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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文化治理”走向“全球文化治理”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跨意识形态传播问题研究

2020-03-02谭培文

理论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国化跨文化马克思主义

莫 凡,谭培文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一、跨意识形态传播及其现状

(一)全球治理视野下意识形态的国别性

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对意识形态的探讨极其多样,已经形成了一个内容庞大的“思想群”。如果从治理层面来审视,对于意识形态的研究可以从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两个维度展开。但是,在传统研究中,人们大都习惯于从国家治理维度来考察意识形态问题,而较为忽视从全球治理维度进行考察。然而,国家治理维度的分析固然必要,但是全球治理维度的研究也必不可少。

那么,如何从全球治理维度开展意识形态研究呢?这里特别需要注意意识形态的国别性问题。美国学者詹姆斯·N.罗西瑙在《没有政府的治理:世界政治中的秩序与变革》中认为,全球治理中并不存在总体政治权威,人们只是使用治理来表示一种空间维度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此后,“全球治理”一词被界定为在全球空间内通过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制人类社会的各项活动。基于此,新世界治理论坛将全球治理简洁定义为“地球的集体管理”(4)“Global-governance”,https://en.wikipedia.org/wiki/Global-governance,2018-07-27.。而按照波士顿大学学者阿迪尔·纳贾姆的观点,由于在全球空间中并不存在一个全球政府,所以全球治理只能是用国家间相互作用的方式来解决全球性问题(5)“Global-governance”,https://en.wikipedia.org/wiki/Global-governance,2018-07-27.。意识形态问题是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世界各国基本上都拥有自身的国家意识形态,这些意识形态在国际空间的相互交往中常常处于冲突、对抗抑或对话、融通关系当中,由此造成了一系列基于国与国之间相互依赖或者彼此冲突的意识形态的国别性问题。

(二)跨意识形态传播:跨越国界的意识形态传播

什么是跨意识形态传播?其与跨文化传播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跨文化传播是一个已被学界公认的概念,但对这一概念的界定仍然存在着诸多分歧。有学者使用术语跨文化主义来描述涉及文化互动的话语交往,这种文化互动包括褒扬和贬低两种形式(6)Wilson Harris,The Womb of Space,Westport:Greenwood,1983,p.18.;也有学者认为其与多元文化主义相似,提倡跨国主义、世界主义、全球主义的价值观对话,因而跨文化传播被认为是一个中立性的术语(7)“Cross-cultural”,https://en.wikipedia.org/wiki/Cross-cultural,2018-08-14.;还有学者认为跨文化传播不同于多元文化主义,虽然多元文化主义涉及特定国家或社会群体中的文化多样性,但跨文化传播关注的是超越国家或文化群体界限的交流(8)[德]卜松山:《与中国作跨文化对话》,刘慧儒、张国刚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02页。。

总体而言,我们比较倾向于爱迪克的界定方式,他认为,跨文化传播问题主要发生在文本翻译的过程当中,译者作为跨文化翻译的实践者,在文本对话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跨文化传播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解释行为,通过这种行为,用一种语言创造的意义在另一种语言中传达”(9)AJ Liddicoat, Intercultural Mediation,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and Translation,Perspectives Studies in Translatology,2015, pp.1-10.。由此,研究跨文化传播问题,也就是要分析跨文化传播的实践是如何在翻译中实现的,并探讨为何跨文化传播是一个翻译者自我理解和面向目标受众相统一的过程。当然,这里还涉及到理清跨文化所需的传播资源、厘定这些资源中各类文本的内涵、选择对话方式与路径等问题。可以说,跨文化传播主要是一种文化领域的跨界传播活动,尽管也涉及受众的文化心理、民俗传统、知识背景等因素,但其核心理应是语言问题。

