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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与反思
——以惠州市妈庙村为例

2020-02-25司光冉

惠州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村落村民文化

司光冉

(华中师范大学 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村落文化在乡村治理中起着维系村庄共同体、维系村落自治[1]的重要作用,同时也面临着本土文化失语、消极倾向加重、道德秩序失范等危险。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区如何结合自身现实,在“治理文化”(即梳理、重构本村村落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文化治理”实践(即基于文化这一要素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突破治理主体单一化、精神文化荒漠化、个体成员原子化等乡村治理困境,既是超越管理主义范式危机的替代性目标选择[2],也是探索实现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和适配方式。惠州市妈庙村历史悠久,建筑文化、客家文化、渔业文化特色鲜明,积极探索文化治理的实践进路,是研究我国乡村文化治理的代表性样本。

一、文化治理与乡村治理

(一)文化治理的内涵

近年来,文化治理越来越成为政治学、公共管理学乃至文化研究的热点领域。但是,文化治理作为一个跨学科的学术概念,学理背景较为复杂,其内涵亦随各学者的研究落脚点而变动不居。学者对文化治理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传统文化公共行政走向现代化治理的“转型论”[3]、以文化的场域特性调节政治与经济的“场域论”[4]、通过文化的多重功能实现治理的“功能论”[5]、通过吸收文化开放性、参与性、批判性来优化治理的“特质论”[6]、强调文化既是治理工具又是治理目标的“综合论”[7]、将文化看作一种要素并作为社会资本在网络化治理中运用的“要素论”[8]、基于文化认同和集体良知实现治理创新的“认同论”[9]等多种类型。各学者大多从文化的特殊性出发,重新理解治理寻求创新的路径,建构实现文化治理的多样化进路。吸取各个定义可以发现,文化治理是一种集理念、制度、机制和技术于一体的治理形式与治理领域[10]。

综合各学者的概念界定和内涵理解,一个基本共识是,在文化治理的过程中,文化必然受到多元主体的协同驱动,通过多种方式,借助多维度介体参与社会治理。如果文化作为一种要素参与社会治理,就意味着首先要对文化进行治理。尤其在当代中国,城市与乡村都面临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织的复杂图景,遭受着文化全球化的替代性冲击,治理文化将成为进行文化治理的前置条件和重要内容。文化既是治理的资源,也是治理的手段,还是治理的目标。因此,综合前人研究,界定文化治理为:在合理重构文化的基础上,由政府、社会、公民等主体合作,借助一定的文化设施、文化政策、文化经济等中介,影响各类型群体思想、行为,实现资源配置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机制。

(二)文化治理:乡村治理窘境下的突围选择

乡村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汇聚地和基础性社会结构,一直没有脱离文化治理的视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基层治理走向村民自治,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同时,村民自治已进入发展的瓶颈期,治理逻辑多元性且碎片化[11],导致集体经济面临衰败、社会秩序失范、文化体系残缺等突出问题,乡村治理亟需发展和创新。与此同时,乡村遗留的多样文化资源和深层的文化传统又客观上为乡村治理的完善重构提供了内生性资源和政策性启发,探索乡村文化治理成为把握时代“文化转向”机遇,摆脱现实治理困境的重要选择。

文化治理在借助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文化手段这一人本性、在地性、参与性突出的治理资源和治理手段纳入到治理体系中,而不仅仅将文化看做一种附属于治理的政治目标或经济平台。文化治理突出加强了乡村治理的柔性和韧性,有助于实现全民动员、全民影响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共处,从而有利于完善乡村文化体系,重建乡村公共性,提升乡村生产力,提高村民归属感和幸福感,最终助力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治理采取文化治理的理念,不是盲目追求新理论潮流的举动,而是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现实召唤,是重塑乡村文化秩序与价值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村民收入、满足村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实践策略。

二、妈庙村文化治理的缘起

妈庙村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依海傍河,因供奉祭祀海神妈祖而得名。妈庙村至今已有三百余年历史,拥有客家文化、渔业文化和建筑文化等多元的文化特色以及丰厚的文化积淀,是大亚湾实行全域旅游战略的重点发展对象。在文化旅游的经济背景下,具有经商传统的妈庙村借助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逐渐走上了乡村文化治理的探索道路。

(一)妈庙村文化治理的多重动因

1.可持续经济发展方式的探索。妈庙村最初为渔村,村民主要从事渔业、盐业或外出经商,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成为富甲一方的乡村。改革开放以来,妈庙村因其优越的地理区位和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成立的政策机遇,受到地产开发商的青睐。当前妈庙村村民主要依靠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升值获得出租收益,也有少数进行旅游接待的服务型个体户,如旅馆、农家乐等。但是,仅仅依靠土地升值的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较弱,在地方政府旅游规划中,妈庙村被定位为文化旅游重点村落,期望以发展旅游产业为抓手探索可持续性强、带动效应突出的经济发展方式。

