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项法教学的几点思考
2020-04-28王蕊梁栋
王 蕊 梁 栋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 301700)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出:“通过高中数学课程的学习,学生能获得进一步学习以及未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简称‘四基’);提高从数学的角度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简称‘四能’).”[1]因此,数学方法的教学,不能以数学方法的应用作为唯一的教学目标,应立足问题解决的全过程,真正落实“四基”、发展“四能”,最终提升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事实上,裂项法的学习过程蕴含着丰富的启迪学生思维的资源.下面笔者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1 从概念和公式推导过程了解裂项法
人教社A版教材中是用归纳猜想的方式得到等差数列通项公式的,除此之外,教学中,多数教师会给出下面的方法:
由等差数列的定义,可知
a2-a1=d,a3-a2=d,…,an-an-1=d,上面等式两边分别相加,得an-a1=(n-1)d,
所以an=a1+(n-1)d.
这种方法难度不大,学生不存在理解上的困难,同时还能加深学生对等差数列定义的理解,体会数学概念在解决问题中的应用.这种方法实质是裂项法,即把公差d“裂”为an-an-1,然后求一个每项都是d的常数列的前n-1项和,最后得到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常见的用裂项法求和的题目,数列通项是已知的,“裂”的结果是确定的.等差数列通项公式推导过程中,an是未知的,求和也不是解题目标,而是通过求和得到计算an的公式.但二者采用的方法是相同的,都是通过“裂”和“求和”得到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等差数列通项公式的推导方法就是裂项法,从这个推导过程认识裂项法,简单自然,以此作为学习裂项法的起点,符合学生的认知基础和思维习惯.
等比数列前n项和公式的推导方法也是裂项法.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教材中是这样推导的:
一般地,对等比数列a1,a2,a3,…,an,…,它的前n项和是Sn=a1+a2+a3+…+an,根据等比数列的通项公式,上式可写成
Sn=a1+a1q+a1q2+…+a1qn-1.
①
我们发现,如果用q乘①的两边,可得
qSn=a1q+a1q2+a1q3+…+a1qn,
②
①②的右边有很多相同的项,用①的两边分别减去②的两边,就可以消去这些相同的项,得
(1-q)Sn=a1-a1qn,
当q≠1时,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公式为
“①的两边分别减去②的两边,就可以消去这些相同的项”,我们把这些消去的项保留下来,便可发现
(1-q)Sn=(a1-a1q)+(a1q-a1q2)+(a1q2-a1q3)+…+(a1qn-1-a1qn),
当q≠1时,等式两边同除以1-q,得
考虑到教学目标的达成和教学重点的突出,在推导等差数列通项公式和等比数列前n项和公式时,推导过程中包含的裂项法的思想不必向学生说明,但在引入裂项法时,结合这些推导过程进行分析,有助于培养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2 通过an与Sn的关系理解裂项法
数列{an}能否用裂项法求其前n项和,要看是否存在数列{bn},满足an=bn+1-bn,其中n∈N*.任意给定一个数列{an},设Sn是其前n项和,则有an=Sn-Sn-1(n∈N*,n≥2),这个等式表明,an可以“裂”为Sn-Sn-1,即给出了bn的一个结果:bn=Sn-1(n≥2).由此可知,只要给出一个Sn,由等式an=Sn-Sn-1就可以得到一个可用裂项法求和的数列.例如,
给定Sn=2n+1-1,则Sn-Sn-1=(2n+1-1)-(2n-1)=2n+1-2n=2n,n≥2.
这样,可将2n“裂”为2n+1-2n,用裂项法求等比数列{2n}的前n项和.
用裂项法求数列{an}的前n项和.
给定Sn,由an=Sn-Sn-1得到an后,可适当对an的表达式变形,加大或降低问题的难度,最后得到用裂项法求和的数列问题.对学生而言,他们只知道an,不知道Sn,是已知an求Sn,这无疑是个难点.在这个过程中,要以锻炼学生的观察、猜想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各种形式“裂”的结果的探究,积累必要的数学活动经验.
如果问题难度较大,学生的解题过程不会太顺利,即使学生知道an由Sn-Sn-1得到,但还原出这一结果也是很困难的,因此,教师要尽可能多给出“新颖”的Sn,让学生体验不同形式“裂”的结果,逐渐悟出其中的规律,思考时有所遵循.
设m是常数,由an=Sn-Sn-1=(Sn+m)-(Sn-1+m),可知an“裂”的结果并不唯一.
3 通过数列相邻两项的运算发现裂项法
裂项法的核心是“裂”,找到“裂”的结果就等于问题得到了解决,由于“裂”的结果是一个数列相邻两项之差,因此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观察一些数列相邻两项之差,发现“裂”的特征.
从求数列前n项和的角度看,对等差数列{an},
这是用裂项法求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其实质和教材中的方法是相同的.
qn-1-qn=qn-1(1-q)也可以看成两个数列{qn-1}和{qn}对应项的差.
