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的多维透视
2020-02-20任成金
任成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乡村文化发展“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①《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 年10 月28 日。。如何在更高水平上满足广大农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进一步提升乡村文化在治理现代化中的贡献度,这是当前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认真思考和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的理论阐释
在英文中,治理(Governance)一词大约出现于13 世纪末14 世纪初,指管理、控制或统治的权力行为、方式方法。20 世纪80 年代,治理被用于公司管理领域,公司治理成为公司管理的代名词。1995 年,这个词被首次引入中国,被翻译为治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该词开始被大规模使用,意指治理能力、行为或者治理方式。英国学者格里·斯托克认为,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仅限于政府的权力,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将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王绍光强调,治理不是特指某种治国理政的方式方法,不是指“无需政府的治理”,更不是指市场化、私有化。本文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国家本位主义下的社会共治,是一主多元的治理,包括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个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①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人民日报》2014 年1 月1 日。
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需要外在力量的推动,也需要内生力量的牵引。文化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构成因素,也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源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其中文化因素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任何一个国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都是基于自身的历史文化背景,以本民族和国家的民族精神、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为价值引导,以文化的传承发展为条件,以文化的繁荣兴盛为支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②《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 年11 月6 日。乡村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绩效水平,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前现代社会,乡村文化保持着与城市文化的良好平衡,二者形成一种封闭差异性文化。进入现代社会,随着大规模工业化的开展,乡村文化面临着现代城市文化的持续冲击,出现了被同化和边缘化的现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在更高水平上满足广大人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就要在城乡高度融合和交流基础上挖掘乡村文化的功能,把乡村打造成不同于城市但是与城市高度互补的差异性空间,使之成为新型文明的重要载体。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来审视和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既要充分认识乡村文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价值引导作用,又要有意识地把传统乡村文化中的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等优秀因素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接起来,实现乡村文化的现代转型。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部分乡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不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民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强以及特色乡土文化边缘化等方面都成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亟须关注的领域。
(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涣散,农村基层文化工作流于形式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执政党自身(治理主体)的执政能力的挑战。乡村文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一样,都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推动和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是确保党的文化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进入21 世纪,由于部分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涣散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地纠正和改进,以致于在落实农村各项工作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在文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工作中,农村基层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轻文化、重眼前轻长远的现象,对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缺乏自觉意识,文化建设理念不能有效转化为政策、行为。在乡村文化公共设施投资上,总量少、比重低;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业务素质偏低,绝对数量不足;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上,多头管理、条块分割,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在对乡村文化地位认识上,将文化建设置于农村各项工作的末梢,认为是可有可无的面子工程。以L 市SH 镇为例,全镇共有116 个行政村庄,20 个村有健身广场,95%的村有农家书屋。虽然该镇经济发达,但是文化站基本没有经费,乡镇编制有限,文化站工作人员只有1 人,是镇宣传办宣传干事兼职。乡镇文化站建设方面都是应付检查,只挂牌子,实质性的东西几乎没有,文化活动场所也是和文化宫学习班合并在一起。