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视域中的《清稗类钞》所涉毛皮服装史料谈
——新时代语境下本科生“学术性学习”研究系列之五
2020-02-21简圣宇杨耀耀
简圣宇,杨耀耀
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跟学生的专业学习实现深度融合,从人文素养的角度看,这种深度融合就需要指导学生开展“学术性学习”,对专业所涉及的文献进行“文本研读”。以设计类专业为例,如果学生只停留在技术性学习的层面,而对技术之下的专业史和专业理论缺少基础性认识,那么他们的学习就缺少牢靠的人文基础。正是出于这一考虑,笔者所在的扬州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进行了专门研究,一方面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题,设置了包括诸如《专业科创指导和训练》《专业创新精神与实践》等在内的课程群;另一方面又努力在这些课程的教学当中融入专业史和专业理论的内容,以教师带领学生开展学术性学习的形式去阅读本专业的经典文本。
笔者就围绕“毛皮服装”和“文化史变迁”的主题,针对《清稗类钞》所涉毛皮服装史料,在授课时与学生一起进行了文本研读和讨论。《清稗类钞》是近人徐珂(1869—1928 年)搜罗各种史料和报章新闻汇编而成的清代文献,将清顺治到宣统年间各种“稗史”收集成书。由于徐珂只侧重于摘抄而缺少对这些内容的辨析,所以该书也存在诸如把“伪史料”当成“信史”而记录的问题。据协助徐珂编撰这本《清稗类钞》的谢菊回忆,该书摘抄的不少“史料”内容都来自当时的小报杂志,这些以杜撰奇闻异事吸引读者的刊物可信度可想而知。然而徐珂“只因其内容新颖可喜,便兼收并蓄,以供读者谈助”,这显然不是一种严谨的治史态度。尽管如此,这些问题仍是瑕不掩瑜,不能掩盖《清稗类钞》所蕴含的重要史料价值。比如,本文所探讨的关于毛皮服装(裘衣)的记录就颇值得玩味,不但具有服装服饰艺术的史料价值,而且具有可管窥当时社会审美意识形态的思想史价值。可以说,透过这些服饰文献,我们可以管窥那个时代的人们在穿着上不断博弈的文化史。
一、追求奢华:由服饰建构的等级秩序
从深层理解服装的发展史,需要理解服装变迁背后的作为整体存在的所谓“文化生态与内核”[1]。比如,学生在毛皮大衣领域开展创业创新实践时,就必须结合其发展历程涉及的诸多知识。如今毛皮大衣几乎已经被服装界作为高端时尚的标志性类型,而它的古代样态也需要我们作为对比性研究的对象。《清稗类钞》正好将相关内容以笔记体的形式给勾勒了出来。跟历代史书中的“舆服志”一样,《清稗类钞》也将很大一部分注意力聚焦在皇家服饰上,该书“服饰类”开篇的几则基本摘抄自“舆服志”等史料中的皇家服饰内容,而后面的摘抄也多围绕相关内容展开。
纵观中国古代的服饰记录近乎被皇室服饰所占据,而皇室服饰制度的设立和推行也都是为了体现皇权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尊贵地位。作为一种审美威慑,皇帝及其家族的服饰直接体现出这种至尊的地位。此外,包括他的下属和黎民百姓在内,整个社会都被纳入这种服饰等级之中。换句话说,整个朝廷官僚特权阶层正是通过服饰这一与身体审美和身体政治相关的具体视觉形态,以制度化的形式对中下层社会文化产生持续的意识形态影响力,由服饰构建起了一个视觉化的社会等级秩序。
皇帝的朝服,分为冬服和夏服两类。以冬服为例,《清稗类钞》载:“皇帝冬朝冠,熏貂为之,十一月朔至上元,用黑狐,上缀朱纬,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龙各四,饰东珠如其数,上衔大珍珠一”“端罩,紫貂为之,十一月朔至上元,用黑狐,明黄缎里,左右垂带各二,下广而锐,色与里同”“十一月朔至上元,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熏貂,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襞积行龙六,列十二章,俱在衣,间以五色云。”[2]6126这些都涉及到毛皮在服饰中的运用。
