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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2020-02-16陈新忠庹娟

教育与职业(上) 2020年1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战略

陈新忠 庹娟

[摘要]基于乡村振兴的时代发展背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仅在数量方面需求较大,在培训内容、培育方式、培育体系和培育成效等质量改善方面也有较高的要求。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培训内容陈旧、培育方式传统单一、培育资源未能有效统筹、培育成效难以检测等问题。对此,文章提出分类管理与精准教育相结合、内容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政策保障与资金保障相结合、准入制度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等对策,以期对乡村振兴背景下改革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供有效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作者简介]陈新忠(1968- ),男,河南新乡人,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庹娟(1992- ),女,湖北十堰人,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湖北  武汉  430070)

[中图分类号]G7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01-0101-07

一、问题的提出

在新时代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有力的生力军,是“三农工作队伍最可靠的同盟伙伴,是农村产业调整升级的关键力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人才是关键。从我国农村发展现状来看,农民整体科学文化水平较低,人才流失情况严重,“空心村”现象愈演愈烈。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初中及以下(初中、小学、未上过学)文化水平人员占比91.8%,高中及以上(高中或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比8.3%。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实施以来,虽然国民素质普遍得到提升,但由于农村教育水平不发达、优质师资力量匮乏、教育观念落后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文化水平仍然不能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农业农村现代化首要问题就是农民现代化,如何对现阶段的新生代农民进行职业培训,把他们培育成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型职业农民”作为一个概念或提法,是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逐步形成的。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应该是“会经营、善管理、懂科技”的农村新型人才。学术界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特征和培育路径等问题也提出诸多观点。邱立民、钟宇红、马浩认为新型职业农民将务农视为是终身职业,是能够应对社会大市场及大生产的专业人士,是农业经济真正的市场主体。刘家富、余志刚、崔宁波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使用土地等生产资料,运用现代手段和技术,比较稳定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具有较高职业能力的农民。郑雄飞认为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并具有相应专业技能、收入主要來自农业生产经营且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方面,钟扬、刘克勤提出从加快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法规、增强新生代职业农民的内生动力、夯实家庭农场作为培育载体的基础地位、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模式、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着手;于梦、赵义情从空心村治理角度提出转变传统观念,增强内生动力;更新培育内容,体现本土特色;结合学员特征,转变培育方式;挖掘乡土能人,培育本土师资的内生解决策略。宋新乐、朱启臻从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精神的角度出发,提出要创造条件把喜欢和热爱农业、对农业充满兴趣的人吸引到农业领域来,把他们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充分挖掘和利用农业的教育价值,将优秀农业文化与农业职业精神相融合,发挥各级各类农民培训学校的教育作用。综合上述观点可以看出,现有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研究更多聚焦于各类国家政策大背景下如何提升新兴职业农民培育的效果,缺乏对现有农村情况的数据分析和经典案例分析。

新型职业农民在国家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当前农村严重的人才匮乏和人才流失的现状,需加大力度保障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本文通过对江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南省部分农村地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前、培育中、培育后的现状,了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全过程,挖掘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短板和不足,深入剖析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展和培育效果落实的根本原因,从而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路径。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求

新型职业农民的“新”在于其单独的职业属性和综合性的职业技能,作为当前和未来农村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科技素养高、专业知识强、接受外界信息能力强的特点,同时必须有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和基础,通过接受再教育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肩负起现代乡村发展的责任。当前我国农民的职业能力与乡村振兴战略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相距甚远,可以从“量”和“质”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在数量方面

