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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麦”之辨
——兼及“麦自外来”说

2020-02-22朱兰芝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后稷麦种论者

朱兰芝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济南250021)

学术界有论者称,中国的小麦是从西域传入,并以此证明中国对外交流历史之悠久。“麦自外来”论者对许慎《说文解字》的典型断语是:“麦名的‘来’之所以为行来之来,确实是因为其物本自外来,故有所谓‘始自天降’、‘天所来’之说。”[1]这一断语的意思是,“麦”字初作“来”,或者“麦”字用作“行来”之义,就是因为“麦自外来”。这一论证误读和曲解了许慎的《说文解字》,既不能证明“麦自外来”,也不能证明《说文解字》对“来”字的解释如论者所述的观点。

一、严重的误读和曲解

说“麦”字(繁体字为“麥”,即“来”字,繁体字为“來”)之造字是起于“麦自外来”,是对许慎《说文解字》的严重曲解和误读。持论者对“来”字(含“来”“麦”两义)的误读和曲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以农业考古资料附会许慎《说文解字》,说“中国小麦来自西域证明许慎的麦种天来之说”。论者说:“中国自古传说麦自天来这一文化现象本身至少反映着这样一种可能:麦非中国土产。而麦名的来用为行来之来正可以从语源、字源方面提供有力的佐证,表明小麦外来是历史的真实。张舜徽先生对此有独到的见解,认为小麦之名的来用为行来之来,是因为麦种得自外来。这是对许氏所谓天所来也的合理补正。但张氏所说的外来是指古人就周土而言。他认为周先祖始得麦种于中原之地,则此说有误。根据农学史家考证和科学研究的结果,小麦的原产地在西亚的幼发拉底河流域,距今已有9000 年的栽培史。中国小麦来自西域证明许慎的麦种天来之说并非无稽之谈。”[1]概而言之,即《说文解字》对“来”(即“麦”之初文)所作的解释“天所来也”的意思就是“麦自外来”,后来的农学史家考证和科学研究的结果也是“麦自外来”,这个“外”就是西域。“中国小麦来自西域”的考古结论是对许慎的《说文解字》的补正。

其二,有论者从中国本土的农业考古和“来”“麦”文字演变的角度论证古代造字之初的“来”字起因于“麦自外来”。“小麦的原产地是西亚和北非地区的两河流域,而中国发现的最早的小麦,出土于距今约四千年前的新疆小河墓地。大约一千年之后,小麦的身影又出现于小河墓地以东的吐鲁番地区。能证明小麦是外来植物的事例还有很多。”论者征引出土于中原黄河流域的甲骨文“来”和“麦”两个汉字,说这两个汉字保存了小麦由西向东传入中原地区的历史信息。论者经过一番对“来”字的甲骨文、金文字形演变分析之后说,“‘来’的本义是外来的小麦,引申为来去的‘来’”。又说“‘麦’的繁体字是‘麥’,甲骨文字形,上面是‘来’,即麦子;下面是‘夂’,像一只脚趾朝下的脚。甲骨文中的脚都是有方向性的,脚趾朝下就表示从外而来,因此整个字形会意为:麦子是从外地引进而来的作物”。[2]概而言之,即:在中国境内的小麦发掘考古也是由西到东;出土于中原黄河流域的甲骨文“来”和“麦”两个字,保存了小麦由西向东传入中原地区的历史信息,理由是“麥”字下面的“夂”,像一只脚趾朝下的脚,脚趾朝下就表示从外而来。

其三,在把《说文解字》对“来”的解释——“天所来也”说成“麦”是外来的基础上,进而演绎出连种小麦的专家都是外来的。论者说:“繁体麦字从来,来字本身亦训为小麦。‘来’意为‘外来’,来自‘天方’,即《说文》等文献所谓的‘天所来也’。‘天方’即今中东地区。第一批小麦种子及小麦专家来自古代的伊朗,在今波斯湾启程,走海路到今山东日照两城镇登陆,时间在2600BC。这些古伊朗小麦专家的后裔即今中国麦姓的人群,在文献中就是居住在胶东半岛的‘莱夷’。”[3]

