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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史纪事本末》看谷应泰的政治思想

2020-02-25郭亚杰

西部学刊 2020年23期
关键词:政治思想

摘要:清初历史学家谷应泰所纂述的《明史纪事本末》,模仿南宋史学家袁枢所著《通鉴纪事本末》的体例,保存了明朝的典章事迹等,为后人探究明朝的历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明史纪事本末》保存有谷应泰的政治思想,包括良好的修养、和睦的君臣关系和任人唯才的君主论,核吏治的安民思想和兴教育思想的民本论,立法和无私执法的法律论,这些政治思想对后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政治思想

中图分类号:K24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0)23-0102-03

清初历史学家谷应泰所著《明史纪事本末》被众多学者高度评价,通常作为原始的史料被运用,史学界一直将其作为“研究明代史事的基本史籍之一”[1]。研究《明史纪事本末》的学者有徐泓、屈宁、陈祖武、谢国桢等,其成果颇丰,如有关于其编纂、史源问题的研究,还有某篇章的校读等。对谷应泰的研究成果也有很多,但对他的政治思想的研究却非常少。本文现就谷应泰的政治思想作一探讨,希望他的君主修养、君臣关系、人才观和安民教育思想的民本理论、法律论的政治思想可以给予我们借鉴与启发。

一、谷应泰与《明史纪事本末》

谷应泰(1620—1690年)字赓虞,别号霖苍,清初学者,是1647年的进士,曾做过户部主事、浙江提督学政等。他雅好经史,博闻强记,“夙有网罗百代之志”[2]序。据说他在当秀才的时候,“案设制举之文动以万计,皆能成诵”[3]谷赓虞先生传。年纪稍大一些致力于经史,“于书无所不窥,尤长于史学”[4]594。这都为他成年后的撰述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谷应泰到浙江上任之后,在西湖畔布置了一个书舍,广邀江浙的一些名流,开始会编有关大明王朝的史册。

他最重要的功劳是编撰了长达八十卷的《明史纪事本末》。该书于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开始编撰,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冬成。这本书成于《明史》之前,有傅以渐序,谷应泰自序,其记事开始于1352年朱元璋起兵,终结于1644年明朝灭亡,其最后一卷为《甲申殉难》,以扼要的文笔概括了明代的史实,是一部独特的明朝断代史。《明史纪事本末》每一卷是一个专题,比较完整地记叙了明代从建国到消亡的重要历史事件。

《明史纪事本末》每卷的结尾都有“谷应泰曰”,表达作者对这一卷所记述史事的论评。该书每一卷的主题和用词都反映了谷应泰的政治立场和观点,我们能够从中感知他的政治思想。

二、谷应泰的君主论

(一)君主修养论

君主,是人们所仰望并且赖以生存的所在,能宽广纯厚而不刻薄刚愎,广大人民才会归顺。君主修养即君主的自身素质、自我修养(也即德行),君主只有自身素质、自我涵养高了,臣下才追从听命。“有德易以王,无德易以亡。盖古者贤明之祖,在德不在险也”[2]161。

君主要具备“仁”“义”“礼”“智”“勇”,简称五德。“是则五德既备,百神自呵”[2]12。谷应泰认为朱元璋能夠取得很大的成功,“虽曰神运,盖亦有人事焉”[2]12,在于他五德皆备。朱元璋能够采纳冯国用的谋略,救天下苍生于水火之中,提倡仁义,不贪恋金钱,是其“仁”也;朱元璋能够嘉奖靳义,“礼葬福寿”,允许陈埜从元,是其“义”也;朱元璋占领太平召见名人志士,并吞金陵慰藉人民,是其“礼”也;朱元璋调动队伍营救“六合”,假借天语来拒酖毒,环宿卫平定谋反之人,是其“智”也;朱元璋在海牙溃退黄墩,在彩石与常遇春对战,坐着训斥元朝的使臣,不崇奉韩林儿,是其“勇”也。从谷应泰对朱元璋的这些评论中,可以看出他是赞赏朱元璋的。可以说朱元璋的这些自身素质、自我修养是其能够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再者,君主要谦虚谨慎。有人说陈友谅失败在于他太轻敌,张士诚失败在于他固于自守,谷应泰说陈友谅轻敌源于他的气骄,张士诚的自守源于他的志满。“盖论事者动言高皇之英武,而不知生平之谨慎也,至若九虎之臣,貔貅之佐,莫不汗马功高,风云气壮”[2]113。所以,一个人需要谦虚谨慎,作为君主更不能骄傲自满。君主要谦虚谨慎,不断地学习,虚心地向别人请教,提高自己各个方面的能力,这样才可以更好地管制大臣,治理国家。

