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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物化理论视角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技术哲学之思

2020-02-20

阴山学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道德规范物化伦理

马 成 昌

(东北林业大学 文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2015年11月,国家颁布的“十三五”规划要求“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这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是全世界面临的难题,当前我国城市垃圾总量多达80亿吨,并且每年以9%左右的速度增长,总占地面积达80多万亩,全国70%的大中城市陷入了垃圾围城的困境。这些城市垃圾多为露天堆放,污染大气、水与土壤,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公共卫生安全。而传统垃圾的处理办法主要有三种,即填埋、焚烧与堆肥,但每一种方法都存在各自的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的一个共性因素便是垃圾分类比较混乱。实际上,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如果将垃圾放对地方,加以分类,那便可以变废为宝。所以,垃圾分类势在必行。

垃圾分类是一个漫长而系统的过程。这一过程固然需要增强人们垃圾分类意识,需要借鉴他国垃圾分类处理经验,需要推动垃圾分类法治化,需要提升垃圾分类管理能力,但在这些宏观举措之外,有一个非常微观却很重要的环节往往被人们所忽略,那就是垃圾袋、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垃圾点等垃圾分类工具的设计问题。当我们提出垃圾分类理念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垃圾分类工具仍然是老面孔,那这一理念便很难落实到现实层面。因此,我们必须在垃圾分类工具的设计上实现革新性的改变,而道德物化理论可以为这一实践活动提供重要理论启示。

一、技术设计的道德教化功能

“美德可教”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基本预设,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也认为,道德是习惯养成,没有哪种德性是自然生成的,“我们所有的道德德性都不是由自然在我们身上造成的。”[1]由此看来,道德教化既是一个认识问题,也是一个包含道德体验的实践问题,即道德规范需要具体的道德体验逐渐养成。技术设计正是道德规范具体化的有效载体,起到道德塑造作用。在技术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技术物具有工具性与规范性两种功能,而后者体现为引导人们向善的道德教化功能。所以,任何一种合理的技术设计都对行为主体具有约束、导向、规范、劝诫作用。当然,不合理的技术设计也可能给行为主体带来某种更坏的行为方式,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种种隐患。如当前在我们生活中特别是消费领域长期泛滥的一次性设计理念导致的对不可循环利用产品的滥用,长期以来使人们形成了用完即扔的不良习惯,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环境的巨大破坏,严重威胁着我们当下的生存空间。

因此,好的设计既能创造积极的社会价值,又能对人的不良行为习惯起到矫正、引导与教育功能。著名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帕帕内克(Victor Papanek)认为:“设计-规划者几乎要对我们所有的产品、工具以及它们对环境的破坏负责。他既要对较差的设计负责,也要对疏于履行职责负责。他不可放弃创造的责任,也不应逃避与敷衍事关人类福祉的设计责任。”[2]因此,技术设计者必须负起设计的道德责任。飞利浦全球设计总监马扎诺(S.Marzano)也认为,我们需要的技术已经随手可得,我们挑战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我们该如何运用设计的善,而不是利用设计的恶。[3]总体来说,通过技术设计达到道德教化目的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其一是以人为本,把设计产品作为传达真善美的载体,包括对人的身心关照、对生态环保理念的宣传,注重安全、舒适、方便等人性化理念;其二是通过具有引导或禁止性设计强化技术物对使用者的约束,引导其养成良好习惯。这也就是我们所着重强调的,将器具本身作为道德教化的载体,通过道德物化达到道德教化的目的。

二、道德物化理论的伦理诉求

整个20世纪,福柯(M.Foucault)、拉图尔(B.Latour)、阿特胡斯(H.Achterhuis)、维贝克(P.P.Verbeek)等人都从不同视角探讨了技术物的道德伦理维度。福柯通过对“全景敞视建筑”的分析探索了现代社会的规训模式,拉图尔强调通过将道德规范写入技术物而强化相关道德诉求的目的,阿特胡斯提出了人造物道德(morality of artifacts)[4],维贝克则具体阐明了“道德物化”(materialization of morality)思想[5]23。归纳起来,他们所关注的问题是通过恰当的技术设计如何使抽象的道德观念在技术物中得到体现,进而对人的行为产生道德引导与规范作用。这种理论关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保守层面,即设计者通过评估技术调节功能避免不良道德后果;二是主动介入,即设计者直接形成具有特定调控功能的技术产品,实现道德物化。在这里,我们尝试探讨的是合理的垃圾分类工具设计能够引导人们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在此意义上,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这一理论的第二个层面。