③数据来源:L 市SH 镇相关工作人员。由于农村基层文化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党的文化工作功能的萎缩,农民群众的自主精神和自办文化的发展模式并未得到充分发挥,这种过度依赖于外部输血,缺乏相应的自主造血能力的乡村文化发展模式,将导致乡村文化工作流于形式,抓而不实,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二)存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与群众需求不相匹配的现象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乡村文化建设的基石,乡村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供需基本匹配,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虽然政府在推动乡村文化发展方面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行动自觉,然而农村基层政权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在制度化、功能化方面存在不足,公共服务意识淡薄,对农民的主体地位重视不够,对农村社会环境和群众需求研究不够,造成了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侧和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农民的需求端的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是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另一方面是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资源、服务方式、服务需求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同时,多数乡镇文化站对乡村文化生活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以及不同阶层、不同区域的文化生态与文化诉求的复杂性估计不足,服务方式和服务意识依然滞留于计划经济时代,这也就导致文化站的功能弱化和文化服务水平的巨大落差。“农村乡镇文化站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尤其是缺乏定期定量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培训,这在信息时代、视觉文化普及时代的历史背景下,甚至在面对大量新农民人群成为文化服务对象的条件下,显然就会出现极大地不适应以及能力与岗位职责的难以匹配。”①王列生:《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体制框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年,第166 页。根据对D 市XJ 县、Y 市HYQX 市、H 市MD 区、T 市DY 区、Q 市HD 区等相关乡镇的调查研究,可以看出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都是由相关人员兼任,文化程度不高。村文化大院文化专员由村委兼任,对文化工作的认识依然停留于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决定论”根深蒂固,文化工作从属于经济工作。
(三)部分地方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自觉性不高,主体意识不强
乡村文化不仅需要建设主体的多元化,更需要增强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体性。改革开放激活了农民群众的自觉创造精神,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农民自觉性和参与度很高。但是在文化建设中,农民群众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疏离感,认同度较低,自觉意识和参与意识不高,乡镇文化站和文化中心未能成为凝聚农民群众的有效文化平台。
一方面,文化建设中的客体化和物质化倾向削弱了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市场经济教会了农民“生财之道”,但却忽视了农民文化涵养的提升。农民对物质条件的追求胜过对精神文化的需求,道德建设、价值引领、精神引导等高品位的文化消费让位于对低俗文化的需求,“在城市消费主义文化的‘殖民’下,农民的生活条件在改善,但他们的主体性在逐渐消失,生活中原有的意义也在丧失,他们不知道人为什么活着,不知道该如何看待和追求人生的价值。”②贺雪峰:《小农立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年,第267 页。另一方面,农民整体性文化素质偏低,对文化生活参与、文化成果占有、文化方式选择和文化利益分配方面的了解存在盲区,制约了农民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众所周知,文化消费能力与文化素质呈正相关,文化素质越高文化消费能力就越旺盛。当前农村居民的整体文化状况,未能激活农民主体的活力,成为制约乡村文化消费结构升级和文化市场扩大的桎梏。据统计,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到1/5,影响了文化参与和文化消费多样化的发展,这也就成为制约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巨大障碍。乡村文化建设,既需要农村公共文化部门的服务重心下移,也需要农民文化建设主体意识的觉醒。只有有效的激活农民主体的内在潜力,推动农民树立现代意识和文明理念,使农民意识到文化参与的重要性,才能造就乡村文化建设生动活泼的局面。
(四)农村空心化进一步加剧,乡土文化面临消逝危险
乡村文化建设是政府外部文化供给与村庄内部承接相互作用的过程,由于大量农村青年农民进入城市和文化人才流失,造成乡村内部文化建设主体力量缺乏,文化内生动力遭到破坏,大大增加了乡村文化建设的难度和成本。据统计,2018 年全国有农民工28836 万人,60%在乡外就业,其中26%在省外就业,大量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被吸附到城市,留在农村的多是“386199”部队,即妇女、儿童和老人。与此相对应,则是村庄的大量减少,在第三次农业普查中,全国共有596450 个村,比2009 年减少了4 万个。其中山东全省8.6 万个自然村中,呈现“空心化”的占20%至30%。③徐金鹏、娄辰:《山东近九万个自然村三成“空心化”》,《经济参考报》2015 年5 月5 日。农村空心化不仅是人口的空心化,而且带来了农村社会的凋敝和乡村文化的衰败。乡村文化在其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解构,庙宇祠堂等传统物质载体被现代建筑取代,乡风习俗遭到西方节日冲击,传统信仰让位于外来宗教,乡村道德伦理被消费主义解构。
毋庸置疑,乡村文化有其弱点和消极面,但是现代城市文明泥沙俱下,破坏了原有的乡村文化秩序和文化结构,新农村文化建设并未对农村文化传统中蕴涵的积极、进步、合理成分进行新的转化。这就导致农民一方面脱离了原有的传统道德的规制,新的道德规范又没有建立起来;另一方面又进入了低俗、庸俗的消费主义文化陷阱。原有的特色乡村文化遭到遗弃,村风村俗没落,乡村文化中原有的宝贵精神元素和传统价值遭到蚕食,传统农村文化中的家庭意识和乡土情节的优秀品质逐渐淡化。一方面,乡村文化精英不断流失,古老的乡村文化传统已经丧失农村社会调节的功能,乡土文化被人们置于“先进文化”的对立面;另一方面,在市场化进程的裹挟和冲刷下,公共文化衰微,私性文化①所谓私性文化是相对于公共文化而言,不具有公共理想和公共精神。彰显。“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与其说是反映了个人权利意识的萌生,倒不如说这是农村公共精神的消退。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金钱成为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和社会意义的主要准则,物欲化、工具化的评判作为人情往来的既定规则,农村传统文化中朴素的优秀品质,诸如“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等因素流失,乡村不仅呈现出人口的“空心化”,也出现了道德的“空心化”,作为乡土中国的价值核心——乡村道德在城镇化的冲击下徘徊歧路。