另外还有一些关于中国的小麦来自外域的说法。由于这些说法的论者不是从《说文解字》立论的,不是从误读和曲解造字之初的“来”义出发立论的,因而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列。

二、“麦自外来”论者的逻辑错误

就以上三种“麦自外来”的观点来说,论者基本上是通过揣度、曲解和臆说立论的。

第一种观点,把“麦自天来”说成是“至少反映着”“麦自外来”,明显地犯有偷换概念和逻辑循环的错误——它把后世考古的有关小麦来自外域之说说成是古代的“天来”之说,又反过来把“天来”说成是“外来”。这一偷换概念和逻辑循环的错误还表现于论者对张舜徽先生的观点的征引,即论者说“张舜徽先生对此有独到的见解,认为小麦之名的来用为行来之来,是因为麦种得自外来。这是对许氏所谓天所来也的合理补正”。张舜徽先生认为周先祖得麦种于中原之地怎么就成了“麦种得自外来”呢?它与论者的“麦自外来”有何干系呢?剩下来的是论者从农业考古发现的角度所作的论证。后世考古,包括在西亚的幼发拉底河流域出土距今9000 年的小麦,与中国古代文字创造是“风马牛”的事儿,以对《说文解字》的误读和曲解附庸后世考古推断,然后再以后世考古推断“补正”《说文解字》之所无,这显然不是什么有证有据合乎逻辑规范的论证,而是把预设的“前见”通过偷换概念和逻辑循环重复一遍而已。

第二种观点,有与第一种观点相同之处,只是论者未作论证,直接把第一种观点即依据考古发掘资料论定的“麦自外来”作为立论的大前提。第一种观点的持论者把农学史家关于小麦的原产地在西亚的幼发拉底河流域,距今已有9000 年的栽培历史的考证结论,与中国考古学家在甘肃民乐县东灰山遗址发现的大约5000年前的麦种联系起来作时间上的比较,得出了5000年前“中国小麦来自西域”的结论,第二种观点的持论者则进而把中国境内距今约4000年前的新疆小河墓地的小麦发掘考古与小河墓地以东的吐鲁番地区的小麦发掘考古相比较而早1000 年,得出小麦由西到东传播的结论,并进而提出出土于中原黄河流域的甲骨文“来”和“麦”两个汉字保存了小麦由西向东传入中原地区的历史信息的观点。但是就像第一种观点的论者的9000 年、5000 年的考古资料比较所能证明的只是西亚在9000年前、中国在5000年前就种植小麦一样,第二种观点的论者关于出土于距今约4000年前的新疆小河墓地的小麦比出土于小河墓地以东的吐鲁番地区的小麦早1000 年之说,也只能是证明了这两个遗址各自在彼时种植了小麦而已,它既不能证明中国在其他地方和更早的时候没有种植小麦,也不能证明中国小麦来自西域。至于论者说“麦”字下面的“夂”像一只脚趾朝下的脚,而脚趾朝下就表示从外而来,与其说有偷换概念之嫌,毋宁说是笑谈,这个“朝下的脚”竟然是从西域来的脚!如果照此推论,往返之义的“复”字下的“夂”(那是真正的“夂”字而不是“夕”字)也是“朝下的脚”,那么“复”字的意思大概就是“出国归来”的意思了?

诚然,小麦在培育、种植及种籽传播过程中会有很复杂的情形,其途径可能会有东来西去或西来东去以至辗转往返的途径,这个途径或可有一定的时间序列,但是它不能排除多源头、多途径的可能,也不能排除中国小麦自育自产的可能。即使真的“麦自外来”,也不能证明许慎《说文解字》中对“来”的解释就是“麦自外来”的意思。以局部的考古发掘推论《说文解字》释“来”有“麦自外来”的语义,或用对《说文解字》释“来”的误读和曲解来论证“麦自外来”,只能是臆说。

