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
2020-02-03杨宗科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丰富的文化传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产生和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基础之上,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正是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新中国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新时代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自信,制度优势,国家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175(2020)01-0005-08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这一重大问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一篇马克思主义政治宣言书,其重大政治意义和理论意义集中体现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坚定不移。坚定制度自信是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的理性认识和思想自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根本标准。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的历史文化底蕴、制度创建的历史探索过程、制度体系运行的历史绩效、制度完善的历史使命等方面,可以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规律,可以梳理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
一、制度根基的历史底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具有久远的文化传承和历史底蕴。
在我国,“制度”一词最早出于《周易·节》:“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1 〕275“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其本意是指特定的礼数法度,亦称为“规矩”,涵盖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治理”一词在中国古代通常指国家治理,即君主如何运用权力来管理国家和人民,转“乱”为“治”,使无序混乱达到有序和谐。《荀子·君道》有言,“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 〔2 〕507。根据效果的不同,国家治理可以划分为“治世”“乱世”和“衰世”,治世中的最佳状态,多被誉为“盛世”。
夏商时期是神权法时代。统治者强调“帝祖合一”,奉行“天讨天罚”的制度理念,告诫人们地上的王就是天上的神,王管民治民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来源于天。周朝的统治者为了阐释自身的正当性,主张“唯天命不于常” 〔3 〕188,唯有德者居之。从重视道德教化的角度提出“以德配天”的治理理念,在这一理念的作用下,诞生了“明德慎罚”的礼法思想,并通过一系列“敬天”“保民”的制度实践构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的禮法制度体系,运用“别贵贱、序尊卑”达到“亲其亲者,尊其尊者”的治理效果。自周朝开始通过周礼建立秩序、规范行为,从“礼、乐、政、刑”治国的“四维”来达到综合为治的效果。这一效果便是最早的中国之治。“礼乐政刑,综合为治”的制度体系与治理模式彰显了早熟的中华文明与悠久的历史文化。
周礼构建起来的分封采邑制度在此后的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出现土崩瓦解。新兴地主阶级的出现对天子、诸侯、公卿、士的固有身份等级制形成了巨大的挑战。用周礼构建的社会失序,孔子形容为“礼崩乐坏”。制度的坍塌导致了国家统治的分崩离析。周室式微,“五霸强,七雄出”。诸侯们凭借实力问鼎中原,周天子的尊崇不复往日。新旧交替的大争之世促生了新的理论学说,儒、法、道、墨诸子都从自家学说角度提出了治国理政的治世之道。这些诸子百家学说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为西北边陲的秦国博采众长选任法家学说建构大一统国家体制打下了深厚的制度基础。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而国富兵强,在纵横捭阖间缔造了“海内由一统、天下为郡县”的大一统帝国——秦朝。秦制为其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国家制度的基本架构,“故当以为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 〔4 〕54。赏罚分明的法家用制度塑造了强秦,然“周秦之弊,网密文俊,而奸寇不止” 〔5 〕26。强于制度,失于治理的秦朝遭遇二世而亡的历史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 〔6 〕81汉承秦制,在秦大一统治理格局下,汉代继续奉行法家,但鉴于暴秦速亡的教训,纠正了秦法过于严苛与一味好战滥用民力的过失,统治者借鉴史上礼刑并用、隆礼重法的制度经验,在天人合一、阴阳五行学说下塑造天理、国法、人情三者的有机统一,强调引儒入法、儒法合流的制度设计理念,在治理模式上寻求出礼入刑、礼法结合的制度架构,从而将德主刑辅正式确立为治国思想予以贯彻。此后两千多年封建王朝的治理模式就此形成,造就的汉“文景之治”,“七十年间,国家亡(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京都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5 〕124。这一治世堪称后世国家治理的典范,并为汉武帝把西汉盛世推向鼎盛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唐代作为后起王朝的佼佼者,其鼎盛时期也是封建社会的发展顶峰。贞观之治及其后来的开元盛世将封建社会的良法善治美政进行了完美的阐释和演绎。在贞观之治时期,奉行“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7 〕3的制度设计理念,在明君贤相良吏的治理下迎来了开元盛世。我们通常把贞观之治定性为古代“中国之治”的最佳状态:“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吏治清明。” 〔8 〕之后的宋元明清多仿照唐制创设制度体系,以唐贞观之治自许自省。
清代树立“参汉酌金”的制度理念,制定了“缘俗而治、因地制宜”的民族边疆政策,缔造了和睦的民族关系和稳定的边疆治理模式,并在康雍乾三朝历经了一百一十年的治世。历史上将这一时段称为“康乾盛世”。
纵观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制度文明,形成了一系列有关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的思想,比如,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传统,德主刑辅、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民贵君轻、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等贵贱均贫富、损有余补不足的平等观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正义追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道德操守,任人唯贤、选贤与能的用人标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改革精神,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外交之道,以和为贵、好战必亡的和平理念,等等。这些思想中的精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与这些思想观念相联系,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独特治理效果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比如,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制度,大一统的国家政权制度,统一的国家文字和计量制度,多民族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民族关系制度,礼乐政刑综合为治的治理制度,法典化的法律表现形式制度,郡县制、赋税钱粮、科举、监察、吏治、军事等方面的制度传统等等。这些制度文明的历史底蕴,对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价值。
二、制度构建的历史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探索中形成的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在清王朝“康乾盛世”之际,西方科技革命悄然兴起并席卷整个欧美国家,而首先发展起来的工业国家急需开创新的殖民地用于攫取资本。在这一历史背景下,从1840年开始,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西方坚船利炮轰击下被迫敞开国门后,战争中的节节失利与统治阶级的腐朽自大摧毁了国人对清廷的信心。历史的车轮驶入近代后,古代的国家制度无法适应科技引爆的生产力大发展,古代的治理体系无法应对大变革后的近代社会,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陷入全面危机。无数仁人志士为挽救民族危难,为改变中国前途命运,“汇通中外,参酌古今”,或保守礼教,或倡导西学,睁眼看世界的人们主张在改良和革命中探寻新的国家制度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
近代以来的中国,多种政治力量都进行过努力和探索。农民起义建立了太平天国;戊戌变法试图推行君主立宪;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提出了“天下为公”的革命思想,推翻了帝制,创立了民国;民国政府移植过议会制、总统制、多党制等制度和治理方式。但是,这些都未能挽救民族危亡,未能改变中国命运,未能找到一条能够实现中华民族独立、解放、自由的正确道路。这表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下,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是走不通的,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道路也是走不通的 〔9 〕。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送来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是人民的选择。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能在中国建立,是因为这一制度的内涵与我们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意识中的价值观念是通融的。马克思早年关注中国问题时就预见性地指出,“中国社会主义之于欧洲社会主义,也许就像中国哲学与黑格尔哲学一样” 〔10 〕27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了28年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成立新中国,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的奠基、探索,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逐步建立起来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和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78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奠基和初创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民主革命,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时期。新民主主义理论作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国家建设理论,既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重要组成,也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理论,直接指导了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毛泽东同志既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和理论家。