三、以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多维推进乡村文化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习近平指出:“基层党组织要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正确方向”,这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其背后的深层逻辑正是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从组织、主体、机制及价值四个维度引领乡村文化发展方向,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从而把乡村打造成不同于城市但是与城市高度互补的差异性空间,在更高水平上满足广大人民美好精神生活需要。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乡村文化工作的领导职能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和改进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②《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年,第581 页。乡村文化建设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对文化的领导不是包办,而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落实党对乡村文化工作的领导,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遵循乡村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
文化发展与经济建设不同,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迥然不同,每个地区的乡村文化建设与其他地区的乡村文化建设也必然是千差万别。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不同的文化背景、独特省情决定了不同地区乡村文化建设必然有自己的独特规律,其中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乡村文化发展的影响的尤为明显。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的变化,反映的是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文化需求层次的提高。因此,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农村社会的巨大跃迁和农民个体意识的觉醒以及文化需求的大量释放都要求乡村文化建设要正确认识和遵循乡村文化发展规律,要以农村的具体省情为出发点,结合农民需求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党在农村的文化政策,以不断满足农民对先进文化的需求为落脚点,做到既不能急于求成、揠苗助长,也不能因循守旧、停滞不前。
2.弘扬主旋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
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乡村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乡村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不仅满足农民求知、求乐、求富、求美的需求,还将国家意志和政治理念传递给每一位农民,以巩固和扩大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原有的传统文化信仰体系在农村发挥作用的机制遭到破坏,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未被广大农民普遍认同,这样就造成了农民伦理道德滑坡和精神文化信仰的真空。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社会思潮不断蔓延和渗透,构成了对党在农村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严峻挑战。以基督教为例,据统计基督教在农村地区形成了迅速扩散的局势,挤占了广大农村的信仰空间。在乡村文化发展过程中,要弘扬主旋律,提高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质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渗透到文化活动之中,创造出符合农民需求具有乡土气息和乡村特色的优秀文化作品。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乡村文化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一样,都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具体推动和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①《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人民日报》2018 年3 月9 日。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确保党的文化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农村基层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乡村文化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树立农村发展必须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理念;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提高“两委”班子的领导力,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党组织班子结构;加强农村组织形态的创新,健全乡村文化发展的社会组织基础和实践基础。乡镇、村两级要健全文化组织机构,配齐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管理员,并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形成乡村文化有专人管、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培育农村特色文化人才。乡村文化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党应该加强规划引导,做好乡村文化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突出培养文化创意人才、文化技能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等,为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活乡村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乡村文化建设不仅仅是简单的政府外部文化供给问题,而且涉及到了村庄内部的“自给”问题,只有政府外部输血和村庄内部造血衔接起来,乡村文化建设才能出现实质性改观。新时期乡村文化建设要激活乡村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1.培育农民主体意识,提高农民文化参与的积极性
