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自己的房间》一书中定语从句的汉译策略
2020-03-03李志鸿
李志鸿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9)
一、英汉句子的差异分析
有关英汉语言差异的文章和著作很多,根据梳理,大致将英汉的差异归纳为如下三个层面,即英汉的语序、结构及表达方式。
首先,英汉语序的不同。具体来说,英语总是先表述核心内容,再表述次要信息,而汉语则相反。比如英语中形式主语的句型,真正的主语放在后面,而形式主语放在前面,而译成汉语时则需要将真正的主语翻译在前面。例如:It is good that so many peopl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now access the encyclopedia from mobile phones,but such devices are ill-suited to editing.
其次,英、汉句子结构之间有差异。英语句子重形合,结构如同“参天大树”,其句子的扩展呈LR(Left-Right)线型延伸,也就是由左到右衍生,句尾是开放的;而汉语句子仿佛“铜钱”一般串联,重意合,其扩展呈RL(Right-Left)线型延伸,句首是开放的,句尾是收缩的。例如:Supported by the government , a congressman has submitted a draft law,under which those who influence girls to diet excessively face punishments such as imprisonment and fines.
最后,英汉的表达方式不同。英语句子中往往有错综复杂的修饰关系,而且修饰语的位置极为灵活。和汉语相同的是,单个的形容词、代词、数词、普通格名词、名词所有格、分词和动名词等做定语时,通常放在中心词之前,比较特殊的一些如以-able,修饰some的不定代词需要后置的情况除外。更多的时候,英语句子可以根据表达意愿,无限制地延伸扩展,所以读者会碰上特别长且难理解导致难译的句子或篇章,也不足为奇。与汉语相比,英语中独有的定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正是造成长句难译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英汉定语的差异分析
汉语和英语中的确都有定语,但只有英语中才有定语从句,而且英语的定语呈现多、复杂、灵活等特点,所以能否将定语在汉译时,将定语从句恰当处理,直接影响着译文的质量和可读性。
语法上,定语从句可以分为限制性定语从句和非限制性定语从句;语义上,定语从句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定语从句和真正的定语从句。很多定语从句虽然从结构上属于定语,而意义上却能表示“条件”“原因”“让步”“假设”“目的”“时间”“结果”“转折”等。所以倘若按照定语从句的常规译法,不仅在翻译时不能准确地表达作者的原意,而且会使译文生涩拗口。
有关定语从句的翻译方法、策略研究非常之多,但在对待每一部英语作品的汉译时,还是会遇到种种意想不到的困难,笔者在研究《一间自己的房间》的译作时,对作品中随处可见的定语从句进行了细致的探究,并坚持参考已有的翻译方法和策略,综合把握如下原则:即对原文的定语结构进行语法分析,明晰层次及定语类型,弄清定语与定语之间、各个定语与中心词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再根据语境对译文进行归纳总结,现就通过具体的例子对《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定语从句的汉译进行分析。
三、《一间自己的房间》中定语从句的汉译案例策略分析
(一)前置法
在英汉翻译中,将起修饰限定的关系的定语或定语从句翻译在被修饰词的前面,通常采用“……的”之结构,这种方法被简称为“前置法”。前置法是在翻译定语时最为普遍也最为简单的一种译法。这种译法通常适用于修饰成分较为简短的,修饰成分多为词或语义结构简单的定语从句。另外,一些较短的具有描述性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也可使用前置法。这种用法不像在限制性定语从句中使用得那么普遍。但如果采用前置法能将原文译出“信、达、雅”的效果,应优先采用前置策略。例如:
原文:Indeed my aunt’s legacy unveiled the sky to me,…a view of the open sky.