跨意识形态传播尽管也属于跨文化传播的一种类型,但它并非一般性的跨文化传播,其核心问题不是语言,而是政治意识形态。因此,作为跨意识形态的传播者,其作用就与一般意义上跨文化的传播者有着显著的区别。如果说跨文化的传播者需要跨越的主要是语言障碍,那么跨意识形态的传播者需要跨越的就主要是政治意识形态障碍。由于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政治意识形态分歧,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角度出发,为了维护本国的现有意识形态,往往要对境外理论思潮的跨国传播采取或多或少的“过滤”措施,从而塑造出跨意识形态传播的独有难题。正因如此,我们在研究跨意识形态传播时,就应注意到其与一般意义上跨文化传播的联系与区别,从而牵住“牛鼻子”,在国际传播领域精准施策。

(三)曲解与对抗:跨意识形态传播的现状考察

如果从现状角度来考察跨意识形态传播问题,不难发现,曲解与对抗几乎已成为国家间意识形态关系的主题。一方面,意识形态国际传播常常遭遇曲解,曲解仿佛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本身的固有属性之一。马克思说:“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0页。。于是,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相遇时,前者往往会遭到后者的曲解。从实践来看,正如德克·尼姆吉尔斯在《西欧在线媒体呈现的中国形象:欠缺公平和准确》中所阐述的那样,英国、荷兰以及比利时的许多网络媒体,在报道中国意识形态问题时,很多时候援引的都是负面消息,同时这些消息存在着曲解、误解与大量偏见,展现出不友好的政治倾向。可以说,在中国的负面国际形象形成过程中,恶意媒体始终扮演着推动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对抗成为了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常态。关于这一点,在美苏对抗的冷战时期体现得尤为明显,正如孔繁颖等所明确指出的:“在对抗苏联的意识形态斗争中,美国也获得了西方世界精神领袖的地位”(11)孔繁颖、李巍:《美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与区域制度霸权》,《当代亚太》2015年第2期。。不仅如此,在当代国际交往空间,伊斯兰极端主义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对抗与纷争也已成为常态。伊斯兰极端主义意识形态根据自己的目标和意图解释《古兰经》和圣训,并以此来证明他们的暴力策略的正当性(12)Holbrook, Donald, The Al-Qaeda Doctrine, London: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14, p.30.;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试图在现代社会重新推行自由放任的经济自由主义理论,这一理论主张实行私有化、紧缩、放松管制、自由贸易等经济自由化政策,同时减少政府支出,增加私营部门在经济和社会中的作用(13)Stephen Haymes, Maria Vidal de Haymes and Reuben Miller, The Routledge Handbook of Poverty in the United States, London: Routledge, 2015, p.30.;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则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由于主张不同、方法各异,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在所难免。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推进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初心及阻碍

(一)以对话寻求正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初心

“对话”一词源于希腊语,使用这一术语的第一位古代思想家是柏拉图。在他的著作中,对话与辩证法、艺术密切相关(14)Jazdzewska K., From Dialogos to Dialogue: The Use of the Term from Plato to the Second Century CE, Greek, Roman and Byzantine Studies, (1), 2014, pp.17-36.。在关于对话的研究中,俄罗斯哲学家、符号学家米哈伊尔·巴赫金提供了一种语言学方法来界定对话的性质和意义。他认为,对话关系具有特定的性质,既不能简化为纯粹的逻辑,也不能简化为纯粹的语言,它们只能存在于各类说话主体的完整话语之间。没有语言,就没有对话关系;同样,没有逻辑,也没有对话关系。对话关系以语言为前提,但它们并不属于语言系统,逻辑是对话的重要要素(15)“Dialogu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Dialogue,2018-08-21.。以发展大众教育而闻名的巴西教育家保罗·弗莱雷将高级对话作为一种教育方式,在他看来,对话、沟通使学生和教师能够在尊重、平等的环境中相互学习。弗莱雷较为关注的是对话实践,并将其与人们的价值观改变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对话实践不仅仅能够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还可以导致对话双方的价值观发生相向而行的积极改变,并趋向于达成价值共识(16)Goodson Ivor,Gill Scherto,Critical Narrative as Pedagogy,London:Bloomsbury,2014,p.56.。就此而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参与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初心,便是要通过对话获得国际社会的正解,并最终达成意识形态价值观上的共识。

