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现状及建议浅谈
2020-03-01■岳璇
■岳 璇
(山东省滨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
引 言
近些年,我国加大了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工作的力度,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也逐渐被推广和使用,并为我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家庭信息核对、最低生活保障核定等多方面工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也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严峻的问题,给我国社会救助等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对目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对应的解决办法,是如今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
1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背景和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救助体制的发展,社会救助的政策范围也逐渐扩大,在原先针对社会最低保障人群的基础上扩大到低收入的贫困家庭和因病致贫家庭、因意外致贫家庭,这些举措进一步保障了我国低收入人群和家庭的生活,但是也加重了我国社会救助的负担。2012年以来,随着民政部门陆续签发落实了“关于加大各地建立健全核对体制”的一系列文件,我国关于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2014年2月,国务院颁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阐述了对申请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的必要性,明确了社会救助政策中关于各类申请对象的情况审核和认定的标准,并规定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应建立专门的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为符合申请标准的对象提供科学的核对数据参考。2014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以后,民政部门根据文件要求首先成立了核对机构,并基本建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初步明确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要求,大致形成了核对机制的雏形并制定了初步的标准,在此基础上还研发了适用于各级核对机构的信息平台。截至目前我国各省级的核对机构已经构建完成,核对机制也初步形成并投入实际的使用中,省级核对机构下属的各地级市和县区级的核对机构也初步构建完成,并在不断的实践中结合省级核对机构的经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对机制。除此之外,各地在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律的出台落实、社会救助资金渠道的扩建和管理、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运营、专业核对机制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我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做出了大量的贡献。
2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数据的更新效率较低
目前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运行过程中最为显著的问题就是其信息数据的更新效率过低,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的信息数据沟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包括核对机构和核对信息管理平台这两大部分,涉及民政部门与各地核对机构,是核对机制中各地实际经济状况数据的重要汇集处,各地机构和民政部门可以通过核对平台和系统来开展经济状况数据信息的互通、业务数据资源的共享等工作,能科学准确地为核对机构提供数据参考。但是目前部分核对机构缺乏对信息数据的利用意识,对核对机制采集的信息数据的重视程度不够,以至于该部分核对机构既不将自己掌握的经济状况核对数据分享到核对信息管理平台和系统中去,也不主动去借鉴和学习其他核对机构的信息数据处理和管理方式,曲解“保密”的意义,进而使得整体的核对机制出现信息数据的缺失漏洞,导致我国社会救助的工作效率受到严重的影响。
2.2 没有一体化信息核对系统
截至目前,各地的核对机构虽然已经构建完成,也已经初步构建了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管理标准和核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框架,导致目前的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并不健全,没有形成一体化的管理和运行模式。各地初步组建起核对机构以后,大都初步构建了各地的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但是由于前期缺乏民政部门的统一指示和相应的技术指导,导致初步构建的核对信息管理系统在各地“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系统功能参差不齐,管理、运行等方面也问题不断,再加上各地的核对信息系统标准不一致,其核对的流程和标准等都存在差异,这就给全国的核对信息数据共享和传输带来了非常大的阻碍,这也是各地信息共享程度不高、信息数据更新效率低的根本原因之一。
2.3 相关核对人员适应力不够
由于各地核对机构和核对信息系统平台成立的时间不长,缺乏历史的沉淀,没有形成核对工作特有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作为一个新兴部门,核对机制部门没有形成自身专业化的职业技能,能力、素养都达不到要求,再加上核对从业人员的年龄普遍偏低,缺乏专业的工作培训与指导,导致目前相关核对人员对核对工作的适应力还不足够,极大的阻碍了核对工作的进行。一方面,由于核对部门成立的时间短,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形成核对行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化的培训知识等,再加上工作人员年龄偏低,对核对工作的认知和接触较少,导致其对核对工作存在误区;另一方面,我国社会救助方面的政策文件较多,其中的知识体系较为复杂,具体和核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门机构也比较多,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度和技术要求比较高。然而目前核对工作人员对此类专业知识了解不多,缺乏专业、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再加上部分工作人员的个人思想觉悟不高,缺乏主动性,在核对工作的规划、业务统筹等方面缺乏适应能力,只能被动的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业务内容。这些原因共同导致了核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业务上适应能力不足,阻碍了核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3 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对策
3.1 完善信息共享资源更新
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完善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渠道,加深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需要以各地核对机构和核对系统平台信息数据为基础,才能为我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参考。但是目前各地核对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在搜集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信息数据之后,并没有将信息数据共享出来,导致核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因此,在解决信息共享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各地各部门和核对机构关于信息共享方面的思想建设,增强政府各部门对信息数据共享的重视程度,使其正确认识到“信息保密”的含义,不再以信息泄露为理由拒绝共享自己手中的信息数据,并使其主动去了解其他地方共享出来的信息数据,为当地提供数据参考;二是加强从省级核对机构到县(市、区)级核对机构的纵向联系,并组织各级核对机构人员进行利用共享数据的培训,共同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当地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并将政务信息、核对信息等数据进行汇总分类,方便各部门查找信息。
3.2 核对系统一体化的建设
一方面,民政部门需要明确核对系统的管理标准和运行方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系统运用和管理行为,并根据系统运行的具体流程和环节步骤制定科学规范的管理方式,保证系统运行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在系统建设中,民政部门还需要注意系统使用的层级关系,尽量使信息数据由下往上传递、汇集、分类并构建信息目录,信息共享服务由上及下延伸、使用,建设具有层级性、跨部门的一体化核对系统;另一方面,民政部门应该积极参与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从各地核对系统的初步构建规划,到系统搭建、功能板块、页面布局,再到最后的系统测试、投入使用等所有过程都应该进行标准化的指导,根据既定的系统标准来作为各地系统建设的模型,让各地的核对信息系统不管是在功能上还是在内容的管理上都能统一,避免出现各地方核对系统“各自为政”的现象。
3.3 加强核对人员适应能力
由于各地核对机构的发展历程过短,未形成核对体制的专业知识体系和工作经验、职业技能,再加上工作人员年纪偏低,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认知能力,导致部分核对人员对核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不足。因此,在加强推进各地核对机制工作时,核对机构还需要注重对核对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具体策略如下:一是民政部门或各地核对机构定期组织核对人员进行专业学习和培训,制定核对工作的具体流程、相关规章制度和涉及到的专业知识的培训课件,并在学习和培训中加强对我国社会救助相关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认知理解,降低其在核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二是通过内部人才选拔或者外部招聘等方式组建一批核对专业人才,通过系统的人才分类和核对机制中的岗位类别来进行人才分类管理,并以此增强核对机制中的专业人才储备,为后期的核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4 结 语
综上所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完善和优化离不开信息化的建设,深化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推进核对系统的一体化建设,并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等方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提升其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增强核对人员的适应能力。通过这些措施来进一步推进核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