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校园贷”现象的社会学思考
2020-03-25胡昕宇
关键词 高校 “校园贷” 社会学 思考
作者简介:胡昕宇,湖北美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189
2009年,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各银行停止面向高校大学生办理信用卡业务。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大学生为主要目标客户的校园网络贷款平台在2013年悄然兴起,2015年迅速席卷各大高校。
当社会对网络贷款这一新鲜事物持以观望的态度时,一系列由“校园贷”引发大学生自杀、裸贷事件震惊大学乃至全社会。例如2017年8月17日被媒体报道的北京某知名外语高校大三学生范泽一,由于无力偿还多个网络借贷平台贷款,在收到多次威胁短信息后,心理不堪重负溺水自杀身亡事件等。
一、当前“校园贷”相关研究的主要内容
学者对“校园贷”作了多方面研究,例如:校园贷的起源、校园贷类型[1]、校园贷平台的营销手段和隐形高息[2]、大学生对校园贷的认知[3]、以及校园贷可能触及的法律界限[4],提出要加强对校园贷的监管力度,明确监管主体及违约责任,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加强大学生风险意识教育。
还有部分学者提出应该建立更加规范的网络贷款审批制度,一是将学校出具的征信意见作为贷款审批的必要条件;二是网络借贷平台建立共享借贷数据,防止一人多贷的情况发生。
笔者认为以上建议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出发,实施有一定难度并需要一个过程。首先,学校不是具有金融资质的机构,缺乏大学生个人征信的必要手段和人力物力,无权介入或参与金融活动之中。其次,由于缺乏强制共享借款信息的法律监管条文,借款平台出于自身商业利益的考量,并不乐于支持借款数据共享,各平台从不担心借款大学生无还款能力,其父母作为最保险的“借款担保人”考虑到子女的声誉、前途等,一般会偿还借款。
通过文献研究,“校园贷”的大学生可分成不同类型。例如:根据贷款用途分为:生活消费型、助学型、创业型。其中生活消费型中,贷款主要用于购置个人消费品、旅游、恋爱、博彩等方面;根据贷款申请额度分为:以1000-5000元为主的小额贷款型和10000元以上贷款型。根据性别分为:男大学生网贷和女大学生网贷。根据经济偿贷能力分为:按期偿还型和逾期型。其中“生活消费型”,“创业型”是网络小额借贷的主力军,多借贷万元以上的贷款。
网贷大学生具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对网络借贷有一定认知度,网贷意愿强烈;二是缺乏金融知识,网络借贷的风险认识比较模糊;三是存在跟风从众心理。
二、“校园贷”现象的社会学分析
笔者试图运用社会学理论,通过对校园贷借款主体的社会心理特征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校园贷”相关危机事件的预防及处理建议。
(一)“校园贷”借款大学生的普遍社会心理特征及原因
“校园贷”借款主体是在校大学生。该群体的社会心理特征是:人格、价值观、世界观均未定型、受教育程度接近、年龄相仿、渴望独立和依然依赖并存、理性不足情感有余。
处在青年期的大学生表现出对新鲜事物的强烈好奇心,对“网贷”的认知态度多为接受,对网络借款行为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大众心理学认为:“群体的心理过程中并没有多少逻辑成分,在超出自己熟悉的生活范围之外,他也不具备多少经验和合理的批评能力,而这正是一些别有所图的个人或集团赢得群众信任的一个要件。” [5]大学生“网贷”过程并不会过多的理性分析相关利率和还款形式。网贷将大学生剥离了他们熟悉的校园生活,在不具备金融经验的情况下,很容易相信各类网络借贷平台的0手续费,无担保的虚假宣传,从而轻易陷入不良网贷。
(二)为何大学生深陷“校园贷”后屡屡发展成自杀等后果
大学生拥有多重角色,他们既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又是拥有强烈消费欲望的消费者,还是家庭的子女。以往这些角色间冲突并不大,父母给予的生活费是大学生消费的前提,不存在提前消费的情况。然而,深陷网络借贷的大学生,他们的社会角色间冲突表现愈加激烈。欠下巨额贷款、被勒索被胁迫的欠款人、个人裸照泄露社会颜面扫地的社会失范人士与天之骄子、高级知识分子、乖巧懂事的子女等社会对大学生固有“印象”的“角色期待”严重冲突,如果此时没有渠道及时正确的进行角色调试,就會造成大学生角色失范,继而引发自杀等恶性后果。
(三)为何家庭教育在抵制大学生不良网络贷款中起着重要作用
相关实证研究表明:家庭对网贷的否定态度,对大学生网络借贷需求有制约作用。[6]
社会学认为人的每一个行动均被行动所发生的场域所影响,而场域并非单指物理环境而言,也包括他人的行为以及与此相连的许多因素。家庭环境,父母教育构成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场域之一,家庭教育是具有连续性的终身教育。
