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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简《容成氏》辨析四题

2020-01-18马文增

衡水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文王笔者

马文增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哲学所,北京100101)

笔者据“知网”粗略统计,自2003年至2018年12月,关于上博简《容成氏》的研究论文计约80篇,可谓成果丰硕。同时,据笔者所见,学界对《容成氏》简文的释读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对某些内容的解读尚未有定论,故对《容成氏》的整理研究工作仍留有很大的空间,正如孙飞燕博士所认为的:“关于简文反映的思想,学者大多关注该篇禅让、尚贤的主张,对其他方面则涉及较少……需要学者继续深入的研究。”[1]以下,笔者就简文中涉及的“禅让”“启攻益自取”“文王服九邦”以及《容成氏》的性质与作者等问题给出自己的意见。抛砖引玉,请同道批评。

一、关于“禅让”

上博简《容成氏》第1 至第2 简曰:“(尊)卢氏、赫胥氏……轩辕氏、神农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贤。”结合郭店简《唐虞之道》、上博简《子羔》和传世文献《尚书》之《尧典》《舜典》《大禹谟》的记载,可知三代之前确实存在“禅让”制度,恰如徐中舒先生所言:“所谓禅让制度,本质上就是原始社会的推选制度。这是历史上的确存在过的真实事情,不是凭空制造出来的幻想。”[2]因此,上博简《容成氏》问世之后,禅让之“有无”问题实际上已经解决。以下,笔者结合《容成氏》的具体记载,就涉及禅让的三个问题略作分析。

第一个问题,关于禅让的过程。尧之前禅让的具体过程不详,但从《容成氏》的记载可以看出,尧舜禹“禅”和“让”分别有不同的主体:“禅”指在位者从全天下人中挑选继位者(被选中者可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提名,如据《容成氏》“皋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称疾不出而死”,皋陶即选择了拒绝,始终不接受),“让”则指已被选中的候选人再推举其他人,形成多选格局,由天下方国的君主(诸侯)按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去朝拜谁,最终被诸侯朝拜者践天子位。如,《尚书·舜典》曰:“舜让。于德,弗嗣。”《容成氏》曰:“舜……见禹之贤也,而欲以为后。禹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不得已,然后敢受之。”“禹……见皋陶之贤也,而欲以为后。皋陶乃五让以天下之贤者,遂称疾不出而死。禹于是乎让益。”

第二个问题,关于“禅让”制度的关键点和严肃性。从《尚书》和《容成氏》的记载看,禅让制度的关键点在于考察继任者的贤良与否。据《尚书》记载,舜之成为天子首先由其“诚”“孝”的口碑而得到了众人的推荐,然后经过了尧帝嫁女、委以各种职位的考验,最后再经过天下诸侯在舜和丹朱之间的选择,然后舜才继任了天子位;又据《尚书·大禹谟》《尚书·益稷》和《容成氏》的记载,大禹亦由治水、恢复天下生机之功劳、能力及舍身为公、谦卑不争之德而得到舜和百官的信任,亦经由天下诸侯之选择而践天子位。综合来看,考察继任者的德与能是禅让制度的关键点,因此整个禅让制度的设计和执行都是严肃的,并非依在位者的意愿随意而为。对照来看,所谓“尧以天下让许由”之说显然是无稽之谈。

第三个问题,关于燕王哙“禅让”之疑。《战国策·燕策一》记有燕王哙“让国”而致国乱身死之事,因其中涉及禅让之说,故使后人对禅让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解。事实上,考察《战国策·燕策一》之原文,可知鹿毛寿所谓“尧让天下于许由以博取名声”以及“禹名义上传天下于益而私底下令启自取”之说乃其为打动燕王哙而蓄意编造的谎言;而燕王哙之让国于道德品行败坏的小人(子之)亦与三代之前真实的禅让毫无相似之处,杨善群先生径谓之“受骗上当”[3]。

二、关于“启于是乎攻益自取”

上博简《容成氏》第34 简,整理者释曰:“禹于是乎让益,启于是乎攻益自取。”[4]“攻”者,《说文》:“击也”,《博雅》:“伐也”,泛指以武力攻击,发动军事打击。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学人多有将“启于是乎攻益自取”理解成“启于是乎攻打益,夺取了天子之位”者。笔者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

第一,从传世文献的记载看,陈柏华、魏宏灿在详尽分析了《孟子》《国语·楚语》《史记·夏本纪》《山海经》等文献的记载后得出结论:“夏后启作为一个既贤且能、深得百姓拥戴的帝王形象,在战国时代是人们的共同认识。”“无论是在历史文献的记载里,还是在现存的神话传说中,我们所能看到的夏后启只是一位顺天应人、恪尽职守的圣主形象。”[5]笔者认同这一观点。

第二,从出土文献清华简《厚父》的记载看,启的形象在后世王者的眼中也是正面的——《厚父》载“王”之言曰:“启惟后,帝亦弗恐启之经德少,命咎繇下,为之卿事,兹感有神,能格于上,知天之威哉,问民之若否,惟天,乃永保夏邑。”