通报上个森林防火期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分析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形势,进一步明确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承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对下一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正解即正确的理解。“理解”这个词的本初含义是“思考和意识”(17)“Cognition”,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gnition,2018-08-25.。然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曾专注于对“记忆”与“感知”的研究,并非常重视通过观察和实验获得对自然的理解(18)Matlin,Margaret,Cognition Hoboken,NJ:John Wiley & Sons,Inc.,2009,p.4,p.5.。与此不同,威廉·冯特十分强调通过主观内省的方式获得理解(19)Zangwill O.L.,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he Min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951-952.。威廉·詹姆斯既不认同亚里士多德的“记忆说”,也不认同威廉·冯特的“内省说”,他选择了关注日常生活中的人类学习、交往经历,通过对话、沟通、交流获得相应的感知与推理(20)Matlin,Margaret,Cognition Hoboken,NJ:John Wiley & Sons,Inc.,2009,p.4,p.5.。由此可见,对话对于实现人们之间的相互理解以及取得正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话的价值不仅存在于心理学意义中,在当代社会更存在于全球治理尤其是跨意识形态传播中。

(二)遭遇曲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现实阻碍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对外传播之所以具有跨意识形态特征,是由于其在传播过程中要受到政治意识形态障碍的极大影响。政治意识形态具有为社会经济基础作辩护的功能。卢卡奇认为,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阶级意识的一种投影;在此基础上,葛兰西指出,资本主义不仅通过暴力、政治和经济胁迫,而且通过意识形态来维持社会控制。资产阶级发展出一种文化霸权,它传播自己的价值观和规范,使之成为所有人的“常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已经成为资产阶级的社会心理控制手段,所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要向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传播,就必须跨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人为障碍。

当前,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过程中,情况并不乐观,其现实阻碍主要表现为恶劣拟态环境、负面刻板成见和歪曲化两级传播。

首先,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着较为恶劣的拟态环境。“拟态环境”一词由沃尔特·李普曼在20世纪20年代提出,他认为公众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普通公民对于真实环境信息的获取不足,同时他们接受的信息被人为地严重扭曲,这种扭曲主要是由媒体造成的,从而便形成了一个与真实环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拟态环境”(21)Lippmann, Public Opinio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22, p.55,p.18.。事实上,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国际拟态环境是较为恶劣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动用传媒工具而构建的拟态环境是一个主观的、有偏见的心理影像,在一定程度上,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面对的都是虚构的“世界”(22)Lippmann, Public Opinion,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and Company, 1922, p.55,p.18.,这个“世界”往往用颠倒黑白式的手段歪曲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目的与内容,由此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人为障碍。

其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着较为负面的刻板成见。术语“刻板成见”来源于法语形容词stéréotype,原意是“对一个或多个想法或理论的坚实印象”。该术语于1798年由迪多在印刷行业首次采用,用于描述复制各种排版的印版。1922年,沃尔特·李普曼在其著作《公众舆论》中首次将它运用于现代心理学(23)Kleg, Milton, Hate Prejudice and Racism,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3, p.135-137.。在社会心理学中,刻板成见是对特定类别人群、事物的固定化概括。虽然这些概括对作出快速决策可能有益处,但在应用于对特定个人的评价时可能是错误的(24)“Stereotyp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tereotype,2018-08-21.。在传播实践中,刻板成见容易形成对某类人物或事物的偏见。由于西方媒体的长期歪曲报道,部分西方民众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已经形成较为负面的刻板成见,因而不利于这些民众理解、接受、认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再次,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着部分歪曲化的两级传播。所谓两级传播,是指传播内容首先流向意见领袖,然后才到达更广泛的人群。这一术语由拉扎斯菲尔德提出并使用,伊莱休·卡茨于1944年对它进行了详细阐述(25)Elihu Katz, The Two-Step Flow of Communication: An Up-To-Date Report on a Hypothesis,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 (1), 1957, pp.61-78.。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西方政府利用意见领袖这一传播层级的歪曲化宣传,试图压制、诋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内容,从而人为设置国际思想交流的障碍,不利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得到国际社会的理解与认可。

三、利益抑或文化: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推进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可能路向

