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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践论:问题的进路与出路
——基于哈贝马斯实践观

2020-03-02丁立群

理论探讨 2020年4期
关键词:实践论哈贝马斯科学技术

刘 健,丁立群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150080)

科学技术是人类理性彰显的一大标志,在给人们带来物质极大富足的同时,也给人们扣上了一道精神枷锁。第一代法兰克福学派在科技迸发时期已经意识到现代性的窘境,但他们只是停留在对科学技术所引发的诸如大众文化、意识形态等问题的无尽批判中,却对科学技术本身的肆意发展无可奈何,并将科学技术与民主绝对地对立起来。哈贝马斯在回溯实践哲学传统的过程中看到了现代性的希望,他将科技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看作理论、创制与实践之间不断相互侵略的过程。在此基础上,他认为科学技术本身具有合理化潜能,而此种潜能只有在以交往实践为基础的公共领域中才能得到实现。哈贝马斯构建了科学技术的民主化出路,彰显了实践哲学的基础性意义。

一、技术实践论:理论与创制的重叠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生产力的提升,同时也带来了不可抗拒的物化现象。很多哲学家也都敏感地针对大众文化、意识形态、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等科技扩张所引发的异化现象进行批判。哈贝马斯承接了批判传统,他不仅对异化现象进行诊断,而且与以往学派不同,他建基于古希腊实践传统之上,对科学、技术与实践之间的离合关系进行了根源上的梳理,总的来说,“亚里士多德对实践与技术的区分,成了这类问题的主线”[1]3。

在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中,他按照人的不同生存方式总体上将知识划分为三种,即理论知识、实践知识和创制知识。这三种知识分别代表沉思的生活、交往的生活和制作的生活。理论对应的是科学,实践对应的是明智,创制对应的是技术。理论就是对自然的静观和沉思,不受实践主体所影响。实践和制作在他眼中都是属人的行为活动,前者是人际之间的交往行动,后者是对所需物品的制作活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沉思的理智同实践与制作没有关系”[2]。也就是说,在古希腊城邦中,这三种知识是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特别是科学与技术在当时来看更是无法达到共融。首先,从两种知识的特点上来说,科学是对客观规律的发现和把握,技术是对自然事物的改造和利用,所以,科学知识是普遍、永恒的,而技术知识是变动的、具体的;其次,从城邦的现实生活来讲,从事理论沉思的人都是有闲暇和一定财产的城邦公民,因为空闲的时间是进行沉思的首要条件,而从事劳动、制作的工匠是没有任何自由的奴隶。从以上两种知识的区别中可见,在古希腊科学和技术不存在任何发生联系的可能,它们严格分离,互不交叉。

相较于有关社会和历史的实践知识来说,科学和技术又显得更为亲和,深入到知识本身的机理之中会发现隐而未现的统一基础。一般来说,理论知识包括数学、物理学、神学等这样永恒不变的知识,科学就是对自然知识的发现和记忆;技术虽然是对自然事物的改造和利用,但是想要制造得出色也脱离不开自然的理论基础,换句话说,技术就是对理论知识的现实应用。比如,只有知道几何学,才能建筑得更结实;只有知道数学,才能丈量得更准确;只有知道天文学,才能耕种得更丰硕。所以,从知识论角度来说,科学和技术本身具有一种统一的理论基础,但古希腊时期人们对生活需要的低水平还未能促使科学和技术发生必要的融合。

古希腊一直流行的是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道德实践论和政治实践论,到了中世纪基督教盛行,不但实践哲学式微,而且对自然哲学的忽视严重妨碍了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但是,从伽利略以来,研究本身的目的客观上转向获取技术,并把自然过程本身当作自然界产生的过程来研究”[1]64。他认为真正对知识的认识是能够用技术手段达到一种对知识的重复性呈现。曾经科学知识是对自然的客观反映,现在转向了现实性应用,科学与技术发生了相互融合的可能。真正推进科学技术前进的是“知识就是力量”的提出,“培根的思想在实践内涵以及实践哲学的历史演变中,起了非常重要的转折作用,也可以说开创了另外一种实践哲学传统,即技术实践论传统”[3]53。

培根认为古希腊以来的重道德、重神学的理论倾向严重影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他甚至认为除了实证知识以外的一切知识都是无用的思辨,并强调发自感官经验上知识的重要性。这样,他已经完全篡改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实践哲学传统,颠倒了理论、实践和创制之间的关系。理论与科学在古希腊基本含义相同,代表一种广义的知识范畴,既涉及理论知识本身,也包含实践的理论。而培根把科学的含义狭隘化,将它看作只是关于实用的经验知识,这样,科学和理论发生了与创制实践相结合的可能。“培根把科学和理论经验化和技术化,进一步把实践变成科学的技术应用”[3]52。理论科学与技术实践一旦重叠,就产生了侵入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可能。从此,实践发生了新的转变,成为科学的技术性应用,理论同时也转变为实现现实目的的工具。

