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审思
2020-03-13崔冰洁
崔 冰 洁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1]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在这个根本问题的解决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讨论高校思政工作者如何实现其角色伦理,对其工作的有效展开和培育合格的时代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定位及其角色伦理
(一)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定位
“角色”一词来源于戏剧,社会心理学家H·米德(Herbert Mead)将这个词语引进了社会学。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6人的生活和发展受到其社会关系的制约,身处于社会中的人是承担着各种社会角色的现实的人。社会角色是“一定社会关系所决定的个体的特定地位、社会对个体的期待以及个体所扮演的行为模式的综合表现”[3]。只有认清自己的社会角色,才能更好地扮演相应的角色,起到正确的社会作用。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既有教育工作者的角色属性,也有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思政工作者是高校师生生活和学习的组织管理者。高校思政工作者在教育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致力于用先进文化和先进理论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身心进行培养,改变受教育者的存在状态,使之成为具有社会性的有用人才。高校思政工作者要定期组织师生接受教育,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并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关注和引导,维护师生的思想健康和校园的稳定。
2.高校思政工作者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者。他们不仅需要坚定不移地传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地将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通过语言和文字传递给全校师生;还要能够及时发现师生思想动态中存在的问题,立场鲜明地加以有效引导,真正地牢筑思想防线。
3.高校思政工作者是道德教育者。高校思政工作者除了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高校实现立德树人,引领学生的道德发展走上正轨的任务外。其自身也应当是其他教育工作者的道德标杆,以道德修养水平为教育工作者们树立典范。专任教师在专业教学的基础上也要注重提升学生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水平,而他们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方向、方式和方法要以高校思政工作者为指引。
4.高校思政工作者是价值观引领者。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帮助高校师生正确处理多元价值观和一元价值观的关系问题,即在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的冲击下如何抵挡诱惑,奉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高校思政工作者是心理健康疏导者。“人的心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是思想品德发展的先导,无论何种思想品德都是在心理系统的作用下萌发起来的。”[4]高校思政工作者要时刻关注师生的心理动态,及时排解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积攒的压力和焦虑。高校思政工作者可以“通过思想交流、观念型塑、道德培养、信仰熏陶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潜移默化地引导大学生养成自我心理呵护与调适机能,运用正确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价值观念有针对性地抵御与消解不良心理状态,保持阳光心态,以及形成自我进步的能力与智慧;引导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应对学习生活中的困境挫折,以积极的情感调节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迈向健康成长之路”[5]。
(二)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
社会角色体现了一定的社会关系,也内蕴了相应的伦理关系。“任何人乃至组织扮演一种社会角色,都要遵守与这种社会角色相对应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行为规范,按照与角色身份地位相符合的一套伦理行为模式行事,毫无例外。”[6]30角色伦理是关于社会角色的伦理属性的思考,通过对社会角色的伦理要求和责权关系进行客观规定,来调控角色行为,协调角色交往关系,进而为社会的有序运行提供伦理支撑。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是从伦理学的角度分析高校思政工作者这个社会角色,并对其伦理行为模式、权责关系和道德规范进行探究。换言之,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是高校思政工作者的正当行为和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实现角色价值。
1.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的伦理期待。如果角色的伦理期待不明确,角色扮演者就会迷失方向,无所适从。社会角色受到其伦理期待的指引从而形成相应的伦理行为模式。高校思政工作者的伦理期待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真诚与奉献。高校思政工作者只有真心实意地相信和信仰自己所传播的观念和思想,才能使思政工作具有实实在在的感染力;对受教育者的真诚则是要建立与受教育者的平等互信关系,在教育实践中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以理解、尊重和宽容之心关爱、打动受教育者。高校思政工作者的奉献表现为爱岗敬业和奉献社会。高校思政工作者要秉持奉献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实践中去,努力培养更多能够为社会发展建设做贡献的时代新人。
