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粮食烘干机械化发展对策研究
2020-02-12杨秀珍
杨秀珍
粮食机械化烘干是减少粮食变质损失、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方法,是粮食丰产丰收的重要保障,也是粮食生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全托管”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粮食生产规模化进程加快,因干燥及仓储问题造成的粮食损失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1]。为提高粮食品质,保证粮食安全,南通市通州区根据《南通市粮食机械化烘干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 年)》要求,围绕创建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扶持粮食生产托管组织、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村集体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累计建成粮食烘干中心(点)122 个(实现产粮镇全覆盖),配套烘干机511 台(套),全区批次烘干总能力达到6 699 t,粮食产地烘干水平达到91%,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1 粮食烘干机械化推进措施及成效
1.1 规划布局产业化
为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2017 年,通州区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快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对2017-2019 年粮食烘干能力建设进行规划布局,明确按照500 亩(33.33 hm2)粮田配套一台烘干机的标准,3 年新增12 t 级粮食烘干机350 台,至2019 年底,全区粮食烘干机发展到500 台(套),产地烘干能力在50%以上,基本解决经营规模在100 亩(6.67 hm2)以上的种植主体粮食干燥问题。
1.2 建设主体多元化
为进一步拓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覆盖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区农机部门深入基层听取种粮(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村组干部的意见,因地制宜地完善粮食烘干项目建设方案,明确规定,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主体、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均可成为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主体[2]。目前,全区已形成以产地烘干为主、收储烘干为补充的多元化粮食烘干经营格局。
1.3 政策扶持多元化
一是保障用地需求。要求粮食烘干中心(点)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0.2 hm2以内,对区级烘干点按每台烘干机平均用地0.03 hm2标准划拨配套设施用地。二是强化财政奖补。区财政共投入2 920 万元用于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对配置4 台机组的烘干中心、配置2 台机组的烘干点分别奖补30 万元、15 万元。三是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价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粮食生产经营组织粮食烘干用电政策,对粮食烘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农机库建设、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资源,扶持烘干中心发展壮大。
1.4 项目管理规范化
该区粮食烘干中心(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对各地组织申报的粮食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要求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区农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将粮食烘干工艺流程、操作技能等普及推广到位。鼓励粮食烘干中心发展热泵型、生物质能等节能、减排型烘干机械,对以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为供热源的粮食烘干中心(点),财政不予补贴。
2 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惠农利农政策扶持引导下,通州区粮食烘干能力快速提升,为减少灾害损失、确保成熟稻谷及时安全归仓提供了有效装备支撑。但是,该区粮食烘干机械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2.1 粮食烘干机械化发展不均衡
从整体上看,全区粮食烘干机械化水平虽然达到了91%,但烘干设施发展不平衡,烘干中心布局不够合理,部分镇、村产地烘干能力相对不足,给种植大户粮食烘干带来不便。
2.2 配套设施用地落实难
虽然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均已下发文件,对规模种粮主体的粮食烘干、仓储、农机库房等配套设施用地作出明确规定,但具体操作难度较大,部分镇、村用地控制严格,烘干中心用地落实难,项目难落地。
2.3 烘干中心经营能力不强
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投资大、见效慢、收益不稳定。目前购置烘干机的用户大多数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这些经营主体都是通过参与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生产的,经济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差。
3 提升粮食烘干能力的对策与建议
粮食烘干机械化是通州区农机化发展的短板,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既可有效解决粮食烘干问题,又能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只有全面提升粮食烘干能力,才能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3.1 合理规划布局
由于粮食生产季节性强,因而烘干机利用率不高,常年使用时间仅有30~40 d;而烘干中心建设资金投入量较大,如过度重复建设,势必造成闲置和浪费。根据《南通市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推进村级集体规模经营指导意见》,建议结合通州区各镇村粮食产能,按照分布合理、方便农户的要求,重点在以粮食生产为主的新型服务组织所在村集体建设烘干中心、仓储等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对已达到规划建设数量的乡镇,不再批准重复建设,力求烘干中心建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最大化。
3.2 强化用地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将规模经营主体粮食烘干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予以统筹安排,对配套设施用地依照各地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按标准、分类型落实好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烘干中心建设落地难的问题。
3.3 壮大载体实力
通过整合省、市、区各级项目资源,深入推进粮食烘干能力建设,进一步壮大烘干载体实力。推进农机农事融合、机械化与适度规模经营融合,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的烘干中心创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全力做好粮食烘干技术服务工作,确保烘干机械安全高效运转,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4 加强安全监管
充分发挥村居农机安全员作用,立足“联防联控、一点一策、以点带面、整镇推进”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粮食烘干场所安全检查,全面落实烘干中心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攻坚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提升农机监管的专业化、精准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