他创造性地把中国革命具体实际和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结合起来,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总结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理论原则,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指导中国共产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他以独创性的经验和创新性的理论指引着中华民族从危难中创造出新中国、从曲折的社会主义建设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 〕。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新篇章。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胜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即毛泽东思想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一百多年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同封建统治者勾结起来奴役中国人民的历史和内外战乱频仍、国家四分五裂的历史从此结束 〔12 〕234-235。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行各业百废待兴。中国共产党执政面临的一个崭新又严峻的考验,就是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新中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 〔13〕。随着抗美援朝战争、土地制度改革、镇压反革命和其他民主改革的胜利,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更加巩固。1954年,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毛泽东亲自主持并领导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巩固了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由此可见,1954年《宪法》一方面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等基本政治制度,另一方面确立了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目标和途径,这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和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与此同时,经过20世纪50年代初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成功地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逐步建立起来,使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由于受“左”倾错误的影响,从“反右运动”扩大化开始,到“大跃进”运动的发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政治社会生活中的非制度化发展到顶峰,制度建设受到破坏。
第二阶段:1978年至2011年,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确立阶段。其中包括三个时期:1978年至1988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的初步形成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会议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开启了中国现代化和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制度创新的新篇章。也是以此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进入新时期。改革开放是我们党领导国家建设的一场伟大革命,这场革命的突出成果,就是通过党和国家制度改革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依托党的领导和国家的力量把中國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 〔14 〕。其中,邓小平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时代命题,其中包含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邓小平对制度和体制问题进行了科学划分,一方面强调“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 〔15 〕116,一方面指出“我们现在的体制就很不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 〔15 〕214。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体框架在改革开放的实践推进中逐渐形成。具体而言:第一,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系统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基本思路,对如何理顺党政职能和关系进行了设计,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进改革开放新时期国家改革与建设指明了方向。第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 〔16 〕,1982年《宪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作用;完善并发展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了单一制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治理结构 〔17 〕;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创建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形成。第三,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三大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要求,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为党的基本路线,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奠定了基础。第四,初步搭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邓小平多次论述民主与法制的关系问题,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总方针。从1978年到1988年的十余年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138部法律,内容涵盖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1989年至2002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捍卫和发展时期。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使世界社会主义遭遇严重曲折,在国内外严峻形势考验面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基础上,捍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并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此同时,我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他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视察期间,他所作的诸多讲话突破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相互对立的认识误区,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为国家从经济制度层面将市场经济的制度性安排纳入社会主义框架中奠定了理论基础。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不仅促使邓小平理论最终成熟和形成,而且掀起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二次浪潮,对接下来中国改革、发展和进步产生了重大推动作用。建立什么样的产权制度以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不断提升经济体系综合竞争力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18 〕。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改革的方向。党的十五大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2002年至2011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加强和确立时期。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同时,对制度建设规律认识更加深刻,强调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用。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我们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强调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这一时期,党的制度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19 〕。2011年,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由此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框架。
第三阶段:2012年以来,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深刻地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發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时代命题,并在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积极推进党和国家制度建设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转得更加高效,推动国家各项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同时只有通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才能使国家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效能 〔20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决定》从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概括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主要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正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所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三、制度运行的历史绩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并且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21 〕。
