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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城父考

2020-04-23卢鑫

卷宗 2020年6期
关键词:左传

卢鑫

摘 要:《左传》中“夷”、“城父”二词混用,“城父”起源久有分歧,众说纷纭。本文主要论述亳州城父,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夷与城父是否为同一概念;二、“城父”时代起源,三、“城父”地名考证。笔者通过梳理相关概念,对《左传》等传世文献及前人意见进行考辨,认为夷与城父是两个不同概念,最初城父为一城池,是夷邑的治所,后取代夷为邑名、县名;城父时代可分为三个阶段“夷有城时代”、“夷城父时代”、“城父邑县时代”;“城父”一词应源于公元前533年“迁许于夷”历史事件,且与叶县城父有极大关联。

关键词:夷邑;城父;《左传》

1 夷与城父概念辨析

夷,邑地。夷邑,春秋时期本属陈国,后为楚地,治所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东南。邑,采邑,指古代诸侯分给大夫的封地。夷,作邑地,特指今亳州“夷邑”,最早见于文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于宋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

焦,谯县也。焦、夷并列,此处“夷”,位于亳州市谯城区东南,确定无疑。古代国都、诸侯封地、卿大夫采邑,都以有城垣的都邑为中心。公元前637年楚伐陈,以攻取陈国焦、夷二邑且占领其都邑城池而告终。文中“城顿而还”,说明夷地有城,且城为夷治所都邑。城,指都邑四周用作防御的高墙,泛指城池。《墨子·七患》:“城者,可以自守也”。除此之外,焦、夷并列的记载还有:襄公元年(前572年):“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

《春秋·昭公九年》(前533年):“九年春,叔弓会楚子于陈。许迁于夷。”只称夷,不称城父。说明此时“城父”一词尚未出现,或仅作城名而非邑名。

城父,笔者认为最初仅指城名,指夷邑治所“城父”城,后取代夷成为邑县名。城父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昭公九年》,且“夷”与“城父”同时出现。

“二月庚申,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取州来、淮北之田以益之。伍举授许男田。然丹迁城父人于陈,以夷濮西田益之。迁方城外人于许。”

文中“迁许于夷,实城父”与《汉书·晁错传》“徙民实边”记载,都反映了古代徙民戍边的统治政策,可知“实”的意思是“使加强,充实”。有人把“实城父”中“实”字在理解为“实际上,事实上”,用于解释说明“夷就是城父,在昭公九年之前夷已经改名为城父”,此种观点忽视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未免牵强,也就此产生了“夷与城父同概念混用”和“时代先后”的问题。

昭公三十年(前512年):“吴子使徐人执掩余……取于城父与胡田以与之……楚沈尹戌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处之。”“夷”与“城父”又同出现。哀公六年(前489年):“吴伐陈……乃救陈,师于城父。”“城父”又单独出现。

笔者认为,“夷”与“城父”同时出现或交替出现,并非混用,实因此时城父是夷邑的治所,不存在一定时期内夷与城父同概念混用和时代先后的问题。城父与夷的关系,不是“废夷改称城父”单纯地更换地名,而是城父由治所城名逐渐取代“夷”成为邑县名的历史演变过程。

2 城父时代起源

城父起源的时代,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夷有城时代”,夷邑有治所城,城名不详。第二阶段为“夷城父时代”,城父系城名,作为夷邑治所。第三阶段为“城父邑县时代”,城父取代夷,成为邑、县名,并沿用后世。

公元前637年楚伐陈,“遂取焦、夷,城顿而还”,自此夷为楚国辖地,夷邑有城池,城名不详。公元前572年“晋师侵楚焦、夷及陈”,是为佐证。“城父”一词首次明确记载于《左传·昭公九年》“迁许于夷,实城父”,说明在公元前533年或之前,“城父”一名已经出现,且城已具规模。

昭公三十年(前512年):“吴子使徐人执掩余……遂城夷,使徐子处之。”

古代筑城,有不同称谓。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邑曰筑,都曰城。”可知,城池的营建有不同称谓,建造邑叫做“筑”,建造都叫做“城”。可知昭公三十年“遂城夷”,城作动词,为营建之意。且“遂城夷”是指在夷地建城池,并非一定指城父城。为徐子营建城池,用“城”字表示完全说的通。

“夷”在《左传》中最后一次出现是昭公三十一年(前511年):“秋,吴人侵楚,伐夷,侵潜、六。”哀公六年(前489年):“吴伐陈……乃救陈,师于城父。”其后相关典籍均用称“城父”,不称“夷”。

