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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国寡民思想在城镇化建设中的运用

2020-01-18毛红星

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0年1期
关键词:老子城镇城镇化

毛红星

(合肥学院 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合肥 230601)

“小国寡民”,出自老子《道德经》第八十章: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1]。这里及本文所涉及《老子》经文除特别说明外,全部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但本章第二句则参考《帛书老子校注》,结合帛书甲乙本,修改为“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2]。这一章是老子治国理想的集中体现,也是老子章句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本章集中阐述了老子的社会理想,其重要性仅次于第一章和第四十章,又是这两章宇宙生成论、万物变动论的逻辑延续”[3]278-279。认真研读老子构筑的理想国模式,挖掘其内涵,我们发现“小国寡民”并非如很多人简单概括的复古保守,开历史倒车,其中蕴含了很多真知灼见,对当代城镇化建设也有着重要启示。“所谓城镇化,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4],这个界定概括出城镇化的三条基本信息,一是农村人口的转移,农民向城镇居民身份的转变;二是二、三产业在城镇的聚集,使得城镇成为居民生存的栖息地和保障;三是城镇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变化。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大力推进城镇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国家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城镇化率年均提高一点二个百分点,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5],可见城镇化的推进对于我国现代化的发展意义重大。在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如何更好增加城镇人口比重,扩大城镇数量,让新型城镇更适合居民生活,是一个事关中国发展的课题。深入研究老子小国寡民思想,并将其合理运用于城镇化建设中,无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 老子“小国寡民”章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具体探讨“小国寡民”思想对城镇化建设的启示之前,有以下两个地方需要说明。

1.1 “小国寡民”中的“国”是指都城或者城邑《左传·隐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杨伯峻注解说:“国,国都,与国家之国意义不同”[6];“国有班事,县有序民”杨桐生注曰:“国:城邑”[7];“孟尝君就国于薛”[8],这里的“国”是封地的意思。可见,“国”在先秦语言中有城邑、国都或封地的意思。《老子》经文中“小国”当是以城市或城镇为中心的小诸侯国甚或卿大夫的封地。从老子追求素朴自然的哲学观念出发,老子的“小国寡民”应该更接近于一种小国林立的分封模式,其城市或封地人口数量不多。老子的理想社会图式是天下多小国寡民,这样那些小诸侯国就没能力对抗王庭。一国之内,虽然有什伯人之器,有管理上百人能力的贤人,但是因为诸侯国更接近自然状态,又无力撼动中央,便也没有了尚贤以争衡天下的野心。这是老子所构想的理想社会状态。“小国寡民”的“国”为城市、城镇或者以城市、城镇为中心的小诸侯国的概念梳理是后文观点阐发的基础。

1.2 基于“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民治、民有、民享”思想《老子》第二章“万物作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十章“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王干城先生指出,“正因为老子之道为万物存在的前提而非万物中的一物,所以能生成万物而不占有(后文又有‘长而不宰’,三句意思更为完足)。圣人、侯王以道自任,则不得占有,不得享受,不得主宰,因此,势必是民有、民享、民主(民治)”[3]53-54。王说振聋发聩,道出了老子治国思想里民有、民享、民治的卓越思想。进一步延伸来说,基于民有,天下的财富和权利都是天下人的,人君不得视作己物,不得盘剥地方财富以为己用;基于民享,人君不应该主导民众对权利和财富的使用,不能带着怜悯的精神和垂赐的想法去左右民众的生活;基于民治,天下是天下人的,人君不应该也没有必要直接去左右社会的发展,而是听任自然,让民众自决;从而,让各地有更大的自主性,人君也才能做到“后其身而身先”的统治目的,也才能有更稳定的统治。这是构筑小国寡民社会的基本思想来源,也是后文阐述老子对城镇化建设启示的重要支撑。

