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启动智慧水利先行先试工作
2020-02-22
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安全、实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水利部在出台《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和开展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和典型解决方案评选基础上,印发《关于开展智慧水利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水信息〔2020〕46号),启动智慧水利先行先试工作,计划用2年时间,在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3个流域管理机构,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省级水利部门,深圳市、宁波市、苏州市3个市级水利部门,开展实施36项先行先试任务。这是水利部大力推进智慧水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围绕水利业务中的难点和痛点,选择基础比较好,有代表性的流域和区域,围绕重点领域,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水利率先突破,示范引领全国智慧水利又好又快发展,驱动和支撑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试点单位及业务领域选择,充分参考了智慧水利优秀应用案例和典型解决方案评选结果,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考虑了单位的基础条件、积极性以及代表性。业务领域重点围绕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梳理出的十大业务,突出重点、难点、痛点等问题,涉及水灾害、水资源、水工程、水监督、水政务等领域。先行先试工作由水利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先行先试单位具体实施,并继续沿用水利业务需求分析工作建立的“网信部门统筹、业务部门指导、专家技术咨询”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实施部门及技术支撑部门,落实责任与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先行先试建设充分依托在建或拟建项目开展,遵循智慧水利总体框架和技术路线,推进前沿技术在水利行业创新应用,强化物联网、视频、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按照《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水信息〔2015〕169号)和《水利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水信息〔2020〕26号)要求,加强对水利信息化资源的统筹管理、优化配置、集约利用,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水利信息化的投资效益和综合应用水平。
为确保先行先试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水利部将加强统筹协调、跟踪指导,并在后续技术交流、业务培训、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及时跟进提炼可复制借鉴的成果。同时,定期发布工作进展和成效成果,讲好智慧水利故事,回应行业内外关切,引导智慧水利健康快速发展、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