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路径选择研究
2020-02-25孙启泮
孙启泮
(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社会问题研究所,山东 青岛266071)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①的印发,宣示了我国要素市场化进入了新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进入一个新的场域,促使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要素遵循市场规律从低质量低效率向高质量高效率领域流动,提高相关要素市场化质量和资源配置的效率,优化生产关系的协同,推动先进生产力的进步。劳动力要素是各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能动的要素,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要素只有直接或间接通过劳动力要素才能被激活和发展。因此,提高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核心和关键。社会劳动力资源是指那些参加社会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或收入并达到劳动年龄的人口。成为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合格劳动者必须达到社会认可的劳动年龄并且能够提供与生产力相应的劳动,合格的劳动者对劳动力拥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并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劳动力要素的配置使劳动力的流动受到客观规律和制度的约束,体现了市场规律和社会政策的博弈,是人口转移的微观表现。
一、劳动力要素国内外研究文献回顾
(一)国外劳动力要素资源配置理论
目前国外比较主流的劳动力要素资源配置理论主要有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拉尼斯—费景汉理论、乔根森理论和托达罗理论。刘易斯理论认为,城乡存在二元经济结构,由于投资城市工业资本的增加导致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经济体流动;农业部门可以为工业部门提供无限劳动力[1](P19)。该理论强调了现代工业部门的扩张对剩余劳动力要素配置的影响,却忽视了科学技术和农业部门自身的发展对剩余劳动力要素配置的影响。当然,该理论阐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同发展中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配置较为接近,具有一定的价值。拉尼斯—费景汉理论认为,一些经济规律决定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会无限供给城市经济体,农村部门和工业部门的平衡发展决定着劳动力要素的流动[2]。该理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的配置建立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人口没有增量的基础之上,缺乏一定的客观基础。乔根森理论认为,需求结构和消费结构改变是劳动力转移的动力,前提条件是农业剩余[3]。根据乔根森理论,农业剩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配置的唯一因素,并从马尔萨斯人口论观点出发,认为经济增长决定了人口增长。这并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托达罗理论认为,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城乡收入的差距,而城市的较高期望收入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该理论认为,城乡实际收入的差异以及城市的就业率和失业率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的配置,但并没有很好地解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客观情况和城市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返回农村的情况。
(二)国内劳动力要素资源配置改革实践和理论
国内劳动力要素资源配置理论的发展同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沿着计划经济体制、商品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持续演进。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劳动力要素资源配置通过行政手段配置。改革开放后经历了四个阶段:1.探索阶段(1978—1983),经济理论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按劳分配原则。于光远(1979)认为,经济管理中能够充分地注意企业经济权限和经济利益,充分实行按劳分配[4]。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成为可能。傅政德(1982)认为,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有其必然性,途径和模式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5]。2.拓展阶段(1984—1991),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深化,改革的重点由农村向城市转移。职工的收入所得以劳动成果为主,其他收入形式为补充,体现当时劳动力要素资源的配置。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允许其他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存在。胡逢吉(1984)提出工资奖金部分是按劳分配的,但是消费品价格补贴、集体福利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储蓄存款利息、经营管理等获得的收入是非按劳分配的[6]。3.深化阶段(1992—2001),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处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对劳动力要素的认识不断深化,如劳动创造价值问题,知识、技术、管理是否是劳动力要素延伸创造价值问题等,都在劳动力要素领域得到展现。晏智杰(2001)提出,使用价值源泉多样性无疑是要素分配论的依据之一[7]。此阶段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得到深入讨论。4.完善阶段(2002年以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市场逐步与国际接轨,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理论逐步得到完善。党的十六大提出推动劳动力要素流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8]。我国经济结构的转换是劳动力要素配置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于一二产业的发展,城市化发展滞后于工业化的发展。王阳(2020)认为,城镇就业和经济发展效率呈现倒U曲线关系,向城市配置更多的劳动力要素是有经济效率的区位选择[9]。我国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改革不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有中国特色,但是相对于发达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来说,我国的劳动力要素市场化仍旧有些滞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因素,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劳动力要素市场化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
我国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核心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要素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全国统一市场内相对自由流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根据市场化规则逐渐实现优化配置,并由此形成城乡之间、各部门之间互利共赢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一)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
