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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正义:马克思正义理论的逻辑起点

2020-03-12张婷婷

甘肃理论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私有制正义资本主义

张婷婷

(华东师范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1100)

作为伟大的革命家和倡导人类解放的理论家,马克思的思想中必然有正义的维度。从“塔克-伍德”命题提出以来,关于“何为马克思的正义”的争论已有几十年。然而,与何为正义相比,马克思更关注如何正义。当前学术界对于如何正义的关注域主要集中在分配正义,主要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自1971年罗尔斯发表《正义论》以来,分配正义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关注的核心议题,与西方政治哲学进行理论对话,必然要求我们对分配正义理论有所回应。二是面对国内探究解决贫富差距过大、深化分配改革的难题,分配正义自然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分配正义研究固然有其合理价值,但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更应该探究马克思的正义理论,明确生产正义是马克思正义理论的逻辑起点,并从中获得借鉴。

一、分配正义与生产正义

马克思没有明确定义正义概念,但通过他关于正义、分配和生产的论述可知,从分配角度谈正义,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正义问题,“分配正义则是要从改良的意义上提出社会不公正的补救措施”[1],只关注对生产结果的分配,不关注生产本身,是在不触及生产方式的基础上追求正义,实质是对现有的生产方式的认可和辩护,而不是批判。马克思在文本中不止一处对分配正义进行批判,批判在不触及根源的基础上谈论分配正义,强调从生产的视角出发谈论正义,生产决定分配,分配正义从属于生产正义,这集中体现在其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哥达纲领批判》中。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强调生产决定分配,批判把分配和生产割裂开来的观点。他指出,社会生活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的一般关系,生产和消费分别作为起点和终点,其余两者是中间环节,并得出生产在其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结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2]23。马克思批判那种把分配当作与生产并列的独立领域的观点,他批判穆勒等经济学家把生产和分配割裂开来,忽视了它们之间的现实关系,把生产看作是与历史无关的永恒的自然规律,乘机把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当作社会一般的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认为分配可以离开生产随心所欲进行,却不知道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分配总是由生产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在分配上出现的利息和利润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在分配上出现的工资以生产要素中的雇佣劳动为前提,在分配上出现的地租以大地产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2]19“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2]19接着马克思批判李嘉图专门把分配说成现代经济学的对象,把分配形式看作是一定社会中的生产各要素得以确定的最确切的表现。马克思指出分配从属于生产,就算是最简单的产品分配,在这种分配之前的生产工具的分配、社会成员在生产之间的分配等已经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本身是生产的要素,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最终产品的分配是以前期生产要素的分配为前提的,这种构成生产的要素的分配决定了产品的分配。如果有人责难,认为生产工具的分配是生产的一种要素,既然生产要素先于生产,那么就可以认为分配先于生产。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是忘记了,这些要素最初可能是自然产生的,通过生产过程变成历史的东西,对这一时期表现为生产的自然前提,对前一时期表现为生产的历史结果。可见,虽然有时分配对于新的生产时期表现为前提,但它本身又是生产的产物,它们既是一般历史生产的产物,又是一定历史生产的产物。因此,生产决定分配,分配正义从属于生产正义,正义的真正实现关键在于生产领域。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批判拉萨尔派所扬言的“公平的”分配,强调分配正义根源于生产正义。何为“公平的”分配?资产阶级断言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分配是唯一公平的分配。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社会发展的规律必然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本主义分配制度恰恰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上,这样看来,这种分配难道不是公平、正义的吗?仅从分配层面上谈论正义,不能解决正义的历史局限性。资产阶级认为权利平等就是正义,按照权利平等原则,工人自由地出卖自身劳动力、资本家付给工人相应的工资是正义,但这只是形式上的正义、实质上的不正义,它忽视了资本家剥夺工人剩余价值的事实。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也仍然是局限在资产阶级的范围内。依照这一原则,每个人都是劳动者,平等就在于按照劳动这同一尺度来计量,生产者的权利与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正比。但按劳分配原则把不同劳动者的个人天赋当作天然的特权,忽视了不同劳动者体力、智力、家庭等情况的不同,它虽然是一种进步,但仍没有超出资产阶级的框框。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当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分工得以消失,劳动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人能在劳动中得到发展,社会财富能充分创造出来以后,才能达到按需分配。因此,从分配出发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正义问题,正义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分配而在于生产。如果仅是局限在分配范围内,“在所谓分配问题上大做文章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3]436。正如庸俗的社会主义认为分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马克思批判他们是在开倒车。产品的分配依赖于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条件的分配方式决定产品分配的方式,“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3]436。总之,任何一种分配都只是生产方式性质的表现和结果。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的物质条件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非劳动者掌握资本和地产等物质条件,劳动者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既然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如此,那么,消费资料的分配也只能如此,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只给予他最低的能继续维持生命进行劳动的消费资料就可以理解了。因此,必须从分配正义追溯到生产正义,超越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正确看待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运动中,也就是从它的暂时性和必然灭亡中去理解其所谓的“公平的”分配。

