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说“洗稿”
2020-04-10王灿龙
王灿龙
近年来,汉语的语言表达中出现一个新词,名之曰“洗稿”。例如:
(1)当下,每天都有许多“洗稿”新把戏在自媒体行业上演。(《人民日报》2018-06-14)
(2)四部门出手了!重点整治自媒体“洗稿”和图片市场(标题)(《呼和浩特日报》2019-04-28)
(3)应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建立防洗稿机制(标题)(《法制日报》2019-05-10)
新词的产生是因为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比较突出的新生事物和现象。对于这种新生事物或现象,人们没法(或不想)采用已有的词语来指称和表达,于是便创造新的语言形式,以满足需要。“洗稿”即是这样的产物。
“洗稿”这个新的词语形式表征的是一种什么新事物或新现象呢?综合网上的意见和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它指的是媒体行业出现的这样一种情况:将别人的新闻报道、时事评论或某种网上作品等直接拿过来,袭用其基本观点、内容及内在逻辑等,通过调整结构、变换语序、替换词语、添加串词等方式,攒成一篇新的“原创”文章,并署上自己的大名,堂而皇之地在另一媒体公开发表。“洗稿”之文跟原作相比,看似两样,其实是原创文章的翻版,只不过换了一件马甲。
正是因为这一点,业界和社会上对于“洗稿”这一行为颇有微词,批评声不断,有人认为已构成侵权。应该说,这是互联网和自媒体环境下产生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种新现象和新问题使行业规则、著作权法以及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都面临着挑战。本文不讨论它所牵涉的社会、法律等方面的问题。作为语言文字工作者,笔者更为关心的是,对于此类“写作”,为什么用“洗稿”这样的语言形式来表征?也就是说,人们是怎样创造出“洗稿”这个词的,其理据何在?从汉语词汇系统本身及人的认知机制来看,它有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本文试着就这些问题谈点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
我们先从“洗”说起。“洗”这个词的历史颇为悠久,至迟在中古就有了“用水(冷水或热水)去掉物体上面的污垢”这个意思,有及物用法,也有不及物用法,而且沿用至今。例如:
(4)其实形如世间桃李,但为光明洞彻而坚,须以玉井水洗之,便软而可食。(东晋·葛洪《抱朴子·祛惑》卷二十)
(5)以汤淋取清汁,初汁纯厚太酽,即杀花,不中用,唯可洗衣。(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种红蓝花及栀子第五十二》卷五)
(6)问如何是塔中人。师云:头不梳,面不洗。(《古尊宿语录》卷七)
(7)联大新校舍有一个文嫂,专给大学生洗衣服。(汪曾祺《日规》)
(8)(温都太太)褂子上系着条白布围裙,把桌子全用水洗了一遍。(老舍《二马》)
“洗”通常关涉三个论元:施事、受事和材料(即用于洗涤的液体)。用一句话来表达就是某人用水或其他液体“洗”某物,以使该物洁净。可见,实施“洗”这个动作有明确的目的——使某物由不净变得洁净,以符合人们的要求,满足人们的需要或愿望。这是“洗”的理想认知模型。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洗头”“洗手”“洗碗”“洗车”“洗水果”等都是“洗”的理想认知模型在语言表达中的应用与体现。
二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新生事物(不一定都是积极的、正面的)层出不穷。指称这些新生事物,就需要我们对它们进行范畴化,形成概念,予以命名,以满足语言表征的需要。简单事物的范畴化和命名比较容易;复杂事物的范畴化和命名相对来说有一定难度,颇费思量,往往无法像简单事物那样单刀直入,直接表述。不过,人类通过“隐喻”这一基本的思维、认知机制,很好地解决了对于复杂事物的范畴化和命名的问题(除隐喻外,还有其他机制,因与本文关系不大,故略去不提)。人们借助隐喻,利用已经获得的某个具体、熟悉的认知域的经验(或体验)去认识、理解另一个相当抽象或不熟悉的目标认知域,并且将由此获得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进行范畴化和命名。这不仅解决了指称问题,而且通过这个指称使该新生事物为更多的人所认识和了解,并且在人们的头脑里建立起意象图式,以利于此后的语言理解和表达。