对培根的技术实践论可以做出如下评价:首先,他将理论科学创造性的付诸实践,颠覆了科学作为纯粹知识的历史,他的实践哲学不是简单地提升“创制”活动的地位,而是把原本与世俗无关的科学和工匠所进行的“创制”活动相结合,形成科学的技术化。科学的有效性一旦与经验的有效性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就内含于其中。后来,培根所提倡的发展科学技术主要指的是物理意义上的机械学,这为之后的大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培根忽略了亚里士多德对实践与创制的区分,没有看到手段与目的出于自身的实践的重要性,盲目地追求现实的实用性,他甚至说:“真理和功用在这里乃是一回事。”[4]这种功利主义的立场直接导致科学技术的价值掩盖了道德与政治的价值,一旦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道德实践论没落,培根所主张的技术实践论兴起,其中的隐患也会随之发生。伽达默尔曾提示,现代人最大的误区就是把科学的技术性应用当作实践。

自创制实践科技化以来,传统的手工业生产转变为机械制造化大生产,工业逐渐兴起,生产力极大提升。生产活动按照科学和技术自身逻辑演进:一方面,科技快速且极大地得到发展;另一方面,科技普遍化且不受其他任何力量规约,将逐渐形成一种意识形态并侵犯到社会、政治乃至人的内心之中。技术实践论的发生是历史的必然,自然哲学的发展是人类解放的必经之路,然而,怎样平衡好亚里士多德的“praxis”和培根的“practice”之争,才是能否限制科学技术肆无忌惮的关键。哈贝马斯也注意到“科学化的文明也不能不回答实践问题。所以,当科学化的过程超越技术问题的界限,而不能摆脱受技术限制的理性的反思阶段时,真正的危险就出现了”[1]331。

二、技术统治论: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化

正如哈贝马斯所分析,科学一旦技术化,将按照其自身内在的规律线性且迅速地发展。当理论科学的技术性应用在现实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得到实现,将很容易摆脱反思性的规约。这种“技术实践论传统,导致了技术特征的普遍化和意识形态化,进而引发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普遍危机。”[5]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在伦理—政治领域的普遍化是技术实践论问题的主要进路,它将导致对实践领域的入侵,通过一种隐性的控制,使大众产生一种虚假的认同。

法兰克福学派主要针对工业社会中的新意识形态进行批判。在20世纪初,德国出现了一股知识社会学的思潮,曼海姆最早提出知识社会学意识形态理论,他区分两种意识形态,即“个别的意识形态概念”和“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并认为意识形态不过是一些“现象”和“观念”通过对个体心理或群体意识的影响来有意识地掩盖事实。曼海姆发现了意识形态在社会学中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对形而上学的崇拜,没有发现现代科技的意识形态功能。霍克海默注意到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性,他认为“不仅形而上学,而且它所批评的科学,皆为意识形态的东西”[6]。霍克海默和阿多诺都发现了启蒙理性中的辩证法,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物质需要上的解放,还取消了人们意识中的批判精神,在保证大众需要的基础上塑造了一种肯定性思维,使得他们没有能力对异化现象进行反思。虽然霍克海默最先发觉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化,但他始终没有对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马尔库塞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问题,与以往哲学家认为是科技逐渐获得意识形态功能不同,他认为“科学技术即是意识形态”,也就是说,科技理性与政治统治已经融为一体,不用借助于任何其他的形式来发挥统治作用。马尔库塞强调:“统治不仅通过技术而且作为技术来自我巩固和扩大;而作为技术就为扩展统治权力提供了足够的合法性,这一合法性同化了所有文化层次。”[7]他甚至悲观地认为想要改变政治的技术性统治就要废除技术本身,显然,这是值得怀疑的。

哈贝马斯系统地重构了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化理论,他主要阐述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方面,科学技术是怎么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另一方面,相对于旧的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作为新意识形态新在哪里。