(一)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共同利益纽带

“利益”一词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马克思主义利益理论将视角聚焦于人类存在的一个基本现实:为了使人类能够生存并世代相传,他们必须进行生产和再生产;为了进行物质生产和物质交换,人们必须确定社会关系,最根本的是生产关系。但是,生产不是抽象地进行,也不是通过随意选择的随机关系来实现的。人类共同致力于自然界的改造,但不会做同样的工作;劳动分工不仅使人们从事不同的工作,而且根据唯物史观,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一部分人可以通过拥有生产资料来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成果。从一定意义上看,这就是一种利益分配的不平等(26)“Historical materialis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istorical_materialism,2018-09-19.。对于国家意识形态治理而言,利益分配的不平等会导致国内不同群体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冲突与纷争,而对于跨意识形态传播而言,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则会导致国家间的意识形态对抗。因此,要推动跨意识形态传播,一个可能的路向便是编织各个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纽带,推动全球利益分配的平等化与合理化。

事实上,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就是编织跨意识形态传播共同利益纽带的一次机制化的尝试。这一倡议通过国家间的经济交流与整合,建立一个惠及沿线国家的统一大市场,增进成员国的相互理解和信任,避免意识形态问题上的误解与对抗,构建正解与对话的国家间意识形态关系新模式。“‘一带一路’可能是历史上最大的基础设施和投资项目之一,涵盖范围超过68个国家、世界65%的人口以及2017年全球GDP的40%”(27)“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Belt_and_Road_Initiative#A_new_kind_of_multilateralism, 2018-09-18.。就其本质而言,“一带一路”倡议以解决基础设施差距入手,通过加速整个亚太地区、中欧和东欧的经济增长,让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关系更加稳固,客观上能够推动跨意识形态传播的良性开展。这无疑是救治全球意识形态对抗之病症的一剂良方。

(二)跨意识形态传播的文化融通途径

现代学术术语“文化”,最早是基于古罗马演说家西塞罗的使用,他将这一术语与“灵魂的培养”对应起来(28)“Cultur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ulture, 2018-09-02.。塞缪尔·普芬多夫在现代语境中使用了这个术语,在他看来,文化“指的是人类克服原始野蛮行为的所有方式,从而成为人本身”(29)Velkley R L, Being after Rousseau: Philosophy and Culture in Question, Loan/open Shelves,(10), 2002, pp.11-30.。在18世纪德国思想家的著作中,文化获得了其后来的大部分现代意义,他们从多个视角和层面发展了卢梭对现代自由主义和启蒙的批评。泰勒认为,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类作为社会成员所获得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而在当代变体中,文化是被定义了的实践活动,存在于话语和表达的社会领域,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表达了共同生活的社会意义(30)James, Paul,Magee, Liam, Scerri, Andy, Steger, Manfred, Urban Sustainability in Theory and Practice: Circles of Sustainability, London: Routledge, 2015, p.53.。王仲士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文化是在人改造自然的劳动对象化中产生的,“是以人化为基础,以人的本质或本质力量的对象为实质的,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因素”,因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31)王仲士:《马克思的文化概念》,《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1期。。

从文化的概念出发,可以构建跨意识形态传播的文化融通途径。构建这一途径,必须实现由“争文化”到“和文化”的转型。所谓“争文化”,是以曲解、对抗为主要特征的意识形态对外传播,而“和文化”则是指以文化融通为主要特征的意识形态对外传播。纵观中国5000多年的文明史,文化融通这个词显然不是新鲜的政治术语,而是一种哲学传统。早在几千年前,中国人就在龟甲上雕刻了“和”这个代表和谐与和平的文字符号,而思想家孔子则阐述了“和而不同”的思想理念。这意味着世界本质上充满了差异与矛盾,但正义的人们应当懂得融通,实现和谐。400多年前,来到中国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研究了中国历史之后,特别是在比较了中国与欧洲的历史之后,写下了肯认中国人对现状感到满足、珍惜和谐与和平的文章。他写道,中华民族本质上没有海外征服的野心,始终抱着文化融通的良好心态(32)Li Shijia, “Harmonious World: China's Ancient Philosophy”, http://sk.china-embassy.org/slo/zt/58v/t363935.htm,2018-09-24.。可以说,文化融通思想是除共同利益之外进行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又一剂良方,它突出了世界人民之间的和谐统一关系,讲求不同要素之间的协调、结合、融合和发展,是中国人民的基本道德原则和中国现代外交的基本要素。