二、生产正义的核心内涵

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全部批判,正是依据对分配和生产关系的重新界定而展开的,他开辟出一条从生产来理解正义的全新理论道路。生产正义主张从生产出发解决正义问题,即从生产方式角度历史的、现实的看待正义,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最终实现正义。

首先,正义的实质在于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具有内向性,他把正义视为人自身的德性,是否形成正义来源于个人的内在性质而非外在因素,这种正义未能根植于社会现实的土壤。黑格尔在人自身之外寻求正义的始基,承认财产权是正义的应有范畴,认为正义的实现应是在国家层面的法权体系中,使普遍义务和特殊权利相结合。“个人对国家尽多少义务,同时就享有多少权利。”[4]261黑格尔的法权正义强调现代国家和法权的力量,赋予正义新的时代向度,但仍未解决市民社会和国家二元对立背后的问题。蒲鲁东认为所谓正义就是平等,平等使人类社会可以联合和协作,形成社会体系,从而保证这个社会得以存续,正义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下去的条件、原则和定律,这样,正义获得了一种天然的合法性,仿佛是永恒不变的。蒲鲁东对正义的界定纯粹是在头脑中的主观臆造的产物,不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反映。马克思认为正义不是一种德性或德行,正义不是永恒不变的,应从唯物史观的视角谈正义,探寻社会不正义的真正根源,关注正义背后的物质利益动因和客观历史规律,认为正义与社会生产方式有关。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生产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的正义性在于: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5]379那么,商人的偷奸耍滑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是非正义的,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夺取工人的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也是非正义的。这样,马克思就揭示了正义的实质,否定所谓的永恒正义,点明正义的本质与嬗变在根本上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当然,这并不是马克思判断正义的标准,他是在更深的层次上去探讨正义,他要继续探究生产方式本身的正义与否,当生产方式随生产力的提高发生变革,旧的生产方式被新的生产方式所取代,直到最终实现人的解放的正义。

其次,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之上,以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以机器大生产为物质条件,是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者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具有正义性。生产方式是不断演进发展的,“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6]59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对以往生产方式的变革和超越,它促进了现代大工业的发展,创造出前所未有的生产力,使世界市场不断扩大,具有进步性和正义性。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是唯一和绝对的,它只是一定历史时期发展的产物,具有暂时性、过渡性,是必然要走向灭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在阶级剥削的基础上,具有非正义性。虽然马克思认为正义与生产方式相适应,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丑恶现象作出批判。他重点批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资本家私有资本和工人雇佣劳动的根本对立,资本家无偿占有作为雇佣劳动的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以不断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由于资本逻辑使资本无休止的增殖与扩张,工人持续遭受肉体的折磨、精神的摧残甚至智力的衰弱;人们之间原本温和友善的关系由于金钱的侵入变得冰冷;一切神圣的职业如诗人、医生、律师等都简化为雇佣劳动者,他们靠出卖劳动力获取生活资料;社会最终分化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沦为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两级对立。在这样的背景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讽刺地说:“让我们来赞美资本主义的公正吧!”[7]761看看资本家和工人受到的双重待遇,当资本家的财产或利益受到影响时,可以得到大量的补偿,而同等情况下,工人及其家人却会被罚款或者起诉,遭受相反的待遇,这难道可以说是公正的吗?这一切表明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不可能达到真正的正义,企图在资本主义社会上寻求真正的公正待遇,就像在奴隶社会寻求尽管是形式上的人人平等一样,都是不现实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追求人的最终解放,必须超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性。