随着社会的加速发展,曾经的意识形态不再能够有力地支撑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统治。哈贝马斯说:“这些神话的、宗教的和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服从于相互作用的联系的逻辑;他们回答人类集体生活和个人生活史中的重大问题。”[8]54曾经的统治合法性建立在一种畸形的交往之上,其中的统治原则是预设幸福的得失、行为的因果、天堂与地狱的抉择。它以非规则的语言游戏通过扭曲式的符号交往来对人进行压抑。随着资本主义的到来,统治不再听命于文化传统意义上的合法性,而是由社会劳动层面所导出。只有制度框架的合理性与劳动体系相契合,才能保证稳定的社会秩序,纯粹形式上的制度已经失效,代替出现的是“交换社会(Tauschgesellschaft)的意识形态”[8]55。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统治的合法性建立在私有制和平等交换的基础上,由文化的合法性转向了经济的合法性。当生产力得到跳跃式的发展,其中所隐含的工具理性的子系统就开始横向延展,各系统之间由于彼此互通,诸如经济组织、情报信息、交通运输以及国家官僚体制都开始听从于工具理性的命令,很快这种趋势扩展到一切领域,诸如医疗、教育乃至家庭,每一个人都被迫地在集团化的影响下由相互作用转向工具理性活动。哈贝马斯首先梳理出工具理性通过劳动生产逐步散布到各个领域的过程。他随即强调:“从狭义上讲意识形态首先是这样产生的:它代替了传统的统治的合法性,因为它要求代表现代科学,并从意识形态批判中取得了自身存在的合法权利。”[8]56所以说新的合法性要起到两个方面作用:一方面是对旧有传统的文化说明进行反驳,并要求科学性的补充;另一方面,它要求在政治上保持合法性的不间断,而且避免公众的关注和分析。这就说明工具理性自身的扩展只是科技意识形态论的第一个环节,而更主要的一环是工具理性与政治(实践)的结合。

晚期资本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打破了这一经济合法性基础,这种政策的制定是为了对抗资本主义的放任自流,防止制度功能的结构性失调,它是根据私人财产的积累方式所衍生的,其目的是为了平衡以自由交换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失调所引发的困境。当补偿政策与科技发展相互作用时,虽然暂时抵抗了危机的发生,但是只要国家政策是为了经济系统的良性运转而制定,它就显示出一种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因此,政治不是以实现实践的目的为导向,而是以解决技术问题为导向”[8]60。这样,传统政治是规定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对美好生活的解答,旨在搭建起相互作用意义上的生活世界。而补偿政策的出台只是同局部的系统命令相联系,完全把实践内容排除在政治之外,不顾伦理道德基础,因而无论技术性的统治还是科学技术本身都将公共舆论边缘化。政治任务表现为对技术性问题暂时的解决,它直接要求公众的非政治化取向,考虑如何能使公众安于政治冷漠的状态。哈贝马斯将之归因于“技术与科学也具有意识形态功能”[8]61。与马尔库塞不同的是,哈贝马斯不认为科学技术的意识形态性质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科学的技术化扩展所引发的统治的技术化,其结果是取消了工具理性与相互作用、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区别。虽然通过技术统治暂时获得一种虚假的满足,但新的意识形态所导致的新型合法性危机正在潜滋暗长。

在哈贝马斯看来,科学技术不但具备曾经出现过的所有形式的意识形态功能,而且发挥出更为严格的控制功能。如果说旧有的意识形态是帮助统治阶层实现自身“合理”辩护的话,那么新型意识形态则是站在市民阶层一边,对大众进行压制,使他们丧失了对于解放要求的内在冲动。与以往相比,科学技术表现出与任何历史阶段都不同的意识形态特征:首先,“技术统治的意识同以往的一切意识形态相比较,‘意识形态性较少’”[8]69,科学技术本身更为隐蔽,它掩盖真实本质的同时遮蔽了自身,对外表现为“非意识形态性”;其次,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是经济基础的必要条件,科学随即具有了偶像地位,它更为具备被人需要的性质,与旧有的意识形态相比更为难以拒斥;最后,作为一种非暴力的统治手段,它不再强硬地制造阶级之间的对抗,而是以更为亲和的手段来诱导大众意识、操作大众行为和压抑大众本性。

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是在实践哲学框架下完成的,他没有追随前人的“科学技术即意识形态”的简单定义,而是逐步分析了科学的技术化和政治的科技化的程序性原则,并总结了新型意识形态与旧意识形态的根本差别,这为我们摆脱意识形态束缚、反思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思路。哈贝马斯强调:“技术统治意识的意识形态核心,是实践和技术的差别的消失。”[8]71而要清楚地摆正科学技术的位置,就要回归到以交往实践为基础的公共领域的讨论中。

三、公共领域:技术实践论的民主化出路

哈贝马斯通过对科学技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展的分析,预见到工具理性扩张的风险,此种风险通过技术实践侵入政治实践中而加剧。在他看来,危机还是可以被有效控制的。他指出:“我们是在不考虑现代大众民主制的情况下,把专业知识和政治的关系规定为三种模式。”[8]130分别为技术统治论模式、决定论模式和实用主义模式。之所以把二者关系区分为三种模式,是为了在对比不同关系中寻得一条技术实践论的出路,即科学技术的民主化出路。

