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问题研究
2020-01-18艾莉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艾莉莎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一、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容
(一)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特点
1.较强的政策性。基建项目不仅需要投入较多资金,并且也具有较长的建设周期;所以要想将基建项目的资金效益最大化发挥,就需要针对基建项目进行财务审计。而最关键的就是当年基建项目竣工后所进行的竣工决算审计环节,由国家规定相关政策、制度,确保基建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也是审计人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2.较高的技术性。由于基建项目的复杂性以及工程的技术性较强,需要审计人员不仅具有专业的审计水平,同时也要对基建项目业务有一定认知;尤其要掌握工程图纸、工程量核算等。只有将基础工程技术掌握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决算审计工作,否则将会阻碍竣工决算审计完成质量。
3.广泛的涉及面。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是覆盖基建项目各个环节的,尤其是资金渠道、运用、结算是重中之重;而且还要对材料供应、图纸变更、价格浮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基建项目财务符合决算审计的基本要求。
(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方法
1.工程项目的造价审计。必须要针对审查预算的工程名目、建筑面积等进行确定;针对竣工决算定额、地区单价表、费用标准和材料方面必须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增加取费的项目,主要是针对是否存在滥用支出的情况发生。
2.工程量的审计。审计的集体方法能够结合施工单位所制定的工程量核算表,根据图纸尺寸进行严格核算;同时结合设计图纸,对工程量核算表进行重新审计。某些建筑企业运用高套定额的方式来增加基建项目的工程量,从而在原材料环节可以偷工减料,这严重违反竣工决算审计的基本原则。
3.各种取费审计。竣工决算所需要指出的费用基本上由人工与定额直接费两种基数所构成。上述两种取费审计标准都是结合不同的指标进行划分的。同时存在部分费用根据企业性质完成计取的;比如根据工程类取费,通常就是结合建筑品用途划分进行计取,所以通途变化多端导致费率也有诸多变化;只有该过程有所忽视,就会由于费率的不同得出差异较大的工程造价结果。所以对于上述审计收费项目不能够忽视,导致费用增加。
二、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当中常见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环节
1.未根据基建项目设置独立银行账户。许多企业在开展基建项目建设时,可能并没有为基建项目开设单独的账户进行资金管理;通常只是将资金一并纳入单位资金账户进行统一管理;甚至是几个项目一起使用某个银行账户。正是由于银行账户独立性欠缺,很难在决算审计时理清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往往面临着较大的安全风险问题。
2.没有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相关手续。某些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周期与竣工时间周期都较长,短则几年,长则十几年;由于年限较久,导致部分资产在应用多年后却没有在账面上体现其实际价值,工程也极易形成结余资金滞留的问题。最终给基建审计带来极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3.多付的工程款没有及时追回。一般情况下,当基建项目工程款与部分工程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可以预付至合同金额的70%;然而某些项目的部分工程款或者工程费用实际结算金额低于预付金额,建设单位多数会及时的采取措施追回多付的工程款或者工程费用;但是某些项目多付的工程款或工程费用直到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环节时也没有进行追回,这就给决算审计最终的资产结果造成影响。
4.项目原始材料中没有明确项目名称,导致重复申报或者经费申报存在风险隐患。原始凭证是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的重要参考资料,但是因为一些基建项目对于原始凭证并不重视,对原始凭证缺乏严格的管理,最终导致原始凭证无法为竣工决算审计提供可参考的信息,极易导致竣工决算审计出现问题。而且由于某些原始凭证蕴含重要信息,一旦由于原始凭证信息不充分,审计工作人员是很难发现该隐患的。
5.建设单位将某些环节的施工业务委托给其他单位,相应的票据结算单位也需要给其他单位进行开具。某些项目建设单位会将部分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进行实施,相关的票据结算单位同样也直接开给受托施工单位;因为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通常属于两家不同的企业,所以开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费用票据无法将其确定为项目投资额;就算施工单位将建安发票进行开具也很难满足竣工决算审计要求,甚至会给单位带来涉水风险,影响到基建项目的正常使用。