最后,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马克思就“正义者同盟改名为共产主义同盟”一事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代表大会致同盟盟员的通告信》中写道,虽然好多人都呼吁正义,自认为达到了自己所期待的要求就完成了正义,但问题是他们并不是共产主义者,正义也并不是永恒的、一般的东西,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向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私有制进攻,在于我们要财产公有,在于我们是共产主义者”[8]431。生产正义就是要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因此,正义的核心问题是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生产资料作为生产力的物质要素、生产关系的物质承担者,在马克思的生产方式范畴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所谓生产资料所有制,一方面是指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另一方面是指生产资料所有者同劳动者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绝大多数的成员没有私有财产,资本主义所有制是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它消灭生产资料的分散状态使其集中,这样,大量的财富就牢牢掌握在很少一部分人手里。另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展开的前提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一方面,作为生产资料所有者,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并驱使雇佣劳动者为自己谋利,雇佣劳动者作为市场上的劳动力商品进入市场,创造出剩余价值使资本增殖,这样,货币就转化为资本。如此,资产阶级靠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达到剥削无产者的目的。另一方面,作为自由劳动者,由于工人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换取生活资料以维持生存,并且工人不是直接取得生活资料,而是通过出卖劳动力先获得工资即货币,进而取得生活资料,这样,工人就以货币为目标进行劳动,沦为现代雇佣劳动者。概言之,当我们一无所有,为了生存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别无他法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不得不屈从于掌控生产资料的人,听从他们的支配,成为他们的奴隶,不得不遭受被奴役、被压迫的命运。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是当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资本主义生产规模的扩大,会不断的保持和再生产这种分离,因为离开愿意为工资而出卖劳动力的工人,资本家不可能实现资本增殖,那么,在资产阶级利益需要的驱使下,工人就只能被迫为了资本增殖而活着,只能勉强维持自己的生命。因此,“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沉沦和政治依附的基础”[3]431。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是一切社会非正义的根源,实现生产正义就是要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6]66,“我们要消灭私有制”[6]47,消灭那种利用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通过无产阶级革命,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实现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统一。

三、生产正义何以可能

“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6]45实现生产正义,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要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6]52。恩格斯评价马克思说:“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3]602马克思亲自参与工人革命运动,他的毕生使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正是他第一次使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而实现生产正义的无产阶级革命之所以可能,就在于具备革命的主客观条件,依据宣告资本主义所有制必然灭亡的《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可知,从客观层面来说,马克思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剖析,发现了剩余价值,找到了工人被剥削的秘密,阐明了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从主观层面来说,工人阶级的贫困现状和悲催处境,会激发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颠覆资产阶级的统治,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从革命的客观条件来看,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引发的危机不可避免。“私有制作为社会的、集体的所有制的对立物,只是在劳动资料和劳动的外部条件属于私人的地方才存在。”[7]872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的性质会由于这些私人是否为劳动者而不同,只有当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时,私有制才能获得适当的典型形式,如农民、手工业者。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拥有生产资料的是非劳动者,由于是非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他们就强迫无产者为自己劳动,尽管这种劳动具有形式上的自由,但根本上乃是剥削。这样,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绝大多数社会财富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里,工人获得的工资只能购买那些勉强维持其生存的产品,也就是说只能获得仅仅满足工人和延续工人后代生活的生活资料。而且,由于资本的增殖本性,资本为获取最大利润,会最大限度的压榨工人,必定使工人购买力不足这种状态持续存在。但问题是,生产过程的完成,价值也就是利润的实现,必然要经过交换这个环节,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就是要从使用价值转化为价值,完成这种惊险的跳跃。然而,由于占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口的工人缺乏购买力,商品根本卖不出去,价值交换实现不了,就会造成商品过剩,经济危机必然爆发,紧接着是经济萧条,甚至是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出现,造成全球性的经济动荡。经济危机的实质就是资本最大程度追求剩余价值与不可满足的现实条件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为了追求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殖,就越是使生产资料日益集中,越是提高生产力,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是难以解决,生产过剩和工人相对贫困之间的二律背反越是存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越是不能容纳庞大的生产力,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越不可克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会周而复始的出现,这就是其自身对自身的否定。持续的贫困和经济危机会激发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和革命意识,促使大批工人起来反抗,并且会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工人阶级,壮大无产阶级队伍,这些都会成为促进无产阶级革命的客观条件。总之,资本主义自身会带来经济危机,且自身无法消除经济危机,只有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才能从根本上破除经济危机。马克思高呼:“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7]874人民群众要起来从少数剥夺者手中抢夺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劳动所得,最终,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要被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取代,资本主义必然要走向灭亡。