第三种观点,是论者直陈而没有论证的观点。就其所陈述涉及的内容看,是不成立的。例如说中国麦姓人群就是公元前2600年从古伊朗来的小麦专家的后裔,是他们带来了麦种。现在可查考的麦姓,有出自春秋时齐桓公封赐麦丘之地的老者后裔以封地“麦丘”为氏,后又去“丘”留“麦”,改复姓麦丘为单姓麦氏者;有出自西汉时期的韩信后人者——西汉时期韩信族人逃命途中躲入麦田幸免于难,隐姓埋名而以麦为姓;有汉武帝封景帝后裔刘昌为麦侯(琅琊郡一带),其后世子孙遂以麦为姓者;有西晋时麴姓丞相(浙江省处州府松阳县人)因避五胡之乱去匊改为麦姓者;有隋朝隋文帝赐何铁杖姓麦(为岭南麦氏始祖),其子孙相沿为麦氏者;有回族麦姓者(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这些关于麦姓的记载,均无论者所称公元前2600年前携麦种而来者。麦姓的出现是在中国种植小麦很久以后。又例如说小麦传入中国的路线是“经海路到山东日照再到胶东半岛”云云,更是揣度甚至杜撰。至于所谓《说文解字》中的“天所”就是“天方”,而“天方”就是中东地区,与其说是对《说文解字》的误读,毋宁说是得自“天方夜谭”的灵感。这种解释不仅连基本字义都不对,而且连基本的句法都不通——它把“天-所来也”解释为“天所-来也”了。

与以上观点的论者相反,严肃的研究者还是有的。例如王献唐先生的炎族之莱人首先发明种麦之说即是。王献唐先生说:“原始游牧渔猎民族,类以牛羊鱼类为生,或摘林木果实充腹,不知粒食也。后竟无意之中,发现禾麦于荒郊,见其粒实离离,以素日摘果食瓜之经验,知植物所结亦可饱腹,撷取麦实试之,试之而大遂食欲,惊奇奔走相告,以为得未曾有,求其所自而不可得,在此时期,例归之天,以为天降嘉禾以活吾民也。”在这一揣度之后,他提出了如下对许慎《说文解字》释文的解释:“许君所谓天所来也,正是由皇古所传如斯,至汉犹然,故得据而为说。”他例举《诗经·大雅·生民》“诞降嘉种”等,以及有关释文说明,麦是天所赐予,而非从外域来的。[4]

又有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李永先先生著《莱人培育小麦考》一文,经过考证,修改了他以前关于小麦来自西亚的观点,转而认为小麦不是从西亚传入的,而是莱人培育的。李永先先生说:“我在前文所引的说法:‘迄今为止,黄河流域没有发现过东周以前的小麦遗存’云云,已被事实否定了。所说的我国境内的麦类作物是从西亚传入的,其途径大体是沿着中亚—新疆—河西走廊—陕西—中原这一路线自西向东逐渐传入的。这一说法也与事实不符。”[5]李永先先生认为,无论就小麦品种来说,还是就小麦种植技术来说,小麦都是莱人所传。他还以在河南洛阳皂角树遗址发现3600年前的炭化小麦和在山东聊城市校坊铺遗址发现4000年前的小麦遗存为依据论证了莱人培育和种植了小麦的观点。[5]

对王献唐、李永先先生的观点也有持异议者。陈雪香教授就对王献唐,主要是对李永先先生的观点提出了商榷意见。陈雪香教授根据甲骨卜辞中“辛亥卜贞,或刈來”,“月一正,日食麦”等文字指出商王时代已经种植小麦,而且根据现代考古资料,发现山东具有更大范围、更早时间的小麦种植,但是不能因此论定山东地区是小麦的起源地,不能简单地将这些考古发现与历史文献挂钩。[6]