还有,君主要坚持不放弃。“太祖屡挫而气不折,友谅小胜而志益骄,此明之所以兴,汉之所以亡也”[2]51。朱元璋自起义开始,二十年后才建立明王朝,若中间有一次放弃了,那么他就有可能失败,明王朝或许也就不会建立。君主在实施对人民有益的政策时,有时候会遭遇一些人的反对,那么这个时候君主就要坚持,不要他人一反对就立马放弃。只要保持不放弃,多做对人民有好处的事,国家才会更好地发展。

(二)君臣关系

中国古代政治的舞台大多是朝廷,而在这个舞台上,最关键的角色是君王与臣下。君臣关系的处理,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治理。“君臣之间,相需鱼水,岂尽地脉使然哉,人材良足多也”[2]13。君臣关系要和睦,君主要礼致臣下,勇于接受臣下正确的谏言,臣下要对君主尽心尽力,但切忌愚忠。这样君臣协力同心才能使国家发展壮大。孟森以为“仁宣朝事之美,史不胜书,君明臣良,谏行言听,读之令人神往”[5]115-116。“至纳谏之美,史于仁宣纪不胜纪”[5]110。自从孔子在《论语·颜渊》中说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汉代的董仲舒又把它发展为“王道三纲”,忠君思想就成为一种社会伦理观。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倾向于要求臣下对自己忠心不二,但有时候君主却听不进去臣下的谏言,动不动就会惩罚那些敢于直谏的大臣,以至大臣不再敢指出君主的过错,但明仁宗就做得非常好。仁宗皇帝对于自己下的圣旨,一旦发现有错误,就会马上改正。有一次,仁宗颁旨:“惜薪司奏准岁例,赋北京、山东枣八十万斤,为宫禁香炭之用。”[2]412杨士奇提出:“赋枣八十万斤,得无过多?”[2]412仁宗认为杨士奇说的有道理,承认这是自己“急遽中答之,不暇致审”[2]412的错误,立即下令减掉一半。谷应泰对仁、宣君臣评价很高,这不难看出他很是赞赏这种君臣关系。君主应该礼致臣下,当自己出错的时候,接受大臣们的进谏,使自己改正错误。这样君王与臣子之间才能融洽,君臣之间的关系才能处理得当,国家才会平稳发展。

(三)用人观

余继登《典故纪闻》记载,宣宗以为“庶官贤否,关国家之治乱,一事得人,则一事理;一邑得人,则一邑安。”[6]卷9《记宣德朝事》以前的用人原则大多是论资排辈,而宣宗在用人的时候只看重人的才干。我们所熟悉的大明名臣于谦,起初只是一个七品监察御史,但朱瞻基慧眼识英雄,看到他的能力,将他选拔为兵部右侍郎。他被称为“声绩表著,卓然负经世之才”[7]卷170列传58《于谦传》。后来历史证明,宣宗是“识货”的。在土木之变的时候,面对英宗被俘虏、瓦刺兵临城下的危殆时刻,朝中其他大臣惊慌失措,唯独于谦挺身而出扭转危机,组织北京保卫战,挽救了明王朝。

谷应泰在做浙江提学之时,给朝廷提拔了很多有才气的人,而且他们后来大多都占据重要职位。在看待人才的立场上,要做到用人不疑,任之专信,这方面谷应泰就非常赞赏张居正。潘季驯在治理黄河的时候,张居正便“一切假以便宜久任,格藏不问出入,奉行不及事者,下诏狱之,于是当事者日夜焦劳”[2]953。谷应泰认为恰是张居正完全信赖潘季驯,才确保了治河工程的顺利竣工。

三、民本论

(一)安民思想

在《张文忠公全集》中,张居正认为“致下之道,莫急于安民;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8]卷8。永乐后期,官场贪污行贿的风气非常严重。“太宗自十五、六年,数疾不视朝,扈从之臣,请托贿赂,公行无忌”[2]426。“贪官污吏,虚取苛求,无有限量,朝廷每遣一人,有司奉承惟恐不及,而因货贿公行,剥下媚上,有同交易”[9]卷17《永乐十九年条》。宣德时期,对于那些贪赃行贿的官员,无论官职高或者官职低,都依据法律制裁。严皑任职南京御史,因为贪污而被罢免官职,但他仍不思悔改,又“自戍所潜还京师,复胁他贿”[9]卷20《宣德三年条》,最后被宣宗下诏处死。吴中作为工部尚书,把朝廷的木材、砖瓦私行给宦官杨庆盖私府。宣宗询问左右之人,了解实际情况后,下令将其治罪。宣宗的近身太监有的仰仗皇权,胡作非为,只要被揭发,宣宗也绝对不会饶恕。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贪污不法之徒,宣宗又特别作出规定:“官吏犯赃者罢纳赎例,仍依律治之。”[9]卷20《宣德三年条》被宣宗任命为右都御史的顾佐,为人“刚直不阿,人比之包孝肃”[7]卷158《顾佐传》。通过这一时期整肃纲纪,贪赃、行贿的现象减少了很多,官吏们大多都能勤政、廉洁。“一时风气如此,故为守令者,无不洁己爱民,耻于清议”[10]卷35《明初吏治》。

