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字句的使用频率与信息焦点
2020-03-08张玉苹
张玉苹
(1.河池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 河池 546300; 2.中央民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北京 海淀区 100081)
从结构上看,“给”字句有三种句式,我们以“NP1”表示给予对象,以“NP2”表示给予物,以“V”表示动词,句式也因此简记为“给NP1VNP2”“V给NP1NP2”“VNP2给NP1”。
(1)“给NP1VNP2”句式。如“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根冰棍”“给孩子买几件衣服”。
(2)“V给NP1NP2”句式。如“塞给我一张名片”“送给何家庆一面锦旗”。
(3)“VNP2给NP1”句式。如“寄一张照片给叔叔阿姨”“支付了5 000元材料费给对方”。
三种“给”字句在语义结构上都包含给予者、“给”、动作、给予对象、给予物等语义成分。但三种句式之间常常不能互相变换,使用频率也相差很大。关于“给”字句的使用,朱德熙细致考察了各“给”字句中动词的小类情况[1],沈家煊从认知的角度解释了“给”字句句式之间的平行和差异[2]。本文从功能入手,将使用频率和信息焦点结合起来考察,从信息焦点入手去考察和解释“给”字句使用频率的差异现象。
一、“给”字句的使用频率
本文利用北京大学现代汉语语料库统计了王朔小说(147万字)和2000年的《人民日报》中“给”字句的使用情况。需要说明的是,从给予物的类型上看,“给”字句既可以表示具体事物的给予(如“给孩子们买几件衣服”),也可以表示抽象事物的给予(如“给厂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二者有多方面的区别,另文再述。本文以具体事物给予类“给”字句为研究对象,学界通常所讨论的“给”字句一般也指这一类。另外,因为“打电话”和“写信”这两种日常事件使用频率高,句式灵活,我们在统计中排除了这两类事件有关的“给”字句。
(一)“给”字句句式之间的使用频率差异
从语料统计来看,“给”字句句式之间的使用频率差别比较大,如表1所示。
表1 三种“给”字句的使用频率
三种句式的使用频率差异悬殊。在书面语语体为主的《人民日报》语料中,“V给NP1NP2”句式的使用频率为69.79%,远远高于另两种句式,“给NP1VNP2”句式的使用频率居中,为26.72%,“VNP2给NP1”的使用频率最低,仅为3.49%。在口语语体的王朔小说中却是“给NP1VNP2”句式的使用频率最高,“V给NP1NP2”句式次之,“VNP2给NP1”的使用频率同样是最低。
(二)“给”字句句式内部不同形式的使用频率差异
三种“给”字句中,“VNP2给NP1”句式的“NP1”和“NP2”都是句式成立的先决条件,不可或缺,该句式只表现为“VNP2给NP1”一种形式,因此本节主要考察“给NP1VNP2”和“V给NP1NP2”句式内部不同形式的使用频率。
1.“给NP1VNP2”句式
结构上,“给NP1VNP2”句式因“NP2”的隐现而有“给NP1VNP2”和“给NP1V”两种不同的结构形式。
(1)“给NP1VNP2”形式。如“记得总理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根冰棍”。
(2)“给NP1V”形式。如“什么都舍不得给自己买”。
无论是在《人民日报》语料中,还是在王朔小说语料中,这两种结构形式的使用频率都有很大的差别,“给NP1VNP2”的频率都远远高于“给NP1V”,如表2所示。
表2 “给NP1VNP2”句式内部不同形式的使用频率
从语料来看,“给NP1VNP2”句式的“NP2”多出现在句末位置,句式多表现为“给NP1VNP2”形式。书面语语体为主的《人民日报》语料中96.86%表现为“给NP1VNP2”形式,口语语体的王朔小说中78.97%表现为“给NP1VNP2”形式。
