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状与思考
2020-03-04钱程
钱 程
(武汉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及生活,相继提出了一系列惠生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工作的稳定发展。大多数高校都围绕“让每一名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这个工作中心,打造了一套以国家和省市各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学校及社会设立的各类补助补偿、学生勤工俭学和学费生活费减免为支撑的“奖、贷、助、减、免、补”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如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和帮扶,仍然是当下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学生家庭走访和学生调查等方式,围绕当下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与现状,探讨认定工作的现状及展开的思路。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背景
2007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对有效解决家族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问题、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充分显示出我国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建设迈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与原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相比,此项政策更加系统地阐明了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体系要遵循“进一步持续增加资金投入,各级财政经费分担要合理规划,学生资助政策设定导向性明确,从单一型资助逐步向多元化混合性资助转变,学校、社会和学生各方群体责任更加明确”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国内各教育部门与地方民政部门的不断摸索与研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日趋完备,有效地化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窘困之间的矛盾。但是,由于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存在困难证明缺乏真实性、认定标准设定的科学性存疑、大数据和信息化动态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对受助学生的帮扶效果仍需提高。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现状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不够科学
2007年,在国家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后,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并做出了相应的解释。之后,湖北省各教育行政单位和相关学校也参照国家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政策。以武汉商学院为例,2008年,武汉商学院制订了《武汉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文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划分为四个指标,即学生家庭状况(40%)、经济收入情况(40%)、消费情况(20%)和加分状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笔者发现,由于学生生源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收入状况可能和某些较为困难地区的普通家庭相差不大,导致在设定经济收入状况这一指标时,没有一个具体的参照和标准。此外,关于学生的消费情况,目前学校大数据信息化管理仍然有所欠缺,只能统计到学生在校内的消费情况,而学生在校外及互联网上的消费情况则无法统计,从而造成学生消费情况统计过于单一且不够准确。同时,某些特殊专业学生对某些学习用品也有特殊的消费需求,容易在同学中造成该生消费过高的误解。这些认定标准不够精确会导致困难和非困难的界定模糊,从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造成阻碍,无法达到当前高校精准化识别的要求。[1]
(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缺乏真实性及其原因
通常情况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一般都包括以下几点:学生本人提交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佐证材料,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或专业认定工作小组收集学生材料,集中开展申报学生资格审查,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申请学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分表进行打分,确定本班上报名单,并报院系或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各院系认定工作组组织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复审和认定,并将通过审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及认定等级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以上程序表明,学生所提供的困难证明材料是认定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学生困难证明上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越多,被认定为最高等次困难等级的概率相应也越大,在后续的各类资助政策的评审中,所享受到的国家资助也越多。
教育部每年都会统一安排各高校为每一名新入学的新生寄送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调查表里清晰注明有需求的学生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但是在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材料审查时候会发现,部分学生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中填写的家庭收入、家庭状况与学生本人所描述的事实情况不相符,甚至有些学生拿出的空白表格也被当地民政部门加盖了公章进行认定。造成此类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部分地方民政部门并不熟悉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状况,无法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翔实的调查和审核,而高校资助部门也无法对每一名申请学生进行走访调查,导致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这个困难生认定工作关键指标失去了真实性,对学校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造成影响,使最后认定结果出现不客观、不公正的现象。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缺乏大数据动态管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工作需要依靠各项指标,较为繁杂。目前国内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信息化数据支撑和大数据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缺乏跟踪管理。一般来说,在各高校每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由于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原因存在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然致贫的现象。对此类学生,学校需要第一时间进行补充认定,通过各类帮扶形式及早对其进行资助。但是在具体操作上,有些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并没有发挥出真正作用,认为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做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后,这个小组的工作也就结束了。这一行为造成少部分家庭突发意外学生没有及时得到相关资助。二是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大数据系统化管理。目前国内各高校数据化系统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高校更是仅依靠人工统计收集相关数据,导致一些认定工作关键指标数据缺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受助学生的精准帮扶,对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其他原因不愿参加认定