人民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2]1365。另外,也不能够逼民太甚。谷应泰劝告统治者们,对于人民的不满,应该做到及时去安抚他们。这样才能使其“解甲归农,卖刀买犊”[2]1308,从而巩固统治。谷应泰的这些分析,有其独特的看法。

(二)教育思想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有了人类社会后,教育就随之产生。明朝从太祖朱元璋开始就积极“敦教化,兴学校”[2]65。朱元璋采取各种方法来敦厚习俗,务求树立一个考究礼仪、相亲相爱的社会。他规定但凡赴京述职的官员,不陈述桑株数目及学校状况的,用违反法制治罪。因而明代的人都说朱元璋的要求意义深远。在朱元璋治国的愿望中,教育居于重要地位,他对百姓的教化投入了极大的激情,这在历史上是非常突出的。

明朝的学校制度十分齐备,中央有国学,府、县等各级地方都有大小不一的学校,即使是邊远之地,也没有例外。兴建学校以培育人才,然后通过科举制度挑选人杰,用以治理国家。“……设军卫,建学校,无不损益质文,斟酌美备”[2]224。谷应泰对太祖朱元璋兴建学校大为赞赏,可以看出,他希望统治者能够重视教育。只有国家重视教育、接受教育的人多了,才会有更多的人才去管理国家。

四、法律论

(一)立法的重要性

法律对人民的强制作用能够让人们往善的一面发展。一个国家的法律是绝不能够出现任何的差错和混乱的,因为这关系到国家每一个人的根本利益。“法之凉也,国制乱矣……山泽纳污,国君含诟”[2]559。因此,立法很重要。朱元璋作为一个开国皇帝,他明确法制和秩序的建设、社会的谐和,会使大明朝立于愈加稳定的根底之上。朱元璋制定了众多的法制律例,如《祖训》《大诰》《大明律》等。谷应泰对朱元璋制定律法给了很高的评价:“至于著律令、定典礼、置百官,立宗庙……无不损益质文,斟酌美备,遍考百王之迹,深明治乱之故,振坠绪于秦灰,永贻谋于周历。”[2]223-224从中可以看出谷应泰是赞同国家制定法律的。他认为法律只是治理国家的一种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更多的还是要教化人民,要实施仁政。

(二)无私的执法主张

执法须公正。人是法令的拟订者,也是法律的奉行者。这就需要执法者公允、无私地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法律才会起到它的作用。这里所说的“公”是执法者不因个人情感影响法律的执行,“正”是无论什么人触犯了法律都严惩不贷。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中这样评价太祖:“观其惩宦官之失而禁内官预政,惩女宠之祸而戒母后临朝,惩外戚之乱而令不封后家,惩藩镇之变而制武臣不预兵食,祸本乱阶,防维略尽。”[2]223谷应泰的这些独到的见解就是希望统治阶级能够执法公正,不因阶级不同而惩罚不同,这说明他具有先进的法律思想。

五、结语

《明史纪事本末》这本书里体现了谷应泰很多积极、先进的政治思想,像统治者要有良好的自我修养、任人唯才的用人观,要有民本思想,重视教育,依法治国执法公正,但他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如鼓吹封建正统的唯心史观,宣扬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等。对于谷应泰的政治思想,我们应该客观公正地去对待,取其精髓去其糟粕,借鉴继承其中的精华。

参考文献:

[1]陈祖武.《明史纪事本末》杂识[J].文史,1989(31).

[2]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谷廷珍,谷时正.河北丰润谷氏五修族谱六卷[Z].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燕喜堂木刻活字印本,现被收藏在复旦大学图书馆.

[4]徐世昌.大清畿辅先哲传[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3.

[5]孟森.明清史讲义[M].上海:商务印书馆,2011.

[6]余继登.典故纪闻[M].北京:中华书局,1981.

[7]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8]张居正.张文忠公全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9]夏燮.明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0]赵翼,曹广甫.廿二史札记[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郭亚杰(1992—),女,汉族,河南驻马店人,单位为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

(责任编辑:朱希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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