第三,从历史文化背景角度看,三代之时攻伐之举注重师出有名。以《尚书·甘誓》中记载的启与有扈氏战于甘之野来说,启即誓于众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故若启攻益确为史实,则启必以益有失德之举为由且明告于众,但笔者未见到史籍中有关于益之生平事迹的“微词”,亦未见有关于“启攻益”的“誓词”的记载。

第四,从史籍中的记载来看,秦汉之前,无论是尧舜禹之禅让,还是“汤伐桀”“武王伐纣”,天下万国之君主(诸侯)对继任天子者的信服都是至关重要的,对新天子的接受(朝拜)与否皆出于自愿。因此,若在益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启攻击益而强取天子位,则此事必会遭到天下诸侯的反对,诸侯必会拒绝朝拜启。若果如此,其事于史籍中必定会有所记载。但笔者并未见到史籍中有诸侯拒绝承认启为天子的文字。

综合以上四点来看,上博简《容成氏》“启于是乎功益自取”之释读或有待再推敲。笔者意见如下:

禹于是乎让益。启于是乎攻(功),益自取(趋)。

注解如下:

“于是乎”:在这段时间。“是”指一个时间段,非某个时间点。

“让”:推举。《国语·晋语》:“让,推贤也。”指禹对益委以重任。

“攻”:通“功”,《墨子·非攻》:“易攻伐以治我国,攻必倍”,此意有功绩。“启于是乎攻(功)”,即孟子所言之“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孟子·万章下》)。

“自”:自己,表主动。

“取”:通“趋”,趋向,《荀子·王霸》:“两者合而天下取。”

译成白话文如下:

禹在这段时间里选拔益,委以重任。启在这段时间里政绩优异,(禹崩后),益自愿服从启(以启为天子)。

如此,则“启于是乎攻(攻)益自取(趋)”的含义即同《孟子》《国语·楚语》《史记》《厚父》中关于启的形象与事迹的记载相吻合。可以想见的是,禹推举了益之后,益也遵循禅让的程序推举了其他候选人,而这个候选人即禹之子——启。据《孟子》和《史记》的记载,天下诸侯在益和启之间选择了启,因此“益自趋”即为顺理成章之事。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墨子》《战国策》中都有关于夏启“负面形象”的文字。《墨子·非乐篇》曰:“五观曰:‘启乃淫溢康乐,野于饮食;将将惶惶,管磐以方;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关于这段文字,陈柏华、魏宏灿指出其实质是“奸子”武观(即“五观”)对启的“挟怨诽谤”,“《墨子》里的这段引文,是带有极其强烈的主观倾向的,具有‘断章取义’的性质,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武观对夏启的指责是不能成为证明夏启‘淫溢康乐’的材料的”[5]。笔者认同这一结论。而关于《战国策·燕策一》中“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这句话,考察原文,可知其出自玩弄阴谋诡计而骗燕王哙让国于歹人的鹿毛寿之口,乃鹿毛寿所编造的蛊惑之辞的一部分,故完全不可采信①上博简同清华简一样,皆为楚威王太傅铎椒所率的楚史官团队所抄录的周守藏室原始档案(参见拙作《保训九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7年第4 期),故其内容在楚官员中有所流传。又由于在抄写过程中存在着文字转换、传播者未对简文做具体辨析等具体原因,因此流传中产生了诸多讹误,而这些讹误有些被崇尚阴谋诡计的所谓“纵横家”搜集到,被利用来作为其在列国间游说的工具。因此鹿毛寿的蛊惑之辞实有其来源。。

三、关于“文王服九邦”

《容成氏》简45 至简48 曰:

于是乎九邦叛之:丰、镐、舟、石、于、鹿、 耆、崇、密须氏。文王闻之,曰:“虽君亡道,臣敢勿事乎?虽父亡道,子敢勿事乎?孰(熟)天子而可反(返)。”纣闻之,乃出文王于夏台之下而问焉,曰:“九邦者其可来乎?”文王曰:“可。”文王于是乎素端褰裳以行九邦,七邦来服,丰、镐不服。文王乃起师以向丰、镐,三鼓而进之,三鼓而退之,曰:“吾所知‘多尽’,一人为无道,百姓其何罪?”丰、镐之民闻之,乃降文王。

翻译成白话文,大意如下:

(纣王无道,)于是九个方国造反。文王听说了这件事,说:“虽然君主迷失了正道,但臣怎么能放弃臣职呢?即使父迷失了正道,子怎么能放弃人子之责呢?使天子之仁心彰显就能使之迷途知返。”纣王听说了这段话,就把文王从牢中释放,问之曰:“九邦之叛可以平定吗?”文王答曰:“可。”文王于是着素服而访于九邦。经过文王的晓之以理,七国重新服从商的统治,而独丰、镐两国不服,文王于是起兵。兵临丰、镐城下,文王举行演习而不攻城,军队三鼓而向前,三鼓而后退。文王说:“(作为臣子,)我所知的只是‘忠于职守’。一人行不道之事,为何要发动战争而使百姓遭受流血丧生之兵祸?”丰、镐之民听说了,在文王的感召下,就服从了文王。