2.“V给NP1NP2”句式
结构上,“V给NP1NP2”句式因“NP1”和“NP2”的隐现情况而有“V给NP1NP2”“V给NP1”“V给NP2”和“V给”等四种不同的形式。
(1)“V给NP1NP2”形式。如“李全义曾经付给叶勇1万元现金”。
(2)“V给NP1”形式。如“印章不能交给村委会”。
(3)“V给NP2”形式。如“每月发给240元生活费”。
(4)“V给”形式。如“必须持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
四者的使用频率有很大的差异,如表3所示。
表3 “V给NP1NP2”句式内部不同形式的使用频率
从语料来看,“V给NP1NP2”句式多表现为“V给NP1”形式,《人民日报》语料中87.66%表现为“V给NP1”形式,王朔小说中94.29%表现为“V给NP1”形式。
二、基于使用频率的“给”字句的信息焦点考察
按照汉语句子的信息规律,汉语句子的自然焦点在句末,那么,似乎“给NP1VNP2”句式和“V给NP1NP2”句式的焦点是“NP2”,“VNP2给NP1”句式的焦点是“NP1”。但从实际语料分析来看,并非如此。讨论信息焦点,我们不能不结合句式不同结构的使用频率来考察。“给”字句内部有不同形式,讨论信息焦点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我们用标记理论区分有标记和无标记的情况。关于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的判别,我们按照沈家煊的标准[3]32-34,认为分布广、频率高的句式小类是无标记的,频率低的小类是有标记的。
(一)“给NP1VNP2”句式的信息焦点
1.无标记情况下,“给NP1VNP2”句式表现为“给NP1VNP2”,焦点为“VNP2”。
在两类语料中,“给NP1VNP2”句式分别有96.86%和78.97%表现为“给NP1VNP2”形式,“给NP1VNP2”是“给NP1VNP2”句式的无标记形式,“VNP2”是“给NP1VNP2”的自然焦点。这个句式表示的意义是施事针对“NP1”发出了“VNP2”的动作。例如:
(1)记得总理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根冰棍,大家光顾和总理说话,冰棍都化在手里了也没想起来吃。
(2)我给您老人家画一幅画吧。
信息结构理论按照信息量的大小把句子信息结构分析为“主位——过渡——述位”。例句(1)的信息结构为“总理(主位)——给我们每人(过渡)——发了一根冰棍(述位)”,信息焦点是“发了一根冰棍”。例句(2)的信息结构为“我(主位)——给您老人家(过渡)——画一幅画(述位)”,信息焦点是“画一幅画”。
2.有标记情况下,“给NP1VNP2”句式表现为“给NP1V”,焦点为“V”。
当“NP2”是语篇中已知的信息时,“NP2”可以不出现在“V”后,句式表现为“给NP1V”,焦点是“V”,“V”可以带状语、补语等。例如:
您给我寄来的信和钱我已经收到。
例句的焦点是“已经收到”,“V”前有状语“已经”。
(二)“V给NP1NP2”句式的信息焦点
“V给NP1NP2”句式因“NP1”和“NP2”的隐现而有“V给NP1NP2”“V给NP1”“V给NP2”和“V给”四种不同形式,使用频率差异很大。从表3可知,后两种形式“V给NP2”和“V给”比较少见,因此我们主要讨论前两种形式“V给NP1NP2”和“V给NP1”,两种形式的信息焦点完全不同。
1.无标记情况下,“V给NP1NP2”句式表现为“V给NP1”形式,焦点为“V给NP1”。
从使用频率看,两类语料中“V给NP1NP2”句式分别有87.66%和94.29%表现为“V给NP1”。所以,无标记的情况下,“V给NP1NP2”的“NP2”不出现。延俊荣也发现“V给NP1NP2”句式的NP从缺以“NP2”为主[4]。例如:
(1)结业后,绕岭中学才能把初中毕业证发给我们。
(2)他的文集,每出一本都签名送给我。
从语料分析来看,“V给NP1”形式的信息焦点是“V给NP1”。例句中,给予物“初中毕业证”“他的文集”是已知信息,不是焦点,句子的焦点分别是“发给我们”和“送给我”。
2.有标记的情况下,“V给NP1NP2”句式可表现为“V给NP1NP2”形式,焦点为“NP2”。有标记的情况常与篇章的要求有关。
其一,“NP2”是上文中已知事物的相关信息,尤以数量信息最为常见。例如:
(1)我有点难为情,很快又恢复了自然,点上一支烟,递给李白玲一支。
(2)(他)拿出两双粗糙的木筷,比比齐,递给我一双。
“递给李白玲一支”“递给我一双”中的给予物“一支”“一双”是各句的焦点信息,这些新信息是上文已知信息“烟”“木筷”的数量,用廖秋忠的框—棂理论[5]30-42来看,“烟”“木筷”是旧信息“框”,“一支”“一双”是新信息“棂”,“递给李白玲一支”“递给我一双”中省去了信息量小的“框”,凸显了信息量大的“棂”,符合信息结构要求。
其二,“NP2”是下文的话题或下文将谈论的对象,语篇连贯要求“NP2”位于“V给NP1NP2”句末焦点位置,用于引出下文。例如:
(3)绩溪人送给何家庆一面锦旗,上书:“焦裕禄式的何县长。”
(4)袁同志交给我一封信,是李同志介绍我去采访萧乾先生的信。
“送给何家庆一面锦旗”“交给我一封信”中的给予物“一面锦旗”“一封信”是新信息,在句子中是“棂”,但在下文中作为旧信息“框”呈现,在新旧信息转换中起到推进句子信息传递的作用。这些句子语义很难自足。
(三)“VNP2给NP1”句式的信息焦点
“VNP2给NP1”句式的结构形式只有一种,使用频率很低。“VNP2”和“给NP1”都是新信息,前者的信息量比后者大。例如:
(1)我现在寄一张照片给叔叔阿姨,那是我1岁时照的,是我自己从影集里挑的。
(2)他还当场捐了300元钱给村里因双亲残疾而辍学的李小燕。
按照汉语句子信息焦点规律,从结构形式上看,“VNP2给NP1”的新信息似乎是“给NP1”。但从语料分析来看,句式中的“VNP2”和“给NP1”都是新信息,都是焦点,但是信息量有大小之别,“VNP2”的信息量比“给NP1”大。例句中“寄一张照片”“捐了300元钱”和“给叔叔阿姨”“给村里因双亲残疾而辍学的李小燕”都是句子的焦点,前者给予物比后者给予对象的信息量大。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般是先有了意念中的给予对象“给NP1”,然后才有相应的动作“V”和给予物“NP2”,因此“VNP2”的信息量比“给NP1”大,这应不难理解。
三、基于信息焦点的“给”字句的使用频率差异的解释
三种句式的焦点不同,信息结构不同,直接影响了句式和句式内部不同形式的使用频率。
(一)“给NP1VNP2”句式使用频率的解释
时间顺序原则是汉语句法的基本原则,按照时间顺序原则,汉语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6]。已知前于新知的原则跟时间顺序原则是一致的:时间顺序原则决定于客观世界的时间序列, 已知—新知原则决定于主观心理的时间轴上的时间序列[7]。无标记情况下“给NP1VNP2”句式焦点信息是“VNP2”。现实生活中,我们是有了意念中的给予对象,然后才有了相应的动作和给予物,“给NP1”在前,“VNP2”在后,符合象似性理论的时间顺序原则,“VNP2”是一个整体,其整体成为信息焦点,符合认知规律,决定了“给NP1VNP2”形式比“给NP1V”形式的使用频率更高。
(二)“V给NP1NP2”句式使用频率的解释