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转移能够引起城市和农村的要素资源重新配置。工资水平的城乡差异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城市之间的工资水平差异导致城市区域间劳动力要素市场流动。劳动力要素的流动缩小了区域间的工资差别,促进了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劳动力区域间流动带来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就是满足了经济发展对各种类型劳动力要素的需求。城乡之间劳动力要素的差异培育出双重劳动力市场,农村劳动力要素提高其本身素质以适应城市劳动力要素市场,城市劳动力要素市场也因多样化的农村劳动力要素供给相应得到提升。留守农村劳动力要素有力激发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土地资源得到集中,土地要素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农业规模经济效应。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分工深化和专业化的过程。社会分工的深化促使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增加社会财富,而市场竞争促进了要素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最直接提高了收入水平和人们的消费能力,随之市场规模也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的消费都有拉动作用。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推动了专业化分工,能够促进劳动力类化企业内部的专业分工,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深化。同样,职业技能的培训使社会分工水平不断提高。
市场机制是高效的要素资源配置方式,只有劳动力要素被配置到边际回报高的领域,资本、土地、技术和数据要素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才能体现得最为充分。通过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价格价值作用,合理调节劳动力要素市场的供给平衡;发挥竞争机制作用,将劳动力要素配置到效率高、价值高的行业和部门中去。在要素市场化作用下,要素市场效率会不断得到提升并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经济结构
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入工业部门就业,就业竞争加剧,工资水平降低,生产成本降低,工业部门的利润就会相应上升,资本、技术、数据要素的需求相应增强,再生产获得扩大,推动了工业化进程。同样,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收入增加,社会总需求扩大,拉动了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要素市场化拉动了城市服务业的发展,并为城市工业化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优化了社会经济结构。我国的要素供应格局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少子化,劳动年龄的人口萎缩,劳动力成本呈上升趋势。城市土地要素供应紧张、成本上升,使经济发展面临结构调整的挑战。从经济发展客观规律来看,劳动力要素的构成比重的变化会促使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要素的价格将呈现上升的态势,其作为最活跃的要素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也不断上升。在市场的作用下,资本、技术、数据发挥的作用更加主动,经济结构逐渐抛弃劳动密集型、粗放式经营方式的经济结构,转向以人才竞争为核心的知识型经济结构。在供给侧,产业之间的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优化配置;在需求侧,劳动力要素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价值上升,劳动者的劳动力价格得到体现。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直接促进了其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同时促进了消费结构的优化。
(三)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收入分配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解除了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束缚,劳动力要素就会从农业部门流向利润率高的非农业部门,或者在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之间流动,最终达到一个动态平衡状态。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劳动力要素的合理流动。一方面,减轻了土地生产要素的承载能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另一方面,解决了非农业部门对劳动力要素的需求,提高了收入。劳动力要素与资本更好耦合,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要素配置优化成为可能,劳动力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分配更趋合理。
初次分配是在物质生产领域内部进行的分配,是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国民收入分配。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决定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在收入分配中存在一些非市场因素如垄断行业的强行政手段干预导致劳动者获取的劳动报酬合理性失真,获得了不合理的高报酬,扭曲价格机制,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和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形成社会不公平现象。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可以避免因配置不合理、违反市场规律导致的要素配置失衡状态,优化劳动力收入分配。
三、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滞缓障碍因素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是一个渐进的、逐渐减少行政干预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形成的价格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竞争性市场化资源配置,不可避免地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
(一)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影响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一个重要因素
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保证,影响着劳动力要素在生产部门内部之间、生产部门与生产部门之间流动。由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农村的土地对个人的保障逐渐减弱,促使农村更多的剩余劳动力流向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对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滞缓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仍然亟需扩大;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执行水平有待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碎片化现象有待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增值和监管亟待加强;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有待加强。在现阶段,我国推行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由于保险政策不同而产生的区域分割,无形中形成劳动力要素配置中的障碍。这与农民工就业地点不固定、大多跨省区频繁流动的特点相冲突,导致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很难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致使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或清零。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需要建立全国统筹、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城乡二元结构和现行户籍制度制约劳动力要素市场化
