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回望与前瞻》导言
2020-05-19徐林祥
徐林祥
本书最初书名为“语言·语文·语文教育”,这原是我的一篇文章的标题,这篇文章发表在《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6期上。该文的雏形是2001年12月我在香港城市大学召开的第四届中国语文课程教材教法国际研讨会上作的题为《关于“语文”与“语文教育”的几个问题》发言,后来收入《语文课程革新与教学实践——第四届中国语文课程教材教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选集》,香港中文教育学会·文思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其基本观点曾在我此后发表的多篇文章中反复说明。这些文章包括:《关于“语文教育”的几个问题》(《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语文:一体三维》(与屠锦红合作)(《中学语文》2005年第10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学语文教与学G311》2006年第1期转载)、《“语文就是语言”——重温叶圣陶先生关于“语文”含义的论述》(《语文教学通讯》2008年第3C期,收入《叶圣陶研究年刊(2011)》,开明出版社2011年11月)、《说“语文”》(《语文教学通讯》2009年第11B期)、《语文教育就是祖国语言教育》(《小学语文》2010年第4期)等。
之所以拟用“语言·语文·语文教育”作为书名,一方面,是因为我觉得讨论语文教育,首先必须为“语文”正名,厘清“语文是什么”“语文教育是什么”“语文教育的性质是什么”“语文教育的目标是什么”“语文教育的价值是什么”等基本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赞成叶圣陶先生所说的“语文就是语言”的观点,本书的基本观点正是由此出发所作的思考。
本书认为:语文就是语言,语文教育就是语言教育,语文教育性质就是祖国语言的教育。中国语文教育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就是中华民族通用语的教育。语文教育包含三个维度的意义指向,即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教育、狭义语言和言语的教育、语言形式和语言内容的教育。语文作为学校的一门课程,既包含口头语言的教学,又包含书面语言的教学;既包含祖国语言形式的教学,又包含祖国语言内容的教学;既包含祖国语言系统和规则的教学,又包含按照祖国语言系统和规则所进行的言语行为的教学,以及按照祖国语言系统和规则形成的言语作品的教学。口语交际的训练,文字的认读与书写、文章的阅读与写作,文学教育、文化熏陶,皆是语文教学的应有之义。语文教育就是要让本国本民族的下一代,热爱并且规范地理解和运用本国本民族的语言。语文教育的价值体现在掌握生存工具、奠定发展基础、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人类文化等方面。
本书还认为:中国语文教育应当走民族化、科学化、现代化相结合的道路。语文教育民族化,就是要认定教学中华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的性质。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将祖国语言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也即中华民族通用语的教育,列为语文教育的基本内容,激发学生热爱祖国语言的情感,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规范使用祖国语言的能力和习惯。语文教育科学化,最重要的是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规律。语文课程教材要体现汉语文教育、母语教育的特点,语文教学要根据汉语文教育、母语教育的规律来进行。语文教育现代化,不仅仅是教学内容和方法技术的现代化,更重要的是教学要求的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未来社会对国民语文素养的需求。汉语言建构与运用是语文素养的基础,汉语言思维发展与提升是语文素养的核心。语文教育走民族化、科学化、现代化相结合的道路,就要在语文教学中体现语文课程的民族性、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综合性和实践性鲜明等特点。
上述观点书中均已展开讨论,这里就不赘述了。由于本书还讨论了语文课程、语文教材、语文教学、语文教育家、语文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且注重历史的回顾、现实的考察和未来的展望,根据丛书主编和责任编辑的建议,采用“语文教育回望与前瞻”作为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