乡村文化的发展最终落脚点要激活乡村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培育农民主体意识,使农民不仅成为经济建设的主体力量,而且要成为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农民主体意识的增强,在于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没有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和自主发展能力的增加,农民文化参与的主体意识就不可能增强。在农民文化程度方面,农村居民家庭劳动力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不足20%,其中大专程度的不足3%,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也就制约和影响了农民的文化鉴赏能力和文化参与的热情。因此,要通过乡村文化教育来培育农民的主体意识,提高农民教育文化程度,培养农民的独立意识、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消解小农思想、等级观念和旧风陋习对农民的束缚,以提升农民主体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民主体意识的增强,还要培育农民的公共精神,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受市场化进程的裹挟和冲刷,乡村传统文化日益退潮,传统组织和权威弱化,私性文化张扬,公共精神式微,农民大都将自己的生活局限在家庭小圈子内。一旦当农民将日常的文化生活场景定位于私域,农村公共场所必然衰落和萧条,农民对村庄认同必将弱化。因此,培育农民公共精神就要引导农民走出自己的私人领域,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这就要求广大农民要意识到自我角色的存在、自我权利的赋予,把农村社区建设成社会生活共同体。
2.培养乡土文化精英,增强“造血”能力
农村的萎缩,乡村精英的流失,这是乡村文化建设瓶颈。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是乡村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精英的缺位也就构成了当前乡村文化建设内生动力不足的关键性因素。新时期乡村文化建设需要农村激发潜在活力,培养了解农村、愿意为乡村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的乡土文化精英,实现农村文建设的自力更生。为了发挥好文化精英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实施“人才兴文”的战略,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完善相关政策条例,其一,完善政策,要对农村文化精英加强管理,做好登记、考核和资格认证,不断加强文化精英的后续培养,输送符合条件的文化人才到相关艺术学院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和文艺技能;其二,加大投入,通过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精英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鼓励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村文化精英参与文化站、文化大院的建设和农村文化政策的制定,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其三,要建立一套有利于后备人才选拔、在岗人员培养和传统技艺传承的梯队建设制度,通过优化人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来实现文化人才的聚集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3.壮大民间文化团体,丰富乡村文化形式
乡村文化力量的弱小与民间文化团体的零散不无关联。虽然当前乡村文化团体在活跃乡村文化阵地、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和文化生活单调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当前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乡村文化精英人才的流失,二是乡村文化团体生存困难。这些都使得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面临着极大挑战,导致农村自办文化“造血”能力不足。农村基层地方政权要加强对民间文化团体的规划引导,巩固乡村文化发展的“组织”基础,要积极引导鼓励民间文化社团更好地拓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来源,加快市场开拓,提高农村基层文化服务效能,力争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民间文化社团,以便能够实现乡村文化的自我发展、自我服务,从而搭建群众自娱自乐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乡村文化社团管理上,把社团的形式引入乡村文化建设中,与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政策制定上,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内容规范上,要引导广大农村文化能人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前进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突出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乡土故事,实现文化服务的先进性与通俗性的统一;在评价标准上,农村文化团体的政策制定不能仅仅考虑单纯的市场需求和受众接受程度,必须考虑价值取向、专业水准和审美情趣,注意产品内容是否符合主流价值观和社会主义道德标准。
(三)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乡村文化服务重心下移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实现农村文化服务重心下移,逐步形成农村文化管理以县为主,协调服务以乡为主,建设以村为主的新格局。
1.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中国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巨大,仅农家书屋就超过200 亿元,乡镇文化站补贴每站5 万元,但是巨额投入的背后,农民对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并不高,乡村文化社会参与度不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需求呈现出结构性矛盾,既有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从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来看,一些地方的乡村文化内容陈旧,对农民缺乏吸引力,而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题材的乡土文化少之又少,文化事业的运行机制缺乏活力和动力,这也就造成了公共文化产品及其服务越来越不能满足农民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乡村文化作品和文化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农民、贴近生活,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农民精神文化诉求的表达机制基础之上,培养乡土文艺骨干,唯有这样农民的诉求才能充分吸纳到政府决策中来,文化供给才能同文化诉求相匹配,才能不断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能力。