还是拿跟“洗”相关的一个例子来说吧。商品经济社会中,虽然国家要求人们守法经营,合法致富,但是有的人却利令智昏,铤而走险,通过贩毒、走私、诈骗、贪污、贿赂、逃税等手段攫取财富。他们在得手之后,为了逃避监管和打击,便将非法所得的赃款以投资、借贷等形式在有关合法生产经营单位或金融机构运作流转一番,然后以资本收益的名义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以此改变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经过这么一番操作,原来的赃款就“漂白”了,变成了自己的合法收入。这种让赃款“漂白”成为合法收入的做法类似于洗脏衣服的活动。如果我们将“洗衣服”看作源域(Ⅰ),“漂白”赃款作为目标域(Ⅱ),二者的投射关系则可表示为:
将源域投射到目标域,人们就可以利用自己日常洗衣服的经验和知识来理解这种通过一番操作将违法所得变为来源合法的收入的做法。人们不仅要认识和理解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这种现象,而且还需要能用一个简洁的词语形式指称它。既然是通过“洗”的原型用法来认识和理解的,那么最便捷、最有效的就是继续采用“洗”且仿照“洗衣”这个形式,创造一个新的词语。由此,“洗钱”这个说法便顺理成章地产生了。由于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存在像洗衣服那樣把钞票放在水里揉搓使其干净的行为,因此“洗钱”这个词语的表义就是唯一的,不会有歧解。它产生之后,一开始就以其新颖性和特异性受到人们的关注,使人进而探究创造者所赋予它的独特表义和指称。应该说,“洗钱”一词是语言表达上一个成功的创造。虽然其历史不长,但已作为条目收入《现代汉语词典》(始于1996年)。
三
现在我们来看“洗稿”。笔者初见这个词的时候,一时不知其确切含义。在了解了它指称用别人文章的观点、内容和材料等攒成一篇所谓的新作这种现象之后,便想到了“洗钱”,于是试图参照“洗钱”的生成机制来理解。但是细思,发现二者不能简单类比。违法所得之钱跟衣服有共同点:不干净、有污点,“洗钱”的目的是要涤除钱上的“污垢”(非法性),从而可以将“洗衣服”投射到“洗钱”上。因而“洗钱”的说法很形象、很贴切。可是,一般说来,原创文章本身是没有“污垢”的,不能拿它跟“脏衣服”相提并论,而且由他人原创文章到攒稿,这不是一个“去污变洁”之举。这就是说,我们不能直接通过“洗钱”来理解“洗稿”。要正确地理解“洗稿”的生成机制,还需要另辟蹊径,作更为深入的分析。
人们之所以要对利用别人的文章攒成新稿这种事重新范畴化,并重新命名,是因为大家不认为“攒稿”是一般的写作,将其纳入已有的文章范畴即可,而是觉得有必要区别对待——事异则名异。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对于利用别人的文章攒成新稿,在一些人看来,这是一种剽窃行为,即这样的文章本质上是抄袭之作,只不过做了一番“改头换面”的功夫。
有了抄袭这样的原初认识和定性之后,再将作者“改头换面”的操作功夫与“洗衣服”这个具体行为进行对照,即可通过隐喻机制对利用别人的文章攒稿这种事获得更深切的理性认识。此时我们就可以参照前面关于“洗钱”的分析来看待了。首先,“抄袭”是一种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这种行为是有“污垢”的,类似于“脏衣服”;其次,对抄袭之作进行结构调整、语序变换、词语替代等“改头换面”的操作,可以跟用水之类揉搓衣服的行为相对照;第三,之所以要对抄袭之稿进行这样的操作,是为了使文章看上去属于原创,具有合法性。这种由源域到目标域的投射可以表示如下:
由此,人们便仿照“洗衣”一词,将利用别人的文章攒成新稿这种现象(或活动)命名为“洗稿”。
四
虽然“洗稿”跟“洗钱”都由隐喻而来,而且词语形式完全平行,但是二者的认知路径却并不完全一致,“洗稿”较“洗钱”复杂一些。这也表明,人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总能开动脑筋,恰当地运用各方面知识进行范畴化,赋予其适切的词语以指称。这体现了人类在语言使用方面所具有的超凡智慧。
对于“洗钱”行为,法律有明文定性和规定,已被列入打击对象。关于“洗稿”,虽然目前未有明确定性,但是它不算原创这一点应该是可以确定的。而且在“洗稿”这个词语的首创者的认识里,它是抄袭,行为有污。“洗稿”一词因为新出,还没有进入《现代汉语词典》,将来能否被收进来,主要取决于它的使用情况,时间会作出裁判。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