根据农村农业部的规划,未来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以上,推动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总就业人员数和城镇就业人员数呈上升态势,分别由77253万人、39310万人增长至2018年的77586万人、43419万人;但乡村就业人员数则出现下降,由2014年的37943万人下降至35178万人。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村劳动力人口转移,职业农民数量减少。在全国的农民劳动力人口中,有1/3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劳动力价值。可以说,目前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主要是未经系统培训的农民工,这一部分农民工未来有可能通过职业培训或返乡就业创业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对于长期在家务农的农民,年龄大多集中在45~65周岁,年轻一代通过接受职业教育掌握就业技能之后往往选择离开家乡去城市就业。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处于薄弱环节,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质量,抑或是就业后的社会地位和工资收益,都让越来越多的家长和学生认为“读中专和大专是无奈之举”。在此背景下,专业的农业技术院校数量和生源更是急剧下降,部分涉农专业也面临“无生可教”的窘境。此外,涉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往往与农业相关度不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14年到2017年,职业技工学校的数量、招生数、在校学生数、毕业生数和教职工数都逐年递减,这与农业农村部提出的“每年培养100万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相去甚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量专业的新型职业农民扎根农村,激发其内生动力,成为新一代农村经济主体和经营主体,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当前农村人才流失严重和后继人才缺乏,将导致乡村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有生力量供应不及时,严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二)在质量方面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恶化、生态资源紧张等问题为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一方面是生产经营在客观上需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生态保护,二者之间矛盾凸显,对未来的新型职业农民提出更高要求。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要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更要对紧缺的农业资源进行科学规划,保护日益脆弱的生态环境。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开展的培育工作,需要兼顾科学技术的使用与职业道德的践行,更需要做好乡村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传承。

1.培训内容方面。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农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行业更加细化,人才需求更加专业化。为更好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需求,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内容应当从原有的传统化、单一化转变为现代化、综合化,不仅体现在当前的种养殖业和农民就业方面,更应培育其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创业能力。就农业发展内部来说,农民从传统的生产、制造、运输链条中剥离出来,成为全面的专业型人才。因此,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来说,一方面他们具备农村生产经营的传统知识和技术,需要通过培训使自己的专业技能更加科学现代;另一方面他们拥有信息时代的眼光和市场经营理念,期待通过新的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经营收入。培育内容的充实与完善需要各个培育主体从行业发展角度出发,深入基层,扩大调研对象,咨询专家学者,了解新型职业农民的真实需求,从专业型和创新型知识两个方面入手,按照农民需求合理分配培育资源。同时对市场信息进行精确捕捉和即时传输,调整培育内容,更新培育知识结构体系,以期培育内容跟上时代脚步和市场需求,培育内容更加精准。

2.培育方式方面。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为城乡间人才流动提供更多机遇,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农民能接收到的信息海量暴增,传统媒体到新兴媒体的变革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供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与原有培育方式相比,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互结合互为支撑的方式使得培育信息更具时效性和趣味性,也更易被群众接受学习。在此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已经不满足于原有的課堂授课制,而是需要结合科技手段创新培育方式,田间课堂、网络课堂、网络社群等方式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受众更广,内容更直接丰富。在网络上出现许多“网络红人”,他们通过直播或者短视频的方式分享自己农业生产生活的点滴,将农业生产经营与新闻的专业性、娱乐性结合起来,提升自身专业技能的同时,提高农产品的品牌溢价,在获取更大经济回报的同时对乡村文化进行有效传播,有利于乡村全面发展。在村内走访时,笔者发现调研户的劳动力人口(16~60周岁,无身体和智力残疾)基本每人一部智能手机,在问及手机用途时,80%的人回答“和家人朋友聊天、打视频电话、看新闻、玩简单游戏”等,在问到“是否会关注农业相关信息”时,大部分人表示“会看看天气预报、关注村组微信群消息、看农业相关短视频”。“互联网+农业”的培训方式,从培育的及时性、实用性等方面入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和生产经营知识的普及,可提升培育质量,吸引更多能人回到农村创业、就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3.培育体系方面。2005年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的意见》,首次提出了“职业农民”这一概念。此后,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各地根据地方实际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如“阳光工程”“燎原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等。在我国当前行政体制架构下,教育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妇联等根据部门职责划分均有针对农民的培训,总体上来看培育资源丰富、培训课程多样、各级各类名目齐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但在实际开展培训时,由于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晰,未能形成统一的涉农培训规划体系和完整培训体制,无法做到有效沟通和联动,导致各种培训项目繁多、内容重复、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农民职业培训的最大作用,形成培训合力,使农民真正提高专业化生产经营技术和创收能力。在教育体系方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缺乏统一的资源共享机制,在针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培育时,课程体系不连贯、教师队伍不稳定、知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凸显,影响农民上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培训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4.培育成效方面。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在类型上更加精细化,在能力上更加专业化,对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专门化的人员和团队进行运作。扎根于县乡的本土企业在招聘职工时,越来越强调员工的学历水平与专业能力。河南省息县当前在针对农民的培训中,关于油茶、稻虾共养、家禽家畜养殖等传统农业技术培训更受欢迎;关于农村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生态养殖等现代农业技术培训由于其学习周期长、专业性强、市场风险不可预估等原因参与者较少。新型职业农民对职业培育从心理上持支持态度并乐意积极参与,通过参与培训获取培训补贴、掌握相关知识、拿到职业技能证书;但从培训成效来看,农民在参加培训后从事生产经营时依然需要漫长的“摸索试错”过程,需要承担一定风险,无法带来直接效益。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需要更简单高效地传授专业知识,贴近市场和社会发展需要,便于新型职业农民学以致用。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问题

