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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20-02-28

交通财会 2020年10期
关键词:结余会计制度会计信息

王 勇

(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北京 100088)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融合了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基础,并同时提供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状况两种财务报告,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优化单位财务分析,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影响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产生了多重影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后,事业单位需采用平行记账核算方式,设置财务会计、预算会计两套会计科目,并在会计期末进行双重报告,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由此面临着新的要求。

(一)基建账套并入“大账”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披露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事业单位按照原制度要求,单独设立基建账套,并在每月月末将基建账套的发生额并入“大账”。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会计制度的统一实施,事业单位部门预算与收支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对各项财政收支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成为大势所趋。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要求将基建账套数据并入“大账”,不再单独设立基建账套,直接将基建收支纳入收支预算统一核算。

基建项目相关科目余额纳入大账,并在大账内设置相关基建会计科目进行统一核算,这种操作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也为全面完整反映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其财务良好发展奠定基础。并账后,基建账务信息在财务报表中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对基建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管,同时也便于领导决策和统筹安排单位资金,以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体制,强化内部控制。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反映事业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并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随时间流逝而产生的固定资产价值损耗无从反映,导致会计报表无法体现出事业单位的真实资产情况及财务状况。在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按照制度要求分类别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依据权责发生制将折旧计入财务会计的费用中,进而减少单位净资产价值;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则不同时记录此笔非现金支出。折旧计提的会计处理既可以充分满足预算管理需求,又可以在财务会计信息中真实体现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并在某种程度上,为事业单位内部的成本核算提供了数据支持,更为客观地呈现出事业单位真实的经济运行成果及准确的财务状况。

(三)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有助于事业单位精准确认结转结余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前,事业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实际上分别列示在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以及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等科目内,且因存在部分非现金收付的往来款项,导致原事业单位结转结余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实际净资产情况。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后,收付实现制成为事业单位调整确认年初结转结余的主要基础和方法。年初新旧衔接对预算会计资金结存科目确认时,按照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收付进行调整确认的基本原则,对以前年度发生的部门财务收入、支出事项进行还原登记,区分各项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对各会计科目进行逐项分析,通过追溯调整前期影响各项结转结余的经济事项,按不同的资金来源形成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以及专项结余和经营结余,最终调整确认结转、结余科目衔接后余额。通过上述调整,有助于事业单位摸清家底,准确反映结转结余实际情况,精确掌握可动用净资产的情况。

(四)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有助于事业单位及时掌握投资成果

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以前,事业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历史成本进行会计核算,即以投资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取得投资收益时计入相应收入科目,不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多数占有股权比例较高,并对被投资单位实现实质控制的事业单位来说,这样的核算方式无法真实反映单位按照投资比例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经营成果的份额,也无法动态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不利于决策层进行投资决策。政府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多数属于这种情况,在新制度下需要在原有历史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对于投资期间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所有收益及其他渠道导致的净资产变动按照投资比例予以确认,并增加原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此同时,在后续计量中,事业单位需将每一会计年度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及其他净资产变动按照投资份额予以确认。政府会计制度的这一变动实际是将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纳入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之中,能够精确反映事业单位的投资成果和长期投资的真实价值,有助于单位进行更有效的资源配置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新制度下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挑战及应对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也给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和事业长远发展规划带来一定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处理基础变化,对财务人员业务要求进一步提高。

新制度的“双模式”核算,打破了事业单位实施多年的收付实现制核算模式,既要在预算会计中继续以传统的收付实现制核算,同时增加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这就需要财务人员跳出思维定势,转变观念,加强业务学习,拓展知识面,尽快适应制度的变化,提高专业判断能力,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信息。

(二)资产核算方式改变,实物管理工作需跟上制度要求。

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在原制度核算中只在购买时作为预算支出一次核算,导致部分单位重购置轻管理,日常使用管理工作较为薄弱,由于对资产使用的核算要求不高,业务部门也并不与财务部分对接,台账资料等也不完备。新制度中除了在预算会计中核算预算支出,还要在财务会计中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资产使用费用,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对存货、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要求较以往更高,事业单位要加强实务资产管理,做好实物的购置、消耗、结存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单位经济活动需切实规范。

新制度对财务报表的披露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债权、债务的发生对象、收入的具体来源、费用的支付对象进行披露,相比原制度下的仅对外公开预决算报表,对财务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单位相关经济业务的管理须更加规范严谨。

(四)加快落实会计核算系统的更新与升级

新制度的推出,要求会计人员在双基础的前提下对同一经济事项同时进行财务会计、预算会计的双重处理,除特殊事项外,大部分业务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可以有逻辑上的对应关系。在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可靠的前提下,双基础的平行核算也对会计信息的处理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会计核算系统的更新升级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要及时更新财务会计相关的软件,不断完善财务软件的会计科目体系、科目对应以及自动结转等功能,确保高效完成会计核算工作。

结语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是国家财政部门依据现代财务会计理论及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行业发展要求,对会计行业进行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此次改革,不仅引入了新的财务会计功能,还将预算会计制度进行了统一,使得互相独立的预算体系聚合起来,并重新设计了政府会计的标准,建立了一个全新的会计核算模式。事业单位应当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具有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的会计信息体系和有效的财务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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