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2020-02-23林映梅
林映梅
(中共衡阳市委党校 湖南 衡阳 421003)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就文化和旅游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尤其是随着2018年3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一方面肩负着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另一方面肩负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使命。那么,如何正确认识并重新梳理文化和旅游的关系,并努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真正融合发展,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本文试图以湖南省衡阳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作为研究个案,期望为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探寻思路。
一、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
(一)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资源的概况
衡阳是位于湖南省中南部的一座有着两千二百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城,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衡阳不仅拥有以南岳大庙、南岳忠烈祠、蔡侯祠、罗荣桓故居、衡山窑遗址、常宁水口山铅锌矿冶遗址等为代表的古建筑、古窑址、名人故居、近现代重要史迹等历史文化遗存;也拥有享誉中外的一系列无形文化资源,如以蔡伦、王船山、夏明翰、罗荣桓为代表的名人文化,以宋朝天下四大书院之一的石鼓书院和为湖湘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许多人才的船山书院为代表的书院文化,以五岳之一的南岳衡山为依托的宗教文化,以及享誉中外的抗战文化等。同时衡阳也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南岳衡山作为宗教胜地,不仅自然风光秀丽,人文资源也极为丰富,是国家首批5A级景区。此外,回雁峰、石鼓山、岣嵝峰、岐山、雨母山、东洲岛等人文地理景观不仅自然条件得天独厚,而且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二)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措施
近年来,衡阳积极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文化与旅游不断融合,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出台了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系列政策。衡阳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衡阳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的决定》等文件,不仅分别设立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艺创作、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还在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和招商引资奖励等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项目给予规费、财税支持,从政策层面为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提供了支持。二是举办了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系列活动。衡阳积极探索以文促旅、文旅融合,充分利用南岳衡山这一名山资源和王船山、徐霞客、陈少梅等名人资源,挖掘整理剪纸、皮影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举办了船山书院文化旅游周、霞客行、《望岳》非遗音乐会、陈少梅文化艺术节、衡东土菜文化节等活动,衡阳首届国际马拉松、衡阳国际网球公开赛、南岳山地越野赛和山地车攀登赛等,促进了衡阳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三是引进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系列项目。衡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了以传承湖湘文化为核心的梦东方旅游综合体,整合石鼓书院、来雁塔、湘军水师、青草酒家等衡阳历史文化资源的华侨城来雁新城文旅项目,依托南岳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以火文化为特色的南岳传奇旅游小镇和以高品质康养为特色的悦榕旅游综合体等一批项目,为衡阳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写下了生动的篇章。
(三)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不足
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实践,衡阳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方面增加了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了旅游产品的文化品质,推动了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挖掘、保护与利用,有利于衡阳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传播。但是,与新形势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整体发展规划。无论是从时代背景、政策环境、还是理论支撑,加强文化资源的保护、挖掘和利用,加强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是时代发展的趋势。衡阳在积极探索以文促旅、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缺乏对全市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的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缺乏对文化、旅游资源的统一挖掘、统一整理、统一研究、统一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市场呈现无序化发展状态,从而导致文化旅游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二是缺乏深度挖掘与创意表达。衡阳历史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先天禀赋不差,但是在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我们缺乏深度挖掘与创意表达。在历史文化资源方面,即便对于衡阳最有影响力的几张文化名片——王船山、蔡伦、石鼓书院、夏明翰,我们都缺乏深度挖掘、立体包装、具象呈现与全方位推介,更遑论将其与衡阳旅游资源、尤其是南岳衡山这一资深旅游品牌进行深度融合,通过开发形成高品质的文旅产品和文旅项目来完善衡阳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因此衡阳旅游产品依然停留在宗教祈福、自然观光阶段,旅游发展模式依然停留在门票经济阶段。三是缺乏特色品牌打造。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全国文化旅游市场一片繁荣景象,为国人提供了极为丰富的文化旅游产品。因此,今天任何一个城市要想在日趋激烈的文化旅游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都必须走特色经营之路,必须充分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特色,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因为唯有特色才不可替代。遗憾的是当前衡阳无论是文化产业还是旅游产业的发展,都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在二者融合发展中形成的新的文旅项目中,地域文化特色彰显也不是很充分,难以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形成品牌效应。
二、制约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原因分析
制约衡阳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下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认知滞后
