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研究
2020-03-12蔡海州
蔡海州,毕 霞
(1,2.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11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提出了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重大任务。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和根本是党的领导根本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1]请示报告制度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有效路径,是强化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丰富了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而学术界对此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1)目前在知网上仅检索到“习近平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论述摘编”,载《支部建设》,2019年第3期。,理论成果亟待丰富。对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有利于丰富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提高兴党强国使命担当的历史责任。
一、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令行禁止。”[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请示报告制度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深化了作为“关键和根本”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一)阐述了请示报告制度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关于什么是请示报告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2]767,是围绕着建设什么样的党以及如何建设党展开的。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建党思想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的前途和命运。作为民主集中制有效的工作机制,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2]767
请示报告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传统和优秀经验。请示报告制度最早出现在中国共产党二大《党章》中,1948年前后,在毛泽东同志的推动下正式在全党全军确立。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九四八年九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强调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正是这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进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保证了政令军令畅通,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2]767《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肯定了周恩来同志在战争年代强调“党要运用集中指导的原则来建立权威”[3],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提出必须加强“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制度”[3]的主张,赞扬了周恩来同志总是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告诫全体党员干部要向周恩来同志学习,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重申请示报告制度是做到“两个维护”的特定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维护’的内涵是特定的、统一的,全党看齐只能向党中央看齐,不能在部门打着维护党中央的旗号损害民主集中制。党员、干部不论做什么工作、级别多高,都是党的干部、组织的人,要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重要提法都要同党中央对表。凡是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党中央。”[4]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回应了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中的实践关切,使政治建设的要求化为具体的操作规范。
强调请示报告制度有利于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就是通过政治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报告一下有好处,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事情办得更好。”[2]772有利于党领导人民践行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初心和使命。
(二)明晰了请示报告制度的主体和事项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委在同级各类组织中起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772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带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持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报告,用实际行动树立中央政治局高度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良好形象。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2]767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还明确了报告的事项既包括党组织各方面的工作,“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向党委报告工作。”[2]772还包括纪检工作,要求各级纪委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也包括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子女长期在国外工作和定居情况、身体健康状况、节假日坚守岗位情况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报告主体、范围和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奠定了基调。
(三)尖锐指出了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指出了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既包括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问题,也包括在工作领域、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相互交织,构成了相对复杂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党组织认为政治纪律是“软”的、“虚”的,对违反政治纪律的错误言行和出现的腐败问题视而不见,导致出现严重失职、渎职的现象。二是一些干部把分管工作当成自己的禁脔,认为既然分管就没有必要报告,不愿意报告给党委,认为会产生党政不分的问题。三是一些领导干部在对待个人事项报告的态度上不正确,没有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768的规定,遮遮掩掩、漏报甚至隐瞒不报。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自身重病不报,“对所有人都隐瞒了,最后病危了组织还不知道,场面上的工作都干不了”[5]47;一些领导干部自己弄了很多证件,私自出入境也不向组织报告;在家庭事项中,结婚、离婚多年未向组织反映,子女、配偶在国外定居和工作也不报告。四是无视党的组织纪律,“迈过锅台上炕”等违反组织程序的做法。针对上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不请示不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2]767-768
(四)强调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遵守组织程序和承担责任
针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了解决的对策。第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要树立组织观念、程序观念,“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能先斩后奏”[2]765。第二,针对不请示不报告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纪委的作用,深入了解情况,了解背后原因,“隐瞒不报,除了不懂规矩外,还可能有不可告人的隐情”[5]47。对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第三,对于不请示不报告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有担当意识,要勇于承担责任,“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责任”[5]11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论述,为我党完善和发展请示报告制度建设夯实了基础。
二、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是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报告制度的论述和探索,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基础,又是基于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都十分重视请示报告制度的优良传统,也是对党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的现实回应。
