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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老子注》首章释义

2020-02-25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王弼指事有形

吴 瑶

(北京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1)

关键字:《老子注》;王弼;道;无;有

“《老子》首章最为重要”[1]145,这是熊十力对《老子》首章的评价。如其所言,《老子》首章被公认为整部《老子》五千言的凝练,其余论述不外乎是对首章的敷陈和推演。王弼的《老子注》是研究《老子》的重要著作之一,其视角和诠释方法都别具一格,对后世的《老子》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将借由王弼的视角,来详细论述王弼对《老子》首章的诠释及其注释所内蕴的哲思。

《老子》开篇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王弼注曰:“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2]1这句话中有三个“道”和“名”。根据王弼的注释,“可道之道”对应于“道可道”,其对顺序加以了调整,王弼的第一个“道”对应原文的第二个“道”,为动词,即言说之意,王弼的第二个“道”对应原文的第一个“道”,为名词,即言说的对象、内容;同样,“可名之名”对应“名可名”,王弼的第一个“名”为动词,即命名之意,第二个“名”为名词,即被命名的对象、内容。对于原文“非常道”“非常名”,王弼解释为“非其常也”,即“非其常道也”“非其常名也”。

一些学者认为,“常”本“恒”,在汉代出于避讳汉孝文帝刘恒,而改为“常”,因此,“常”有着与“恒”相同的恒常之意。在首章的注释中,王弼并没有对“常”进行单独的解释,但他在《老子指略》中说:“天不以此,则物不生;治不以此,则功不成。故古今通,终始同;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谓‘常’者也。”[2]195在他看来,所谓“常”,是同乎天地生物与人伦治理之法的东西,其通贯古今,凭借其可以知所由、明所往。就此而言,王弼所理解的“常”也具有“恒”之义。也就是说,在王弼看来,《老子》的首句在说“可道之道”与“可名之名”并非通贯终始、万古一揆的常道、常名。那么,何以可道之道非其常道,可名之名非其常名呢?

这首先关乎王弼对“可道之道”与“可名之名”的理解。其言:“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2]2即通过观看便可识别,通过省察便可明意。南朝的钟嵘在《诗品》的序言里说:“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邪。”[3]1这里的“指事造形”主要是指文学手法上对事物形貌的描述和刻画。在王弼所生活时代的前后,“指事造形”都表达着指明事物、造就形貌的意思。结合其注释,表明“可道之道”和“可名之名”都是对“常道”和“常名”的描述和刻画,目的是使人能够由此而认识和理解“常道”,但是却因为“指事造形”使得其不足以为“常道”。

在《老子指略》中,王弼解释说:“若温也则不能凉矣,宫也则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2]195温热的东西,便不可能同时是冰凉的;宫音不可能同时是商音。有形、有声的事物因为形、声而有所分属,当其“是”什么的同时就“不是”什么。因此,那种有象有形的东西,并非大象,或者说不是真正的“象”、“象”本身、常“象”;那种通过某个具体的音而表达出来的声音,并非大音。同样,“指事造形”意义上的“可道之道”与“可名之名”也就并非是真正的“常道”与“常名”。“故可道之盛,未足以官天地;有形之极,未足以府万物。……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然则‘道’、‘玄’、‘深’、‘大’、‘微’、‘远’之言,各有其义,未尽其极者也。”[2]196也就是说,“可道之道”哪怕再极尽言语之盛,有形之物哪怕再究极,也仍旧是有限之物,而无以统御天地、包囊万物。有名,就会因为名的赋予而有所分别于他物;有称,就有称呼所得到的依凭。有分别和依凭,就不能兼有他物和穷尽全体。王弼认为,这个道理是可以推演而明的。即使是诸如“道”“玄”“深”等这样的极尽表达,也不能穷尽“道”的全部的含义,因此“不可道”“不可名”。

紧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首章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王弼注为:“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玄之又玄也。”[2]1这里,王弼在解释“无名天地之始”的时候,将其中的“天地”解释为“万物”,因此马叙伦在其《老子覈诂》中就以此为据,认为“王本两句皆作万物,与《史记》所引合,当是古本如此”[4]1586,《老子》古本中的这一句应该是“无名万物之始”。1973年出土的帛书《老子》印证了这一看法,在古本老子中“天地”二字确为“万物”。可见,王弼的注是本于古本《老子》,因此有“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之语。