2.满足村民利益与需求的抉择。按照马斯诺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低阶的生理需求向高阶的自我实现渐次推进。妈庙村村民当前已有一定的物质保障,精神层面的需求迫切地需要得到满足,其中包括建立满足公共文化需求、建立文化自豪感和加强日常生活审美化等。

3.基层政府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妈庙村村内中西融合特色显著的建筑遗产十分丰富,但大多因年久失修且产权复杂而处于保护缺位、管理失控的危险境地。澳头街道办事处已采取部分措施对部分建筑进行摸排和测绘,但面临着产权、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困境,亟需通过上位且系统的模式,调动多方主体,加强妈庙村文化遗产的统计和保护。

(二)妈庙村文化治理的文化基础

村落文化是由村落家族文化、村落政治文化、村落宗教文化、村落礼俗文化、村落伦理文化等因素共同组成的多因素的集合体,是一种传统性与现代性交织、先进性和落后性杂糅的文化形态[12]。梳理妈庙村的历史沿革和文化特色,主要有如下几个内生自足的文化样态共同作为治理资源构成了妈庙村文化治理的文化基础。

1.客家文化。妈庙村始建于明朝末年,由福建漳州府绍安县南迁移民聚居而形成。当地民居建筑、饮食习惯、民俗民风、生活器具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客家特色,且与渔家传统相融合,具有不同于福建等地客家的独特风貌。同时,妈庙村宗族文化深厚,有苏、何、李、吴、蔡、张六大姓氏和三个祠堂,是凝聚人心团结力量、维护乡村社会秩序、促进乡村社会互助的重要文化传统。妈庙村民秉承客家传统,历来崇文尚教,位于村内的光亚学校已有百年历史,最早也是香港侨胞牵头捐建的。

2.建筑文化。妈庙村保存有四十余栋类型丰富、造型多元的传统民居,如渔家石板屋、中西结合的碉楼。碉楼多为近代荣归故里的村民所修建,一般为三至四层,千姿百态,有柱廊式碉楼,等距离排列的罗马立柱与券拱结合,也有混合式碉楼,或柱廊与平台混合,或柱廊与城堡混合,或平台与城堡混合。除建筑造型外,妈庙村许多建筑背后隐含着历史故事和传奇人物,如象征宗族团结的李竹林堂,告诫后代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百忍世居、传承年少立志报国情怀的苏理平故居等等。

3.侨胞文化。妈庙村所在的澳头街道是著名的侨乡,有海外华侨、港澳同胞近2 万人。上个世纪初,妈庙村许多年轻人纷纷乘坐三桅船到香港,再经香港到世界各地去谋生。截止目前,祖籍妈庙村的港澳台侨胞和华人华侨大约有四千多人。每逢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日,许多港澳台侨胞或华人华侨都会返回妈庙村祭祖,并参与当地宗祠的重建与修复工作,具有爱国爱乡、报效桑梓的文化传统。

4.信仰文化。妈庙村主要供奉妈娘。设有妈祖庙和天后宫,同时也设有北帝庙,供奉有弥勒佛、观音娘娘、北帝、玉帝、水仙爷、石公爷、伯公伯婆等多座神像。农历一月初九、二月十九、三月三、六月十九、九月十九有村民包括香港市民前去北帝庙拜祭。同时,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重要节庆中村民有到本族祠堂、祖坟集体祭祖的习俗。

除此之外,妈庙村还有渔家石板屋、渔家美食等渔业文化遗存,以及盐业文化历史与经商传统。以上文化传统既是当下文化生活方式,也是传统文化资源,在文化治理的进程中有着重要的社会整合功能、心理调节功能、道德教化功能,还能作为经济资源被用于文化旅游开发,既是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关键的中介。

三、妈庙村文化治理的实践

(一)妈庙村文化治理的主体

当前妈庙村文化治理的主体主要有三,即澳头街道办事处、妈庙村党总支及村委会、地方精英及村民。总体而言,澳头街道办事处在文化治理的过程中为主导者,提出妈庙村要亮出文化家底、富裕文化生活,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发起妈庙村历史沿革梳理、村落规划、资金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群体动员等活动,同时全程引导并监督村民进行文化旅游的初步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起到号召、带动和规范的作用。妈庙村党总支及村委会是连接澳头街道办事处和村民的纽带,既承接、落实政府的行政政策,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通过村民自治普查村民需求,凝聚村民能力,在妈庙村文化治理的过程中为建设者。妈庙村驻村第一书记就提出了“保护、开发妈庙村古建筑,以历史文化为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的工作建议。地方精英及村民是文化治理的核心群体,扮演着参与者、监督者的角色,参与文化治理的全过程,同时享受相应的成果。其中地方精英还不同于一般村民,其还以智囊团的身份,凭借自身对妈庙村历史的了解和专业能力,为专业性建设提供建议,是需要额外重视的重要行动单位。在妈庙村历史沿革的梳理和传统民居的保护过程中,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高龄村民提供了大量历史记忆,发出了修复历史建筑的呼声,也代替部分港澳侨胞看守、保护他们的遗留建筑,长年奉献,有效地阻止了部分传统民居的破坏。