其次是自律与表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只有自身的践行和示范才能获得高校师生的认同感。如果高校思政工作者自身品行不端,那么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不具有说服力和教育力。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严于律己、以身垂范,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感染他人,身体力行地维护教育科学的尊严,成为优良道德的践行者和示范人,从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
最后是亲和与关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当通过感化和打动受教者使其心悦诚服地形成正确的认识和价值观。在这项工作中,亲和力是必不可少的,即“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探索和遵循教育规律,针对被教育对象的需求与特点,对教育过程进行持续优化,使被教育对象产生和谐感和亲近感,从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7]与此同时,高校思政工作者还应当从“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学环境、教育方法、教学评价等多方面出发,全方位推进人文关怀教育”[8],以学生为本,谨防偏爱和偏恶,平等地对待和关怀每一个受教育者。
2.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责任。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责任是指其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即育人工作中,在伦理角度对他人或社会应承担的符合其角色身份的任务以及应遵循的准则和规范。高校思政工作者作为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体系中是多重角色的统一体,有着多重角色伦理责任。
首先,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承担为人师表的伦理责任,即以自身的正当言行和道德品格对受教育者进行感染、引导和教育,发掘其潜能和价值。“鞭策和鼓励学生,不能靠抽象的品德说教,而是要通过教师的身教。这种潜在的影响力使教学成为最高贵的专业,成为最具规范性的职业,成为要求最高的工作。”[9]高校思政工作者更应“通过自己躬行道德而使受教育者实行道德”[10],切忌“知行不一”“知而不信”“知而不行”等现象的存在。
其次,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承担服务学生的伦理责任。高校思政工作者的使命是帮助受教育者成为适应社会的有用人才。在其完成这个使命的过程中,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以最有利于受教育者成长为前提,树立服务意识,当好受教育者的服务者,综合考虑不同群体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多样化需求,以关怀和爱心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有教无类,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受教育者,努力为师生的思想进步打造舒适的环境,提供周到的服务,帮助受教育者健康成长。
最后,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承担培育人才的伦理责任。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讲求对社会的伦理责任,即培育合格的时代新人。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以先进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铸魂育人,坚持为党和人民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社会培育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做有担当的思政工作者。
二、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伦理实现中的影响因素
(一)角色定位模糊
部分高校思政工作者对角色定位的认知仅仅局限于单一方面,认为辅导员的任务是学生事务的日常管理,思政课教师的任务是讲好思政课等,而忽略了每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多重角色定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内外经济文化的频繁交流,各种社会思潮此起彼伏,在近些年流传的“知识客观论”“去意识形态论”等论断和多元价值观的冲击下,一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其角色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使得其对角色定位模糊不清,即对自身角色的权责关系、社会期待、行为规范没有清楚的认知,从而违背角色要求,形成伦理失序的局面。譬如,一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只“教书”,不“育人”;还有一些高校思政工作者“忙于日常管理和稳定秩序的工作,主次职能不分、主次关系不协调”[11];也有一些高校思政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并没有坚定地使用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犯了“软骨病”,呈现出了信仰迷茫、精神迷失的状态。这些现象都严重背离了高校思政工作者的伦理要求。
(二)角色道德行为规范不明确
角色道德行为规范是角色的基本要求之一,每种角色都应依据角色道德行为规范对其角色行为进行判断和评价。具有鲜明专业性和对象特定性的角色道德行为规范可以从多方面对高校思政工作者作出规范和引导,在其教育实践工作中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实践性。
当前,对高校思政工作者而言尚未有明确的、具有针对性的道德行为规范,只是笼统地执行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但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个体差异性日益增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思想观念、心理状态,亟需完善的角色道德行为规范明确其目标、坚定其信念。
(三)角色伦理责任意识淡薄