其次,王弼首次引入了“无”与“有”这对概念,并且明确地界说了二者的关系,即“凡有皆始于无”。类似的表达还出现在《老子》第四十章的注释“有之所始,以无为本”[2]2和《老子指略》开篇“夫物之所生,功之所以成,必然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2]195,皆表明“无”为万物之始。基于此,王弼认为,无名未形之时,其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名有形之时,其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万物之母。“长之、育之、亭之、毒之”的说法出自《老子》第五十一章“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长,即生长;育,即培育;亭,王弼注曰“品其形”[2]3;毒,王弼注为“成其质”[2]3,四个字皆养育、成就之意。基于“无”无形、无名的特性,王弼认为,道虽始物、成物,而万物却以其无形无名而不知所以然之由,实在是玄妙之极。

反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注释,其事实上已经蕴含着王弼对“有”与“无”关系的理解并以之来解释首句。“可道”和“可名”是“指事造形”层面的“有”,而“常道”和“常名”因其不拘泥于任何相对的东西,诸如形、声、味等特性,是与“有”相对的“无”。王弼从“有”与“无”差别的角度来解释首句,而认为第二章是在论述“有”与“无”二者的关系。

虽然王弼以“凡有皆始于无”作注,但这只是王弼注释的理论前提,并不直接与“无名天地之始”相对应,因此不能以此为据将“无名”对应于“无”的“道”,即理解为“道”为天地之始。在王弼的注中,与“无名天地之始”对应的注释是“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然而,在“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这句话中,有四处主语是不明确的,即“未形无名之时”和“则为万物之始”的主语、“及其有形有名之时”的“其”的指代、“则长之、育之”的主语。首先,两个“则”之前的主语是可以确定的,即“道”,因为王弼的注“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明确指明始物成物的是无形无名的“道”。其次,王弼对原文“无名”的注为“未形无名之时”,并非“未形无名”,再次佐证了“无名”并不对应于“道”。再者,假设“未形无名之时”的主语是“道”,依照王弼的语脉,可以理解为“道未形无名之时,道则为万物之始”,也是说得通的,但是下一句“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中,按其表述,第一个“其”和四个“之”指代的内容应该是一致的,如果将“其”理解为“道”是可以被接受的话,那么“长”和“育”的对象也即是“道”,但这却显然说不通。因此,一种可能的理解是“未形无名之时”的主语是“万物”,即当万物还没有得以形显,道为始物之由;当万物有形有名之时,道仍然继续培育之、养育之。因此,原文中的“无名”“有名”并不直接对应于“道”。

此外,朱谦之特别看重王弼所用的“始”与“母”二字,其言:“《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境界,意味深长。”[5]5“女之初”指女子有着孕育生命的可能但尚未有孕;“母”则指怀孕的女子或哺育子女。无论女子生育孩子的潜在能力是否实然地表现出来,其可能性都本具于女性;当孩子诞生、女子实然地成为母亲,其将进一步哺育、养育其孩子。在这样一个比喻中,“道”就类比于女子,万物类比于孩子,孩子的有无类比于“未形无名之时”和“有形有名之时”,而“道”则以一种无形、无名的方式始终贯穿其中。朱谦之的这一解读,揭示了王弼注释的巧妙用心,也再次印证了“无名”并非直接与“道”对应。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老子》首章)王弼注曰:“妙者,微之极也。万物始于微而后成,始于无而后生。故常无欲空虚,可以观其始物之妙。徼,归终也。凡有之为利,必以无为用;欲之所本,适道而后济。故常有欲,可以观其终物之徼也。”[2]1对于这句话,宋代以前的传世本多点断在“欲”后面,但自王安石提出断在“无”以后,这种句读就得到众多学者的支持。然而,根据王弼的注“故常无欲空虚”“故常有欲”,可明确王弼点断在“欲”后面。

对于王弼所说的“故常无欲空虚”,楼宇烈在《王弼集校释》中分析,《道藏集注》本为“故常无欲,空虚其怀”,而日本学者波多野太郎认为,根据下文“故常有欲”的结构,认为“空虚”二字是衍文,因此这句话应该是“故常无欲”[2]3。同时,按照楼先生的理解,“空虚”或“空虚其怀”是对“无欲”的一种诠释,即虚静而无思无欲[2]3,即《老子》第三章所言的“无知无欲”。因此,这里的“空虚”可以看作是对“无欲”的解释和敷陈。

