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建设视域下高校工会面临的挑战与作用优化研究
2020-02-25刘晓雯
于 霞,徐 庚,刘晓雯
(山东师范大学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编辑部,山东 济南250014)
“双一流”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简称,建设“双一流”是新时代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我国“双一流”建设目标任务、改革重点和建设阶段做好了顶层设计。2017年1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9月,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名单。“双一流”建设融合了前期“985工程”和“211工程”跨越式发展的成果,进一步弥合了高等教育发展公平与效率间的关系,是国家层面对高等教育制定的科学规划[1]。
高校“双一流”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发展战略,是国家顶层设计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下教育、财政、人力等资源和政策的再整合。在新一轮的整合过程中,高校首要面临的就是其内部关系的协调与配置。而高校工会作为党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处于协调社会劳动关系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特殊地位,是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2]。一方面,“双一流”建设作为高校教育重点改革与发展的国家部署,任何高校发展的命题都离不开“双一流”建设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高校发展也离不开高校工会的组织载体。因而,“双一流”建设视域下对高校工会作用优化的再讨论也成为题中之义。
一、“双一流”建设视域下高校工会的角色定位
工会在我国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特色。高校工会作为我国特殊的工会组织,一方面其具有工会组织的共性,即高校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等学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性组织,是教育界最重要的群众组织[3](p29-32)。 另一方面,高校工会也有其特殊性,这是因为高校工会主体成员是掌握专门知识并以知识的传播或服务为谋生手段的脑力劳动者,是由高校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及职工的劳动权益和保障的特定性所决定的[4]。当前,在“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高校工会如何更好地应对政策形势变化、完成自我变革、转变工作理念并适时调整角色定位,成为高校工会面临的新问题。
(一)教职工权益的维护者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和传统角色定位。为应对“双一流”建设发展的政策要求和市场经济转轨下高校劳动关系的变化,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应及时协调利益冲突,为一流师资队伍的建设提供权益保障。
面对高校“双一流”建设背景下自主治理性增强的张力和资源重新整合排位的竞争压力,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和维权意识的高校教职工群体往往对权益认识更加明确,简言之,他们既关心学校未来的发展前景,也关心切身实际利益的实现。在高校维权形势变化的情况下,高校工会对教职工权益维护的要求也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教职工权益的界定和对工会干部维权能力的新要求。维权的基本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四方面权益,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对这些权益进行具体的界定。同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对工会干部的维权能力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工会干部需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政策和改革规律,并结合学校实际灵活应用。二是对教职工基本权益现实需求和诉求的满足。工会应坚持以教职工利益为中心,从源头明确教职工利益诉求,具体表现为对其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三是对多方利益的协调统一。“双一流”建设必将会带来高校内部资源分配、劳资关系和人事关系等利益格局的变动甚至重组,工会作为密切联系干群关系的桥梁,在维护教职工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偏离学校发展的整体利益。在资源重组和协调中建立教职工和学校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是高校工会不断提升其维权职能的基本保障。
此外,高校工会对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质量和水平,对内体现在信息互通与利益协调的疏导能力及其所营造的宽松愉悦的人文发展环境,对外也成为高校人才流入的重要吸引力。