译文:姑姑的遗产让我眼前豁然开朗,我所看到的,不再是弥尔顿要我去永世敬仰的那一位体格魁梧、仪容威严的绅士,而是一方广阔的天空。
分析:该句的主要结构是一个主语my aunt’s legacy,并跟随两个并列的动词“unveiled”和“substituted”延展出后面的宾语,其中“figure”不仅被两个形容词、of的短语所修饰,而且作为先行词,被一个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在此,译者把定语从句译作“……的”字前置定语,放在中心词前面,即“不再是弥尔顿要我去永世敬仰的那一位体格魁梧、仪容威严的绅士”,宏观上保留了原句的先后逻辑,最大限度地符合目的语的表达风格。译者在翻译时,采用了“豁然开朗”“体格魁梧”“仪容威严”三个四字成语,不仅体现了译者高超的转换能力,而且体现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又如:
原文:Sex and its nature might well attract doctors and biologists;…men who have no apparent qualification save that they are not women.
译文:性别与其本质,或许足以吸引医生和生物学家。但令人吃惊、又不得其解的是,性别,其实就是女性,竟然也吸引了令人愉快的散文家,妙笔生花的小说家,那些拿到了文学硕士学位的年轻人,什么学位也没拿到的男人,除了是女人外,看不出有什么资质的男人。
分析:原文虽长,但末尾的三个由“who”引导的定语从句分别修饰了前面的“men”,语义结构相对比较简单,而且结构平行,所以对于这种修饰成分较短的、描述性质的定语从句,使用“……的”字的前置法既简单,又通顺。译者在翻译时,将“agreeable essayists、light-fingered novelists ”翻译为“令人愉快的散文家,妙笔生花的小说家”,这也是译文中的一大妙笔。
(二)转化法
由于英语句子结构紧凑,即使修饰语很长也很容易通过词的形态变化、从句等重要手段,将词、短语及分句之间的相互关系表达清楚。而汉语则不然(许艳,2006(9))。汉语的形态变化不是太多,语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语序不仅是重要的语法手段,而且是重要的修辞手段。
英语中,有一些形式上的定语从句,也就是表面是定语从句,实际它在逻辑上与主句有状语关系,这种定语从句被A Handbook of English Grammar的作者R. W. Zandvoort称为半状语从句。在翻译这类从句时,要根据定语从句和先行词以及整个主从句的内在关系,将其译成相应的状语从句,表示原因、结果、目的、让步等(王俊,2009(3))。例如:
原文:‘Wife-beating’,…without any shock being inflicted on public opinion.
译文:“男人打老婆”,我读下去,已经天经地义,不管他地位高下,打起老婆来,便没了分别,全然没有一点羞耻。女儿若不嫁父母所择之婿,便有可能被关进窝里,饱受拳脚,而公众对此也是无动于衷。
分析:原文中的“who refused to marry the gentleman of her parents’ choice”,相当于“如果女儿不嫁给父母为她选的女婿”。在明确内部结构及语义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若/便”等连接词,将其直截了当的翻译为条件状语从句,即“女儿若不嫁父母所择之婿,便……”。恰当的方法使内在的关系更加清楚,而且大大地提高了可读性。在此译文中,除了“天经地义”“饱受拳脚”“无动于衷”等词语的妙笔生辉外,译者采取了归化的译法,使得译文比较接地气。
原文:The most transient visitor to this planet, …that England is under the rule of a patriarchy.
译文:在我看来,即便是这个星球的匆匆过客,只要拿起这份报纸,都不会看不出英国是个父权制的国家,即使只有这散见四处的证词。
分析:根据对修饰先行词“visitor”的定语从句深层结构上的语义内容分析,原文“who picked up this paper could not fail to be aware”,表示“only if the visitor picked up this paper”,他们都会看出英国是个父权制的国家。该句在翻译中,通过增添了表条件关系的词语将原句的偏正关系显现出来,“只要……,都不会……”。由此使得译文意思明确,读起来易懂生动。又如:
原文:The student who has been trained… as a sheep runs into its pen.