(一)培训内容传统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实用性

新型职业农民以农业现代化为背景,以生产专业化为手段,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实地走访调研中,各地都积极开展关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工作,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丰富拓展。在培训内容方面,偏向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尤其以种植技术和养殖技术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实用性。针对江西省遂川县的优势产业赣南脐橙,当地政府投资了大量资源定期开展培训,也邀请国内高校的专家学者做技术指导和品牌建设,但针对广大农户的培训更偏向种植技术方面,其效益更多体现在提高脐橙产量和质量,对于互联网营销、供应链运营、生态果园等有利于提升脐橙整体价值形成品牌效应的内容相对较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传统农户年纪偏大,知识文化水平不高,对新知识接收和运用能力较弱,抗风险能力弱;另一方面教师授课内容更新不及时,教授内容较为基础,短期培训往往无法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对专业知识的需求。

(二)培育方式以集中授课为主,缺乏时效性和经济性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综合素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帮助各地发展产业,开展技术培训。但在实地走访中,农村地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多以集中授课为主,缺乏经济性和实效性。以河南省息县为例,该地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农闲时节把当地种养殖大户和农业合作社负责人集中起来到邻近集镇或县城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周左右,培训内容为种养植技术、病虫害防治等,主要由县城职校的老师和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负责授课,编辑课程相关材料作为教程,参加培训需要花费路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耗时耗力,虽然参加培训有一定金额的补贴,但经济性确实不高,并且针对种养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缺乏时效性;另一类是县里的技术人员走村入户,对该地区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技术指导,针对生产经营中的难题提供专业意见,这类培训覆盖面较小,且频次较低,时效性和经济性同样有待提高。

(三)培育资源未能有效统筹,缺乏系统性和协同性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得到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支持,从政策、资金、人员、法律、社会保障等方面均投入大量资源,并且多个部门都在自身的职能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资源缺乏统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多部门参与,条块分割又不断重合,针对“三农”的培训和职工继续教育不同程度地存在“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现象,各地培训项目分散在农业、人社、经信、民政、安监、组织部等多个部门和工、妇、团、残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种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其二,多主体参与,培训主体较多而实际内容重复,师资、场地、经费等资源没有集中起来发挥作用,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浪费和资源短缺。其三,区域资源不均衡,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各省之间或省内各地区之间培育资源供给侧配置不合理,导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资源、资金等支持差别较大,影响农户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积极性和培训效果的综合效益。

(四)培育成效难以检测,缺乏实践性和持续性

成为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指长期在农村从事生产生活的农民,在未来更指通过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的专业农民。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人口的流动性和乡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成效难以检测,缺乏实践性和评估性。新型职业农民的准入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已获取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其技能性和专业性无法进行科学合理的检测和追踪。此外,在农民职业技术培训中对授课教授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也有待健全。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关键一环,授课教师是否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科技文化知识,是否熟练运用相关职业技能,是否能将自己掌握的知识清晰明了地传授给学生,是检验一个教师职业素养的重要尺度。在农民职业培训中,培训单位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无法有效增强授课教师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对于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无法做出精确判断。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能“唯证论”,更应追踪检测其专业技能运用情况和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获利情况,考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效果。

四、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

農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度的探索与实施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供了物质条件,使职业农民在学习时无后顾之忧,学成后学有所用。而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组织为单位,组织合作社成员进行岗位培训,对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进行组织化学习,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学习增加实践锻炼机会,有利于其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所需的相关技能。在此基础上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应当有新内容、新方式。