(二)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者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双一流”建设的改革任务之一,主要体现在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等现代大学制度的完善。由自上而下科层制的管控制逐渐转向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民主制是如今高校内部治理的总趋势,但现实中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方式和程度仍然受到很多限制。
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职能,是教职工民主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主要机构。而工会被普遍定义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组织者和参与者,二者相辅相成。一般来说,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主体主要包括四类,分别是以院校党委为代表的政治主体、以校长为代表的行政主体、以学术委员会为代表的学术主体和以教代会为代表的公众参与主体,但现实中各主体间的地位和权力是极其不平衡的。一是由于当前高校治理体系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参与和科学论证,党委作为学校的决策中枢几乎包揽了学校所有学术事务和非学术事务的决策权[5](p7-17)。二是学术委员会虽然被赋予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又必须服从党政机关的领导,院校领导等行政主体和专职教师之间仍普遍停留在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的传统角色。所以,高校内部治理呈现出政治和行政主体绝对主导,而学术主体和民众参与主体处于附属地位的情形,甚至仅为象征性参与学校内部协商议事治理。
面对“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利益关系的变化,高校工会既是内部治理结构的主体对象,又是多元治理主体间联系的桥梁,应进一步疏通自下而上民主议事的内部治理渠道,成为高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的组织架构中的优化者,从而推动学校形成多元立体和交叉平衡的内部治理格局。
(三)师德师风建设的推动者
身教重于言传,师德既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一种职业道德。根据“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领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精心治学,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以建设一流大学精神和文化[6]。高校工会应发挥组织优势,推动建立良好的大学文化氛围和精神环境,提高社会认可度。
育人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所在,而师德师风建设是高校育人必然的主题。一线教师队伍作为“双一流”建设的主体,其综合素质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高校“双一流”建设水平和校风面貌。工会具有教育职能,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是高校工会工作者的职责。通过工会沙龙活动调查发现,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方面,工会确实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7]。高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的推动载体,主要通过师德考评体制框架下建立专项培训的内在提升机制和师德楷模的外在激励机制,以形成长效制度机制,将工会纽带作用下教职工实践活动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逐步转化为其自身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5](p248-253)。
高校工会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推动,不仅体现在其教育教化功能和活动组织载体的属性,同时高校工会也是学生参与师德师风评价和展示良好校风学风的天然平台,形成尊师重教的良性循环,由此激发教师队伍在“双一流”建设中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二、“双一流”建设视域下高校工会面临的挑战
(一)群众基础薄弱:引导力不足
“双一流”建设的核心在于“人”的建设与发展。群众性是工会作为群团组织所固有的最突出的和最本质的特征[3](p30)。高校工会面向的主要会员包括行政人员和专职教师,现实中,由于高校工会群众性的淡薄,导致未能有效引导和平衡不同类型教职工参与“双一流”建设的积极性。
总体上来看,在高校“双一流”建设中,行政领导比一般干部更热心,一般干部比教师更热心,但实际上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和专职教师的积极性都是“双一流”建设必须发挥的积极性[8]。相类似的,对于高校工会来说,行政人员对工会的认同感和配合性也明显高于专职教师。据调查,多数专职教师对工会职能均能有清楚的认知,但绝大部分专职教师拒绝工会介入维权,这是专职教师对高校工会缺乏组织认同感和工会组织的群众属性微弱最直接的表现[4]。这直接削弱了高校工会作为密切干群关系所带来的群众优势,进而影响了高校工会在“双一流”建设中连接学校和教职工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畅通。