“V给NP1NP2”句式内部,“V给NP1NP2”形式的使用频率低,“V给NP1”的使用频率高。延俊荣以“部分转喻整体”来解释“NP2”的从缺[8]。我们认为可以从认知规律和信息结构来解释。朱德熙指出,“V给NP1NP2”句式的“V”是一个不大的封闭的类,常见的有“送、卖、还、递、付”等。大部分这类动词的词汇意义都包含一个共同的语义成分——给予[1]。我们通过分析语料,发现无论是单音节的“扔、递、还、发、分、交、借、租、卖、付、退、让、推、带、抛、塞、赠、赏、留”,还是双音节的“托付、传染、颁发、捐献、转赠、捐赠、赠送、汇报、传授、出售、委托、提供、预定、分配、兑现、提交、移交、上交、转交、反馈、转达、传达、反馈、下放、呈送、出租、支付、转嫁、转让、转达、强加、租赁、拍卖、销售、供应、转售、输送、退还、返还、传递、介绍”等,在“V给”中都包含“给予”的语义成分。动词“V”本身不一定有“给予”的语义成分,但是出现在“给”语境中形成的“V给”构式在语义上都浮现了“给予的方式、途径”义,如“扔、抛、推、带”等动词单用时并没有给予义,但在“扔给、抛给、推给、带给”等组合中具有了“给予的方式、途径”义。“V给NP1NP2”句式中“V给”的语义构成是“给予的方式+给予”,这也符合董秀芳提出的汉语动词性复合词甚至短语需要尽量满足“方式或途径+行为或结果”这一语义模式[9]136-141的语义构造原则。
给予的方式和给予物有关,不同的给予物常有不同的给予方式。例如,以“扔、递、抛、发”的方式给予的是一个可以“扔、递、抛、发”的具体事物,以“还”的方式给予的是先前“借”“贷”等方式得到过的事物等。这就要求“NP2”是已知信息,如果所“给”的事物“NP2”是未知信息,我们很难确定其给予方式。因此,“V给NP1NP2”句式的“NP2”一般为已知信息。和完整形式“V给NP1NP2”比较起来,不完整形式“V给NP1”的使用频率有绝对优势。
如果“NP2”是已知信息,按照汉语句子的信息规律,已知信息一般位于句首主语位置或者动词前,因此“V给NP1”形式常见于“把”字句、受事主语句等之中。
(三)“VNP2给NP1”句式使用频率的解释
“VNP2给NP1”句式在三种“给”字句的形式竞争中处于弱势。“VNP2给NP1”句式的“VNP2”和“给NP1”都是新信息,违背句子单一信息原则。朱德熙指出能够在“VNP2给NP1”里出现的有给予义、取得义、制作义三类动词[1]。我们从这三类动词语义类型来考察,也可以看出这种句式使用频率低的原因。
若“V”为给予义动词,如果“NP2”为已知信息,“NP1”为新信息,给予义的“V”是“给”的方式,这完全符合“V给NP1NP2”信息结构特点,所以,这种信息结构会选择“V给NP1NP2”句式,以“V给NP1”形式出现,如“他忍痛把票送给了马林生”。实际语料中,也很少见给予义动词用于“VNP2给NP1”句式。
若“V”为取得义或制作义动词,新取得或新制作类的“NP2”是新生的事物,新生事物在认知上的显著度高,信息量高,适合的位置是句末焦点位置,而这正好符合“给NP1VNP2”的信息结构特点,适用“给NP1VNP2”句式。从语义上看,制作义动词如“沏茶”“刻图章”“炒鸡子儿”“打毛衣”等,很容易先有心理上给予(服务)的对象,“NP1”很可能是已知信息,所以,“你给客人沏杯茶、我给李老师刻了块图章、我给他炒了盘鸡子儿、我给他打了一件毛衣”比“你沏杯茶给客人、我刻了块图章给李老师、我炒了盘鸡子儿给他、我打了一件毛衣给他”[1]更符合语感。
四、结语
“给”字句的频率和“给”字句的信息结构尤其是信息焦点的关系紧密。“给NP1VNP2”句式,先有心理上的给予对象“NP1”,后有“VNP2”,“VNP2”是一个整体,“给NP1VNP2”形式比“给NP1V”形式的使用频率更高;“V给NP1NP2”句式,因为“V”是“给”的方式或途径,“V给”语义上倾向于要求给予物“NP2”为已知信息,所以“NP2”常位于“V”前,因此该句式以“V给NP1”形式最为常见;“VNP2给NP1”句式有“VNP2”和“给NP1”先后两个新信息,跟句子单一信息的原则相违,句式频率低,从动词语义类型出发来看也是如此。
使用频率和信息焦点之间关系密切,一方面,句式内部有不同形式时,讨论信息焦点要结合句式的使用频率来考察。另一方面,信息焦点也是决定句式使用频率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