(一)分类管理与精准教育相结合

坚持推进义务教育政策,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数量和质量的监管,提升农村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水平,通过政策、法律等手段促使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保障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和城市教师同步增长,根据各地区特色开展特色教育和专长教育。对于农村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实现科学分流,对于不能或不愿继续进入高中、大学阶段学习的学生,拿出专项资金、出台专项政策,确保大部分人都能进行相关职业技能的学习。对于专业能力突出、创业意愿强烈的群体开展专项帮扶,邀请有创业经验的成功人士进行一对一指导。对于已经步入社会的青壮年劳动力和有意愿进行职业技能学习的农民,开展符合实际地区要求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技能培训,具体可以通过专题班、工厂实习等形式实现。另外,对于农村现有表现突出的农业生产大户和经营大户进行重点宣传和重点帮扶,鼓励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走出去,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分享自己的生产经营理念,对其他农民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带头示范作用,促使更多的农民愿意学习专业技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二)内容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其他形式培育最大的区别在于培育对象的复杂性和培育内容的可操作性。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专业机构主办”的原则,在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时,政府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和相关政策资金保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培养内容指导工作和专业认定工作,具体的培训活动和培养方式则由专业的教育机构承办。内容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不仅有利于丰富培训知识,提升培训质量,更有利于培育多元化创新型职业农民。针对长期生活在当地的农民,可以采取进村培训模式。理论课堂设置在村里,实践课堂设置在田间,便于农民更好更快地掌握专业生产技能。针对进城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可以采取网络远程教学模式。网络技术的发达为远程教学提供技术支持,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比较分散,采用精品课程上网的方式,便于他们随时随地学习。针对留置当地的新生代农民,要优化教育资源,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加强家庭教育,为日后学习和掌握专业技能打下基础。

在教育内容方面,要贴和农村发展实际和市场需求,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人力资源分配情况设置长期性、规律性、可操作的培训班。具体来说就是以农村的各类经济组织为主体,以正在接受或即将接受职业农民教育的农民为对象,通过了解行业动态,邀请各类专家和学者进行实践教学,通过讲座和一对一问答模式,解决各类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真正使正在接受和即将接受职业农民教育的农民掌握最新技术成果,了解市场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自己所学知识的结构体系,及时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政策保障与资金保障相结合

构建科学有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最根本的是要从制度上保障其长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首先对于现存的培育机制不规范问题,需要尽快形成多元办学的教育机制。对政府、农业部门、专业机构、农民组织在办学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划分与切割,促使相关部门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其次,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成效方面,相关部门需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指标量化细分,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效果纳入政府部门考核,使农民培训工作从制定政策、具体落实到效果评价都有据可依,针对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数据指标进行长效追责。再次,立法部门要進行相关立法,用法律手段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权益保护,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愿意回到农村成为职业农民。最后,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使城市优质公共资源有效向农村辐射,保障职业农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权。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以政府为基础、以农业部门和人社部门为依托、以企业为有生力量、以农民为主体的资金支撑体系。通过政策补贴、税收优惠、财政支持、企业捐赠、农民承担一小部分等方式,整合政府公共资源、教育专业资源、农业行业优势、金融经济效益等资源,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和就业系统。另外,鼓励一部分有资质、有意向、有经验的社会资本和人员进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发挥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和办学优势,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根据企业需求实现“订单化”培养,实现校企结合,实现企业和农民有效对接。

(四)准入制度和动态调整相结合

新型职业农民的主体地位是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主体性原则的基本前提。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成效评估时,除了完善严格的准入制度,更应该建立动态调整制度,促使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从源头把控指实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只有经过严格考核并获取相应的农业从业资格证书者方能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最大限度地提高新型职业农民质量。对获取职业农民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考核制,定期对其理论知识、实践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在生产规模扩大、技术指导、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对于不符合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职业农民,要及时进行考核清除,以便最大限度地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撑。实现长期发展则指实行证书互认制度。对于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新型职业农民,允许其参加更高一级的学历教育。通过专业素养的提升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使现代化农业更具生机与活力。此外,实行证书互认制度有利于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和就业机会,使其不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经营,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浪潮,探索更多现代农业发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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