人口流动和迁移的“推拉理论”认为,人口迁移受到流出地“推力”和流入地的“拉力”作用。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制度的存在,“推拉理论”受到很大的制约,阻碍了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有别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加重了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间的不合理配置。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公共服务投入一直是短板,城市享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尽管近年来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是农村的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文化娱乐等众多公共服务仍旧存在城乡差别。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经济体中,大多是进入非正规就业场所,缺乏基本的就业保护、生活保护、福利保障以及社会保护。这些制度性或政策性市场壁垒阻碍了劳动力要素在城乡区域间和行业间的流动。我国户籍制度附着一套完整的福利体系,在城市和农村这套福利体系甚至是对立的。当劳动力要素转移的时候必然涉及到相关福利的取舍。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享有的权益、对承包地享有的权益都是城市居民所不能拥有的,而城市居民的一些社会保障权益、就业机会权益也是对农村居民排斥的。这些制度性的安排阻碍了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内在要求,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甚至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阻碍生产效率的提升。农村的流动人口面临着基于户籍制度的福利排斥的困境以及就业歧视、置业限制、教育不公平、劳动力市场分割、文化冲突等制度性障碍。
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路径选择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是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核心,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能够推动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的市场化配置。
(一)户籍制度改革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前提条件
我国劳动力市场化首先需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现有户籍制度不仅仅是登录当事人信息的记录,而更多代表一种身份关系并依附身份关系的一系列财产权益。拥有农村户籍的农民享有宅基地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拥有城市户籍的市民享有相对完善的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权益。城乡二元结构赋予了户籍制度本来不应该具有的特权,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流入城市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会受到就业歧视、社会保障不到位、公共服务缺失、教育不公平等障碍,很难融入其工作的城市中;流入到农村的城市劳动力无法获得附着在宅基地的房产,也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的户籍制度是阻碍劳动力流动的首要因素,户籍制度改革就要从根本上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身份关系以及因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益。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需要建立相适应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自身利益不受损、参与劳动力流动的积极性不降低。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现有的落户制度,不仅放开放宽个别超大城市的城市落户限制,也要放开放宽农村落户限制,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实现城市、农村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机制。
(二)建立科学的劳动力要素评价机制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是以劳动力要素为中心的有序流动过程。要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序流动必须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创造性,激发公有制经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吸纳相应的劳动者创造更多的价值。通过科学化、社会化、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素质进行分门别类的划分,并依此将劳动者配置到相应的行业部门,实现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大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社会生产成本。构建以劳动力市场数量指标、流动指标、效率指标、质量指标、价格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力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对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培养机制,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建立健全人才的考核评价制度,畅通人才流动的通道。
(三)健全劳动力要素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保障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应该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政府对劳动力要素的规制和引导,也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基础。2018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需要转变职能保障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顺利运行,完善劳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劳动力要素市场的调控机制、运行机制、惩戒机制和保障机制,以法治来保障市场机制发挥劳动力要素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制约政府的行政干预,消除劳动力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制度性障碍。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离不开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需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全国统筹的养老保险有利于劳动力跨区域畅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免于生活陷于短时间的困顿,医疗保险制度有利于保障劳动者遭受疾病时能够及时恢复劳动力。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劳动力要素资源持续供给的保障。
(四)推进社会治理过程中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完善
新时代社会治理就是在党的领导和政府引导下,参与市场的各方共建、共治、共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劳动力要素配置的外生变量。通过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促使劳动力市场高质量、高效率发展,消除劳动力市场分割,维持劳动力市场发展平衡。
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直接影响经济活动全局。劳动力市场是劳动要素的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场所,而劳动与资本、技术、数据有机结合直接决定生产活动的界线。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直接影响着经济活动的协调与平衡。我国劳动力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高技能劳动力短缺和低技能劳动力过剩同时存在。因此,要加大社会治理的实效性,调节工资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以及行业之间的差异,合理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提高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首先,保持劳动力规模适度增长。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立在一定规模劳动力资源之上的,有效的劳动人口规模增长率和可承受的老龄化是保持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前提。其次,政府和社会通过社会治理适度干预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劳动者社会经济权利(如迁徙、居住、就业等)的法律制度;健全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到结束劳动关系整个过程的法律保护制度以及一系列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制定针对劳动者的就业保障项目和再就业培训项目。
注释
①2019年11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了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