“不同于其他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并非既有思想政治理论常识、知识的传播,而是以实现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的提升为目的的意识形态教育。”[12]因而,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伦理责任既包含对受教育者的伦理责任,也包含对学校和社会的伦理责任。但是一些高校思政工作者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认知,缺乏角色伦理责任意识。例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敷衍了事;忽略受教育者的个体情况,只以学习成绩定优良;过度追求个人荣誉而缺乏对教育事业和对社会的奉献精神等。
三、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的伦理调适
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伦理关系包含与自身的关系、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与同事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等,这些关系是其伦理调适的依据和起点。高校思政工作者需从个体和社会两个方面对其伦理关系进行调适。
(一)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伦理实现的个体调适
1.提高角色认知。“不论做什么事,不懂得那件事的情形,它的性质,它和它以外的事情的关联,就不知道那件事的规律,就不知道如何去做,就不能做好那件事。”[13]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提高自身的认知水平,正确认识自我的角色定位,领悟社会对其角色的伦理期待,掌握角色的行为规范、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只有了解和把握了相应的定位、原则、规范和义务,才能有明确的角色扮演方向。
2.培育角色道德意识。“角色道德意识影响着角色道德行为的选择”[6]307,是个体实现其角色伦理的动力和内在根基。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道德意识由“知”“情”“信”“意”四部分组成。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道德的认知影响其对是非、善恶、美丑的判断;角色道德情感是否合宜影响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伦理关怀程度;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道德信念影响其对于其职责和规范的确信以及践行道德的一贯性;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道德意志是否坚定影响其在多种价值观的影响下,能否选择正当行为。因此,高校思政工作者要在教育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其角色道德意识水平。
3.树立正确的权责观。高校思政工作者正确权责观的树立应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理解权利与责任的辩证统一关系。“权利意味着自由,责任意味着约束,权利意味着对自身需要的满足,责任意味着对需要满足的付出。”[6]125“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14]第二阶段则是将合乎责任的行为转变为出于责任的行为。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在承担责任时并不是出于想要享有相应的权利,也不是出于对权责关系间公正原则的尊重,而是出于内化于心的责任感。
4.培育理想角色道德品格。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道德品格是其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活动中所表现出的稳定的内在品性,是其角色伦理要求和道德规范内化的结果。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道德品格是在角色道德行为中形成的,表现在长期的、一系列的角色道德行为中。一方面,高校思政工作者需要以角色良心为基础,依据其伦理期待和角色道德责任对每个道德行为的动机、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视和评价,谴责不道德行为,赞赏道德行为。另一方面,高校思政工作者应当出于内心地履行其角色道德责任和义务,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要自觉调适自身的心理和行为,不断地反省自己:是否能够尽责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否能够在发现问题苗头时及时讯问、及时处理;是否因害怕麻烦而漠视问题的存在;是否能够自觉地带着问题意识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进行更新和优化,等等。
(二)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伦理实现的社会调适
1.加强角色伦理教育。国家和高校要对高校思政工作者展开系统性、专业性的角色伦理教育,从提高角色道德认识开始,陶冶其角色道德情感,锻炼其角色道德意志,树立其角色道德信念,最终养成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道德习惯,强化角色意识,形成正确的角色伦理价值观。同时,国家和高校也应当注重树立模范典型,为高校思政工作者提供伦理行为范式,供其效仿。
2.建立权责利统一的保障机制。“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2]286每个社会角色都各有其责任和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之间的关系应当呈现出平衡、公正、统一的特性。现阶段高校思政工作者的角色冲突反映出高校很多管理制度不健全;要想使高校思政工作者勇担角色伦理责任,必须为其完善角色价值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及时进行角色行为的总结和评价。因此,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本工作要求》等文件要求,针对高校思政工作者建立健全非量化评价和激励政策,激发其角色伦理行为动机,引导和约束其角色伦理行为。
3.营造良好角色伦理环境。营造良好角色伦理环境一方面要发挥好社会舆论作用。对高校思政工作者的外在监督是其践行角色道德的外在压力,也是最直接、快速、敏感的规范手段,具体方式包含受教育者的投诉、同僚和大众传媒的监督等。另一方面要打造具有共同伦理取向的高校思政工作者共同体。高校思政工作者共同体作为保障和规范高校思政工作者角色伦理实现的中介,既有外部调适的作用,也是集体自律要求个体自律的有效组织。高校应当通过加强组织的角色文化建设来增强高校思政工作者的共同伦理精神意识,从而提高他们的角色归属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