(一)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报告制度的论述和探索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建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提出了组织建党的理论,核心就是民主集中制思想和原则,他们虽然没有使用“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但其基本思想贯穿于《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和《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中。报告制度(2)目前学界对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使用“报告制度”的文本,略有区别。所见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史的著作中,张蔚萍、张列军在《马列主义党的学说史》中,谈到党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制度时的表述是“为了使党的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国际工人协会还根据党的章程制定了具体的‘组织条例’,确立了一系列制度,如关于民主选举的制度,建立报告的制度”,使用的是“报告的制度”一词。参见张蔚萍、张列军:《马列主义党的学说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08页。葛锡有、奚广庆等著的《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简史》中,阐述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时,表述是“同盟各级机关必须按照章程独立负责地进行活动,并及时把一切报告上级机关……这就提出并较具体地规定了党的报告制和负责制。”使用的是“报告制”。参见葛锡有、奚广庆、徐昕、刘永年:《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简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65页。笔者在此使用“报告制度”,尊重学术历史。以组织方式、工作机制,以及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方式成为实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途径。在1847年他们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对盟员和组织的报告作了明确规定:“任何一个盟员迁居时须事先报告本支部的主席。”[6]572在支部和区部中则规定:“盟员每月与支部联系一次,与所属区部委员会至少三个月联系一次。”[6]574同时,对每个区部向总区部、总区部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章程》通过报告的方式既强调了组织纪律也加强了同盟内部的沟通和管理,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同盟的领导。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建立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章程》第二条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的。”[7]165在此基础上,将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报告制度运用到无产阶级政党的各项工作中。早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选举中,列宁就指出,“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8]249列宁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报告制度的思想运用到党的建设之中,突出了党的负责人员、领导成员和机构的报告工作。十月革命胜利后,执政的俄共(布)仍旧面临着帝国主义国家的干涉和国内资产阶级对新生政权的破坏。为了巩固苏维埃政权,列宁进一步论述了报告制度对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意义。1919年3月,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在关于组织问题上强调,“地方组织应当至少每两个月提交一次关于自己活动的书面报告;县委员会提交省委员会,省委员会提交党中央委员会。”[7]566并将这一原则写入了俄共(布)的《党章》中。1921年,针对共产国际对各国无产阶级经济援助过程中出现的贪污腐败行为,列宁指出,要准确执行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和俄共中央的决定,“绝对详尽、迅速和正确地报告每一戈比开支情况。”[9]318列宁通过实行“铁”一般的纪律和报告制度来维护党的团结,保证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列宁继承发展的无产阶级政党报告制度,为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奠定了坚实的马克思主义基础。
(二)基于中国共产党重视请示报告制度的优良传统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十分重视请示报告制度。1922年,中共二大《党章》吸纳和开除党员的规定要求,党员入党时须“报告区执行委员会,由区执行委员会报告中央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10]1681926年9月28日,《中央通告第二十一号·各地必须按期向中央作报告》的指示中,针对报告工作执行不力,各地党部纷纷向中央要人的情况,告诫各地“补救的方法只有勤向上级机关作报告,勤向上级机关写信请示,则工作能力薄弱的同志,都可从不断的工作经验中学习出来。”[11]104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也强调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性,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请示报告制度一直未正式确立下来。解放战争时期,针对党内、军内存在的无组织、无政府现象,为加强党的领导、取得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1948年1月,毛泽东向全党全军作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随后在党内又发布了一系列推进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文件。1948年9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作了详细规定,最终请示报告制度作为一项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在党内普遍确立,为解放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党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转移,请示报告制度得以继续沿用并发挥了巨大作用。例如,在外交工作中,周恩来指出,“外交是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外交工作的一切都必须注意事前请示、事后报告。”[12]172请示报告制度在教育、统一战线、组织工作等领域都得到了贯彻执行。1953年,由于“新税制”改革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工作的领导,规定“今后政务院各委和不属于各委的其他政府部门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工作均应分别向中央直接请示报告”[13]70,使党对政府的领导得到了全面的加强。1956年,中共八大将请示报告工作写入《党章》,明确“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下级组织的工作中应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请求指示”[14]135,使其在党章中的地位得以确立。
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在政治领域的“拨乱反正”使请示报告制度也走上正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受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的影响,加上国内经济运行矛盾的冲突,党中央意识到改革开放形势下“中央要有权威”的作用。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重申了“维护中央权威”的思想,要求全党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并做到请示报告。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15]340党的十六大至十八大期间,党中央先后要求在文化和宣传、反腐败、司法等工作领域贯彻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到了更多领域。
(三)基于党内外形势变化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和党情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依然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中存在不请示不报告、漏报、瞒报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党员干部又事事请示报告,以此掩盖自己能力不足、不善作为的短板。针对上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5]55党内外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成为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现实依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将中国制度的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在一系列制度供给中,请示报告制度就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的领导能力的重要制度,有利于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与此同时,请示报告制度在推进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也发挥着作用,在立法和一些重大事项上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保证了人大立法的科学性,有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此外,在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出现无先例、需要先行先试的情况;或者是相关举措与现行某些规定相冲突,需要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这尤需要发挥请示报告制度的作用,确保党中央及时了解下情,及时掌握真实情况,作出正确的决策。总之,请示报告制度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各领域,它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三、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是围绕着建设什么样的党,以及如何建设党展开的,与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一脉相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赋予了请示报告制度新的时代内涵,丰富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一)拓展了党的政治建设的内涵