从经济发展角度看,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基础的建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我国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极大提升了我国综合国力和世界影响力。目前,我国经济总量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跻身于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亿万人民摆脱了贫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与改革开放伊始相比,整个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创造了人类经济发展历史上的奇迹。与此同时,我国积极主动参与全球经济发展与治理,对全球经济贡献和影响越来越大,不仅带动了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的繁荣,而且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重要借鉴。
从社会稳定状况看,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国内社会大局长期保持稳定局面,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可控。其中,全国刑事案件发案数、命案发生率、人民群众安全感是衡量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指标。从公安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来看,近年来全国刑事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比如,2018年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2019年1至9月全国刑事案件立案下降5.2%。根据人民网消息,近些年来,中国平均每10万人命案发生率同样呈现快速下降趋势。以5年为一个时间段来看,近5年(2013年-2017年)平均值为0.72,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命案发生率最低、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持续上升。
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正是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就在于其是结合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立足中国实际,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逐渐生成、发展和完善而形成的。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而且是完整的、科学的、有效的、具有强大自我完善能力和显著制度优势的先进制度,它创造了两大世界奇迹的历史绩效,获得了全社会的高度认同和广泛支持。
评价一个制度体系的优劣,应当坚持客观标准,坚持实践标准,要把关键放在检验该制度体系是否能够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运行的历史绩效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制度优势,不仅能够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而且能够积极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制度总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地完善。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还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挑战,我国国家制度体系仍有待完善,法制体系有待健全,国家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调高。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 〔22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然要促进法治国家建设 〔23 〕35。改革开放以来,赋予包括民主在内的政治活动以法律形式、使政治活动严格遵从国家框架和法律程序展开成为基本共识,民主国家、文明国家、法治国家重新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内容 〔24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央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能让发展更有质量、治理更有水平、人民更有获得感。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与成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坚持立法先行,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立法项目,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一批重要法律相继出台,为法治中国打造国之重器,为善治奠定良法根基 〔25 〕。
四、制度完善的历史使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符合制度发展规律的科学的制度和治理体系。科学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产生历史绩效创造历史奇迹的前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把握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构成的系统完整的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历史发展证明,世界上每个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制度都具有其独特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其他国家好的制度虽然可供我们借鉴,但如果不加改造地照抄照搬的话,就会出现水土不服,甚至带来政局动荡、经济倒退和社会分裂的严重后果。归根到底,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要由各国人民根据自身的实际和需要来选择和创造,绝不可照抄照搬别国,更不能允许他国越俎代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古今中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而逐渐积累起来的规律性认识,是从制度的概念形态到初步框架、再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规律的理论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遵循,它之所以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在于其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建设的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科学制度体系。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是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遵循,只能在不断的实践中认识和总结经验规律。邓小平在1992年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成熟和定型,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必将不断提高。成熟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为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以及对外交往提供有力保障。制度成熟和定型不等于说制度完美无缺凝固不变,而是指制度体系及其运行相对于社会发展来说,能够在一定时期内适应当下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因此,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不断改革与完善各项制度,是有效解决国家制度自我完善、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需求为目的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习近平一再强调:“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政权的主人,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主人,一切发展依靠人民,一切发展为了人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政党,也是为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的政党。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地承担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和重要使命就是要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提供制度依据和治理保障。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固本强基之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为之奋斗的阶段性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重要体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必须切实做到以下十三个方面的“坚持和完善”: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建立了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自冷战结束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资本、人才、技术、商品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人类社会生产水平整体显著提高。进入新世纪以来,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的技术革命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给世界带来了无限发展的潜力和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持续发展,世界多极化随之深入发展,“一超多强”的世界政治格局正逐渐被“多极化”格局所替代,大国间战略博弈全面加剧,引发百年来世界格局的重大变革和世界秩序的剧烈动荡,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国家之间的竞争,最根本的是制度竞争,核心是制度文化的竞争。制度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制度强,则国家强,制度弱,则国家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基的历史底蕴、制度创建的历史探索、制度运行的历史绩效、制度完善的历史使命的逻辑分析,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社會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具有巨大的制度优势,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是安邦定国和成就人类社会主义历史伟业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更加彰显了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谱写了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篇章,成为当今世界社会主义的中流砥柱,这正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果。我们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担当与自信,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将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世界社会主义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作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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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