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研究
——以青海民族大学双语法学教育为例
2020-02-25吉合先
●吉合先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 西宁810007)
一、提升法学双语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必要性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育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实践活动。法学教育亦是如此。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是理论与实践并举,知识与运用并重,需要深刻践行“知行合一”的专业。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需要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必须要有理论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必须要与实践相结合,从而法学学科在本质上决定了实践的必要性。现在的法学教育已转变为职业教育,从主要培养法学理论人才到培养法治人才的转变,关键在于强调实践能力。目前,法学教育仍然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倾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法学教育和社会需求相脱节。因此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才能让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衔接社会需求。另外,提升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我国当前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一大批能够熟练应用法律的实践人才。为此,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注重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①
我国宪法和诉讼法都有明确规定,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多民族共同居住区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多民族共同居住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讯、审理。为此法学藏汉双语学生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才能为藏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目前青海藏区的基层司法机关仍然缺乏既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知识又精通藏语言的双语法律人才。对此笔者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调研,调研对象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藏汉双语诉讼班的毕业生,目前在青海藏区基层公检法司和其他单位从事法律工作已满三年。他们的工作单位分布在黄南州、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等地区。根据调研结果表明,提升法学藏汉双语学生的实践能力非常有必要,并且需要更加强化和提升实践能力。其原因归纳下来有以下几点:第一,藏区社会的需要。在藏族聚居区,本民族母语仍然是居民主要的交际工具,听不懂汉语、不会说汉语的现象很普遍。第二,本职工作的要求。如双语庭审、调解、宣讲,用双语制作各类文书等。如果学生自身的实践能力较差,在校期间又主要侧重于法学理论学习,将会缺乏实际运用和实践能力的锻炼。因此,培养“用得上”的法学藏汉双语人才,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更应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目前法学双语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藏区各基层司法机关对法学藏汉双语人才的需求量较大,但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毕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足,给基层司法实务部门和双语法律工作者个人都造成了较大影响。作为基层双语法律工作者而言,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并且熟知藏族传统文化及当地风俗习惯是做好让藏区群众满意的工作的前提条件。
笔者在此根据藏区基层司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反馈的问题和建议,以及结合目前的教学和实践,梳理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法学双语专业的实践教学缺乏特色技能培养
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培养的是应用型法律双语人才,是为藏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维护民族团结、民族地区长治久安、保护藏区群众个人合法权益而培养和输送优秀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优秀的法学藏汉双语人才需要科学合理的培养计划,而教学课程的设置是计划当中最主要部分。对于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应该结合法学藏汉双语学生的优势与特点培养双语的司法实务技能。
目前,法学院开设的实践教学课程中具备双语特色的只有汉藏法律翻译课程和法律文书写作(汉藏分段式教学)课程,学生对这两门课程的评价很高,这一评价主要源自法学院集中安排的学期末两周的专业见习和毕业前实习,学生在校期间学到的实践课(法律文书写作和翻译)知识对自己顺利完成见(实)习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所学的实践课能够很好地应对实务工作,满足实务部门的工作需求。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角度分析,目前这两门课程还不足以达到综合锻炼法学藏汉双语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以上两门课程主要针对法律文书的词汇翻译,是一种法律藏语化的基础性课程。除了以上两门之外无设置其他实务技能或实践课程,无法达到要求法律人能够将法律专业知识与法律实践有机结合,既能够有效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又能在法律实践中丰富法律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②的要求。所以提高双语学生有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其根本途径为增设具有藏汉双语特色的实践课程。
(二)缺少法学双语专业实践教学教师
对于法学藏汉双语专业来讲师资问题是一个“硬伤”,虽然近年来一直备受关注,但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全国设有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各个民族高校,普遍缺少既有丰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精通藏语言的教师。经初步统计,目前各民族高校的法学院藏汉双语教师人数基本上是一到三人,从师生比例来讲是失调的。不仅难以承担相关的全部课程,而且难以更好地提高课程质量。法学藏汉双语教师是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实践课程的设计者和推行者,也是主导者,更是法学双语教学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三)缺乏法学双语实践教学教材
教材建设是组织双语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的必要条件。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实践教学教材的缺乏是个很棘手的问题,目前仍未得到很好地改善。
三、综合提升法学双语学生实践能力的建议
关于如何提升法学藏汉双语学生实践能力的问题,笔者通过自己的教学反思和调查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增设法学双语实践教学特色技能实训课程
法学藏汉双语实践教学的设计是提升实践能力最为关键的部分,要符合目前藏区公检法司机关或其他法律机构的双语人才需求,二者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
