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的选择与皮肤问题的防护策略
2020-02-13盛卫娟
盛卫娟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心脏大血管外科, 江苏 苏州, 215000)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1],同时纳入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管理。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包括呼吸道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病毒传播能力强,因此聚集性人群及直接接触病患的医护人员极易发生感染[2-3]。疫情期间,口罩被首选作为阻断病毒经呼吸道传播的重要屏障。目前,市场上口罩的类型很多,且不同国家和地区口罩使用标准存在差异。佩戴口罩能有效阻止病毒的传播,但长时间佩戴带来的皮肤问题值得关注[4]。本文对将国内外口罩使用标准以及长时间佩戴口罩可能产生的皮肤问题及预防措施介绍如下。
1 口罩的标准
口罩的分类主要有2种,一是按照过滤材质和过滤效果分类,二是按照使用环境和功能分类。
1.1 国外口罩分类标准
目前,欧洲各国、北美地区和其他国家采用的标准是欧盟(EN)和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院(NIOSH)及疾病防治中心(CDC)制定的标准,国际上对口罩标准尚未统一。其中,欧盟EN149标准要求FFP1、FFP2和FFP3过滤率要分别达到80%、94%和97%。澳大利亚AS1716标准则要求P1、P2和P3最低过滤效果要分别达到80%、94%和99%。而日本MOL验证标准实行DS1、DS2、DS3三级分类,其中DS2和DS3级口罩最低过滤效果则要求均需要达到99%。而美国NIOSH 42 CFR-84标准则依据滤材不同,将防护口罩分为N、R、P等3个系列。其中N系列为防护非油性悬浮颗粒,型号为N95、N99和N100;R为耐油性颗粒物,型号为R95、R99和R100;P为防油性颗粒物,可防护非油性悬浮颗粒及油性悬浮颗粒,型号为P95、P99和P100,每系列过滤效率测定指标依次为≥95%、≥99%和≥99.97%[5]。
1.2 国内口罩标准
1.2.1 医用防护口罩: 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发布的《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10)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医用防护口罩的外观、尺寸、鼻夹、过滤效率、气流阻力、合成血穿透阻隔性能、表面抗湿性、阻燃性能、皮肤刺激性、标识等一系列性能要求。要求口罩上必须使用可弯折的可塑性材料制成的具有可调节性的鼻夹,口罩长度必须大于8.0 cm;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 N;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细菌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和95% ;口罩的吸气阻力检测在气体流量为85 L/min情况下小于343.2 Pa(35 mm H2O);口罩内侧面在将2 mL 合成血液以16.0 kPa(120 mm 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不出现渗透;口罩外表面沾水等级应不低于GB/T4745-1997中3级的规定;受淋表面仅有不连接的小面积润湿;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应不大于49 Pa/cm2;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 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 s ;经环氧乙皖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烧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口罩材料的原发性刺激记分应不大于1[6]。