一方面是没有赋予文化旅游产业应有的支柱地位。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大背景下,文化旅游产业肩负着实现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历史使命,应当成为地方的重要支柱产业。衡阳目前虽然将旅游产业列入了全市补齐三块短板的内容之一,但是市委、市政府还没有真正从优化经济发展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认识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重要意义,进而赋予其经济发展支柱地位,并集聚强大的资源力量重点培育发展。二是缺乏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律与发展特点的准确把握。当前很多地方政府对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存在炒概念、赶时髦现象,衡阳也是如此。部分文化旅游项目只是将一些简要的文化元素添加于旅游过程中,或者将文化资源停留于旅游产业化的开发,未能认识到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是一种发展思维,是一种发展理念,需要进行理念、资源、资本的深度融合,进而促进产业间的相融共生、互利共赢,而不是简单的“拉郎配”,更不是产业间的消融解构、此消彼长。
(二)机制不畅
一方面是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未建立。衡阳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分散在衡阳城区及辖属七县五区,由于行政区划和文化区划在空间分布的不一致性,因此各县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与布局,其视野与立足点往往局限于本县,缺乏全市范围内的区域协同发展视角,更谈不上实现跨区域融合发展。因此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基本处于自由无序的发展状态,同质化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是部门管理机制未理顺。文化和旅游两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并并不意味着管理职能的完全理顺。文化发展领域与旅游发展领域分别是两个庞大的系统,两者在各自的发展轨道上运行多年,具有常年积累下来的发展逻辑和思维惯性,同时也不可避免存在固有的利益藩篱与积存的管理弊端,而两者的融合又涉及市场与主体,因此,管理机制的理顺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主体不强
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要真正实现融合发展,政府应该是一个引导者、监督管理者、服务者的角色,真正的主导者是市场主体。从市场现状来看,衡阳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主体呈现出民营资本为主、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为辅的多元化格局。其中,华侨城、梦东方等少数央企和体量较大的民营资本前期投资重心偏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其他小型市场主体大多数是从其他行业转型而来,不少缺乏文化旅游产业从业经验。面对文化旅游产业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市场细分且风险较大的特点,小型的投资主体在资金吸纳、人才引进、内部管理、市场营销方面的短板显而易见,制约了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衡阳文化旅游产业实现融合发展的路径探讨
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中国将在2020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国,而文化旅游业也将发展成为我国支柱性产业之一。衡阳无论是从文化旅游资源禀赋来看,还是从自身强大的文化旅游消费需求来看,文化旅游产业都应该谋求融合发展,进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赋能衡阳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一)正确定位,做好顶层设计
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必须提升整体站位,拓宽发展视野,强化整体部署,做好顶层设计。首先要确立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文化旅游产业是一个整合度高、带动性强的新兴产业,具备撬动地方经济腾飞的强大能量。市委市政府应当把发展壮大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我市第九个千亿产业集群,从发展战略上明确文化旅游产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柱地位,并通过导向牵引、规划编制、政策扶持、强链补链等组合拳,推进加速发展。其次要科学制定融合发展规划。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分类梳理衡阳的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人文风情资源与旅游产业要素资源、人才机构资源以及项目资源,在精准研判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思路与规划,真正实现“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
(二)畅通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要理顺区域政府间的协作机制。具体而言,就是建立区域文化旅游合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通过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推动区域文化旅游一体化建设。二是要推进职责整合,形成协同合作机制。要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打破文化和旅游行业边界,设计好内设部门职能和跨部级旅游政策协调机构,确保职责到位。总之,政府既要当好引导者,有效、充分地利用好人财物力等各种资源,协调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又要当好监督者,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同时还要当好服务者,做好公共设施、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供给。要推进建立自由顺畅和规范有序的文旅融合市场秩序体系,进而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和资源要素的流通和集聚发展。
(三)多措并举,壮大市场主体
针对当前衡阳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主体的结构而言,一方面我们要按照“多层次、多类型”方向,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支撑力强的文化旅游项目,加快培育和引进有竞争力的文旅骨干企业和大型文旅集团,促进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不断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另一方面,我们要针对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制定扶持政策,引导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向专业、精品、特色、创新方向发展,要引导形成以文旅骨干企业和大型文旅集团为龙头、大中小旅游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针对当前衡阳文化旅游产业市场主体的经营理念与模式而言,一方面我们要引导文化旅游企业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广泛应用于旅游政务、旅游企业运营管理以及旅游产品开发设计,助推科技与文化旅游产业的结合,另一方面我们要推动文化旅游企业用创意产业的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创新文化旅游产品、锻造拉长旅游产业链条。我们要善于借力科技对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推动,加快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步伐。
文化旅游融合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目标和新使命,其核心在于解决文化旅游“两张皮”的问题,推动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只有坚持以理念融合为基础,以职能融合为保障,以资源融合为抓手,以产业融合为核心,以科技融合为助推器,深入理解从国家层面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加强体制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制约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机制性障碍,释放国有文化旅游机构市场活力,增强民间力量参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动力,真正壮大市场主体,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才能真正接续文脉、留住乡愁、惠及人民、造福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