2 小国寡民思想的合理性因素

2.1 小国寡民与邻国相望——小城镇大自然的城乡布局老子的理想国第一要义就是邦国宜小,城市人口宜少。在那个特定时代,所谓的小国,其标志性的特征就是都城宜小。《左传》“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这一段蕴含古代礼治的话,颇值得关注。以城市为中心的分封制度下,如果被分封者的领地和其所据有的城市规模过大,则可以缮甲兵,充实自己的力量,从而威胁王庭的安全,造成天下纷争。老子深谙其中的道理。所以在老子的理想国中,诸侯都是小诸侯,城邑都是小城市或者城镇。这首先源于政治的考量。然而抛开这种考量,《道德经》传递了另外一种合理因素,小型城镇林立,且这种小城镇的人口也应该有所控制,这样的思路有其合理性。很多现代大都市因其规模过于庞大,各种城市病纷纷出现。“大城市交通拥堵严重,且呈蔓延之势。特大城市主要路段全天的道路饱和度超过70%,城市中心区高峰时段的平均车速普遍低于每小时20公里。上海城市中心区50%的车道在高峰时段道路饱和度达到95%,平均时速仅10公里/小时”“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计堆存量已达60亿吨,并以平均每年4.8%的速度持续增长,城市周边存在大量‘垃圾山’;大气污染加剧,一多半城市的居民生活在三类及劣三类大气环境条件下”[9],这还只是列举了大城市的部分病征,至于教育、住房等等问题更是不胜枚举。老子构想的小城市或者城镇,能够避免城市过大带来的问题,同时,也能让城市人更好地接触自然,减少人口集中所带来的环境压力以及因为人口过于集中,心理压力过大带来的问题。这种小城镇大自然的城乡布局,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一种更有优势的思路。

2.2 减少人口的流动性在老子的构想中,社会的一切都复归素朴,归于道。“使民重死而不远徙。”河上公注:“君能为民兴利除害,各得其所,则民重死而贪生也。政令不烦则民安其业,故不远迁徙离其常处也”[10]303。河上公的注解还停留在君主“为民”的设计思路上,这是其未能真正认识老子思想深邃性的一个体现,但其也捕捉到了老子思想的某些精髓:政令不烦,是君上不过多干扰地方的治国思路,是“治大国若烹小鲜”的意思。当然,老子说的重死而不远徙,也非没有人口的流动,而是不远徙,不作过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在老子看来,人君治理国家要减少对地方的干扰,使普通民众恋生重死,留恋故土,而不愿意大范围迁移,不过度向往外面的世界,不到处奔走,不为了谋求私利而游走天下。更为关键的是,这个“国”能够为当地人口提供饮食、衣物、住房等物质条件。普通民众因为有其安身立命的所在,也就不用急急奔走于天下去谋生,大量人口迁移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就能够消除。在老子看来,这是最理想的社会形态。这样的社会,天下无事,以文字记言记事以总结经验教训的史官们怕是要转业,天下人也就只要结绳就足够记事了。老子的设想有其局限性,人口自由流动是社会活力的一个重要来源,但因为长期发展不平衡导致人口被迫大范围大面积迁徙却绝对是不合理的。就现代社会来看,减少人口的不合理流动,也确实能够减少人口流动所带来的很多负面影响。比如: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的夫妻生活问题,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及交通问题等。人口流动的减少,无疑也能帮助我们构建更合理有序的社会。此外,人口的大面积流动必然伴随资源的消耗,人口因为流动而产生的过度集中也必然导致大城市环境压力的增加。老子的理想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设定就是人口的相对稳定,也就是说人口是很少流动的。

2.3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有一定的物质文化生活基础及对本土生活、文化习俗的认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几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有其食、服、居,并特定的文化风俗环境;二是整个社会从君主到普通民众都能有“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文化认同。从前者来看,“小国寡民”社会里,物质文化生活必须是有基本保障的。知足而足,必须要有一个“足”的东西才有知足的可能,这不应该是虚构和玄想。从后者来说,这个文化认同其实是全体成员的。河上公注:“甘其蔬食,不渔食百姓也。美其恶衣,不贵五色。安其茅茨,不好文饰之屋。乐其质朴之俗,不转移也。”[10]304河上公以为这几句话只是针对统治者的。其实这段话既是说给最高统治者的,也是对每一个民众的要求。最高统治者只有对自己生活认同和满足,才不会过多去干扰地方,普通民众只有认同自己“国”内的生活,才有更好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才不会奔走天下以巧取豪夺。这种文化的自我认同,可以帮助君主有效治理国家,也可以让地方更好自治。因为对本土文化的认同,将有利于提高普通民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有助于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对其所在区域的文化生活才会更加珍惜。强化民众的本土意识和文化认同,到今天都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化习俗的高度认同会有利于进一步形成稳定的地域特色,更能保证减少人口的不合理流动。