道德物化理论是当代技术哲学发展的新思路,其要义是人们通过合理的技术设计,将一定的道德规范植入技术物中,从而使其对人的行为产生引导与规范作用。我们可以以减速带为例清楚说明这一理论的具体应用。从日常规范角度讲,司机在行经危险与人流较多路段时应减速慢行,以保护自己与他人,但在日常生活中并非所有的司机都能做到。基于此,人们设计了行车减速带,将“你应该缓慢驾驶”这一道德规范植入减速带这一交通辅助设施之中,从而降低了机动车通过危险路段时的速度,最终达到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目的。这一理论是荷兰著名科技哲学家维贝克(P.P.Verbeek)提出的,在他看来,如果伦理学是关于人应该如何行动的理论,那么,技术与艺术设计就是伦理学的一种质料显现形式,“就应被视为一种以物质方式从事的伦理活动。”[5]91如果能够将维贝克道德物化理论运用到我国垃圾分类设施的技术与艺术设计之中,使这些工具物化一定的环保价值,让人们自觉践行环保理念,这无疑为当前垃圾围城的困境提供一种思路。

随着科学技术对人类生存状态的不断侵蚀,传统技术哲学工具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分析框架面临严峻挑战。这一理论脉络认为,人是唯一的道德主体,技术则是一种纯粹的工具性存在,这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将技术视为人性的异化,技术潜在地蕴含着对人类主体性危害,技术伦理所做的便是要维护人类的自由与尊严。面对这种困境,现代技术伦理学重新从本体论层面认识技术的本质及其对人的引导与塑造作用。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思路。该理论认为,在人和非人之间并没有明确界限,二者都是平等的行动者,二者彼此的互动形成了一个行动的“网络”。拉图尔以“行动者”强调非人实体的积极能动性,以“网络”强调人与非人彼此建构的相互性,而道德则处于人与非人所构筑的网络之中,是技术参与的结果。“道德律固然存在于我们的心中,但也同样存在于我们所使用的技术装置中。”[6]在拉图尔看来,技术物对人们行为的影响就像影视剧本对演员的影响一样,嵌入技术物中的道德规范的剧本也同样能够规范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方式。“想想道德家们如何不断地报怨:没有人能像机器一样具有完全的道德性。……我们不但能够将我们已经实行数个世纪的规章制度授权给技术人造物,而且我们还能够将价值、责任与道德规范授权给它们。”[7]设计者通过对人工物质形式的授权赋予其特定的行动程序,从而对使用者的行动进行道德规范[8]。在这个意义上,居于人与世界之间的技术物并不是一种中立性的存在,而具有特定的技术意向性。人在改造外部世界的过程中,技术物作为人身体的一种延伸以特定的方式展现世界,从而对人的认知具有放大与缩小的作用。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在设计垃圾分类设施的时候,设计者就可以在其中写入特定的行动剧本,这些剧本能够规定着使用者在特定情境下的行为方式,使人们对生活垃圾能够做出分类,愿意做出分类,必须做出分类的行为选择。

承袭拉图尔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思路,维贝克的道德物化理论也是从行动者角度挖掘人工物的伦理价值。维贝克认为技术哲学应建立起描述性与规范性并重的理论框架,使消费者、设计者与决策者在充分理解技术人工物的调解作用与社会影响基础上,共同融入由现代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美好生活建构之中。技术伦理学的关键“不是我们应该在人与技术之间什么地方划出界线,而是我们如何在人与技术之间构建起相关性界限。”[9]维贝克认为,技术可以通过直接指向人的道德认知达到影响道德行为的目的,即技术人工物可以通过对人们认知与行为的调解而参与到具体的道德规范之中,这种认知与行为调解可以对行为者实现行动程序的转换,依据技术物显现意向性的不同,实现激励或抑制作用。这样,人们就可以注重在设计技术物时所蕴含的道德功能,从而形成一种先于反思的建构性伦理诉求。这一诉求将传统技术哲学的伦理反思模式转变为技术设计的一部分,参与到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之中,为人们提供实现道德的物质条件,即通过对物品的技术与艺术设计来植入特定价值,从而使人们自觉践行这一价值。由此,技术伦理学便跳出了工具主义的窠臼,从本体论层面探讨技术物本身所包含的伦理价值,从而使技术人工物在结构功能意义上显现出设计阶段的价值诉求,使一种前反思与构建式技术伦理评价成为可能。

道德自律与法律制裁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方式的两种主要手段,当前我国对人们垃圾分类良好行为习惯的约束也主要采取这两种手段。但就这二者而言,前者有赖于行为者的道德素养与高度自觉,多数人对垃圾分类习惯性采取事不关己、漠然视之的态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看到的是道德规范的脆弱性。就后者而言,法律制裁只是针对行为者的事后机制,它不能禁止违法行为的事前发生。而道德物化理论则为规范当前我们面临的垃圾分类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而又可行的思路,从而有效弥补以上两种规范手段的不足。因为这一理论摒弃了传统主客二元对立的工具主义思维模式,将技术人工物视为与人平等的道德行动者,进而使其承载一定的伦理价值,将其纳入伦理评价之中,这样便实现了技术伦理的重心由人向非人的转向。同时这一理论注重对技术人工物进行前反思的建构性伦理评价,通过对人工物的设计将预期的道德诉求植入其中,使之具有物理功能以外的道德引导功能,进而在日常使用情境中对人们的行为产生道德规范作用。这样,我们就可以关注垃圾分类设施本身的意向性与调解性,将它的使用与设计联系起来,在实践层面通过设计对这些器具的调解作用进行积极建构。