政治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虽然政治建设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特点,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是其重要的内容。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改组并建立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以及在领导第一国际的实践中,初步奠定了无产阶级运动必须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在反对巴枯宁主义主张自治反对权威的斗争中,阐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纪律的重要性。恩格斯指出,“没有权威,就不可能有任何的一致行动。”[16]397为了实现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必须有严明的纪律。上述原理成为列宁创立独立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理论依据。列宁尤其阐述了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实质和目的是要从组织上保证党中央对全党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组织对整个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没有中央的权威和统一领导,党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有战斗力的整体,就没有全党的统一行动。所以,“拒绝服从中央机关的领导,就等于拒绝留在党内,就等于破坏党。”[17]252列宁特别强调“思想上统一”和“组织上统一”来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无产阶级政党史上首次提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并且运用报告制度实现党的组织上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立党建党的政治原则,并与时俱进。从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来看,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是党和人民事业胜利的保证。193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贯彻共产国际和季米特洛夫关于在中共中央领导机关中要以毛泽东为首解决统一领导问题的决定和意见”[18]524。1941年到1943年间,针对党内“还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现象”[19]426,为“使中央机构更加简便与灵活,使事权更加统一与集中,以达到更能增强中央的领导效能”[20]430,中共中央在宣传工作、军事组织体制以及根据地组织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1941年9月,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央书记处的任务和组织条例》,1943年3月,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等规定(3)上述文件规定:“凡重大的思想、政治、军事、政策和组织问题,必须在政治局会议上讨论通过”;“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书记处必须将自己的工作向政治局作报告”。参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31页。,在组织建设的基础上使党中央权威得到了有效的强化。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颁布了《关于建立报告制度》《中共中央、军委关于严格执行向中央作请示报告制度的指示》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了党中央权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21]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定为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上升到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创造性地将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与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起来。而且,具体将请示报告制度贯穿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过程中,要求“中央政治局主动将重大问题报请党中央研究,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并及时报告落实的重要进展”;明确规定“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22]从原则和程序上拓展了马列主义政党加强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内涵。
除此之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赋予党的政治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一致的内涵。在政党与国家相互嵌入,以政党为中心的治理模式中,政党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前提。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各方面建设的统领,决定了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党的建设水平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水平。与此同时,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制度及效能的体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只有全面认真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两个维护”,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而全面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将请示报告制度提到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通过阐释请示报告制度的内涵、重要性,对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策的强调,尤其是推动《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方式,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保持政令畅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前提和保障,拓展了党的政治建设的内涵。
(二)推进了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遵循的制度供给
根据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精神,中国共产党在强调请示报告制度重要性的同时,以立、改、释的方式将请示报告制度融入党内法规制度之中。例如,2016年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中央党组织“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23]425又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也对请示和报告有相关规定,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内法规中逐渐得到了全面贯彻。
2019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国共产党以请示报告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将请示报告制度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需要请示和报告的事项列出详细“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请示报告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条例》进一步维护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条例》规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为党员个人服从党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提供了基本遵循。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制度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与《党章》和其他党规一起形成制度治党体系,以制度合力推动党的建设,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完善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能够进一步理顺人大与党委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能够有效避免请示报告成为“党委批案”的变异,杜绝一些领导干部假借请示报告工作之名干预司法审判工作[24],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在推进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请示报告制度与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相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当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督察组成员不得擅自表态和处置[25]。总之,请示报告制度将与各领域制度相结合形成制度合力,形成全党服从中央的政治自觉,全面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26]536党员干部是党组织的骨干,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主要贯彻执行者,国家治理现代化还体现在党员干部治理行为的效能上。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的价值还体现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通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教育和管理党员的主要平台。“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2]766通过报告早发现、早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力解决党内突出的政治问题。通过领导干部事前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的方式,可以有效遏制贪污腐败现象。通过将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通过请示报告制度执行的责任追究,在党内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和氛围,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习近平关于请示报告制度重要论述,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在重大事项上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对党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