对等差数列{n}和等比数列{qn-1},研究它们对应项的积,得到新的数列{nqn-1},这是典型的“错位相减法”的模型.进一步,考察数列{nqn-1}相邻两项的差,
(n+1)qn-nqn-1=nqn+qn-nqn-1
=(q-1)nqn-1+qn,
于是有(q-1)nqn-1=(n+1)qn-nqn-1-qn.
这个等式虽不是一般意义上“裂”的形式,但仍可用来求数列{nqn-1}的前n项和,其思想和裂项法相同.如果求数列{nqn}的前n项和,只需在上面等式两边同乘q即可.
思维的起点是思维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学生思维生长、发展的基础.通过研究一个数列相邻两项的差,目的不是为获取“裂”的结果,而是让学生体验发现的过程,总结“裂”的规律,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结论,消除对裂项法的神秘感,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为应用裂项法提供思考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体会到数学方法不是凭空飞出来的,而是有它出现的必然性和自然性.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之后,面对具体问题时,就知道如何通过猜测和尝试寻找“裂”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为什么这样想”的问题,即解决思维起点的问题.
有了(q-1)nqn-1=(n+1)qn-nqn-1-qn,很自然地提出问题:nqn-1能不能“裂”呢?如果能,“裂”的结果具有什么特点?
观察等式两边,发现如果能“裂”,很可能是nqn-1=[a(n+1)+b]qn-(an+b)qn-1的形式,a,b如果存在,可用待定系数法确定.
上面等式整理得,n=(aq-a)n+aq+bq-b,
所以aq-a=1,aq+bq-b=0,
这样就得到了nqn-1“裂”的结果,即
从体验过程、积累经验,到观察猜想、尝试验证,是学生对裂项法从记忆模仿到灵活运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学生思维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裂项法的解题套路,而是裂项法的思想.另一方面,我们经常强调要暴露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目的是使学生学会思考,而不是记忆简单的结论.然而,思维结果和思维过程是密不可分的,思维过程取决于思维方向,思维方向指向思维结果.没有思维结果,思维过程也就无从谈起,每一个思维过程都是由若干思维结果构成的,思维结果是新的思维过程的基础,因此,在向学生展示思维过程的同时,还要关注思维结果,结果与过程有机融合,教学效益才能最大化.研究数列相邻两项之差,既是一种探索的过程,也包含对结果的深入思考.
4 从数学方法间的联系中提高运用裂项法的能力
数学知识、方法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学生学习数学知识、方法也不是一次完成的,因此,教师要把数学知识、方法的教学放在整个高中数学的背景下系统处理,这就要求教师具备揭示数学各部分内容之间内在联系的意识,具有挖掘数学知识、方法间相互联系的方法,进而提出富有思维深度的数学问题,为学生数学学习创设优质的问题情境,促进学生领悟数学思想,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裂项法和数学归纳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举个例子,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证明过程中有下面的步骤:假设n=k时等式成立,即
那么n=k+1时,有
把上面最后一行的中间步骤去掉,
③
凸n边形内角和等于(n-2)π,其中n≥3,这是用数学归纳法证明的一个典型题目.借鉴数学归纳法的证明方法,可以用裂项法证明.
设凸n边形内角和为an(n≥3).如图,考察凸k+1边形A1A2…Ak+1(k≥3),连结Ak-1Ak+1,
则凸k+1边形A1A2…Ak+1的内角和等于凸k边形A1A2…Ak-1Ak+1内角和加△Ak-1AkAk+1
的内角和,又△Ak-1AkAk+1的内角和等于π,于是有ak+1=ak+π,即ak+1-ak=π.
分别令k=3,4,…,n-1(n≥4),
由ak+1-ak=π,得
a4-a3=π,a5-a4=π,…,an-an-1=π,
上面不等式两边分别相加,得an-a3=(n-3)π,
所以an=(n-3)π+a3.
因为a3=π,
所以an=(n-2)π,n≥4.
又a3=π满足an=(n-2)π,
所以an=(n-2)π,n≥3.
上述证明方法和等差数列通项公式推导方法是相同的.由ak+1-ak=π可知,a3,a4,a5,…,an是公差为π的等差数列,用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可直接得出结论.就本题的证明而言,采用数学归纳法和裂项法效果是相同的,但从思维的角度看,差别还是很大的,因为即使不知道(n-2)π这个结论,用裂项法也能推出这个结论,而数学归纳法则是知道结论的前提下进行证明.当然,先归纳猜想结论,再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是另外的问题.
最后指出,虽然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前n项和公式也可以用裂项法求得,但教材中的方法简单易懂且直观性较强,又蕴含数学文化的教育元素,教学中应以教材中的方法为重点.随着学习的深入,可适当引导学生用裂项法去探索证明的方法.考虑到课标的要求,以上关于裂项法的内容,不一定全向学生介绍,而应根据教学实际,在必要的时候,有选择地让学生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