许多高校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都会发现,个别学生明显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甚至都无法全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但是他们一直没有上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进行申请,而且表现得对认定评审工作缺乏兴趣,在谈及家庭条件时也出现避讳行为。根据以往学生工作经验,笔者了解到,这些学生一般都是因为家庭情况特殊变故或者父母离异等原因,经济条件不好,也不喜欢和他人交流,更不愿意向教师和同学公开自身的家庭情况。一旦此类学生隐瞒自己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就很难参加认定和评审工作,也就会错过接受国家和社会帮助的最好时机,使本不富裕的家庭背上了更沉重的包袱。
三、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策略
(一)构建科学系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体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落地的基础,其首要职责就是构建一套科学系统的认定工作机制,切实明确各级工作职能。第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作为申请人,要秉持诚实守信的态度,做出本人的诚信承诺并及时提供有效的证明(说明)材料。第二,各班级和专业要建立以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班内学生代表担任组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各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如有班级认定小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采取回避原则。第三,各教学院系要设立以分管学生领导为组长,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本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第四,高校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监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审核与管理。[2]
(二)严格制订认定标准与条件,建立量化分析模型
认定标准要参照高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学生家庭状况、经济能力、受灾状况、当地物价标准、学生日常消费等诸多指标,针对不同类别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建立切实可靠的认定指标和量化模型进行确定。同时,对一些存在特殊家庭状况的学生,学校要把他们列为重点的资助认定对象,例如国家建档立卡登记备案学生、城乡特困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本人孤残或家庭成员孤残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学校可以依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将认定等级设置成二至三档,即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或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建立好认定工作模型后,学校要选取一定比例的学生和教师进行调查,并进一步做出翔实的论证和调研,确保模型设计科学合理。
(三)加强认定工作大数据综合管理及运用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综合运用学生信息大数据系统已经成为做好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条件之一。认定时要充分运用社会和学校相关大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第一时间准确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类型、家庭成员状况、社会资助情况以及在校期间消费数据等核心认定指标,切实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当前,部分高校已经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来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相关工作,综合结果反映,较以往的认定模式有显著提升,有效规避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失真这一根本性问题,得到了学校及受助学生的广泛认可。
(四)开展学生资助主题诚信教育
高校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辅导员、班主任也要在开展各类资助工作时重点针对学生诚信教育进行宣传。首先,要通过诚信教育强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平等竞争意识,使他们增强责任感、树立事业心,能够在诚信理念的引导下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3]其次,学校还要适时建立本校学生诚信档案,对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及时记录在案,严重者可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受助资格,及时有效地制约和纠正学生的不诚信行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和学校的暖心帮扶,切实保障各类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五)创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定量评价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创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测评表,表内信息需要包含学生家庭所在地、家族成员组成情况、家庭成员身体情况和收入情况等,各项信息按照比重赋值。同时,学校还要把孤儿、烈士子女及近一年来学生家庭遭遇的重大变故等作为附加项单独赋值。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诸多,无法通过准确数值评估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因此,学校需要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分析原因和评定学生日常表现等,综合评定学生的困难程度。
(六)创建动态入库与动态出库结合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积极适应时代社会发展,在多变的社会环境背景下,认定工作应具有动态化特点。也就是说,高校也应当创建动态入库和动态出库相结合的调整机制,确保受助对象有出有进。同时,学校也要让一些因某些主观原因未主动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在此机制的创建下随时建档,将其纳入学校的帮扶对象并提供一定的补助。此外,学校在此过程中还要鼓励家庭经济有所好转的学生主动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把有限的资源提供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4]
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助学扶智”资助总要求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本文研究,笔者认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在充分了解其工作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困难生认定工作体制、加强认定工作大数据综合管理及运用、创建动态入库与动态出库结合机制等解决对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