由于衣服的边缘部分容易磨损,古人逐步琢磨出一种兼具实用和审美功能的解决方案:给衣服滚边。滚边增加了服装的耐磨度,又可以通过装饰而彰显服装的档次。为彰显尊贵奢华,清朝皇家服饰使用珍贵动物裘皮作为冬季服装的边缘的装饰。《清稗类钞》就提到了“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熏貂”。而皇帝的“冬朝冠”是用“熏貂”制作,而在“十一月朔至上元”则用“黑狐”作为装饰;“端罩”以“紫貂”为质材,“十一月朔至上元”这一时段亦用“黑狐”为服饰外料,并用“明黄缎”作为里子。季节不同,服饰也须随之变化,以显示皇帝地位的尊贵[2]6126。
其他诸如皇子朝冠,则“冬用熏貂、青狐”,亲王朝冠,“与皇子同,端罩,青狐为之”。而文武品官服饰所用毛皮质材再递减:文三品以上皆同,朝冠都是“冬用熏貂,十一月朔至上元用貂尾”,虽然都是用貂毛,但品级不能高于皇家。其他诸如一等侍卫孔雀翎,“端罩猞猁孙为之,间以貂皮,月白缎里”。至于士庶服饰,则是不许用毛皮装饰,如,举人、贡生、监生的袍是“青绸为之,蓝缘,披领如袍饰”,而生员的袍则是“蓝绸为之,青缘,披领如袍饰”等[2]6129-6135。成为现今服饰设计时尚元素的毛皮(或者人造毛皮)滚边,在清代则是不可僭越的皇家禁脔。
中国历代皇朝对貂皮之类珍贵质材都多有喜爱,但清代统治者之所以如此推崇乃至以制度性的形式纳入服饰制度,实际上与满人本身的民族文化传统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清稗类钞》“貂裘”条目载:“东三省诸山多松林,茂条蓊薆,结实甚大。貂深嗜此,多栖焉。边界居民不惮跋涉,恒携猎具冒险往取。貂目锐行捷,一瞥间,忽不知所往。常经旬不能得其一。得之,集以成裘,价至昂。以毛色润泽,香气馥郁,纯黑发灿光者为上品。”[2]6188貂生长之处,正是满人发祥之地,所以穿着貂皮衣服在心理上多多少少包含有一种“文化怀乡”的意味在其中。
而上层人士之所以推崇貂狐之类,也跟这些毛皮的稀有难得有着直接关系。《清稗类钞》提到,“古所谓狐白裘者,即集狐之白腋也”,所谓集腋成裘的典故即来源于这种收集方法[2]6190。所谓“狐白裘”,并非取来整只白色的狐狸皮制成,而是将众多狐狸腋下的白皮积攒而成,且不管这种相当矫情的制作方法是否有必要,但这种制作的难度就是一个成本门槛,能将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群“区隔”出去就彰显穿着者的富贵之气。这些权贵穿的其实不是裘衣,而是权力的外在表征。然而长期处于物质匮乏状态的古代中国,其文化,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尚俭的文化。所以一张狐皮在取掉所谓最尊贵的“白腋”部分之后也不能浪费。白腋积攒成的裘皮被称为“天马皮”,而狐皮的项下也被积攒起来,这些“细毛深温黑白成文”的毛皮,得了个“乌云豹”的美名。腿部皮毛亦不会被浪费,所谓“其股里黄黑杂色者,集以成裘,名麻叶子”[2]6190。按照社会分层的模式,“天马皮”就成了顶层统治者的专利,而“乌云豹”“麻叶子”则是依次低一级阶层权贵的专享品。
《清稗类钞》“带膆貂褂”一则中提到,所谓“带膆貂褂”即“胸及两肩均有白色毛,即貂之膆皮也”。在咸丰、同治年间,“得蒙恩赐者仅二人”,一是相国徐郙,二是文忠公李鸿章[2]6179。不过到了光绪朝,获得“带膆貂褂”赏赐的臣下就多起来了。一是为了收买人心,二则是这类毛皮服装的原材料逐渐多了起来。值得一提的是,毛皮服装这种“物以稀为贵”而处于服饰等级高端的路径在21 世纪之后正在逐步失效,审美的等级策略已经无法通过“等级区隔”“尊卑划分”抑或“事件化”的方式来加以实施了[3]。一方面,过去用颜色来划分毛皮服装自身等级的传统方法在愈加高效的染色技术面前开始瓦解;另一方面,由于化工材料仿毛皮技术的愈加成熟,这些人造的仿毛皮在观感上可以逼真到与真毛皮无异,而且质感甚至比真毛皮还要柔顺。毛皮服饰正在从奢侈品变成日常消费品,让大众在价格上可以承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成为日常生活审美化大潮当中“恢复审美与生活的关联”过程的一部分[4]。