综上可知,第一阶段“夷有城时代”的下限不晚于公元前637年。第二阶段“夷城父时代”至少跨半个世纪,其上限不晚于公元前533年,下限应不晚于公元前489年。第三阶段“城父邑县时代”自公元前五世纪末至汉唐后世。

3 城父地名考

城父地名起源,一说“楚公子弃疾迁许于夷,实城父。”杜注曰:“此时改城父为夷”。一说楚平王“大城城父”,改夷为城父。昭公十九年(前523年):“楚子为舟师以伐濮……若大城城父而置大子焉……故太子建居于城父。”。前者杜预认为城父为当时旧名,夷为新名。只要了解春秋时陈、楚的历史,便知道此说颠倒了夷与城父出现的先后顺序。后者楚平王“大城城父”,且不论此处城父是否指亳州城父,單就“大城城父”发生在“迁许于夷,实城父”十年之后,在时间顺序上就不合逻辑。那么城父缘何称“城父”呢?笔者以“迁许于夷,实城父”这一历史事件为主线,探究许国迁徙前后相关地理地名的关联性,追溯城父地名的由来。

“迁许于夷”是“徙民实边”政策的产物,源于春秋时期楚武王(公元前741年—公元前690年在位)设县而治的管理思想。庄公十八年:“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灭权国设权县是思想付诸实践的开始。楚武王创造的这一套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国家机器,为楚国成为春秋时期数百年不衰的强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此,开疆设县成为楚国成例,每灭一国,便将该国异地迁移安置,严加监管,对该国的故地通常设县管理。这是“迁许于夷”的社会和政治背景。

公元前576年,许灵公被迁到了“叶”(今河南叶县西南)。公元前534年陈国第二次灭国,次年,许国再次被迁到陈地夷邑。关于“迁许于夷”,参照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上述昭公九年“楚公子……迁方城外人于许”这段话的意思是,楚国公子弃疾把许国从叶(今河南叶县)东迁到夷邑,充实边城“城父”,再把州来、淮河以北的土田划归许国。伍举把田地授给许国主。郑然丹把城父城百姓西迁到陈地,再把夷地濮水(今沙水)以西的田地补给陈。把方城(楚国北界边城,邻近叶地)边界以外的人迁到原许国故地。

春秋同名异地者多,城父亦有二。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根据史事并配合州郡沿革,对亳州城父和叶县城父(又称襄城城父)的历代政区归属作了疏理。城父城(亳州东南),春秋时本属陈邑。父城(叶县东北)春秋时楚邑,亦曰城父。汉初鉴于二地同名,把后者改为“父城县”,以避免混淆。

可知,历史上两个城父,即亳州城父和叶县城父,均与许国有关,或者说“迁许于夷”前后,二城父都曾是许国属地,想必这不是巧合,而是存在内在联系。

笔者认为,“城父”源于“徙民实边”政策,因“迁许于夷”而改都邑治所名为“城父”。公元前533年迁许于夷时,改夷都邑城名为“城父”,作为许国都。公元前529年,楚平王繼位,复封陈国,迁许国回叶。可以说,在陈第二次灭国的五年时间里,许国定都于亳州城父。城父人随许国迁回叶后,因怀念城父城,故称聚居地为城父,是为叶县城父。迁许回叶后,夷地仍称夷,治所城池沿用“城父”一名。自公元前五世纪末,多用城父指代夷,“城父”逐为邑、县名。

4 结语

本文主要围绕三方面内容展开考证,“夷与城父是否为同一概念”、“城父时代起源”、“城父地名考证”,并得出结论。

一是城父是夷邑的治所,一定时期内两者并非同概念,不存在文献混用和时代先后的问题。城父与夷的关系,不是直接单纯地更换地名,而是城父由城池名逐渐取代夷成为邑县名的历史发展演变过程。

二是城父起源的时代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夷有城时代”,夷邑有治所城,城名不详。第二阶段为“夷城父时代”,城父系城名,作为夷邑治所。其上限不晚于公元前533年,下限应不晚于公元前489年。第三阶段为“城父邑县时代”,城父取代夷,成为邑县名。

三是“城父”一名源于“徙民实边”政策,因“迁许于夷”而改都邑治所名为“城父”。历史上两个城父,即亳州城父和叶县城父,均与许国有关,且两者存在承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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