(三)利益与文化并重: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选择

既然共同利益与文化融通对于跨意识形态传播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与意义,那么我们应当采用何种方式优化跨意识形态传播呢?我们认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在跨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应实现利益与文化的并重。事实上,在新中国外交史上,我们正是沿着这条道路前进的。周恩来总理在20世纪50年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构建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无疑是现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在我们看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既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同利益诉求,也是一个全人类都能理解和接受的共同文化理念,因为像“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33)张玉杰:《开放型经济》,北京:新华出版社,2016年版,第309页。这样的原则精神,本质上是建立在世界各国平等的价值观之上的,对文化融通具有基础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中国始终将和平与和谐作为处理国际事务的优先选项。这既是一种与世界各国建立共同利益纽带的努力,也是一种寻求文化融通的尝试。2005年,随着中国政府开始在国内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它也宣布了在国际社会构建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和谐世界理念主张坚持多边主义、互利合作以及包容互鉴,实现共同安全与繁荣,建设一个和谐共存、适应各文明发展要求的世界秩序。中国和平发展的愿望和诉求取决于中国的国情、历史文化传统以及世界发展趋势等因素。在此基础上,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郑重提出和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我们认为,这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一次重要尝试,而该理念成功载入联合国多项决议则具有里程碑式的治理意义,它标志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理论和观点获得了国际社会的理解、承认与认可,是一次阶段性的胜利。总之,利益与文化并重在理论和现实上都已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方式方法,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是进一步细化、完善这一方式,构建出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的实践策略。

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推进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实践策略

(一)实现利益和解与文化理解的辩证统一

既然利益与文化并重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合理选择,那么在意识形态对外传播进程中应如何实现利益和解与文化理解的辩证统一呢?我们认为,应以文化理解为引领,并以利益和解为基础。人类学家费尔南多·奥尔蒂斯在1947年描述了文化形态之间相互理解的现象,指出文化理解绝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文化问题,而是根植于深厚的利益基础(34)Lee, Julian C. H.,Narratives of Globalization : Reflections on the Global Condition. London: Rowman & Littlefield International, 2016, p.102.。文化理解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与人们利益冲突的程度呈反比,随着文化间理解的加深,冲突通常会逐渐得到缓解甚至化解,因而在人类实践中,文化理解的加深常常对战争、种族冲突具有缓和作用。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来看,物质利益的冲突对于文化理解也有着极大的阻碍作用,尤其是在宏观层面上,利益冲突会导致文化理解的过程遭遇各种人为障碍,从而变得极其复杂。

具体而言,实现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中利益和解与文化理解的辩证统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其一,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对外党际交往与合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实践主体,对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跨意识形态传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中国共产党通过向世界其他政党展示自身良好的国际形象,并开展一系列涉及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党际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对外传播,实现利益和解与文化理解的辩证统一。其二,中国政府要更多地走上国际舞台,推动其与世界各国政府之间经济合作基础上的跨文化交往。以中俄政府合作为例,既有能源、旅游领域的经济合作,也有诸如“中俄青年友好交流年”、“品读中国”读书周、“丝绸之路国际文化论坛”等为代表的文化交往活动。如此,便可以在密切经济合作的基础上,用文化交往活动跨越文化鸿沟,从而促成两国意识形态领域的相互理解与对话,避免曲解与对抗。其三,全面疏通外国人来华开展民间交往的渠道与途径,让中国与世界在民间领域的经济、文化联系更为密切。从国家间交往来看,“‘国之交在于民相亲’,国家关系的基础在于民众间的理解和友谊”(35)李惠娟:《外事工作实务》,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03页。。因此,应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外国人来华居住、学习与就业,尤其是适当简化外国人来华签证手续,适度放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申请条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让更多外国人乐意、便捷地来华求学和创业,深度融入中国的经济和文化生活,从而通过耳濡目染,接受、认可中国的意识形态,并将其传播到国际社会,以利益与文化交融的微观方式推动跨意识形态传播格局的宏观优化。

