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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视角下城市可持续形态建构研究

2020-02-24杨建涛

生产力研究 2020年8期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构规划

杨建涛

(河南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中心,河南开封 475004)

城市空间的可持续性与可持续形态建构作为一个重要而又开放的话题备受关注[1-2]。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时间较早,对工业化、后工业化以及转型背景下城市可持续形态的研究汗牛充栋,对我国当前快速城市化以及各区域中心城市深刻转型背景下的城市空间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科学研究,将城市工作提到了国家、中央的最高层面,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了城市建设发展的宏伟目标,将我国城市发展的光明前景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本文基于城市规划的视角,梳理国内外城市可持续形态相关研究进展,试图对我国新时代背景下的城市空间可持续性建构与发展提供理论借鉴和现实参考。

一、城市规划理念的论争与调和

城市空间形态与结构是人类在长期空间活动和区位优化的累积结果,而紧凑与蔓延(或称集聚与扩散)是探讨城市可持续过程中两类基本而又对立的运动形式,在不同的时期相向发展或分别占据主导定位,呈现出不同的研究逻辑和现实轨迹。

从1898—1935 年是城市形态规划研究的启蒙时期。由于工业革命带来了经济空间巨大变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城市问题,如环境污染等,加之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霍华德“田园城市”(Garden City)应运而生,其思想基础是通过改变城市形态格局来构建新型的理想的社会结构。田园城市第一次比较完整地确立了现代城市规划思想体系,20 世纪初期这一思想被广泛采纳,一批颇具影响力的人如芒福德、沙里宁等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

1935 年到20 世纪90 年代是城市规划理论的发展与分化阶段。最具代表性的两个观点均发生在1935 年,其后的各种论断也更多围绕着“紧凑与蔓延”分别展开。蔓延理论的先驱弗兰克·赖特希望通过“广亩城市”的形式载体来瓦解城市,走向乡村。紧凑发展的首要代表柯布西耶主张通过对城市内部改造和功能、秩序的完善来解决复杂的现代城市问题,并以巴黎市为例规划设计了300 万人口的“现代城市”。1933 年《雅典宪章》主张通过工业化和技术升级改造大城市,就明显带有柯布西耶的理论倾向[3]。“二战”后,不断兴起的人文思潮让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和规划师从人的角度出发,去感知和设计战后的新城市。最典型的代表是美国城市主义者Jacobs,她将多种功能的混合称为城市生活多样性的“发生器”,认为“多样性”才是城市活力的源泉[4]。1977 年《马丘比丘宪章》强调“人的相互作用与交往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认为《雅典宪章》所崇尚的功能分区“忽视了城市居民间的关系……否认了人类活动要求流动、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并“应按照可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意义提供与人民要求相适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形态”[5]。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的规划思想开始了基于时代诉求的转型。尽管有关空间形态紧凑或分散发展至今仍存在广泛争论,但我们已经找到了存在于紧凑或蔓延发展之间的共同诉求:可持续性与可持续发展。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城市规划以及由此建构的城市空间形态将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点。在资源环境成为可持续发展硬性约束和研究焦点的今天,蔓延式发展似乎丧失了此前长期拥有的支配性地位,而空间紧凑发展成为当前城市空间的主要形态。1999 年《北京宪章》回顾总结了20 世纪的“大发展”和“大破坏”,基于21 世纪的“大转折”提出了技术与人文相结合的多层次技术性建构[6]。尽管不同的国家、区域、城市会存在不同的理论阐释,但出发点都是由可持续发展的紧迫性所驱动的。

二、城市可持续形态的多元建构

(一)新城市主义

1994 年peter Katz 出版《新城市主义》专著,主张城市与郊区作为一个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整体,在规划设计上统一考虑;提倡合理密度,推行集群开发;强调邻里单位、社区归属感的设计原则;倡导混合空间和“自给自足”社区,创造丰富多彩的社区生活[7]。其后,新城市主义者将其理念与环境和生态伦理、文化联系起来,形成了新城市主义的理论框架,试图建构一种具有多元而又统一的规划理论,这对指导城市边缘地区发展方面也有其合理性[8-9],然而,由于过分相信设计和社会假定,新城市主义也受到不少质疑,如Leung、Marshall 质疑这会引发新的蔓延形态[10],同时,新城市主义也存在着环境决定论与空间决定论的先天不足[11]。