首先,所谓“特色”就是“语言+专业”的实训课程。笔者所了解到的法学藏汉双语的实践教学的内容,基本与普通的法学实践教学无区别。缺乏针对藏汉双语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实训课程。根据调研结果表明,笔者认为法学藏汉双语专业课程中还应该增加藏汉双语法律诊所课、藏汉双语审判实务课、藏汉双语检察实务课、藏汉双语写作课、藏汉双语案例教学课等。《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多民族杂居区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另外,《宪法》第134条、《民事诉讼法》第11条、《行政诉讼法》第9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7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6条等也明确规定了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和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审理,以及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笔者提出的以上课程基本能够解决法学藏汉双语学生应当具备的藏汉语言文字进行翻译和审讯、审理的能力。以上实践课程使用藏汉双语转换式的教学方法对双语学生而言更容易掌握实务技能并有助于理解和丰富理论知识。包括问题的分析能力、法律术语的藏语化、双语表达等实践能力能够得到有效锻练。
其次,增加已开设的藏汉法律文书写作和汉藏法律翻译课程课时,文书写作和翻译是双语学生必须要掌握的能力之一。将藏汉法律文书写作和汉藏法律翻译课程的学习时长从一个学期增加至两个学期,原因在于学生的双语基础参差不齐,一个学期一周四课时的学习不能达到提升写作水平和翻译能力的目标和要求。大部分学生也多次提议增加目前已开设的两门课程的课时。学生接受写作与翻译的理论知识、方法与技巧,以及通过有限的课堂练习之后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需要后续的巩固和深化。因此,应通过两个学期的时间系统讲授和频繁练习,让学生很好地掌握写作和翻译的技巧与方法,实际有效地提高写作和翻译的能力。从而使学生具备最基本的藏汉双语写作和汉藏法律翻译能力。汉藏法律翻译和藏汉双语法律文书写作,能够加强法学藏汉双语学生熟练法律藏语化,能更好地应对藏文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藏文法律术语,也能够通过解决藏文法律术语关而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
最后,全面提升法学藏汉双语诉讼专业学生实践能力,还需要通过举办藏汉双语模拟法庭比赛、藏汉双语法律文书写作比赛、汉藏法律翻译比赛等多样化形式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并将上述比赛和活动常态化。同时,要重点加强法学藏汉双语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调研结果表明,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学生在实践中最缺乏的能力为双语文书写作能力和双语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法律翻译能力。法学院虽然开设了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培养学生的文书写作能力,但光靠课堂上的授课及写作远远不够,作为学生不仅要不断输入,还要阅读大量书籍并不断输出,练习写作。
针对文书写作的问题,法学院可以创建一个展示和激励学生写作的内部平台,比如创设内部期刊或公众号等。创设内部期刊或公众号等平台只是一种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训练和培养双语学生的写作技能和积极性。写作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基本功,作为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学生要具备双语写作的基本功。当老师,做学术研究需要写论文,当律师、当法官、当检察官,也必须进行法律写作。③为适应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法学院还是年级、班级层面,都要开展各种以写作为主题的讲座和法律文书写作比赛、论文比赛、文章写作比赛等方式锻炼双语学生的写作技能。建立法学藏汉双语案例库积极开展双语案例教学,这样不仅能强化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法学与其他学科知识方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④也能让双语学生更加适应和达到当前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因此,笔者认为法学藏汉双语的实践教学中使用双语是由专业本身特色所决定的,法学藏汉双语的实践教学要结合藏语言推进法学藏汉双语教学改革和探索新的实践课程,才能更好地提升双语学生的实务技能和实践能力。
(二)加快法学双语专业实践教材的编订
教材是教学活动中的基本要素之一,缺少教材对展开教学活动和提高教学质量都有一定的影响。法学院设置法学藏汉双语专业以来没有完整的双语专业教材,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缺乏教材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缺少法学藏汉双语师资有关系。包括实践教学的教材都跟双语师资问题有很大关系。法学院已经开展了法学理论教材的翻译和实践应用型教材的编写与翻译,由于双语师资力量薄弱制约了双语教材的编写和翻译的进度。尽管如此也初步完成了法学理论、宪法和实践性教材的翻译和编写并即将出版,相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填补这空白并解决教材缺乏问题。但是仍要借助实务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合作编写藏汉双语实务技能实训教材,解决目前缺乏实践教材的问题。因此,除了加强建设法学藏汉双语的教师队伍之外,还应该加强高校和实务部门法学藏汉双语人才的合作,尽量弥补和解决缺乏教材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这也是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法。
(三)拓宽法学双语实践教学师资力量来源
法学藏汉双语实践教学未突出双语特色和无法开展实践性的双语教学模式的原因,很大程度取决于双语师资条件。贯彻法学藏汉双语的教学模式需要建立相应的师资队伍,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教师是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主要建设者,对整个专业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就如何解决法学藏汉双语实践教学师资问题而言:首先,一方面要招录或引进符合要求的双语教师,做好双语师资队伍的补充工作;另一方面要稳定现有的藏汉双语教师队伍,支持双语教师走出去再回来,通过进修、读博等方式提高教师自身的教学与科研能力。其次,聘请有丰富经验的藏汉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实务导师。法学院虽然已经聘请双语实务导师,但由于参与度不够,对学生的实践教学和实务技能培养没有起到实质性的帮助。因此需要合理安排和利用双语实务导师,真正参与到双语学生实务技能培训和实践教学当中,通过丰富的实务经验指导双语学生如何准确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如何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起到边学习边实践的作用。另外,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建立校外藏汉双语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法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一个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亲身参与案件的处理,有利于增加学生对法律实务的感性认识,也能够让学生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知识,提高应用法律的能力。⑤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藏区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培养“用得上”的法学藏汉双语人才是法学院的根本目标。法学藏汉双语本科生的实践能力是薄弱的一环,加强和强化双语实践能力是法学双语教学中不可忽视的关键部分。积极探索和认真贯彻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是藏汉双语法学教育发展的动力之源。笔者认为法学教育必须结合实践,才能有更好地发展。对于法学藏汉双语专业的学生而言,学习法学理论固然重要,实践过程中结合藏语言让法律藏语化更是尤为重要。法学藏汉双语学生的实践能力除了自身的积极学习之外也离不开教师的引导,因此,双语教师在法学双语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上不可或缺。然而,也需要加强民族高校和司法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才能完善法学藏汉双语教师队伍结构。总之,只有多管齐下,共同努力,才能使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实质上的提升。
注释
①赵秉志.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J],思想之翼,2012(1):2。
②赵秉志.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J],思想之翼,2012(1):2。
③杨立新.阅读和写作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两个短板[J].人民法治·法律实施,2018(8):4。
④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⑤赵秉志.法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J].思想之翼,2012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