6.项目资金多头拨付难以核对,容易产生审计隐患。一些基建项目资金会通过多样化的形式进行拨款;主要就是财政拨款先给到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再拨付给相关的企业单位;或者就是由主管部门进行拨付。最终基建项目就会形成资金多头拨付的情况,不利于竣工决算审计对资金渠道进行审查;某些工程或者工程费用则会由财政直接拨付给施工、监理等单位,最终造成了资金多头拨付,很难进行审计,容易产生以下漏洞。第一,当项目资金运用由建设单位的主管单位转拨方式进行拨付,资金拨付周期增加,拨付环节极大的影响整个资金拨付的效率,不利于项目资金运用效率的提升;倘若建设单位的主管单位不小心将基建拨款录入到单位经费收入科目当中;没有及时的将款项转拨给建设单位,影响到单位账务的实际金额。第二,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及时的获得财政直接拨付单据登记入账,网络拨款经办人员调岗将导致项目的基金拨款与工程款付款金额账实不符,而且基建拨款通常在当年进行核销,拨款函证也很难落实到位。
(二)会计核算方面
1.没有根据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设立会计科目单独设账核算。当下多数基建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都是隶属于2019年前设立的项目;因此要结合基建建设会计制度进行单独设账核算。但是在具体实践当中,一些基建项目仍然遵循原有的方式进行会计核算,直接将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入到单位生产经营会计系统当中,从而会造成基建项目会计项目笼统,很难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对各个基建项目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最终就只能够从核算账套中将基建项目的凭证进行统计,倘若由于财务人员没有及时的将凭证进行登记,则极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额及财政拨款漏报。
2.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各自处理基建项目的业务经费,账务核算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一般会选择将项目的主要工作委托给代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剩余工作再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管理。所以这种分离管理的方式,使得部分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并不清晰,甚至会造成两者的财务矛盾。最终就会导致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代建设单位在业务经覅额、财务核算方面存在极大的不足,导致整个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
三、提升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具体建议
(一)根据财政或中介机构审定的结算金额,确认项目单项工程款结算金额
项目单项工程结算由财政或者中介机构审结,后期结算金额已经确定,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基建审计时,不管建设单位是否获得相应的发票,或者是单位是否在账面上将工程款进行确认,单项工程金额均可按照财政或者中介机构的审定金额进行确认。
(二)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基建项目财务数据依据
因为部分基建项目没有根据相关制度要求独立设账核算,某些则是由各个单位分别进行核算,所以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审计材料以及账目很难确保其完整性。如此要想降低整个基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的风险,则需要在审计报告当中披露,项目未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单独的欠账核算,将该项目的核算方式进行明确,并且将所提供的财务资料,作为依据共信息参考人进行参考。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基建项目建设期间单位账簿以及相关凭证
该措施主要是因为某些建设单位没有将提前交纳的投标保障金或者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冲减,导致最终决算审计出的金额大于实际投资金额;因此工作人员在进行决算审计时应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建设期间,其单位主账号的其他收入或者营业外收入的科目账簿及相关凭证,对整个基建项目建设过程的投标保障金、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此判断是否对相关资金没有进行冲减。
(四)在报告当中披露基建项目利息收入的审核依据
因为部分基建项目没有根据项目单独设置独立账户落实资金管理,导致整个项目资金的利息收入无法单独确定,要想降低财务决算审计风险,则需要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按合理的方法计算该项目的利息收入,然后在最终的报告当中将利息收入计算方法进行汇报。也可以根据建设单位所提出的利息收入进行确定,并且在报告当中予以披露,即“该项目并没有根据项目单独设置账户进行管理,其利息收入数据仅供参考,以建设单位财务账面上的该项目利息收入金额作为审核依据。”
(五)构建完善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奖惩机制
要想降低整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风险,提升基建项目的审计水平,相关单位则可以构建有关基建项目决算审计的奖惩机制。比如,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获取环节进行差别规定并且结合基建项目管理的检查结果,对审计结果水平突出的项目可以将其作为标杆,对质量结果较差的项目则应该督促其改进或者是一定的处罚,不断的提升项目决算审计水平。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基建项目的最后决算审计环节工作十分复杂,也存在许多隐患需要单位重视并且提出防范策略,才能够确保基建项目顺利投入使用当中。希望本文对基建项目的决算审计分析可以为相关单位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