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国家公职人员权力监督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启示
2020-05-11高嘉蓬
廉政文化研究 2020年1期
高嘉蓬
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是现代世界各国面临的难题。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解决社会主义国家一党执政条件下的权力监督制约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首先,在党内建立了检查机构,政府内部建立了监察监督机构,并对两者的监督范围和职能进行了一系列改组。同时,根据当时政权建设的需要,恢复检察机关并由检察机关行使对国家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侦查权。2007年,俄罗斯通过改革,把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从检察机关中分离了出来,交由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行使。这与我国1993年以來进行的纪律检查与监察合署办公改革和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着高度的相似性。探究苏俄国家公职人员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对于进一步深化我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
(《法学杂志》2019年第8期)
责任编校 王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