2.4 鸡犬之声相闻——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融合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11]。这个“山水林田湖共同体”应该既是乡村的,也是城市的最终皈依。因为这是人的命脉,是乡村人的,也是城市人的。但现代城市人远离田、水、山、土,这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不符。这里用“乡村”与“城市”作为对应的概念,而不是“农村”,是因为“乡村”更具有诗意,也更切合实际。“农村”是“居民以从事农业(大农业)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区域社会”,这已经无法概括现在的农村了。而“‘乡村’有一种诗意的、文化的、精神的意味”,“乡村被解释为主要从事农业、人口分布较城镇分散的地方”[12]34。老子两千多年前就构想出一幅城镇与乡村高度融合的社会景象。“小国寡民”构想中有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地方,就是鸡犬之声相闻。在老子的理想国里,作为城市文明的“国”,理应融合鸡犬之声相闻的乡村文明,融合山水林田湖的生态。这种素朴的思想,构建了一个更具有普适意义的社会模型——缩短城市与乡村的距离,甚至让城市融于乡村,让乡村融于城市。这一点无疑具有前瞻性,也更符合老子道法自然的哲学观。

3 小国寡民思想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合理运用

3.1 城镇化应体现小国寡民思想,应体现小城镇、大自然的布局城镇化就地转化乡村人口,使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同时带动乡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这是我们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但是在推进城镇化时,我们应该注意控制城镇的规模。老子以为,城市宜小,人口宜少。基于这种认识,加之我们城镇化的目的是就地转化农村人口,则在就地转化的时候,也不适合建立较大规模的城市。以一般的乡镇为单位,构建合理的一到两个小型城镇,人口的规模也进行合理控制。通过小城镇建设,建立一种小城镇大自然的体现生态色彩的新型城镇布局。这种小型城镇通过一般性的镇际公路网和强大的互联网、物流网来勾连。城镇内部则通过徒步或自行车、助力车完成人口的小范围流动。这种城镇化建设思路,既能减少人口大面积流动带来的交通问题,有利于减轻城镇对环境的压力,同时,也有利于缩短城乡之间的距离。甚至,乡村的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出售因为城乡距离的缩小,而减少了大量运输成本,从而有利于控制物价,尤其是农产品的价格。

3.2 城镇化应将居住和就业作为配套问题来解决,减少人口的不合理流动老子理想的社会模式中,人口的流动性是较弱的,甚至老子不赞成都市或者诸侯国间的人口流动。这种流动性减少的前提是民众有其食物、衣物、住房等物质生活保障,同时有相应的文化生活。老子的思想虽有其局限性,但更有启发性。当今中国,人口流动频繁,规模庞大。人口的流动呈现出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向北上广等中心城市及沿海流动的特点。这种大范围流动主要是因为国家优先发展了城市和沿海地区。无论从政策还是国家资源投入上,我们都能强烈感受到这种政策导向上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使得相对发达的城市人均收入高于其周边的乡村,沿海等发达地区收入总体高于欠发达地区。收入上的巨大差异使得大量人口由农村向高收入地区迁移,形成人口的大面积流动。在特定历史时期,这种发展策略有其合理性,但发展到今天,中国社会仍然将大量资源集中于东部和沿海地带,主要资源供给也集中于大城市,是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和长远发展的,更不利于解决生态和环境问题。我们未来的城镇化建设应该运用老子思想的合理性因素,尽力减少人口的不合理流动。通过大范围的城镇化布局,就地解决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让国家资源在城镇层面上进行合理布局,避免走优先发展东南沿海的老路子,让大量中西部劳动力在自己的城镇就能够安身立命。要想让普通民众在城镇安身立命,与相应的土地和城镇亲附,避免大面积人口迁徙,我们的城镇化建设就必须具备以下功能:使每个城镇居民居者有其屋,且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个城镇居民拥有就业和受教育的权利,解决其生存与发展问题。同时,在城镇构建丰富的适应当地文化的娱乐设施,让城镇与周边村民享受快乐的休闲娱乐生活。这与老子说的“为而不恃”的民享观念相通,更与我国以人为本,实现“全民共享发展”的理念一致。也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的流动,让城镇成为大部分城市居民定居的点,避免出现全国性人口流动潮。这就需要在规划建设城镇时,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就地转化劳动力。同时,为了减少城镇内部的人口流动问题,在非污染工业区和商业区周围新建居民定居点,以租售两种形式让大家居住,以缩短居民与其劳动场所的距离,减少城市交通的压力,也同时减少人口过度流动对环境、资源造成的压力,形成人和城镇紧密结合的状态。李明超先生概括的“成熟的特色小镇最终将实现‘产城’融合、‘产人’融合、‘城人’融合”[13]258,与笔者的构想有某些相通之处。