新城市主义即是有关城市规划的理论,也是一种城市发展实践。美国的城市蔓延构成了新城市主义开发的现实土壤,以Jocobs J、Alexander C、Lynch K 的观念为基础的新城市主义原则逐渐得到了重视与应用,新城市主义项目不断增加。近年来一些欧洲国家也开始接受新城市主义,尽管在欧洲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城市发展政策体系。在日本,紧凑、高密度、混合使用与公共交通体系,对日本城市化方式的概括引致了对新城市主义原则的普遍怀疑,城市空间表现出很多新城市主义倡导的原则,但更多研究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土地价格、人均收入等,因此很难判断城市行动是源于对稀缺经济资源的利用,还是受到国际思潮的影响[12]。在中国,Barber、Giroir 认为郊区化的演进、汽车工业的发展都佐证了一点,即中国新城市建设模式仍是坚定不移的现代主义派[13]。

(二)紧凑城市

紧凑城市最积极的倡导者是欧共体,由其发布的《城市环境绿皮书》提倡对城市空间进行综合利用的紧凑性城市形态,认为紧凑城市促进了城市密度与多样性,效率、时间与能源的节约,并有助于恢复历史建筑,是目前为止阐释“最为清楚,最具启发性,也最有意义”的文章[14]。紧凑城市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议题的推动,如紧凑城市最能有效利用资源能源,降低交通需求、保护乡村免受破坏等。作为对《城市环境绿皮书》的回应,Frey 认为市场经济比城市规划更多地主导了城市的空间框架,使城市空间更为蔓延、多样性而不可持续,这也是将市场作用与规划机制并行考证的为数不多的研究之一[15]。英国学者Jenks M.等进一步讨论了紧凑城市的优劣及可行性,并对城市可持续性的途径进行了深入探讨。基于对紧凑城市框架中农用地的压力、城镇市民对密度的偏好、郊区化成本收益等一系列问题的分析与思考,也认为这些并不能完全支持紧凑城市[16]。

尽管紧凑城市的声音常被认为是“正确的”,但时至今日,它们缺乏的还是验证。换言之,仅仅通过城市形态的规划与改革去实现可持续发展还可能只是一种“浪漫而又危险的幻想”,在欧洲大陆、英国及澳大利亚,较高的城市紧凑性虽在经济上可行,但也可能会造成对过度拥挤、缺乏开敞空间的居住环境的担忧,这种紧凑化的影响不仅是宏观的,而且会影响到“每个街区和每户人家”。尽管如此,紧凑城市为未来城市规划开启了一扇通往光明的窗口。

(三)理性增长

理性增长是20 世纪70—80 年代从美国城市增长管理法令中发展起来的,指的是能够改变当前流行的增长模式的发展策略。但至今理性增长“还没有成形”[17],尽管不预先假定“某种建成的景观”,纳尔逊提出了一套实用的理性增长的目标与原则,并将其运用到单个开发项目等不同尺度。Ingram 等从城市发展等5 个方面对美国进行了精明增长政策有效性评估,结果表明实现精明增长是有可能的,但并无哪一种方法具有普适性,同时需要综合运用区域管理控制、市场激励及体制政策等多种措施才能实现目标。然而批评者也给这些“全国上下都很陶醉”的理性增长提议扣上了“虚伪”的帽子,认为这些提议往往只注重保护空地和农田,但没有“传达和强化城市的优点”,也不会“成功地改进开发行为”。

在我国,精明增长也都是作为城市蔓延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其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论的引介,自理性增长的概念与理念引入中国,它就被认为是一种空间紧凑、集中高效的发展模式,其立论中的“精明”之处在于它坚持基于政府开发决定的“公平、预知和效应”机制[18];二是理论的中国化与中国实践,不少学者基于理性增长各种原则对具体的城市空间规划与设计进行了实证研究,对精明增长指导下的城市发展进行综合评价与对比研究。均指出了精明增长对我国城市化快速推进与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

三、城市可持续形态建构的理论思考

可持续性与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旋律。作为一种潜在的情景选择和发展模式,可持续城市空间形态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明确的、权威的理论基础可以为城市可持续形态提供理论指导。城市可持续形态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城市可持续形态理论模式本身还不完善。