专职教师是“双一流”建设的核心力量。一流师资队伍、拔尖创新人才团队、一流的科研水平及产教研成果转换能力都靠专职教师来实现。一方面,部分院校存在将新入职教师直接纳入工会即由“自愿加入”变为“自动加入”的情况;另一方面,高校工会活动普遍没有满足专职教师对“学术科研型”活动的入会需求,专职教师的学术需求长期在高校工会活动中被边缘化。如此一来,依靠工会调动、连接专职教师参与“双一流”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优势都将大打折扣。
(二)基本职能弱化:建设力有限
在中国群团组织改革中,“文体工会”和“福利工会”的问题由来已久,高校工会也不例外。在大部分教职工看来,高校工会基本是“组织文体活动”和“福利慰问关爱”的组织,这是因为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维护教职工权益基本职能长期弱化,导致公众价值期许和组织认同的同步弱化。
高校工会基本职能的弱化也有其自身的矛盾性。一方面,高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组织并加入的群团组织,其运行环境具有自由独立和宽松弹性的特点,不具备联合其他行政部门的地位优势,但又无法在高校特定劳动权益保障等人事运作机制中置身事外。另一方面,高校工会直接受党委政治主体的领导,扮演着配合同级党政的辅助角色,但始终未能与学校各级党政建立良好的协同会商机制,而且工会的许多工作有时也是党委牵头部署的重点工作[9]。如此一来,高校工会的基本职能自然被置于行政化制约的框架之下,陷入既要有所作为又不能越位的尴尬境地。
“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提出要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6]。高校工会是学校内部多元治理的主体,但在治理主体间权力不对等的前提下,高校工会基本职能长期弱化,并持续处于附属和服从参与的情形,这就削弱了工会作为参与“双一流”高校体制改革主体的效能,甚至可能在新一轮的权利和资源配置中加剧弱化。
(三)纽带连接失衡:服务力不足
无论是传统重点院校还是普通地方高校,“双一流”建设都是学校发展规划中避不开的命题,高校工会的工作方向和服务重点也必须符合“双一流”建设的战略大局,而高校工会的纽带作用是连接学校和教职工参与“双一流”建设两股作用力的天然桥梁。
高校工会一头自上而下参与学校行政工作机制,另一头自下而上疏通教职工沟通对话机制,受限于高校工会群众性淡薄和基本职能弱化,导致前者地位强势后者疲软。在高校特定的人事劳资关系下,“双一流”建设也会带来人力资源流动下的分配矛盾,教学科研、福利待遇、生活保障和心理健康等现实问题亟需高校工会接续反映并配合解决。但由于高校工会纽带连接作用的静态失衡和单向传递的惯性,代表并服务教职工利益的能力明显不足。通过对我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工会网站检索发现,有少数高校没有设立高校工会服务窗口或无法正常访问,部分高校工会服务动态仍以团购、文体活动及文件通知等占据主要服务内容,少数高校工会服务动态内容陈旧,大部分高校工会在对教职工薪资待遇、劳资关系、聘任纠纷和住房就医等切身权益的服务方面仍存在短板。对于地方高校来说,在争创“双一流”建设契机与压力之下的倒逼改革,使得教职工权益维护方面的冲突和矛盾将更为凸显,高校工会的服务水平直接关乎教职工就职和生活环境的稳定与和谐,与未来“双一流”建设的总体水平息息相关。
受高校体制环境内外多重因素的影响,高校工会纽带连接的接口不断上移,逐渐陷入“脱离群众—服务力低—不被认同—不被需要—脱离群众”的闭环。在“双一流”建设的改革浪潮中,高校工会能否在新一轮人才资源流动中起到协调服务的作用,与其自身“纽带”关系的平衡与稳定有必然的联系。
三、“双一流”建设视域下高校工会作用优化路径
(一)创建学习型高校工会组织
“双一流”建设推动下高校的综合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战略过程,为适应高校内外环境的变革,并有效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破除短板鄙陋,高校工会首先应在变革形势中主动成长和提升能力。创建学习型高校工会组织是“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工会革新完善的内生动力和现实需要。
自主管理、自主参与和自主学习的学习型高校工会组织是对工会群团组织性的还原与回归。学习型组织不是一个静态指标和固定的发展水平,而是一种依靠学习和系统思考,不断自我超越,不断创新,持续提升组织效能与适应力的发展状态[10]。这与“双一流”总体任务中提升科研能力、激励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持续学习的改革要求与建设过程是相一致的。高校工会面对的是有较高知识文化水平的教职工群体,因而也具备建立学习型工会的素质优势。因此,要在“双一流”建设共同远景和目标激励下,建立扁平化的高校工会组织结构、弹性的会员管理制度和团队学习共享机制。从高校工会内部,减少组织层级,消解信息传递的失真,建立学校和教职工之间平台式信息交流机制。
学习型高校工会的创建与“双一流”建设过程相辅相成,高校工会要在自我学习提升的过程中,形成新的组织适应和改革能力,重新凝聚群众基础,改善“娱乐型”“福利型”工会形象,在高校多元协同治理的决策机制中重新有效规制工会权力,正向助推“双一流”建设,形成同步再造、良性循环的校园学习氛围。
(二)强化高校工会维权服务机制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高校工会的基本职能。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和成果转化等“双一流”建设任务,都将会带来高等教育领域资源流动中岗位设置、绩效考评和劳资关系等权益的重新分配,这要求工会必须在人事接续、岗位聘任和保障落实等职工权益维护方面有所作为,及时疏通潜在矛盾纠纷带来的变革阻力。