需要指出的是,当地政府对妈庙村文化治理的许多举措不只有刚性的行政手段,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专业社工作为事务的策划人和执行人,如“我为妈庙古村代言”家庭公益影像活动中,妈庙村妇女发展助力计划项目组社工在活动策划、联系和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妈庙村文化治理的内容

妈庙村文化治理的内容较为丰富,基于先治理乡村文化,后以文化治理乡村的理论逻辑,主要分为治理文化和基于文化进行治理两大部分。

在治理妈庙村文化方面,一是进行了村落历史沿革梳理。对妈庙村村名由来、村落由来、主要姓氏及源流、家谱族谱、所属民系、传统经营、特色传统(节庆)食品、特色工艺品、主要历史事件、民间传说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梳理,挖掘了妈庙村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助于激活本土文化传统,增强村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感。二是传承、演绎民间故事与传说。妈庙村通过走访调查还原“九鲤过江”、苏理平事迹、“李番鬼英”等民间故事传说,并基于民间故事与传说的价值内核进行演绎,突出其爱国主义、崇文尚武、报效桑梓的价值观,并通过墙绘等手段进行展演,有助于增强文化自豪感,引导村民自我教育。三是加强传统民居的摸排与保护。妈庙村摸排了村内二十余栋传统建筑的名称、用途、年代等基础信息,并聘请了专业技术单位,对村内七栋建筑风貌独特、产权较为明确且频临倒塌的传统民居进行了测绘和危房鉴定,为本村建筑文化的挖掘和保护提供了重要基础。除此之外,妈庙村还通过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塑造新时代乡风文明、梳理传统民俗民风、加强侨胞人士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完善对本村文化的治理。

在基于文化进行治理方面,一是以村落文化为认同基础,对家风家训和村规民约进行凝练和展演。妈庙村依据本村的历史记忆、经商传统、名人事迹、民间故事,精研其内在价值观和优秀品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包含有“敢为人先”“开拓精神”“寻根意识”“爱国爱乡”“崇文重商”等主题的家风家训和村规民约,并通过墙绘、主题活动的形式进行宣传。农村社区文化的本质是一种处境化经验,是农民日常文化生活的一种总结和提炼[13]。通过来自于本村的文化内容和传统文化精神浸润村民品行,塑造公民理性,稳固心理基础,涵养社会风气,具有较强的认同性和约束力。二是以村落文化为地方特色,加强村落形象构建与宣传。妈庙村以本村建筑文化、客家文化、渔业文化等文化特色为意向,美化村落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同时基于文化特色提出了“大亚湾畔的建筑博物馆”这一文化形象定位,并通过互联网、地方报刊对外进行宣传。其中,妈庙村妇女发展助力计划下成立的妇女小组运用口述历史、文化手工品制作的方式,传承妈庙村祖先崇拜、崇文重商等文化传统和多彩的民俗风情,并承担了部分宣传工作。三是以村落文化为产业资源,进行文化旅游规划与开发。妈庙村历史底蕴深厚,既有多样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又毗邻红树林湿地公园,且得益于澳头街道腹地、海洋沿岸的区位优势,具有良好的条件发展文化旅游。妈庙村提出在保护妈庙村传统民居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开发村落文化,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旅游发展规划,将富有地方特色和历史底蕴的村落文化与现代旅游产业的发展趋势和经营手段相结合,既传承发扬了村落文化,又有利于获得持续的经济收入。

四、妈庙村文化治理的理论反思

回顾妈庙村文化治理的探索之路,可以发现,妈庙村的文化治理思路主要是以传统文化为新型资源,将其纳入到村落治理和经济发展中,较侧重传统文化的工具性。但是,文化治理不仅仅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和市场化,还要充分地发挥文化的柔韧性优势和中介效应。文化既是一种发展工具,也是补充治理中缺失的人文主义关怀的重要选择,包含以人为中心的价值理性,涉及文化创新、村民涵化、利益分配、主体健全等多方面,妈庙村的文化治理还需要多维度的提升和改进。