虽然我们不一定完全赞成以上三位研究者的看法,但是他们的研究较少臆说的成分,他们的结论是切切实实地进行考证辨析的结果。

显然,运用不同的推理思路、不同的考古资料会得出“南辕北辙”的结果。

历史是既往的事物的发生和经历的过程。根据几个出土麦种的地点和年代差别判断小麦的传播途径只能算是姑妄言之,只具或然性。出土的考古资料只占湮没于地下的遗存和已经没有遗存的那个历史的“九牛一毛”,由于研究、发掘手段等因素的差异,某些地区可能会提供更多的考古资料,如果单纯以某几个出土资料论定小麦的发源地以至传播路线是对偌大天空的一井之观,如果进而单纯以后世某几个出土资料妄断古籍文意就会谬以千里。如“麦自外来”论者评价《说文解字》对“来”“麦”的解释,说它在文字学、考据学上有重要贡献,甚至进而说许慎不仅破译了“来”的本义为麦(实指小麦),而且合理地解释了行来之来的由来,透露出中国小麦来自外域和远古时代中外文化交流的某些信息,不仅为中国小麦的起源提供了文字学证据,而且还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考证小麦传入中国的大致时间和路径提供线索,以至感慨“一个古老的汉字竟蕴含着一段真实的中外文化交流史的奥秘”,[1]就成了不负责任的闪烁其词了!

三、“来”“麦”之义与“麦自外来”渺不相涉

实际上,这种建立于“麦自外来”的前见基础上,把许慎《说文解字》所说“天所来也”误读和曲解为“麦自外来”的做法是对许慎《说文解字》的学术绑架。

许慎的原文说:“来,周所受瑞麦。来,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诗》曰:’诒我来麦’。”意思即:其一,麦,是周人所接受的瑞麦。麦,一来二缝,像芒朿之形。这是对小麦的象形描述,“来”是象形字,毫无麦自外来的意思。其二,麦乃上天所赐,所以引为“行来”之“来”。其三,征之于《诗》,说明了麦并非来自所谓“中东”之类的“域外”,而是“诒我来麦”。“诒”者,贻也,馈赠也,赏赐也。“天所来也”,即天所赉也。

那么周所受瑞麦是谁人之“诒”呢?我们也征之于《诗》。《诗·周颂·思文》云:“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这首诗是歌颂后稷的,是后稷“贻我来牟”(牟”即麦,古音近)。后稷是周人始祖,姬姓,名弃,后稷是他的号,他是舜时的农官。后稷会种庄稼:“诞实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蓺之荏菽,荏菽旆旆。禾役穟穟,麻麦幪幪,瓜瓞唪唪。”其中就有荏菽麻麦之类。也就是说,后稷是种麦之始祖,是后稷把麦种和种麦的技术传给了后人——周人的。

那么,为什么许慎也说“天所来也”呢?这是因为,在上古时代,“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在殷商时代,天是最高的主宰,从王权集团到庶民百姓,无不“大天而思之”。所以《周礼·春官·大宗伯》有“礼天”的记载:“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壁礼天……”《说文解字》解释“天”为:“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段玉裁注:“至高无上。是其大无有二也。故从一大。”而帝王作为受命于天的统治者,德配天地,以至被尊为上天之子,后世所谓“贵为天子”,是人之大者也。这位后稷就是“克配彼天”的。说他“贻我来牟”与“天所来也”是同一件事。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所谓“武王渡孟津,白鱼跃入王舟。出涘以燎。后五日。火流为乌,五至,以谷俱来,此谓遗我来牟”,与诗经所记时间不合。武王伐纣渡孟津是在公元前1046年,远在后稷种麦之后了,这显然是后世神话化的传说,但也表达了“贻我来牟”即“天所来也”的意思,而无“麦自外来”之意。由此可见,许慎解释“来”字,是以“克配彼天”的后稷教民种植小麦为文化背景的,后稷才是许慎所说麦是“天所来也”之天。许慎解释中所说的“天所来也”之“来”也不是“行来”之“来”,而是赐予、赏赉之“赉”,天所“赉”也,后稷所“赉”也。

“来”之为“赉”的含义,《诗·小雅·大东》有句云:“东人之子,职劳不来。”高亨注:“来,借为赉。”其他典籍也不乏其例,例如《仪礼·少牢馈食礼》有云:“来女孝孙。”郑玄注:“来,读曰釐,赐也。”