从历史长时段上看,毛皮服饰经历了从实用功能到装饰功能,再到审美威慑功能的转变。服饰的分层,象征和标识着等级秩序。它划定了一类服饰属于皇室专享,从而赋予这一类服饰以极高的社会地位。也划定了另一类服饰属于臣属专用,并偶尔也让臣下穿着比自身略高一等级的服饰,从而表达某种恩赐意味,以达到笼络人心的效果。并且,皇家还严格划定低等级阶层人群的服装穿着限制,严禁非皇家、非臣属的社会底层人士穿着“高等级”的服饰,哪怕他们随着经济的发展已经具备了穿着这类服饰的经济实力。
朝廷设定的这种服饰等级制度,目的即在于让社会各阶层日复一日对服饰的“观”与“用”,一级接一级地产生自觉的屈从意识。通过服饰的外在形态,达到等级意识的内在化。这就是一种在象征性构造和日常实践里演化的“审美政治学”。换句话说,在背后维系这种“身体性体验”的,乃是以服饰审美呈现的社会等级制度[5]。
二、“宜忌”之辨:皇家主导的服饰规则
《清稗类钞》在“朝服之宜忌”一则中提到:“臣工召对、引见,皆服天青褂、蓝袍”,而“杂色袍悉在禁止之列,羊皮亦不得服,恶其色白,近丧服也”[2]6174。所以朝服当中,只有“海龙、猞猁狲、貂、灰鼠、银鼠”,而没有“羊皮”。“海龙”,即西伯利亚的海獭;“猞猁狲”,即猞猁,俗称豹猫,全身棕灰色或棕黄色,其皮与貂等一样都是难得的名贵毛皮。
皇家追求纯色系的皮毛,或许跟中国自古以来强调“正色”而鄙视“间色”有关。“杂色袍”由此被认为是低贱的皮毛服饰,穿着这类皮毛服饰面见圣上就被认为是一种不敬。但羊皮服饰却是个例外,纯色的羊皮服饰仍然被视为不敬之物,直接原因是因为其是白色,看起来就像“丧服”,而深层原因依旧是物以稀为贵的心理在作祟。吕思勉就曾提到:“古丧服以布之精粗为度,非以其色也”[6]84。在长久以来的中国文化传统中,粗布才被视为丧服。羊毛被视为“丧服”,主要是因为羊的饲养发展到清代已相当普遍,而皇家追求的是罕有之物,羊皮服饰由于容易获取而让普通人也有机会穿着羊皮服饰,故往往不为帝王将相所喜欢。毕竟,只有相对稀缺的物品才具有社会等级意义并且激发权贵们对其的渴望,因为这些稀罕之物能通过其稀缺性而创造“等级美学”的氛围,形成一种对普通老百姓产生审美威慑的心理压力。
但也有例外,比如《清稗类钞》前面刚提到“羊皮亦不得服”,后面就谈及一种被称为“草上霜”的羊皮。这种“草上霜”作为一种贵重的毛皮,“质类乳羔,以其毛附皮处纯系灰黑色,而其毫末独白色,圆卷如珠”。该书提到,这种“草上霜”作为裘衣“极贵重”,“俗称青珠儿,又曰青种羊”,无论是外褂还是马褂都可以用以为饰。不过书中还是提醒,“草上霜”虽然“可翻穿以为裘,然本非吉服也”,能流行起来纯属特例[2]6179。原因是某年元旦乾隆“偶御之”,自从乾隆这次违例穿着之后,关于“草上霜”的“本非吉服”的忌讳就骤然消失了,从此变成“吉服”“遇喜庆宴会之事,皆服之矣”。可见,皇帝是一切服饰忌讳的最终主导者,如果他人违犯了皇帝的规则就要受到惩罚,但皇帝自己违犯不但不会受到惩罚,而且有时甚至还会由此创造出新的审美时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高品质的羊羔皮在周代属于贵重皮毛,《周礼》的“天官·司裘”提到:“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质。良裘,王所服也。功裘,卿大夫所服。”黑羔裘作为祭祀时穿着的“大裘”,彼时出于相当高的服饰等级之上[6]350。所以说,对于皮毛大衣,无论是皇家还是其他达官贵人都存在着某种的矛盾心态:试图在变动不居的时尚潮流和僵化保守的服饰制度之间寻求微妙的平衡。这种以审美样态展现的所谓“拥有表象的身体”,其背后是彼时以皇权为主导的社会话语权的博弈[7]。