三、道德物化理论的现实可行性

维贝克的道德物化理论要求设计者在设计人工物的过程中合理观照技术物本身所承载的伦理功能,在这一伦理功能的指引下,行为者会自觉沿着设计者所植入的伦理意图而做出预期的行为,“人们使用的工具参与塑造了人们的行为方式。行为不但是个体意向与人们生活其中的社会结构的结果,而且也是人类物质环境的结果。”[10]由此启发,我们就可以对垃圾分类所使用的各种工具进行道德物化设计,以提高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归纳起来,在具体的垃圾分类工具设计过程中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垃圾分类问题上实现道德物化的关键在于能否达到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情境与使用情境的有效对接。这首先依赖设计者的道德想象,即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者凭借自身独特的专业经验,通过道德想象对这些设施可能产生的道德规范作用进行合理预测,然后依据其结果选定设计方案。设计者在想象中将不同的垃圾分类设施置于各自不同的使用情境中,关注这些设施在不同情境中可能显现出来的对人的认知与行为调解功能,然后将想象中所考察的结果纳入这些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之中。其次,在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过程中遵循技术设计的民主化思路,将这些设施的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评价纳入设计过程中,注重社会相关群体对产品设计的动态参与,从而对垃圾分类设施的各种设计方案产生建构性影响。实现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情境和使用情境的有效沟通,即通过强调设计中的垃圾分类设施在使用情境中的调解功能,预测其实现道德价值的方式,经过反馈完善在道德想象中垃圾分类工具的原初设计。最后,要对这种设计进行实地情景模拟,对使用者的道德引导作用进行全面分析,这里的关键在于确保情景模拟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第二,人们在对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过程中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技术调解方式。一是进行保守的隐性调解,即对纳入其中的技术调解的运行状态进行动态的跟踪、预测与评估,然后再依据评估的阶段性结果不断调整既定的设计方案,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来达到预期目的,这适用于对垃圾分类效果不能做出较为明确判断的情况。二是采取激进的显性调解设计,即直接设计出具有一定调解功能的垃圾分类设施,使“你应当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这一道德规范成为这些设施功能的组成部分,实现垃圾分类设施本身的道德化。

第三,对垃圾分类设施的技术调解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评价,即对调解理念、调解方式与调解结果进行评估。对调解理念的评价即注重对其道德合理性的分析,判断其能否符合道德评价;对调解方式的评价即分析使用者的不同使用情境与利益偏好,判断它的可接受性;对技术调解结果的评价应关注其有效性与公正性,判断其结果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公正合理。这三方面共同决定着设计者所设计的垃圾分类设施的道德品质。同时,我们也应注重垃圾分类设施的试验性与开放性,因为,随着实践的深入会涌现出新的技术调解功能,技术物所承载的道德规范也未必依照预定的设计方式发挥作用,在具体使用情境中,个人对这些设施的独特理解与诠释是始终存在的,这必然要调整原初的设计方案,使道德物化理论指导下的垃圾分类工具设计始终保持一定的开放性。

第四,从具体的设计理念来讲,垃圾分类设施通过技术改进应在色彩、形状、大小、质料、排列等方面具有可爱、美观、干净、精密、奖励等价值内涵。我们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设计上的点滴改进便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巨大的道德引导功能。如大型购物超市中的投币式购物车,为了防止购物车乱放的行为发生,通过设置投币口,将“你应该将购物车放回原处”的命令植入其中,这样便使购物车在承载物理功能的同时也承载着特定的道德功能。又如日本的一些垃圾点就在小区楼房内部,这种空间设计的变化对人的行为产生强烈的规训作用,人们不再将其看作是一个脏乱差的垃圾堆,而是更准确地将垃圾投递出去。2019年5月,上海的一个大学生创业团队就研发出了一种智能垃圾回收箱,俗称“黄箱子”,主要投放在上海的多所高校,只要人们向里面投入相应的废旧物,他们的手机关联账户就会立刻获得提现。现在,这种智能垃圾回收箱不断入驻各地的办公楼宇、景区、工厂、企业。从以上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垃圾分类设施的设计不能只赋予一种装垃圾的功能,还应承载干净、便捷、美观等价值,这样便使人产生积极的联想,而不会与肮脏、细菌、疾病联系在一起。我们通过这种设计上的改变将会为垃圾分类设施去污名化,使人们意识到垃圾只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现代美好生活的一部分,从而逐步推动垃圾分类理念成为现实,最终达到有效维护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

四、结语

从科技哲学角度对垃圾分类问题做出反思与建构对解决我国当前垃圾围城困境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而道德物化理论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智性支持。它将传统技术哲学的关注点由人转向了物,由对技术后果的被动反思式批判转向了对技术调解意向的积极前思式建构,由对技术物本质的静态分析转向对技术设计应用过程的动态理解。把这一理论运用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开发、设计与生产等环节,将会大大推进我国当前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展,从而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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