译文:牛桥的学生想必受过训练、会做研究,自然有办法绕开弯路,将问题径直引向答案的所在,就像羊儿直奔羊圈一样。
分析:通过分析原文中的定语从句,可以看出那些学生因为受过做研究的训练,所以就会有办法绕开弯路,因此在翻译时,只有搞清楚定语从句所起的作用及内在的逻辑关系,翻译才能迎刃而解。译者通过将定语从句转换成因果关系的状语从句,使得译文读起来不仅达意顺畅,而且结构对仗,另外“想必、自然有办法”等词语的运用使得译文前后逻辑关系分明,符合语义。
(三)分译法
英语长句翻译一直是汉译中的难点,对于英语长句中有多个定语从句或多个修饰关系的定语,如果定语从句起独立分句的作用时,则可译成汉语的并列分句,也就是在翻译时,可以把英语一句话中的词、一个短语或一个从句译成汉语中的几个词或几个短语。这种译法称之为分译法。具体来说,可以用三种方法来处理。一是将先行词重复,译成并列分句;二是省略先行词,译成并列分句;三是在翻译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时,译成独立句。如:
原文:He was, …who bore him a child rather quicker than was right.
译文:众所周知,她是个顽劣的孩子,在别人的地界,偷猎野兔,或许还打到一头鹿,还不该结婚时,不得不娶进了邻家的女子,还没足十个月,便为他生下了孩子。
分析:原文中“a wild boy”既是表语,又作为两个定语从句的先行词,译者在定语从句的翻译中,省略了先行词“a wild boy”,译成并列的分句“偷猎野兔,或许还打到一头鹿等”,通过分译法将这个孩子顽劣的特性以独立分句的形式表述出来,这样才能既忠实地再现原文内容,又确保译文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译文中“a wild boy”被翻译为“顽劣的孩子”,而非“调皮捣蛋、野蛮的孩子”,可以看出译者的用词用意用情恰到好处,事实上后面的解释也的确让读者充分感受到这个孩子顽劣的行为。再如:
原文:But one needed answers, …in books which are to be found in the British Museum.
译文:但我们需要的是答案,而非问题。而要知道答案,就要去咨询一下博学的先生,公正的大人,他们早就不逞口舌之争,不为身体所惑,而将自己的推理和论断编纂成书,公之于众,陈列在了大英博物馆里。
分析:原文中的后置定语由一个较长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充当,属于并列复杂型,其中修饰先行词是“the learned and the unprejudiced”的非限制性定语从句,引导词“who”后面有“removed and issued”两个动词延展出的并列成分,而且后一个并列成分中还有一个限制性定语从句,其先行词是“books”。译者在翻译时,通过以代词替代先行词的方式,将每一个并列的定语从句采用了“口舌之争”“编纂成书”“公之于众”三个四字成语,将其准确地翻译出来,这样让译文不仅明确表达了意思,更重要的是让译文更加精炼生动。
原文:But there I do not agree with him, …‘the dull manage of a servile house’.
译文:但这一回,我却不敢苟同,因为我倒是认为,哪怕只有流言蜚语,也是多多益善,这样我便大有可为,可以找到或是拼凑出这位忧郁夫人的某种形象来。她喜欢在田间散步,常有一些奇思妙想,对于“无聊的家务”,如此犀利、如此轻率地大加菲薄。
分析:原文中的定语从句内容较长,其先行词为“lady”,将定语从句关于这位忧郁夫人的某种形象独立出来翻译,将长句断成短句,还不失将前后自然巧妙地融合衔接在一起。同时,译者在处理该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中时,将原来的一句话断成四个分句,使得语义结构非常清晰,意思非常明确。
四、结语
在翻译实践中,由于英语长句、文化背景、原文晦涩难懂等原因导致其难于翻译的案例可谓是举不胜举,所以在处理复杂的定语从句和混合定语从句时,一定要对翻译的原则、大致的方法和策略了然于心,否则对于经验不够丰富的译者,捉襟见肘的翻译能力会让译文读起来生涩拗口、支离破碎,而且很容易出现错译、漏译等情况。本文以A Room of One’s Own(Virginia Woolf)及其《一间自己的房子》(吴晓蕾译)为研究对象,通过许多鲜活生动的实例分析,总结定语从句的汉译策略。对于新手译者来说,学习名家名译在平衡英汉两种语言的不同表达习惯时,如何做到游刃有余和妙笔生花,无疑能对他们具有极大地指导和启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