比如,他们一方面根据服饰制度而将特定服饰划定为特殊用途服装,所谓“有丧者之所衣,则为银鼠、麦穗子”,此处就把这两种毛皮大衣定义为居丧者才穿的服饰。但另一方面,又由于这种名为“麦穗子”的羊羔毛皮之贵重而将之视为身份的象征:“羊皮贵羔而贱老,而口外有一种曰麦穗子者,皮软毛长,形如麦穗,价值最贵,俗又名之为萝葡丝。”[2]6174除此之外,实用功能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清稗类钞》提到,“大僚奉差口外,必以此为裘”,而这些身居要职的官员们之所以青睐这种羊羔毛皮,关键在于其兼具美观和保暖功能,所谓“盖口外风高,非此不足以御寒也”[2]6174。在冰天雪地的关外,这种“麦穗子”既起到了重要的御寒作用,又能以其珍贵而彰显主人的富贵气质。
三、“翻毛”风尚:虚荣心作祟下的时髦潮流
《清稗类钞》在“翻毛外褂马褂”一则中,提到所谓“翻毛”的概念:“皮外褂、马褂之翻穿者,曰翻毛,盖以炫其珍贵之皮也,达官贵人为多。其皮大率为海龙、玄狐、猞猁、紫貂、干尖、倭刀、草上霜、紫羔。而有丧者之所衣,则为银鼠、麦穗子。”[2]6179这里的“翻毛”,就是把裘衣中有毛的一面外翻出来。今天读者阅读到此段文字时可能会困惑,难道毛皮大衣的毛不是自古就显露在外的吗?实则不然。
学者杨荫深(1908—1989)曾专门考证过“翻毛”这个问题,他1946 年编撰出版的《衣冠服饰》一书,特别提到古时国人穿毛皮大衣时“均将裘向内,不露于外”。并引用《五经要义》等古籍来解释“翻毛”在古时的具体穿法:“古时著裘,裘外有裼衣,裼衣外又有朝服。”[8]5“裼”即裘上的衣服,相当于“面子”,古时有相应的制度规定,比如,狐白裘则以锦为面,狐青裘以玄绡为面。在朝会时,脱掉裼衣之外的朝服,裘就显露出来。裼衣与今日面子与裘相缝不同,应是两个彼此分离的服装。所以《经义丛钞》提到:“古人于裘外皆加正服。裼者两袖微卷起以露裘之美,袭则下其所卷之袖而已。”
杨荫深还站在中西方对比的角度补充说:“而西人著法,正与我国相反,将裘向外露着”。在他看来,传统文化中的中国人穿着毛皮大衣时更含蓄,不似现代西方文明有把毛皮向外显露的虚荣恶习。但其实按照《清稗类钞》的记录,“翻毛”并非欧美时尚界的新发明,而是在清代的中国就已经相当流行。可见,好慕虚荣和追求时尚的心理其实无论中西方都并不鲜见,在各个文化圈里或多或少都存在。
皮毛大衣的发明,本是出于抵御严寒的实用功能,故而制作时须让毛皮向内。但作为群居性动物的人类又总有炫耀的本能,大衣的毛皮向内的话,别人就看不到了。所以为了满足虚荣心,把毛皮特意翻出来给人看的所谓“翻毛”时尚就出现了。这种时尚到了当代更是蔚然成风,进一步将毛皮保暖的实用功能让渡给了向他人炫耀的时尚功能。当然,清代的皮毛仍然主要是作为里子而存在,所以“翻毛”这种将毛皮从里子变为表面的炫耀性穿着才会被特别提起。关于这点除了文字记载之外,清代留下的图书插图和工笔画也可印证。
《清稗类钞》还记录了一些让今人读后忍俊不禁的历史细节:“御前大臣翻穿之皮外褂,有上下两截以两种皮联缀而成者,远望之,第见其颜色不同,不易审定其皮之品类也。”[2]6179正如现今一些时尚人士穿衣强调品牌,看自己和他人的服装时首先本能地去窥看是什么牌子的。彼时的达官贵人也常在别人的裘衣所用皮毛上颇多留意,大老远望见别人穿毛皮衣服,本能地就去审定人家所穿毛皮的品类。但穿着的人也不傻,特意设法把羊皮穿成貂狐皮毛的效果,让人看不出其毛皮究竟是什么质料。