3.3 城镇化建设应凸显地域文化特色,让地方群众决定自己的城镇规划老子思想强调治理者应该重视自身和每个民众对自我地域文化习俗的认同,这一点完全可以用到我们的城镇化建设规划中来。这种规划首先应该基于地方自治,是人民当家做主制度的落实而进行的地方规划,是基于地方基层民众的需求,更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地方充分调查,规划研究的结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5],这是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进一步肯定。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中提出“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14],则是对乡村民众自治的进一步指示。而自治模式下的城镇化建设正是基层民众自治制度的最好体现。在这种自治模式下,城镇规划理应由当地民众进行更充分的自决。“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突出强调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重点将人的意愿和诉求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归宿”[15]。这个论断进一步延伸,就是: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以人为本应是以当地人为本,一切应以当地人的意愿和诉求作为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归宿,因为只有当地民众才更了解自己的情况和历史文化。因而让更多地方民众参与到自己乡镇的规划和建设中去,既符合政治形势,又符合人性,且更科学更合理。任何一个地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习俗。在进行具体的城镇化规划时,要更多考虑当地的历史文化,将当地特色的建筑、习俗甚至对色彩的偏好等都考虑进去。在城镇化构建中,应好好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新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建筑,在居民服饰文化方面,加强引导,让中国的城镇具有更浓郁的中国风。在城镇文化娱乐上,进一步运用老子“民有”“民享”理念,让当地的“民”成为主体,扩大当地风俗文化美食的魅力。在城镇内部及镇际道路规划上,则体现老子道法自然的哲学观,使得新型城镇内部的交通能够更好结合地形,既实用又具有地域特色。同时,在城镇标签及宣传上应更大程度突出地方文化特色。这种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城镇将会更有活力。

3.4 城乡融合——让城镇更亲近乡村老子的鸡犬之声相闻的社会构想,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融合的社会构建思路具有相当的运用价值。中国的城乡差别极为突出。近些年来,国内一直在提“城乡一体化”概念,而所谓的“城乡一体化”,“是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城乡居民拥有公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法定权利;居民的城乡物质文化差别消除,居民在城乡间流动的障碍消除,城乡居民能够公平地获得个人发展的机会,能够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16],平等享受权利和物质文化生活。自由流动于城市和乡村,有公平的发展机会,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内容。但这种平等、自由和公平,根本上还是城乡各自独立的二分思维,只是在建设目标上城市和乡村发展程度上越来越接近,发展机遇一致。但我们可以换个视角,从老子的角度来看,城市并不需要独立于乡村之外,鸡犬之声完全可以充盈于城镇化建设之内和城乡之间。“乡村生活以其与自然的交融而更合乎人性”[17],这种合乎自然与人性的乡村生活特质理应融入到现代城镇中去。这样,具备现代城市文明的新型城镇就不再只有第二三产业的集中,而是兼顾乡村文明。在农民就地转化的过程中,摒弃农民一定要转化为市民的思路,让城镇自然而然地包容农民,让农民在城镇之内仍然能找到乡土的气息。这种城镇规划首先不是背离乡村的现状,而是对乡村现状的一种有价值提升。这就要求我们的城镇规划者在城镇布局中,在其居住聚集区附近预留一些土地或者规划出一片片可供耕种的土地。也唯有如此,在未来的城镇规划中,在今后的中国,我们的城镇才能更好地与乡村交融,农业文明才能更好与工业文明结合,走出一条全新的人类文明进步的新模式。从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出发,构建城市法自然而与乡村高度融合的新型城镇,是城镇化建设的理想方向。赵旭东先生认为“在一体多元化的理想中国状态下,我们认为理想的城乡关系应该是城市与乡村相互融入的关系。……城市与乡村在地理边界上模糊化,城市看似乡村,乡村看似城市”[12]290-291,这种城乡融合与老子的“小国寡民”构想非常的相似,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基于老子小国寡民模式的社会构建,将其合理内涵运用于我国当下的城镇化建设中,使得新型城镇规模合理,特色鲜明,民众文化生活有保障,并与乡村高度融合,是现代文明在道法自然这一思想下的最好体现。这对于促进我国乡村人口合理有序地转化为保留部分乡村人口特质的新型城镇居民,对于构建生态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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