(一)妈庙村文化治理的问题

首先,从治理主体的角度看,多中心治理的格局尚未形成。无论是现代社会多元化的发展现实,还是乡村谋求实现善治的实践诉求,亦或是文化治理的文化取向,都要求多元化治理格局的形成。虽然目前妈庙村文化治理主体有澳头街道办事处、妈庙村党总支及村委会、地方精英及村民三类,但在实际治理中,还是主要依靠街道、村委会这一“自上而下”链条中的两类主体,地方精英及村民的话语权相对较小,更多的是“出力”而非决策。而且与妈庙村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性组织,如保障传统民居安全的志愿消防队、组织民俗文化活动的文化协会等社会组织还未成立,也谈不上发挥相应的文化治理作用。

其次,从治理机制的角度看,项目化运作的趋势突出。当前妈庙村的文化治理尚处于探索阶段,不可避免地路径依赖采取了“行政主导”的模式,多以彼此独立的项目的形式进行推动,虽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村容村貌,但这种重视“自上而下”资源输入,轻视村民自主治理的运作机制导致文化治理的许多举措有任务化倾向和形式化危险,容易陷入“技术性治理”。例如重硬件建设而忽视软件活动,在营造文化氛围、增进文化创造、关注“边缘群体”等方面较为缺失,新建文化设施空置率较高。同时,项目化运作也导致部分活动没有被村规民约、发展规划等文件固定下来,缺乏持续开展的“合法性”,往往成为一时的任务,不能较好地实现文化浸润和熏陶的长期可持续进行。

最后,从治理载体的角度看,文化活动所依托的设施较为匮乏。虽然妈庙村设有农家书屋、体育场所,但与本村的人口相比,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相对紧缺。尤其是与本村特色文化的相关活动场所十分匮乏,传统民居年久失修,多数属于危房,难以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而村内广场狭小且设施不够齐全。同时线上协商平台、云社区、建筑遗产数据库等新型的线上设施还未出现,对互联网技术的运用还不够。以上问题导致本地民俗活动的开展缺乏基本的场所承载,外来游客的集体活动也难以进行。

(二)妈庙村文化治理的提升路径

首先,推进村落文化重构,巩固内生自足的文化治理基础。一是加强村内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修复其传统历史风貌并建立村落文化数据库。通过宣传教育和物质激励提高村民保护意识,建立产权人配合激励机制,采取政府适当补贴、多主体共享产权等方式解决产权和资金问题,加快修缮进程。将具有原真性的历史文化作为文化治理的历史文脉基础和文化旅游吸引物。二是鼓励妈庙村家族族谱、家风家训的完善和民俗活动的集体举办,增强妈庙村村民和侨胞的凝聚力、向心力,塑造文化共同体和道德基础,为村民的生活意义、思想信念和精神风尚提供共享性依托,规范乡村社会秩序。

其次,吸纳多方治理主体,构建多元协调的文化治理格局。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基层政府对文化治理的投资和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其他主体的培育和吸纳,构建完善协调的共治格局。积极培育村民公民意识,要让村民认识到妈庙村文化治理的重要性,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引进新型乡贤,通过优惠政策和村民号召,启动港澳侨侨胞和外地乡贤回归工程,同时发挥本土乡贤的引领作用和号召力,带动全民参与到文化保护传承、文化道德塑造和文化旅游开发当中;孵化相关社会组织,扶持志愿消防队、民俗文化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成立;调动农村合作社的积极作用,保障村民在文化旅游开发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吸引知名企业,为文化旅游开发提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手段。由于涉及主体较多且乡贤、侨胞分布不同地域,可与专业技术机构合作,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移动终端建立事务协商平台、云社区等“智慧化”治理载体,利用技术优势跨越时空,聚合多主体进行线上交流和线上协作。

再次,升级文化旅游开发,驱动创新有效的文化治理发展。一是加强文化科技融合,创造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利用3D 建筑投影、虚拟现实技术、增强现实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构建“沉浸式”村落文化体验空间,满足游客对妈庙村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的立体体验。二是基于现有艺术家资源,整治部分特色建筑,引进更多艺术家和创意人才,鼓励相关人才围绕村落文化在村内开展艺术创作、艺术展览和艺术教育,打造艺术生态圈,纵深发展“文化旅游+艺术”的特色模式。妈庙村文化旅游的升级式开发能够强化妈庙村的特色,促进文化产品的创新,进而提高村民的认同度,加强文化氛围的营造并为文化治理的其他举措提供内生的资金来源,最终推进文化治理发展。

最后,建立文化治理机制,塑造系统持续的文化治理模式。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基层政府、妈庙村、村民、乡贤、社会组织、合作社和相关企业平等对话协商的议事平台,从而调动多方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协调多方利益,避免单向度“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模式。政府作为主导方,应协调多方,定期制定文化治理发展的长期规划,将部分工作以五年制发展规划或地方政府政策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项目化管理、运动化驱动的治理机制的运行,转而探索长期有效、系统推进的固定的常规机制。同时,加强和地方学术机构的合作,尝试从目标、主体、机制、路径、方式、利益分配等维度构建妈庙村文化治理的立体模式作为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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