王弼对“妙”的解释不同于今天的通常理解,他将其解为“微之极也”。对于“微”,王弼说:“‘微’也者,取乎幽微不可睹也。”[2]196因为“道”的微茫、恍惚,不可睹,因此是“微”的。另外,秦代无“妙”字,《说文解字》中也没有“妙”字,只有“眇”。同时,帛书甲、乙本亦皆为“眇”,这说明,《老子》此处的“妙”本来即是“眇”。而根据段玉裁的说法,凡细小、微妙都是“眇”字的引申义。因此,王弼对“妙”取“微”的解释,应该是本乎“眇”的含义。

进而,王弼注曰:“万物始于微而后成,始于无而后生。”即上文“凡有皆始于无”之意。正是因为“无”乃“有”之由,因而人需常无欲虚静,如此方能观大道始物之妙。然而,在王弼看来,老子虽然强调“无”,但是并不表示其要完全地摒弃“有”,因此,王弼注释道:“凡有之为利,必以无为用;欲之所本,适道而后济。”其认为,老子既肯定了“有”与“有欲”的意义和作用,又强调了“有”与“有欲”发挥其利的前提,即本于“无”。因此,他说:“夫无不可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2]4作为万物之宗主的“无”,其明有赖于“有”,这是“有”与“有欲”的意义;但是“有”与“有欲”又需以“无”为本,方能明其所由之宗主。这样的诠释,皆本于王弼对于“有”与“无”关系的理解。许抗生总结言:“王弼并不是简单地否认万物的存在,他认为,有形有名纷纭变化的现实存在的事物是‘有’,而‘无’是决定万物生灭变化的共同根据。……‘无’是贯通于‘有’之中,通过‘有’表现出宗主、主体、道理的作用。”[6]86按照王弼的理解,《老子》首章第一句话是在表明“有”与“无”的差别,第二句话是在言明以“无”为本,此第三句话则是指明如何正确面向“有”与“无”。

《老子》首章进而言:“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在对这句话的注释中,对“两者”的具体所指历来争论不下,诸如可道、可名,无名、有名,无欲、有欲,始与母、妙与徼等。而王弼在一开始就明确地说:“两者,始与母也。”“同出者,同出于玄也。”对于“同出”的来源,王弼也明确指出为“玄”,从而消解了其他解读的可能。“异名,所施不可同也。在首则谓之始,在终则谓之母。”王弼认为,始与母,虽然同出于玄,却有不同的称谓,是因为二者分指万物的开始与终结。“玄者,冥默无有也,始、母之所出也。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而言同谓之玄者,取于不可得而谓之然也。”[2]2在王弼看来,“‘玄’也者,取乎幽冥之所出也”[2]196,与“道”“大”“深”这样一些指称一样,“玄”也是取于“道”的一个面向,即“道”在生物成物上的幽冥玄妙。由于“道”不可道,任何语言层面的描述都不足以穷尽“道”,“玄”也不过只是一种不得已的称谓,因此,不能够说“同名曰玄”,只能勉强说“同谓之玄”。在《老子指略》中,王弼对此有着详细的论述:“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故涉之乎无物而不由,则称之曰道,求之乎无妙而不出,则谓之曰玄。”[2]197“名”的确定是根据称谓的对象,“称”则取决于对象与我的关系。“道”不能通过视听、闻嗅等把握,因此不可由其形状而得名,只能由其与我之关系而称之;根据万物莫不由之以生和众妙莫不由之而出,而谓之“玄”。“不可得而谓之然,则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若定乎一玄,则是名则失之远矣。故曰‘玄之又玄’也。”[2]197这是王弼对“玄之又玄”的解释。同谓之“玄”,是一个勉强给予的称谓,不能将“玄”认作“道”之定名,认为“玄”能够穷尽“道”的所有含义。如果拘泥于“玄”这样一个指谓,那么“玄”作为承载“道”的指称,又失去其真实性,这正是首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意。“众妙皆从玄而出,故曰‘众妙之门’”[2]197,即万物皆由玄冥之道而有,其是众妙所出之门,因此老子说“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一句照应首句、总结全章,并论述了“道”作为“众妙之门”的重要地位。

在哲学史上,以“以无为本”来作为王弼核心思想的看法被普遍接受。根据以上对王弼《老子注》首章论述的解读,王弼对于“有”与“无”关系的理解始终贯穿于他对《老子》首章的理解和注解之中,作为其对《老子》注释的解读和论证资源,并且反复强调相对于“有”的“无”的宗主、本体之意,其亦是对王弼“以无为本”思想的印证和详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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