它们假定城市文化和政治经济中各要素的同质性,过多关注规划过程与模式本身的技术操作。然而,规划从来也不可能完全凭借物理结构的“设计蓝图”和“终极状态”带来城市生活质量的提升,最后,城市可持续形态本身成了“研究对象”,而非一种应用和操作范式。它们可能忽视或搁置了一些关键论题,如权力与政策、各种要素“流”、市场作用等。因此,充分认识到多元经济社会发展等软件因素对城市规划、城市可持续形态的重要作用将是未来城市空间规划与发展的必然转向。

第二,城市可持续形态规划过程忽略了空间的动态与价值。城市可持续形态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开发模式与实践,具有与“商品”相类似的稀缺性,往往导致市场供应不足而流入社会阶层更加分化的陷阱,城市可持续形态倡导寻求公平、多样的社会愿景,但规划实践和社会现实是它们吸引的却往往是城市精英消费者或中上阶层,市场作用往往导致了城市可持续模式所倡导的社会理念被束之高阁而无法实现。因此,必须正视市场机制中城市空间强大集聚力和辐射力的重要价值,加强与城市运转机制的关联研究。

第三,城市可持续形态实践方案难以奏效。对于特定阶段的城市如工业化城市、后工业化城市,可持续形态的规划设计往往只能够提供或者解决城市发展中的一些形体问题,不能根本扭转运行在城市环境中的各种经济动因、文化模式等,而且对中国特色的城市权力与政策体系的关注不够。因此,可持续形态设计往往变成为一种“愿景”式的开发模式,甚至仅仅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同时,这一简单愿景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城市运动”、“千城一面”和大量的“私人景观”。

四、城市可持续形态建构的现实逻辑

城市空间需要科学规划。2014 年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时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考察一个城市首先要看规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规划如何科学化成为当前城市规划工作的当务之急:我们是该重新审视一下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的研究模式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明确提出,通过创新规划理念、完善规划程序、强化规划管控等措施提高措施规划建设水平,进而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一脉相承,逐步明确了我国坚持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建立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形态。

城市可持续空间建构没有固定的或唯一的模式。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仍是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形式。当前,我国主张在城市转型与规划进程中进行综合调控,首要的调控措施就是要强化节约用地总目标,杜绝“摊大饼”式蔓延发展,巩固紧凑式城市发展模式。然而,城市空间具有动态价值,如何理解城市转型带来的空间重构,通过对城市规划与发展新思维的引介、吸收与地方化,不断建构更加清晰而又适用的城市可持续空间形态才是我们要系统回答的重要问题。因此,拓展城市规划新思维、加强城市-区域顶层设计是未来城市规划研究的一个焦点。现实发展和规划实践将会检验一系列城市形式包含的“原则与承诺”,只有经过市场体制检验的城市规划与设计才是行得通的,只有当有效而适当的规划方案和政策得到了经济社会举措的支持时,城市可持续性空间重构才有实现的可能。

总体上,关于我国城市可持续形态的未来研究方向,可以考虑在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第一,城市可持续形态理论体系建设要完善与制度建构、城市规划与空间价值的关系、城市规划实践绩效与评价体系(如绩效评价的主体、客体、标准等方面)等研究。第二,现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思想观念和利益固化,恰恰是当前城市规划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这是进行城市规划与管理的“入口”秘诀。第三,立足新时代新阶段,城市与郊区,城市与区域作为一个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综合体,在规划设计上要有更加宏观的视野,统一考虑,积极吸收紧凑城市、理性增长等空间规划理念,适度超前规划。同时,东中西部城市、一二三线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不同的城市空间发展都有自己突出的矛盾与问题,这就需要因城施策,准确把握城市规划定位。第四,只有更加全面地对我国市场体制作用下城市规划的作用与转型全面地分析和研究,将城市规划与城市空间发展经济-社会过程综合考虑,不断加快和深化城市规划领域机制体制改革与创新,才能有利于提高我国对城市规划新思维推动城市可持续形态建构的重视与实践,有利于完善城市规划制度建设与治理系统,有利于促进和保证国家和区域城市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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