09刘建兵
刘建兵
所谓深度教学,是指教师借助一定的活动情境带领学生超越表层的知识符号学习,进入知识内在的逻辑形式和意义领域,挖掘知识内涵的丰富价值,完整地实现知识教学对学生的发展价值。[1]从知识的角度来看,深度教学的目标是实现知识的深度理解;从能力的角度来看,深度教学的目标是在深度理解知识的基础上,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实现深度学习。“深度学习是在理解学习的基础上,学习者能够批判地学习新的思想和事实,并将它们融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中,能够在众多思想间进行联系,并能够将已有的知识迁移到新的情境中,做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学习。”[2]深度教学的目标指向学生的深度学习,只有学生学会迁移知识解决问题才能真正落实深度教学,所以实施深度教学要在理解知识的基础上让学生学会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把历史解释素养界定为“以史料为依据,对历史事物进行理性分析和客观评判的态度、能力与方法”,“通过对史料的搜集、整理和辨析,辨证、客观地理解历史事物,不仅要将其描述出来,还要揭示其表象背后的深层因果关系。”历史解释是“对历史思维与表达能力的要求”,是历史学科关键能力和学生深度学习的主要表现之一。为此,只有通过解释历史现象和历史结论“背后的深层因果关系”的教学策略的实施,才能实现基于历史解释素养的深度教学。下面以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儒学的态度为例,具体阐述基于历史解释素养实施历史结论深度教学的三方面教学策略。
一、通过历史现象论证历史结论,实现由因到果的知识运用
历史结论是在分析历史现象的基础上经过理性判断得出的认识。但是从领会知识的层次上来看,在日常的教学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以历史知识的识记为主,强化对历史现象和历史结论的记忆;另一方面,以历史知识的片段理解为主,忽视历史现象和历史结论的内在联系。无论哪方面的问题都是对历史现象和历史结论的割裂,导致论证历史结论时只是堆砌历史现象,而没有从因果关系的角度通过历史现象解释历史结论。所以,为了解决历史现象与历史结论“两张皮”的问题,采取挖掘历史现象之间以及历史现象与历史结论之间因果关系的教学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历史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看,在新文化运动的背景和代表人物的言论两方面的历史现象中梳理对于传统儒学的态度的关联性,是引导学生合理解释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儒学态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在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中,袁世凯为了复辟帝制掀起了“尊孔复古”逆流,宣扬专制帝制和纲常礼教。正是由于制度层面逆历史潮流的动向,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才基于时下的需要,猛烈抨击被制度逆流利用的“孔教”。例如,陈独秀鲜明地指出:“只以袁皇帝干涉宪法之恶果,天坛草案,遂于第十九条附以尊孔之文,敷衍民贼,致遗今日无谓之纷争。然既有纷争矣,则必演为吾国极重大之问题。其故何哉?盖孔教问题不独关系宪法,且为吾人实际生活及伦理思想之根本问题也。”[3]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新文化人对传统儒学的批判主要集中于与封建专制制度相互照应的礼教,并非是对传统儒学的全盘否定,也不是对孔子的全盘否定,可以说他们真正否定的是被封建专制制度利用的“儒学”、“孔子”。李大钊在1916年发表了这样的言论:
圣人之权威于中国最大者,厥为孔子。以孔子为吾国过去之一伟人而敬之,吾人亦不让尊崇孔教之诸公。即孔子之说,今日有其真价,吾人亦绝不敢蔑视。惟取孔子之说以助益其自我之修养,俾孔子为我之孔子可也。[4]
从历史现象和历史结论的因果关系来看,分解新文化运动的背景和代表人物的言论中关于传统儒学两方面的态度,是引导学生得出合理的历史结论的关键。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着眼于政治考量传统儒学,针对复辟帝制,猛烈抨击维护倒行逆施行径的封建礼教,实则批判的是封建专制制度。同时,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也从基本价值的层面思索传统儒学,肯定仁爱等“孔子之道”对提高个人修养的积极作用,进而纠正民众意识中的封建因素,使儒学适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儒学态度的历史结论是,主要反对的是制度化、物质化的儒学,即封建礼教,而非儒学所代表的基本价值[5]。
二、通过历史结论解释历史现象,实现由果转因的知识运用
既然歷史结论是对历史现象的理性认识,那么以历史结论作为时间分界的前段和后段历史现象都与该历史结论存在因果联系,只是前段的历史现象是该历史结论的原因,后段历史现象成为了该历史结论的结果,而该历史结论实现了由“果”到“因”的转换。历史发展具有连续性,存在内在联系,在教学中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解释“前因后果”,而且要使学生学会解释“后果成因”,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会对历史产生断裂感。为此,在教学的过程中应采取解释历史结论与后段历史现象内在联系的教学策略。
基于新文化运动反对的是“制度化、物质化的儒学,即封建礼教,而非儒学所代表的基本价值”这一历史结论考察五四运动,不难发现其制度和价值层面存在的内在联系。
陈独秀将思想文化革命的改造对象定位为青年,其实无意中作了这样的努力:将一部分人从社会中区分开来作为改造社会的主要力量,这是阶级区分的先兆。……新文化运动是自由知识分子以反思辛亥革命认知局限性为基础,在思想文化层面上改造中国社会的努力。新文化运动认识到封建主义不仅是封建专制制度,主要是封建思想文化。新文化运动模糊地意识到,并非每个社会阶层都可以作为改造社会的依靠力量,希望在于民众甚至是青年的觉醒。这表明中国人对近代社会的认知往纵深方向上发展。新文化运动标志着近代史上的政治革命处在酝酿期,以迂回的方式向前演进。[6]