(二)实现产业化与公益性的辩证统一

产业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与可持续的基础,而公益性则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规避商业活动的负面影响、坚守以对话寻求正解的跨意识形态传播初心的实践保障。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文化产业(有时也称为创意产业)是将商业服务以及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分配结合起来,并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业(36)Exploring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Debate, Culture Action Europe,(7),2013, p.7.。文化产业通常涵盖文本、音乐、电视以及电影的制作与出版,同时包含手工艺的设计与生产。对于中国来说,文化产业还涵盖建筑、视觉表演艺术、体育、广告以及文化旅游等内容,其目标是获取经济或者社会效益。因此,要实现产业化与公益性的辩证统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跨意识形态传播必须以知识为基础,通过培养产业从业者的创造力,推动整个意识形态传播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在促进国际对话、获得国际理解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就此而言,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跨意识形态传播工作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其一,以系统性、创造性、共享性的高境界思维支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产业的高站位。系统性思维要求人们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审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的产业化与公益性问题;创造性思维要求人们围绕新时代、新问题,推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理论作品;共享性思维要求人们完善“互联网+理论”的各类体制机制,促进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资源的公益共享。其二,以新技术、协同性、原创性的高水平理论创作与传播赢得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产业的高品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可以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增添科技含量,促进其产业化升级。以文化企业生态圈、生态群为代表的协同性文化生产可以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增强主体动力,推动产业主体的成长与成熟。原创性理论创作以讲好中国故事为基础,以传播中国价值为引领,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在实现产业化盈利的同时提升社会效益。其三,以外来理论成果引介、精品理论成果孵化、本土理论成果外宣等高质量项目构筑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产业的高标准。外来理论成果引介是精品理论成果孵化的基础,精品理论成果孵化是本土理论成果外宣的底气,而本土理论成果外宣则是整个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外传播产业化工作的归宿。总之,只有在思维、创作、传播上多下功夫,才能推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实现产业化与公益性的辩证统一。

(三)实现学术性与应用性的辩证统一

由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及其继承者们的卓绝奋斗,马克思主义获得了全球传播,并由此成为全人类共同享有的精神资源。然而,英国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霍布斯鲍姆在所著《如何改变世界》一书中,在谈及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国际社会的传播效果时,抛出了这样一个疑问:“我们今天如何看待马克思呢?是全人类的而不只是某一部分人的思想家?”(37)[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如何改变世界——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传奇》,吕增奎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版,第11页。从问题的实质来看,他是在问马克思主义除了能在中国、朝鲜、越南、古巴等国家开展传播,是否还可以在全球进行传播?我们不妨称之为“霍布斯鲍姆之问”。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在中国视域下进行延展,那么自然会得出“霍布斯鲍姆之问”的“中国版本”: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能否跨出国界?它能否实现跨意识形态传播?我们认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出国界、实现跨意识形态传播的关键在于,实现学术性与应用性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探讨必须对国外民众“有用”。众所周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但是对于国外民众而言,他们身处“国外具体实际”,与“中国具体实际”有着显著差别,于是便自然生成了一个问题,即他们是否需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进而关注这一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对国外民众是否“有用”?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3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86页。。因此,“需要”和“有用”成为了增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国际吸引力与影响力、提升其国际传播效果的关键要素。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必须以中国方法来审视世界问题,并创造和推出一系列对国外民众来说学术性与应用性相统一的理论成果,如此才能赢得跨意识形态传播的成功。

另一方面,跨意识形态传播的成功不是一个可以孤立探讨的问题,而应在各种理论思潮的横向比较中确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优势。只有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让国外民众看到中国方法的确比西方方法好用、高效,才能最终让其理解、接受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那么与同时期的西方理论思潮相比,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有何优势?在此基础上又如何进一步拓展、提升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优势领域?拓展、提升的策略和方法在哪儿?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研究来解决。

总之,如果说实现利益和解与文化理解、产业化与公益性的辩证统一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跨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推动因素,那么实现学术性与应用性的辩证统一则属关键决定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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