1.2.2 医用外科口罩: 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发布的《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YY0469-2011)[7]医药行业标准中,规定医用外科口罩的外观须整洁、形状完好,符合标志的设计尺寸及允差,佩戴后能罩住佩戴者的鼻、口至下颚,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口罩上应配有可塑性材料制成的且长度应不小于8.0 cm的鼻夹,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大于10N,保证戴取方便;口罩内侧面防渗透功能要求同医用防护标准;口罩的细菌及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不小于95%和30%;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应不大于49 Pa/cm2;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 s;细菌菌落总数应≤100 cfu/g,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不得检出;包装上标志由“灭菌”或“无菌”字样或图示的口罩应无菌;口罩经环氧乙烷灭菌的残留量应须低于10 ug/g;口罩材料应无致敏反应,对皮肤原发性刺激指数应不超过0.4[8]。
1.2.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发布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技术要求》( YY0469-2013)[9]医药行业标准,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外观、尺寸、鼻夹,过滤效率、微生物指标等性能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外观、鼻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及口罩两侧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和外科口罩的设计尺寸,最大偏差应不超过±5%;要求细菌过滤效率(BFE)不小于95%;微生物指标中细菌菌落总数CFU/g≤100,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不得检出;灭菌口罩应无菌;细胞毒性应不大于2级;皮肤原发刺激记分应不大于0.4;迟发型超敏反应应不大于1级[10]。
1.2.4 工业防护型口罩: 2009年8月1日,我国《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06)标准开始执行,对颗粒物的防护等级分别规定为KN90、KN95、和KN100,对油性颗粒物的防护等级分别规定为KP90、KP95、KP100,过滤效率要求分别为90%、95%和99.97%,其中KN100、KP100为最高防护等级,过滤效率越高的防尘口罩安全性越高[11]。
1.2.5 日常防护型口罩: 2016年4月25日,我国首个民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32610-2016)正式发布,该防护型口罩只适用于普通人群在日常生活中空气污染环境下滤除颗粒物所佩戴,但并不适合医用、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消防、及工业防尘等特殊行业防护使用,也不适合婴幼儿、儿童呼吸防护使用[12]。
1.3 口罩的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疾病的首要防线,可以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的呼吸道感染风险。佩戴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有效防护。推荐的口罩类型及使用对象: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公众推荐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疑似病例、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在岗期间推荐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其防护效果胜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人员及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的公众,推荐使用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其防护效果更优于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及确诊患者转移时推荐佩戴医用防护口罩[13]。