1.技术统治论与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注意到政治的科学化这一现实,国家科研项目的开展和对于科学进步的磋商在扩大着政治科学化的进程。国家行政机构日趋专业化,行政手段开始以合理性与科学性为标准。“[现代国家的]官员、军人和政治家,在行使他们的社会职责时,按照严格的科学建议来办事”[8]97。传统政治家的地位日益为科学家所取代,科学知识开始统摄政治实践。一般来说,专家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在专业领域具有相当了解的基础上为国家政策提出发展战略建议。随着科学技术的现实作用日益增强,专家从辅助的角色日渐获得政治话语权,当他们真正步入政治公共领域中,国家行政机构就成为科学手段的决策代表。“尽管专家的专业知识能够决定合理的行政管理办法和军事安全措施,因此也能够迫使政治实践依据科学规则采取手段,但实践的决断,在具体情况下,却不能通过理性充分地合法化”[8]98。换而言之,科学的手段并不能解决实践价值的问题,专家的科学性不能代替公众的认可度。

国家领导阶层的组成应该来自人民大众的民主选举,公众还要随时对其实践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这样一套系统性的工作应根植于良性的公共领域中,但是在技术统治论模式下,政治家已经为专家所替代,政治的实践价值已经为技术的实用价值所代替,真正以公开讨论为基础的公共领域成为形式化的政治流程。所以,在技术统治论之下,形成于公共领域中的民主社会是不存在的。

2.决定论与公共领域。决定论模式在哈贝马斯看来是技术统治论的次生层级,是科学技术政治化的第二阶段。在政治实践主导社会发展的年代里,政治家是政治走向的决策者,专家只是根据政治家的指示而施行他们所规定的任务。而决定论的发生是建立在政治实践与科学技术双向变化中:一方面,科学家在头脑中建构出的社会关系逻辑一旦成熟,曾经对政治的依附关系就很容易发生倒置;另一方面,科学技术有其自身的客观性和可论证性,这使得大众对于科学技术毫无反思地崇拜,然而,政治实践自身的科学性很难被论证,政治家的威信很容易受到专家的威胁。其实,政治家的专业化和专家的政治化是殊途同归的。无论政治家还是专家都是处理政治问题的,一旦他们将政治决断本身作为目的,为了决策而决策,政治实践就变成了技术实践。“决策的辅助手段的、趋向极端的思想,把决断本身归结为纯决定,因此把决断从一切被认为同必要的分析相接近的要素中净化出来”[8]100-101。这样,曾经将科学知识作为意见的政治决策逐渐失去存在的空间,代替的是政治决策者的个人意志,政治的合理性逐渐丧失,整体利益让位于局部利益。

决定论模式下的民主表现为一种虚假的民主,政治领袖垄断了话语权,他们针对某一方面的利益为了决断而决断,忽略了解释学意义上的整体利益预设,经过讨论的民主决议现在沦为对上层决策的欢呼。所以,决定论模式下的公共领域实体仍然存在,但已经名存实亡,只是服从于独断意义上的虚假民主。哈贝马斯由于对这两种模式的不满,随即提出了实用主义模式。

3.实用主义模式。哈贝马斯将实用主义模式视为对政治家与专家之间严格区分的批判处理。他一反技术统治论之下形成的不可靠的合法性,转向把科学技术放在整体利益之下进行审视。专家不会再根据客观规律来指导政治,更不会为他们留有一个特权领域。“科学家们向作出决断的行政当局‘提供建议’,反过来,政治家们按照实际需要给科学家们‘交付’任务”[8]102。这时候的科学技术想要应用于现实中,需要以社会领域的价值判断为中介,部分建议通过大众认可而被采纳,部分被否决。这样,经过公共领域所过滤的科学技术才会摆脱那种神化的意识形态色彩。

而专家与政治家之间的交往是在这样一个社会生活世界中展开的,他们必须找到一个以价值为导向的基点。政治决策应该从一种传统的自我理解出发,这种传统的自我理解是建立在一种对总体综合的前理解之上的;反过来,它又随着现实的需求来不断调节这种自我理解。这种辩证的交往在杜威看来既是社会历史的,同样也是由现实社会所规范的,而这种交往在政治科学化之前就已经形成,它通过公共领域之中公民间的讨论而制度化。“对政治的科学化来说,科学同社会舆论的关系是建设性的”[8]104。虽然专家与政治家之间的互动使得实用主义模式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起到反思性控制作用,但这种交往同样离不开公众之间的交往,即政治决策离不开公众的讨论。哈贝马斯明确指出:“一个科学化的社会,作为成熟的社会,似乎只有随着科学和技术通过人的头脑而与生活实践相沟通才能建成。”[8]115