从革命的主观条件来看,无产阶级肩负消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是人的解放的心脏,他的历史使命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推翻资本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反抗,是无产阶级对自身悲催命运的反抗。只有他们是真正革命的阶级,无产阶级作为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下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非正义的切实体验者。作为雇佣劳动者,无产阶级进行的是异化劳动,这表现在:劳动者创造的劳动产品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他人;在劳动活动中他们感到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劳动不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只是满足肉体生存的手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被异化。他们附属在机器上,只是机器得以顺利运转的零件,这样的劳动对工人没有任何吸引力。更加令人愤怒的是,就连如此这般遭受剥削和压迫的劳动,也要经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允许,因为,无产者对它来说只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增殖资本时才能成为商品。无产者只有在资本家同意购买其劳动力的情况下,才能找到工作获得生存。资产阶级的目的是营利,而无产者只是其劳动工具。面对如此奴隶般的生活,无产者难道还会害怕失去吗?他们决心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背离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展开反抗资本主义的斗争。正如马克思所言,当工人们意识到自己创造的产品应该属于工人自己,当工人们具有了反抗这种剥削命运的觉悟,“这是了不起的觉悟,这种觉悟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产物,而且也正是为这种生产方式送葬的丧钟”[2]112,正如当奴隶意识到自己要成为真正的人起来反抗的时候,这种制度将很快被推翻。同样,当无产阶级具有了革命意识,由自在的阶级转为自为的阶级,当他们起来反抗,拒绝雇佣劳动,使资本无法增殖,那么,无产阶级终将成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毕竟“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6]43。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得以继续生存的根基,无产阶级的顽强反抗,会动摇资本增殖的根基,当资本不再增殖,资产阶级无法利用其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奴役他人,资产阶级维持其统治的整个链条也就不再存在,资产阶级自身也就摇摇欲坠。通过爆发革命,无产阶级会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上升为统治阶级,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生产资料,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历史终将会证明,伴随资产者的失败而来的必然是无产者的成功。

四、生产正义的最终指向

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题,也是马克思一生的追求目标。马克思所追求的人的解放不是乌托邦,也不是单纯的理想,而是依据现实发展的客观规律必然会实现的目标,是唯物史观的发展要求。“马克思正是依托历史唯物主义才使正义理论获得有效言说的。”[1]通过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非正义,解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人的束缚,生产正义站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立面,最终指向人的解放。

人的解放建立在生产力极大发展基础上,建立在没有奴役和剥削的生产关系的解放之上。生产正义消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构建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得以消除,会使生产力的发展极大释放。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的自由与解放的基础,并决定着人的发展和解放的程度。“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9]541而历史的发展取决于生产方式的转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得以消失,人与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被消除,人的发展和解放程度不断提高,至此,才能实现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只有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3]436。由此,生产正义最终指向人的解放具有四个层次的内涵:第一,生产正义指向超越政治解放的人的解放。生产正义不仅是一个经济范畴,而且是一个政治范畴。它超越了那种以法权意义上的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平等掩盖市民社会中私有财产、文化程度、职业等实际不平等的状态,超越了以剥削多数人为代价、使多数人得不到发展为前提的少数人发展的社会,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在共产主义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0]666,随之而来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和解放。第二,生产正义指向消除异化劳动的人的解放。生产正义铲除了异化劳动产生的土壤,超越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分离、劳动成为谋生的手段、在劳动中感到痛苦以至于想要逃避劳动的状态,使劳动成为人的第一需要,不再有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对立,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从事多种类型的工作,使脑力和体力都能得到锻炼,多方面的激发自身潜能,而不是局限在一个固定的岗位或职业上,“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9]537,随时调整自己的劳动内容和方式,并且通过劳动以及创造物,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确证。第三,生产正义指向超越“人对物的依赖”阶段的人的解放。马克思把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人对人的依赖”阶段、“人对物的依赖”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生产正义所达到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使人超越对物的争夺和依赖,超越对货币的崇拜,摆脱仿佛货币的需要是人的唯一需要的状态,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发展潜能,使人本身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实现人的能力、个性、需要等的自由全面发展。第四,生产正义指向超越权利原则的人的解放。生产正义动摇了以往分配方式的根基,重新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按需分配方式。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利原则,它将权利平等原则看作永恒正义原则,却只是一种形式平等;超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贡献原则,它所奉行的按劳分配具有进步性,却无视不同劳动者个人差异的局限。生产正义打破资产阶级的框框,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对每个人的不同需要给予同等的关注”[11],达到人的需要的最大限度的满足,促进人的发展和解放。因此,生产正义遵循唯物史观的发展规律,最终指向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特征的人的解放。

五、结语

马克思不是以一种规范性的思辨原则谈论正义,也不是从分配出发讨论正义,而是从生产出发谈论正义,从唯物史观的社会生产方式来思考正义。正义只是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下呈现在人的思维中的标准,仅仅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正义本身没有内容,对正义的渴望恰恰意味着正义的缺失,正义的真正实现就意味着正义的消失。如同宗教一样,“它的根源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人间,随着以宗教为理论的被歪曲了的现实的消失,宗教也将自行消失”[10]4。随着以正义为理论的被歪曲了的现实的消失,即正义赖以存在的条件消失,正义也将自行消失,正义自身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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