因此,许慎所说“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意思就是由于麦是上天所赏赐、后稷所赐,所以麦义的“来”字也就用为“行来”之“来”了。“麦自外来”论者将“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曲解为“‘来’的本义是外来的小麦,引申为来去的‘来’”,“麦”之初文就已经有了“外来”之义,显然不符合许慎《说文解字》的本旨。

四、“麦”之“行来”义的文字发生学原因

“麦”之引为“行来”义,除它是“天所来也”之外,还有文字发生学方面的原因。

如果许慎《说文解字》所说周所受瑞麦是“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是合乎“行来”之“来”义的文字发生学实际情况的话,那么,“来”字的麦义的读音与行来之义的读音应该是同一的,即“麦”“来”是同一个字、同一个读音,后来为区别“来”字的两义,便另造“麦”字,并逐渐分化出不同的读音。这在古代汉语语音嬗变中是一个常见的现象。例如“卯”这个字古音应读如mliu,“令”这个字古音应读如mling,“老”这个字古音应读如mlao。其声母是复辅音声母ml,重读前则为m 声母字,重读后则为l 声母字。所以我们看到,由“卯”字得声之“茆”有mǎo、liǔ两读,“卯”读音声母分化后有声母m之茆、泖、昴、峁等,有声母l之茆、留、溜、柳等;“命”“令”本为同一个字,“令”读音声母分化有声母m之命和声母l之令;“老”字声母分化有声母m 之姥和声母l 之老。[7]“来”之分化为“麦”“来”同此。这是我们理解“来”“麦”关系的关键环节。最初的“来”字,古音当拟为mlai,在实际语言中或作lmai。“来”字声母分化有声母m 之麪、等,声母l 之莱、赉、徕等。这里要提示注意的是,在分化后的声母l 之读音中,有麳、莱等字,也表有“麦”义,这正是“来”“麦”同源于“来”(mlai)的证明。实际上,诗经中的“贻我来牟”之“来牟”即“麦”之古音的遗存,只不过后人解读《诗经》时把“来”和“牟”分开了,甚至还有的臆测出大麦、小麦之别。

概言之,根据文字资料,“来”字即为“麦”的本字,为象形字,因读音相同而借为“行来”之来,而“来”之“麦”义则别造“麥”字,为会意字。《诗经》中本无“麦”而用“来”字,后世版本有改“牟”为“麦”者。到了战国,“来”之麦义用“麦”不用“来”,如《吕氏春秋·仲秋纪》云:“乃劝种麦,无或失时。”就是用的“麦”字。这说明“麦”字系后造,而“来”之“行来”义也以读音与“麦”区别开来。

五、“麥”下之“夕”的含义

“麥”字与“來”字区别开来,在于“來”字下增加了“夕”字作“麥”字,原来的“來”作为“行来”之“来”,那么“夕”字在这里表达的是什么意思?自古至今,各有所见。

清人朱骏声说:“往来之来正字是麦,菽麦之麦,正字是来。三代以还,承用互易,如苑宛、童僮、酢醋、穜種之比。许君未经订正,故沿伪至今。”[8]按照朱骏声的解释,麦下之“夊”就是表示行走的义符,所以“麦”倒是“往来之来”了。但是朱骏声所言“来”“麦”互易不成立。其一,“麦”字作为“来”义使用在古代文字中并无实例;其二,含“来”字的字有的有来义,有的有麦义,但含“麦”字的字没有表示“行来”之义的;其三,凡以“夊”表达行来之义的字,所表达的是人的行来之义,而无物“行来”的意思——难道“麦”也长了脚趾自行而来吗?即使强为之说,那么朱骏声所说作为“麦”之为物而有“行来”义也是孤证;其四,《说文解字》释麦说:“麦,芒谷,秋种厚薶,故谓之麦。”也就是说,许慎在当时也没有任何以“麦”字为“来”的正字的意思。许慎所说“秋种厚薶,故谓之麦”,明显地指出了之所以谓“麦”,是因为“秋种厚薶”,而不是因为“麦”有“行来”之义。说“许君未经订正,故沿伪至今”,实乃朱骏声自伪也。况且,“麦”字从“来”字分化出来后作“麥”,下部不是“夊”字而是“夕”字。在汉字隶书化的过程中,隶书化形成的义符内涵,有一些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夊、夕这两个相似的义符表义不同,不可混淆——“夊”字义符表动作行走,“夕”字义符表时间傍晚,引申为晚上。如“各”字与“名”字,义符分别是“夊”字和“夕”字,“各”字中的“夊”字义符表示行走之义——《说文解字》解释说:“各,异词也。从口夊,会意。夊者,有行而止之,不相听也。”“名”字之“夕”字义符表示时间傍晚、晚上之义——晚上人们相互看不清楚,则以口“名”之,即说出自己的名字告诉对方。“夊”字义符和“夕”字义符既有分别,就不能把“麥”之“夕”与“夊”混淆。

