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的档案法制宣传创新研究
2020-05-15周文红
周文红
摘 要 新媒体给档案法制宣传工作带来创新发展的机遇,文章阐述了新媒体背景下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现状,应用新媒体进行档案法制宣传的优势及其创新策略。
关键词 新媒体;档案法制;宣传创新
1 新媒体背景下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现状
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途径,扩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相对传统媒体具有低成本、受众广、互动性、个性化、即时性等特点,其新媒体类型代表主要有网络新媒体、移动新媒体、数字媒体。许多地区档案馆也建立了官方网站,增加了免费的档案法制宣传内容,与此同时,各级档案部门也加强了对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视,积极探索档案法制宣传的新模式,以便及时有效地开展档案法制宣传行动。
新媒体背景下档案法制宣传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在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中对于新媒体的利用率仍然较低,部分档案部门及档案管理人员没有对新媒体平台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浏览量不高。很多公众号一篇文章的浏览量也才几百,还有微博平台,尽管粉丝数量较多,但是从评论转发上看,浏览量也不太高。档案部门运用新媒体进行的法制宣传工作效果并不明显。第三,互动交流效果不好、形式单一。很多网站上,都是留下邮箱、电话、地址让群众自己去反馈问题,有的网站虽然也设置了在线留言板块,但基本无人问津,回复也比较慢。使得一些新媒体宣传平台上的互动交流板块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交流互动的作用。
2 应用新媒体进行档案法制宣传的优势
应用新媒体进行档案法制宣传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提高档案法制宣传的覆盖率。新媒体覆盖了各个年龄段、各种工作领域和各类阶层的用户,运用新媒体开展档案普法宣传,能提高档案普法活动的参与度和覆盖面,使档案普法宣传不再限于传统渠道,人们利用丰富的宣传形式和更广阔的宣传空间,使得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2)减少档案法制宣传成本。新媒体平台不需要在报纸、手册等传统纸质出版物上花费各种费用,有时候只需要利用微博、微信等免费的网络媒体平台,就能进行宣傳教育活动,形式简单,成本少,宣传效果好,效益高。
3)增强档案法制工作交互性。档案部门不仅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档案与法制信息,还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接受群众反馈,整合群众意见和建议,以此完善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档案法制服务质量,促进档案与法制工作的长期发展。
4)提升档案法制服务水平。档案部门借助现代新媒体技术和新媒体平台来为大众提供查档、资源检索和档案咨询等服务,开办网上展厅、档案故事等服务,不仅提高了档案部门自身服务水平,还方便了广大群众,运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就把档案法制宣传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 新媒体时代档案法制宣传创新的策略
3.1 形成一站式档案法制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平台
整合新媒体平台上与档案法制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源,将以往分散、独立的资源综合起来,把各种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汇集在一起,形成一个一站式档案法制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平台,通过远程协同服务机制和共享机制,实现档案法制资源整合互补,不仅可以加强信息流动,同时还可以对相关信息进行识别和匹配,以加强馆际联动、馆室联动,充分实现各种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使其他各类法制资源更容易集中,进而扩大了档案法制宣传面。
3.2 拓宽新媒体法制宣传渠道
1)要丰富档案信息网站内容。将法制信息以图片、文本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呈现在网站之中,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提供服务。网站在保证信息内容质量的同时,设立各类专栏,一方面向用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向广大用户提供相应的普法资源,并可以通过留言板、在线咨询等功能加强与用户的交流互动。如在门户网站上增设档案普法栏目,将档案法规知识科普与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结合,以漫画、短视频、图片、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呈现给群众,有助于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法治意识。
2)开通官方微博。微博是一种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实现信息及时传播、分享、互动的一种社交媒体。依据中国互联网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的微博用户已经达到了3.37亿人,微博用户数占整体网民数量的42.1%。档案部门和其他部门可以通过定期在微博平台发布档案知识或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信息的便捷、快速传递。同时也可以在微博发布一些特色文章、短视频、图片等宣传内容,以及进一步利用微群、微话题、微博问答等功能,及时为用户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协助,加强档案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3)开发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公众号作为一个一站式服务平台,可以实现与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的全方位沟通。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的方式,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也是当前的热潮。档案部门在微信平台上可以定期发布档案法制宣传信息,及时更新法律信息资源,利用推文、微信小程序实现与其他信息平台的链接,与其他法制宣传部门进行合作推广,提高自身关注度。
4)进行跨媒体合作传播。单一的媒体宣传模式受其传播形式、受众和成本的影响,效果是有限的,跨媒体传播将是今后新媒体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以数字电视为例,数字电视媒体可以根据内容,对演播室的背景、灯光、以及主持人活动进行设计使用多种元素丰富节目内容,增强节目的戏剧性,从而形成独特的创新传播亮点。如北京卫视《档案》栏目一直坚持记载历史,传播历史,保持历史真实原貌,形成了自己特定的观众群。《中国档案报》与《档案》节目进行跨媒体合作传播,并实现了双赢局面。常熟等地法宣办依托家庭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平台,将法制宣传内容以及法律服务融入数字电视升级平台,开设电视“法律超市”,市民在电视上就可以自由阅览。苏州法制工作是在人流密集场所投放户外法制公益宣传屏,并借助室内外已建的LED屏、在地铁、公交车和出租汽车播放屏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展示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延伸了法制宣传工作。
3.3 统筹兼顾地利用新旧媒体搞好档案法制宣传
利用互联网平台上的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一系列新媒体进行档案法制宣传,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这非常重要,但也不能忽视传统媒体在档案法制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首先,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传统载体上的信息,都是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经过严格审查的,更具有可靠性和公信力,社会大众也更倾向于信任传统媒体;其次,传统媒体的内容质量高,与网络上很多无用的言论不同,特别是在专业内容上,更具有权威性和舆论影响力,因此,兼顾新旧媒体有机融合,共同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才能够充分发挥出两者各自的优势,收到档案法制宣传最佳效果。
3.4 完善档案法制宣传考评体系
运用新媒体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涉及到档案部门、法制宣传部门、网络信息部门等多个部门,涉及层面广、技术含量高,这就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能,建立专门的责任工作制度,落实相关的责任与义务,保证内容主题,宣传定位、发布流程等工作环节的有序平稳,要将新媒体档案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的评价与反馈机制。积极接受各平台的群众反馈,树立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形象以便达到法制宣传效果。
3.5 借助新媒体平台了解受众需求
档案法制宣传的对象是社会大众,要想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就要了解大众需求,提高档案普法的针对性。与群众之间的交流可以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来实现,通过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上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对于法制工作的关注点,掌握大众的法制教育程度、知法守法的水平以及对法律资源的重点需求和利用范围、方式等,并依此建立一个档案普法信息库,以明确档案法制宣传工作的主题内容和重点,增加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供给,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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