教职工作为特殊的工会成员,大部分都具备维权的意识、需求和能力,只是在“文体工会”和“福利工会”长期影响下缺乏对工会的组织期望和主动维权意愿。高校工会基本职能的重塑与纠偏最核心的就是对会员需求的有效回应,扭转其基本职能的错位,重塑群众价值认同感,真正为群众所信任。在“双一流”建设的政策环境下,无论是已入选高校的教职工还是争取入选高校的教职工,“双一流”建设资源倾斜优势带来个人机遇的同时也伴随发展压力,他们在对文体娱乐等工会精神活动需求的同时,更关切薪资福利、医疗住房和子女就学等切身实际权益。这也是高校工会职能长期偏移的短板,高校工会不能避重就轻。
高校工会维权服务机制在建立普惠服务体系的同时,也需对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加以维护,关注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临时工等不同教职工群体权益需求。通过法律手段和正当程序作出有效维权行为,而不是只停留在情感上的共情和慰问,并没有实际解决问题的作为。
(三)拓展参与学校内部治理格局
“双一流”建设对高校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内部治理结构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出任务规划,高校工会作为参与学校内部多元协同治理的主体,在“双一流”建设服务中起到协调作用的同时,也能进一步矫正工会代表权的形式化,保障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管理的权益。
校务公开是工会深入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的前提,知情权也是教职工有效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基础。在“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资金统筹变动、绩效评定办法、社会参与机制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政策规划信息公开,既可以激发教职工参与“双一流”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也能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汲取教职工的经验才智。因此,要以工会为协调对话平台,在“双一流”建设的政策变动中,将涉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疑点公布于众,正确对待利益分配的调试,及时解决矛盾,形成相互理解和支持的良性互动,在“双一流”建设中凝聚行政顶层规划和教科研发展的合力。
同时,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也是“双一流”建设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点。工会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源头参与学校制度制定、规划管理、财务预算和重大决策,是大学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双一流”建设的群众基础[11]。此外,高校工会拓展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的格局需明确其群团组织定位,要主动向群众靠近,倾听群众声音,向下调节“桥梁纽带”作用的偏移。
(四)创新高校工会人才培养模式
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在“双一流”建设中占据核心地位。高校工会应充分发挥其教育职能,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搭建平台,营造宽松自由、活力开放的环境,融合人才培养与师德师风建设。
首先,面对专职教师对工会“科研学术”型活动的需求,围绕“双一流”建设视域下提升科学研究能力的学术氛围,改变工会专注举办思政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的传统,提高教学竞赛等学术型活动的比重和质量,为专职教师提供教学观摩、沟通与学习的平台。其次,加强部门间的协作,构建“双一流”建设产学研工作协调指挥小组。科教融合强调科学研究与教学融为一体、学科与专业融为一体,以高水平科研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12]。高校工会要以其自主管理、宽松容错和灵活韧性的组织优势,积极搭建创新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的平台。第三,高校工会的创新融合于高校发展总体环境,又根植于办学层次、学科重点和高校文化,所以高校工会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也应保持特色,形成高校文化品牌,促进一流师资队伍和大学文化建设,形成优良的学术生态环境,树立具有标志性的“双一流”大学社会形象。
综上所述,高校工会是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部门,面对当前群众性薄弱、职能弱化和服务定位低的发展短板与挑战,应重新找准维护教职工权益、优化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的角色定位,在高校“双一流”建设过程中,利用其自我发展与革新获得的政策契机和资源优势,建立起学习型高校工会,促进其自我成长,回归维权服务等基本职能,不断拓宽有效参与高校内部治理的渠道,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而助推高校“双一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