汉隶和后来的楷书的“麥”字,下部都是“夕”字。明版《字汇》、清版《康熙字典》“麥”均作“麥”,并收有“俗麦字”。这说明,现在的简化字、《字汇》与《康熙字典》之俗“麦”字下“夊”义符并不是古代演变中的正字“麥”字下的“夕”字义符。诚然,清《康熙字典》释“麥”说“麥,从來不从夾,从夊不从夕。來象其实,夊象其根。俗作麥,非”。但《康熙字典》本身的“麥”还是从“夕”作“麥”,并无下边义符是“夊”的“麥”字。同时应该指出,《康熙字典》把“麥”字作了象形造字法的解读,以“夊”为麦根的象形,但是以“夊”为麦根义也是孤证,因而这一解读也不成立。也就是说,过去的俗字、现在的简化字“麦”下之“夊”实乃正字“麥”下之“夕”的讹传,解“麥”之义当以“夕”为是。其实,许慎《说文解字》对“麥”字的解释,即“秋种厚薶,故谓之麦”,已经包含了对“夕”字的解释。为了说明许慎的解释,我们先看一看“夕”的字义。

“夕”字是一个表示时令的概念。《洪范·五行传》注云:“晡时至黄昏为日之夕;下旬为月之夕;自九月尽至十二月为岁之夕。”这个“自九月尽至十二月为岁之夕”就是“麥”之“夕”的真正含义。“麥”字的“夕”作为时间概念为何在“麥”字中这样被特别突出和重视呢?这是因为:麦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因而种麦在中国古代就受到特别重视。麦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没有稻、黍、粟、稷之类那么普遍,但是在不断种植、传播过程中受到重视的程度不断提高。《周逸书》有尝麦篇云:“维四年孟夏,王初祈祷于宗庙,乃尝麦于太祖。”清代学者朱右曾校释:“《月令》孟夏之月,农乃登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成王始举行此礼也。”《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其实,岂止《春秋》,中国其他史书也多如此表述。中国古代历代官员,从中央到地方,都注意劝农种麦。《吕氏春秋·仲秋纪第八》记载:仲秋之月,“乃劝种麦,无或失时,行罪无疑”。意思就是在仲秋之月,要督催老百姓及时种麦,不要错过农时,否则就一定要给以惩处。正是由于种麦在历史上如此受重视,种麦时间也就被特别强调出来,因为麦不像其他农作物那样当年种植,而是跨年度的,所以必须督催种麦,无失其时。这个时,就是秋天。这样才能正确把握许慎解“麦”所说“秋种厚薶,故谓之麦”之义了:“薶”今作“埋”,意思是之所以谓“麦”,是因为种麦就是把麦种深埋于土中;种麦的时间是“夕”,所以在“來”字下加“夕”。这样,“麦”字的造字法是会意,“秋种”“厚薶”,两者相会而为“麥”。显然,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麦”之义与“麦自外来”渺不相涉明矣!

“麦自外来”是对历史典籍的误读和曲解,是很不妥当、很不严肃的。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历史典籍,对待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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