该书对清代裘衣上下截的差异进行了一番解释:“裘之上下两截异皮者,上截之皮必较逊于下截,而袖中之皮亦必与上截同,以下截为人所易见,可自炫也。其名曰罗汉统,又曰飞过海。上截恒为羊,下截则猞猁、貂、狐、灰鼠、银鼠皆有之。”[2]6187清代裘衣之所以分上下两截,目的就是为了兼具炫耀和实用功能。上截侧重于保暖的实用功能,所以皮毛除了在外表有显露之外,也置于服装的内侧。这样一来,服装内侧的皮毛在跟内里的衣服发生日常摩擦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磨损,故而上截服装首选相对较为耐磨的羊毛。按照当时上层人士穿毛皮服装的习惯,为了保护毛皮还专门在细毛皮袍的外面再穿上一层罩衫,所谓“凡便服之细毛皮袍,如貂、狐、猞猁者,毛细易损,衬以衫而护之也”[2]6187,这层罩衫就是专门为保护这毛皮衣服上的细毛而设置。诸如猞猁、貂、狐之类的高档皮料毕竟有限,这类灵巧的野生动物原本就难以捕获,而且还首先贡给朝廷,所以既然如此珍贵就正好可以作为炫耀的时尚资本,当然得用在容易被外人看见的下截。这样一设计,几乎可谓“鱼和熊掌竟可兼得”,这种上下两截式样的毛皮服装也自然成了中上层社会的主流选择。
该书还提到了“番役衣羊皮”的故事:“皮裘之表,概以绸缎或布为之,未有有皮而无表者。冬季,京师番役夜巡,所著御寒之衣,为官中所给,则皆有皮无表,盖即一天然之羊皮耳。”[2]6190按照官吏序列,番役属于不入流的低阶之辈,所以虽然穿上了下拨的羊皮衣服,但这种羊皮衣服属于最粗陋的一种。官员的毛皮衣服由绸缎或者布作为衬搭缝制而成,御寒的同时也显示出美观大方的气势,但番役的这个羊皮衣“有皮无表”,纯属御寒之物而与时尚美观毫无关系,所以被编者语带讥讽地称之为不过只是个“天然之羊皮”而已。官府下拨这种所谓“羊皮衣”,并非缺少给它加上布质的衬搭的财力,之所以搞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衣服”,其实就是刻意通过服装将番役跟官员区隔开来,显示出一种上下有别的等级秩序:同样是穿“羊皮衣”,是下等的番役还是上等的官员可以一目了然。
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所谈到的“紫貂马褂”,按照“定例”这本是皇帝在打围时穿的服装,其他人不可以擅穿,即便是亲王、阁部大臣之类也不能“僭用”。然而道光、咸丰之后,“京官之翰詹科道,及三品外官与有三品衔或顶戴者,亦无不翻穿以自豪矣”[2]6179。带头“僭用”居然是距离皇帝最近的京官,这里足见所谓“礼教越严,禁果越甜”的规律在服饰上同样适用。那些朝廷详细规定不得“僭用”的服饰,反而因其被禁止而产生巨大诱惑力和影响力,从而成为京城时尚潮流推崇之物。
况且“紫貂马褂”与龙袍不同,其本身不在典籍礼制的明文限定范围之内,只是惯例上不能“僭用”。而其因是皇帝在打围时所穿,天然就带有一种难以言形的尊贵气息,故而成为了京官们“打擦边球”之首选。这种对无明文限定“僭用”服装,在朝廷控制严苛的时代,大家忌惮于惩罚制度尚不敢越雷池一步。但当这种社会控制一旦稍有弱化,那么之前被压抑的驱动力就立刻爆发出来。人对更高层次的生活和时尚的追求,植根于对自身生命股权的天然期冀[9]。故而彼时朝廷之所禁,转身就变为社会时尚之所在。
四、结 语
综上所述,“文本研读”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坚实基础,是促进创新创业教育跟学生专业学习实现深度融合的主要内容。正如文化产业需要开拓所谓“以参与性为核心的创新发展”的道路[10],我们在推动新时代语境下本科生“学术性学习”时,也需要围绕如何调动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参与方面下功夫。带领学生研读《清稗类钞》中“服饰类”所收录的涉及毛皮服装的文献,其价值就在于通过帮助学生参与学术性学习而理解研究的规则和内涵,让他们理解服装史变迁的深刻社会背景。
从本质上说,一段历史时期的“审美形态”实际上是其“社会形态”直接或者曲折的反映[11]。服装的等级制度原本就是人为构建的,皇家希望能由此对整个社会进行审美威慑。但此举的实际效果却是人为制造了一个推动社会时尚流行的心理驱动力。朝廷越是禁止什么,就越是为其接下来的流行做了预告。因为时尚的本质就是物以稀为贵,于是乎,这些处于社会上层的少数所谓“尊贵人物”无意中就成了当时引领服装潮流的“时尚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