总之,哈贝马斯针对技术理性的膨胀趋势,根据“科学技术”与公共领域关系的演进,将政治技术化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技术统治论和决定论。在这两种模式中,公共领域表现为一种异化形态,其中的一切交往和选举都是虚假的,政治决策手段与目的的统一直接忽略了整体利益的诉求,公众的讨论被排斥在政治决策之外。哈贝马斯通过对这两种情况的分析,将建立在有效沟通上的技术发展策略称为实用主义模式,并认为技术实践论与伦理—政治实践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出本末倒置般的存在,只有将二者的关系进行颠倒,才能避免发生危机的风险。

四、简评

哈贝马斯以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形态为考察标的,以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为分析框架,体现了他历时态与共时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论证方法。自理论知识与创制知识、科学与技术发生重叠后,科学技术按照自身的线性逻辑快速演进,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远远摆脱了反思性交往的规约,不加反思的技术理性最终侵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乃至政治实践中,它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意识形态形式对大众进行操控,使人们安于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幸福”之中,进而获得统治功能。“正是这种现代理性——一种被窄化成工具理性的现代理性——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也造成了现代社会中的一系列危机”[9],以交往实践为基础的政治统治本身应该遵循大众的认可,以价值理性为依据来获取合法性,但现在依靠的是一种虚假的认同,现代危机的形式从原来的经济危机转向合法性危机。哈贝马斯对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反思体现了实践哲学思维范式的重要意义,在某些方面深化了实践哲学之内涵、扩展了实践哲学之外延。

1.哈贝马斯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分析是按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框架来进行的,以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为坐标,他将之划分为理论知识与创制知识相结合的技术实践论和科学技术与实践知识相结合的技术统治论两阶段,并认为现代性危机的一切形式都是理论知识、创制知识以及二者之间的非理性结合所引发的。他没有遵循亚里士多德对三种知识的严格区分,而是深入分析了它们之间的离合关系,并从学理上梳理出自培根以来的科学技术发展史,这一视域上的转变是建设性的,他不但诊断出社会危机新形态的具体特征,而且从基础性理论环节总结出危机的根源所在,这为危机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2.哈贝马斯后期的理论建构是对其早期公共领域思想的延续性考察。“公共领域”作为现代政治哲学概念是相对于理论知识和创制知识而出现的,所以他的侧重点仍然是以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实践与道德伦理实践为核心,旨在恢复古希腊城邦民主政治生活,但在启蒙之后,公共领域受到现代性的严重影响以至于发生结构性转型,这导致他不得不开始反思技术实践论的进路。科学技术虽然能够带来物质上的解放,但无法给人们带来民主和自由。一旦政治实践发生技术化演变,统治者按照客观逻辑来进行政治统治,就会加深主体间的不平等。他没有沿着亚里士多德重理论而轻实践的传统走下去,也就是说,他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仍然要纳入政治决策的考虑中,而政治决策本身离不开市民社会之中的交往和讨论。一方面,哈贝马斯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一改理论高于实践的哲学传统,提高了实践知识的统摄地位;另一方面,哈贝马斯认为,科学技术只是引起政治合法性危机的外因,从实践知识内部来讲,其内因是政治学与道德伦理学的脱节,所以,他做着将政治实践与伦理实践相结合的工作,努力搭建起公共领域这一国家与市民社会沟通的桥梁。

3.哈贝马斯在解决技术统治论问题的道路上更进一步。他后期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知识中抽象出交往概念,将“明智”化约为交往理性,走出了主—客体意识哲学思维范式,以语言为媒介开启主体间交往的实践哲学转向。受韦伯合理性理论启发,他把工具理性与交往理性作为相对概念进行考察,最终断言工具理性必然要受交往理性所规约。只有把科学技术放在以交往实践为规范基础的公共领域之下进行商谈和讨论,它的发展才具有生活实践的维度。虽然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从理性来源来讲是有所差别的,但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发展之中时,同样需要一种价值理性的指导才能发挥适当的作用。从实然的存在转向应然的实践,是科学技术应用于市民社会的唯一选择。“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是‘一门科学’。它们都应以实践哲学的‘善’一以贯之。”[10]所以,科学技术作为日常实践和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它不能无视人们的反思与交往,科学技术的民主化就是技术实践论发展的重要出路。至此,哈贝马斯超越法兰克福学派的理性悲观主义,找到了重振现代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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