2 佩戴口罩相关皮肤问题的成因
2.1 口罩的材料
口罩的材料有无纺布、熔喷布、纱布、纤维、活性炭、金属夹条等,部分人群可能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材料过敏,合乎口罩使用标准的口罩致敏的相对较少。但是,口罩在长时间使用后,遇到汗水、潮湿的环境时没有及时更换,更容易使皮肤产生摩擦伤和皮肤过敏。
2.2 戴口罩形成的环境
人的鼻腔黏膜毛细血管非常丰富,鼻腔通道曲折,鼻毛构成过滤的第一道“屏障”。当空气吸进鼻腔时,空气在鼻腔中形成漩涡并得到初步加温加湿。长期戴口罩,则会使鼻黏膜变得脆弱,鼻腔原有生理功能渐降低。另外鼻腔里呼出的湿气、说话时的飞沫会在嘴与鼻腔周围形成局部潮湿温热的环境。一些细菌、微尘颗粒物很容易附着在口罩外表面,这些细菌在这种湿热的环境下疯狂生长,如痤疮丙酸杆菌、马拉色菌和螨虫等。
2.3 口罩的舒适度
长时间佩戴大小型号不合适的口罩时,可导致皮肤组织受压、摩擦而出现机械性或压力性伤害。通常皮肤破损可发生于与口罩绑带接触的颧面部和外耳轮,以及与口罩塑形处接触的鼻梁部等紧束部位。皮肤破损的程度不一,临床表现为压痕、肿胀、擦伤、紫癜、水疱甚至溃烂等。
2.4 佩戴口罩相关皮肤问题的表现
2.4.1 皮肤压力性损伤: 美国国家压疮咨询委员会将压力性损伤定义为皮肤和皮下软组织的局部损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因口罩引起的皮肤压力性损伤的原因通常包括较长时间戴口罩,面部皮肤受压,表皮水分丢失,汗液浸渍等易造成皮肤屏障功能减弱,在口罩紧密接触的鼻梁、眼眶、额头、耳后等处出现压痕、摩擦性损伤,临床表现为红斑、小水泡、皮肤破损等。口罩引起的皮肤压力性损伤区别于临床发生在骨突上及使用医疗设备或其他人工制品相关的皮肤压力性损伤[14]。
预防方法:选择大小型号合适的口罩,选择不同系带的口罩交替使用,避免长时间摩擦、挤压同一部位。轻微的皮肤压痕通常不需处理,早期红斑阶段治疗可用由氧化锌、滑石粉和淀粉配成的扑粉外用,痒感明显者可加用1%薄荷和2%~5%樟脑外涂,皮肤破损发生糜烂时可用3%硼酸溶液湿敷,渗液减少逐渐干燥时改用百多邦莫匹罗星软膏。在室外空旷通风处,人稀少时确定安全的环境下,可以摘下口罩,让面部皮肤充分暴露渐渐恢复其防御功能。
2.4.2 接触(过敏)性皮炎 : 口罩的制作材料有多种,只要对其中一种材料过敏,就会出现致敏反应。同时,因较长时间戴口罩所形成局部潮湿温热的环境,使皮肤防御功能降低,在口罩与面部接触的部位就容易出现红斑、肿胀甚至糜烂、水泡,不及时处理,容易继发感染,并增加病毒感染的风险。
预防方法:一旦佩戴口罩后皮肤出现刺痛或瘙痒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更换不同类型的口罩。出现人工荨麻疹红肿症状较严重时,短时间内可外用糠酸莫米松乳膏;皮肤破损时预防感染可选抗生素软膏;选择医用纱布或外用创可贴进行创面保护时,再次佩戴口罩前必须要检查口罩和面部的密封度。
2.4.3 皮肤浸渍: 长时间佩戴口罩的情况下,口鼻呼出的气体含水分较多,导致口腔、鼻腔周围长时间形成湿热的环境,易形成皮肤浸渍,临床表现为局部皮肤质地变软,起皱、蜕皮等变化,继而可能出现红斑、红肿、皲裂、溃疡、皮肤破损等,进一步继发感染。
预防方法:因工作环境需要长时间戴口罩时,佩戴前将护肤润肤剂进行局部涂抹,形成一层脂质膜以保护皮肤表面,可减少摩擦、防止水化过度,隔离汗液以减少刺激。佩戴时调整松紧,确保舒适度。穿戴结束及清洁皮肤后要及时擦干水渍,浸渍不严重情况下皮肤暴露要及时,以激发皮肤自身修复功能。如果浸渍明显,可使用收敛剂乳膏涂擦。皮肤浸渍长时间不缓解,或者出现糜烂、破溃和渗出情况,可先用3%的硼酸溶液、生理盐水或12.5%明矾饱和溶液湿敷片刻,待其自行干燥之后再外涂氧化锌油,保护皮肤屏障功能,预防病毒、细菌的入侵。
2.4.4 应激性痤疮样损害: 在疫情防控中,环境、工作、心理等多方面因素造成人员心理紧张,应急状态延长,体内雄激素水平及其代谢发生变化,雄性激素睾酮水平增加,促进了皮脂腺的增生和分泌,造成皮脂毛囊导管角化过度,皮肤毛囊口栓塞而形成粉刺。当皮脂受微生物脂酶的作用后水解为甘油三酯,产生较多的游离脂肪酸使毛囊及毛囊周围发生非特异性炎症反应,产生丘疹、红斑、脓疱等,形成应激性痤疮样损害[15]。
预防方法:每日早晚温水洗脸后选择油性皮肤洗面奶或硫磺肥皂进行面部清洁,将夫西地酸乳膏或莫匹罗星软膏涂抹于炎性皮损处,丘疹较大或结节性皮损,可选择外用药维甲酸类药物(阿达帕林凝胶等)涂抹,情况严重者可酌情口服抗生素,如米诺环素胶囊、多西环素片或罗红霉素胶囊等。
3 小结
不同类型的口罩有不同的特点和技术标准,根据使用环境,正确合理选择口罩非常重要,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还可以阻止或迟滞病毒感染的爆发和流行。同时,还要注重口罩所致的皮肤问题,口罩选择或使用不当不仅会降低对疾病的防护效果,还会还增加感染病毒的风险。
利益冲突声明:作者声明本文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