新文化运动在制度和价值方面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一方面,基于对辛亥革命改造中国社会制度的局限的反思,希望依靠民众的力量对社会进行重新改造,对革命依靠力量的重新认识把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推向了历史的前台,五四运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掀起的,早期很多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是诞生于这样的思想革命中。所以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儒学制度化的批判,为近代中国制度的进一步革新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新文化运动肯定传统儒学个人基本价值,随着对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批判,使许多知识青年认识到在民族前途中身负的历史重任,并担负起救国救民的历史任务。“我们研究这一文化革新运动的时候,切切不可仅仅视之为书斋里文化人的笔墨官司。五四先驱在执行自己的文化使命的时候,是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的,而这也正是他们的人格和气节的最好证明。”[7]由此看出,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儒学中基本价值的肯定由个人修养上升到国家情怀的高度。
三、通过辨析历史结论得出新的历史结论,实现因果升华的知识运用
历史不仅是连续的而且是发展的,历史结论与其后段的历史现象不仅存在联系,而且随着历史现象的演进,历史结论在原有的基础上会发展为新的历史结论。正是由于原有的历史结论与新的历史结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原有的历史结论往往成为新的历史结论的原因。在教学中,应通过辨析原有的历史结论,透析两个具有继承与发展联系的历史结论之间的历史现象,解释新的历史结论,从而实现历史结论的因果升华。
“五四新文化运动无疑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和启蒙运动,在这场运动中,中西碰撞、新旧杂糅导致了中国主流文化的重新洗牌,马克思主义后来居上成为中国人的不二抉择,因为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完成中国传统哲学与西学所不能完成的神圣使命。”[8]新文化运动批判制度化的儒学,肯定儒学的基本价值,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作为中共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代表人物的艾思奇认为,新文化运动并非要全面割断传统文化,而是要在彻底批判的基础上实现传统文化的转型和再生,它介绍西方文化的意义,“在于帮助建立新的中国民族自己的文化”。[9]“中国人之所以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并使之本土化、民族化,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得力于两者之间的那些共同之处所产生的亲和力。”[10]新文化运动在批判封建制度化的儒学的同时,对儒学基本价值的肯定,不仅包含了个人道德修养而且包括了社会制度建设,对这两方面价值的肯定成为传统儒学与马克思主义“亲和力”的重要表现。
儒学强调国家的根本是人民,政治制度、君主专制相对于民本来说都是次要的;儒学认为历史阶段的发展在于“势”(必然性),而不在于“圣人意”(绝对精神),即历史的进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马克思主义与儒学一方面承认人的自然属性及其表现形式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又认为只有用人的社会属性来规范自然属性才能达到人性的完善。……尽管马克思十分重视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他认为全人类的解放是个人解放的前提条件。这与儒家“克己复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價值观在本质上是相通的。[11]
新文化运动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和对儒学基本价值的反思,使当时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先进中国人认识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传统儒学的相通之处。关于新文化运动对传统儒学的态度,原有的历史结论“主要反对的是制度化、物质化的儒学,即封建礼教,而非儒学所代表的基本价值”,新的历史结论“批判制度化的儒学,肯定儒学的基本价值,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连接这两个历史结论的是儒学的基本价值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两者的共通之处成为马克思主义能够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并成为中国主流思想的重要原因。
深度教学应指向深度学习,能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是实现深度学习的主要表现。历史解释是学生运用历史知识解决问题的关键能力,合理地解释历史现象与历史结论之间的因果联系是养成历史解释素养的主要环节。与历史结论存在因果关系的不仅包括前段的历史现象也包括后段的历史现象,还包括发展而来的历史结论,所以合理地解释历史现象与历史结论之间、前后联系的历史结论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实现历史结论深度教学重要策略,也是实现学生深度学习的重要途径。
【注释】
[1]姚林群,郭元祥:《新课程三维目标与深度教学——兼谈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课程·教材·教法》2011年第5期,第12页。
[2]何玲,黎加厚:《促进学生深度学习》,《现代教学》2005年第5期。
[3]陈独秀:《宪法与孔教·独秀文存》,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73页。
[4]李大钊:《宪法与思想自由》,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GB/69112/71148/71151/4849217.html。
[5]欧阳军喜:《论“五四”新文化运动对儒学的态度》,《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第2期。
[6]孙桂平:《从知行角度回顾中国近代史》,《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7]李良玉:《五四新文化运动与全盘反传统问题:兼与林毓生先生商榷》,《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2期。
[8][10][11]张允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理论教育》2014年第12期。
[9]孟永、徐丽丽:《阶级革命视域中的新文化运动——中国共产党人新文化运动观考论》,《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