2.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标准,增强基层地方政府的驱动力
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虽然已经纳入了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但是在实施效果上大打折扣,农村基层地方政府总是呈现出很强的“选择性治理”。虽然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了“乡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的建设目标,但是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完善并不必然带来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由于对公共文化服务缺少一个系统的科学评估标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呈现出较强的“经济决定论”。在经济指标的压力下和政绩、升迁因素的驱动下,文化建设的资金和资源不时被挪用、挤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在不少地方也就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将文化工作纳入党政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将之与农村基层相关负责人的政绩、前途相挂钩,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落到实处。
3.建立农民文化诉求表达机制,构建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农民结构呈现多层次化,文化诉求必然多种多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农村为中心,“接地气、察民情”,尊重农民的文化诉求。在充分调研农民的文化意愿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文化诉求反馈机制,为不同层次的农民提供表达其诉求的平台。农民文化诉求表达机制的建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研究农民和农村的特点,考虑农民的实际需要,分析农民的接受程度,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层次性和针对性。农村中的特色文化资源对广大农民来讲具有浓厚的亲近感,要激活农村的“乡土文化”,充分挖掘当地乡镇特色人文资源,借鉴广大农村文化消费主体的意见,用优秀的文化传统影响和感化农民;二是基层农村政府的文化政策和文化活动要为广大农民群众所了解和熟知,形成选择需求表达的有效性基础;三是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效果反馈、纠正和更新机制,使得农民的文化诉求反馈成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以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需要有制度化的保证,尊重农民文化诉求的表达权和参与权,并使之成为反馈机制的关键和灵魂。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鼓励和调动农民在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中的主体意识,激发农民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四是要将农民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尺度,并将反映文化消费主体“满意度”的指标进一步细化,形成文化活动和服务效果评估的系统数据库。
(四)重构乡村文化叙事,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传统农村文化除了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特征外,又兼具了鲜明的地域特色。传统文化历史悠久,作为现代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在民族心理和文化传承中有着独特的内涵。如何在新时期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重塑历史记忆,发挥乡村文化的引导和规制作用,就成为摆在眼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广大农村地区保存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珍藏了丰富的历史记忆。地方政府部门要将农村历史文化遗产纳入城市发展整体规划,认真做好“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在发掘和保护中实现地方历史记忆的再现和文化的传承。21 世纪以来,国家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如全面推进镇、村两级历史文化展示和乡村记忆工程等。通过挖掘历史记忆传承地方特色文化,进行历史展示和乡村记忆工程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除此之外,还应将历史传承与现实利用相结合,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使历史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发挥更大效用。在理论层面,要加强农村地区历史文化资源的学术研究工作,批判继承、推陈出新,对乡村文化进行新的理论诠释和建构,推出一批具有教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理论成果,不断丰富村地区的历史文化宝库;在实践层面,对乡村文化中的蕴含的道德实践方式和礼俗资源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成为推动农村道德生态重构的巨大力量。传统农耕社会的道德规范,不可能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而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传统的那种“父母在不远游”“晨昏定省”“早晚问安”的道德在现代社会中已无可能,但是传统道德中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资源对于现代社会依然具有时代价值。通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有利于将儒家道德理念变成农民的生活方式,实现优良道德传统再度回归,重建乡村的伦理秩序和文化生态。同时,乡土文化不能止步于传统文化,还应包含地域特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在重温红色历史、再造红色经典中再现红色记忆;还要梳理和凝练1949 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体现的地方精神,如忠诚守信、勤劳勇敢、务实苦干、开放创新等,将这些能够提供正能量的时代精神纳入历史展示和乡村记忆的范畴之中。只有这样,才能扎牢乡村文化建设的根基。
乡村文化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由于当前乡村文化建设的系统合力还不强,工作有时显得碎片化,社会自治力量不成熟,需要深刻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文化建设的内在关联,从党的领导、主体建设、体制机制和价值重构等方面努力,才能繁荣兴盛乡村文化,从而增强乡村振兴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