父母的工作经验、财务知识、对信用卡的态度和大学生的个人性格会对大学生的信用卡行为(卡数量和债务)产生重要影响,这些结果强调了家庭对子女早期干预的重要作用。[7]
因此,即使已经成年的青年大学生家庭教育的作用仍然不可轻视,家庭教育是影响大学生网贷行为的重要因素,父母注重对子女财商和正确价值观、消费观的引导,将会对子女产生正面影响从而规避可能的网络借贷。
三、“校園贷”相关危机事件的预防及处理建议
近年来“校园贷”引发的校园恶性案件层出不穷,女大学生由于“裸贷”造成个人、家庭、学校声誉受损,甚至出现以“援交”和拍卖“裸贷照片”为偿还方式的侵害案件。高校必须加强应对“校园贷”危机事件。美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李杰斯特指出“预防是解决危机最好的办法”。要做好预防工作,就要对在校大学生进行风险教育和建立“校园贷”预防机制。
(一)加强在校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教育
1.根据大学生“校园贷”的不同类型,分类引导教育
生活消费型大学生重在引导其建立良好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加强对助学型大学生的国家助学政策宣讲,大力宣传创业型大学生的各级创新创业扶持计划,规避大学生各类不必要的网络借贷行为。
2.聘请校外专家,创新教育形式
针对大学生“财商”欠缺,金融知识匮乏的现状,高校应努力寻求银监会、司法、公安等部门的专家支持,开创除“讲座”以外的多种教育形式,形成长效教育机制。
3.争取家长配合,共同防范大学生金融风险
家庭是个人的第一课堂,高校应加强同大学生家长的联系,定期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共同防范大学生金融风险。
(二)建立“校园贷”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的构建离不开“眼睛”和“耳朵”。为了建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预警机制,高校可在学生基层组织中培养助手。虽然学术界一致认为,学生班级是最基本的学生基层组织,但笔者认为为了及时摸排“校园贷”第一手资料,需要将组织机构向下延伸至寝室,建立从寝室长-班长-辅导员-学工处、保卫处的四级预警机制。打通高校向政府网络监管部门的反馈渠道,规范“校园贷”危机处置流程。
四、结语
网络借贷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不可能消灭他。“校园贷”引发的安全稳定问题有着深刻的原因。面对新形势,社会对高校的思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高校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正确引导。维护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利益,是家庭、学校、政府共同需要承担的职责,家庭教育首当其冲,学校教育防微杜渐。
参考文献:
[1]包艳龙.“校园网贷”发展情况调查与分析[J].征信,2016(8):73-75.
[2]黄志敏,熊纬辉.“校园贷”类P2P 平台面临的风险隐患及监管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3):17-22.
[3]胡林娜.互联网金融背景下“ 校园贷"的调查与思考——以温州高校大学生为例[J].生产研究,2017(5):30-33.
[4]青少年犯罪问题编辑部.“校园贷”乱象中的刑事责任透视[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7(1):1.
[5]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中国编译出版社,2015:20.
[6]林江鹏,雷鸣,华良晨.大学生网贷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湖北省6所高校的微观调查数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7(3):113-118.
[7]Adam M Hancock, Bryce L Jorgensen, Melvin S Swanson. College Students and Credit Card Use: The Role of Parents, Work Experience, Financial Knowledge, and Credit Card Attitudes[J].Journal of Family and Economic Issues,2013, 34(4):369-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