从简文的内容,可知文王针对当时的背景所主张的是“尽职”而非“反叛”。所谓“尽职”,包含匡正、忠谏之意,即作为诸侯应帮助、劝谏纣王改恶从善,而非反叛之。盖纣王针对九邦的反叛,必将加以征伐,而战事一起,遭受祸害的乃前线士卒和无辜百姓,这就等于纣王有罪而百姓遭殃;而百姓既已遭殃,纣之恶又未被制止,故“叛纣”非上策。文王素衣以行,对诸侯晓之以理,故七国信其理而来服;对顽固不服的丰、镐二国,则兵临城下以军威震慑之,又示之以不欲刀兵相加而和平解决之心,故二国感其诚意而服。

文王不以武力而以文德平定九邦之叛,在传世文献中亦有记载。《诗·大雅·皇矣》记帝辛(纣王)之言曰:“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弟兄。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临冲闲闲,崇墉言言。执讯连连,攸馘安安。是类是祃,是致是附,四方以无侮。临冲茀茀,崇墉仡仡。是伐是肆,是绝是忽,四方以无拂。”帝辛让文王携“钩援”“临冲”之类的攻城器具去攻击崇国,但文王并没有采用武力——“临冲闲闲”“临冲茀茀”,攻城器具被闲置在一边,乃至上面长出了荒草,但却“执讯连连”“攸馘安安”,反叛被很快平定。而文王平叛之所以如此顺利,那是因为在文王的感召下,叛乱之国“是致是附”“是绝是忽”,主动归顺,自觉平息了作乱之心。因此比较来看,关于“文王服九邦”的事迹,《诗·大雅·皇矣》与上博简《容成氏》恰可相互印证。又,《尚书·西伯戡黎》载:“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文王平定(即“戡”)黎国乃奉纣王之命,故本不足以让祖伊惊恐,让祖伊惊恐的是文王不用武力而单凭文德之感召即平定黎的方式,这种以文德即使反叛者归服的现象说明了诸侯对文王的信服,按照当时的天命观,也表明天命已经转移到周,而殷的统治即将结束,所以祖伊才感到恐慌。因此笔者认为,《尚书·西伯戡黎》可为文王以德服九邦之旁证。

从历史上看,文王以理服人、以诚感人,而使得对方主动归服的事例并非孤例。据《尚书·大禹谟》记载,禹征讨在治水过程中不听从命令、不出工不出力的有苗一族,用兵月余也未使之归服,于是听从益的谏言而撤兵。“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帝舜在这种情况下向天下广布文德和平之教,又在朝堂举办大型的乐舞,以宣扬化武为舞、和睦相处的治天下之道。七十天后,有苗感受到舜帝的诚意,受到感召,而自觉前来归服了①帝曰:“咨,禹!惟时有苗弗率,汝徂征。”禹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肆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尔尚一乃心力,其克有勋。”三旬,苗民逆命。益赞于禹曰:“惟德动天,无远弗届。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负罪引慝。祗载见瞽叟,夔夔斋栗,瞽亦允若。至诚感神,矧兹有苗。”禹拜昌言曰:“俞!”班师振旅。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尚书·大禹谟》)。可以说,文王服九邦可谓舜帝以乐舞服有苗的再现。

概言之,文王不用武力而平定九邦之叛,可谓尽善尽美,历来受到后世的推崇。据《传习录》记载,陆澄问于王阳明曰:“孔子说武王未尽善尽美,恐怕是对武王之所为有不满意的地方吧?”王阳明回答说:“武王只能做到那种程度。”陆澄又问:“假如当时文王还未去世,到底会怎样?”王阳明回答说:“文王在世时,天下三分已经有二分心归文王。若到商周换代之时,文王还在世,商周之间或许不至于发生流血冲突——剩余的三分之一也来归服文王后,文王只需将纣王好好地看管起来,让他没有条件作恶就是了。”②问:“孔子谓武王未尽善,恐亦有不满意。”先生曰:“在武王自合如此。”曰:“使文王未没,毕竟如何?”曰:“文王在时,天下三分已有其二。若到武王伐商之时,文王若在,或者不致兴兵,必然这一分亦来归了。文王只善处纣,使不得纵恶而已。”(《传习录·陆澄录》)至于王阳明所谓“武王只能那样做(‘在武王自合如此’)”者,笔者以为,盖武王的感召力、智慧皆不如文王,故其以武力伐纣乃必然之事。

四、关于《容成氏》的性质与作者

《礼记·礼运》曰:

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弭)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③《礼记·礼运》首章存在错简的问题早已引起学界的注意,多有学者讨论之(详可参见裴传永《关于“大同小康”之论错简问题的探讨——从宋代以降相关学者的质疑说起》,《孔子研究》2017年第4 期)。笔者以为,将“礼义以为纪”至“以贤勇知”33 字移至“以著其意”前,则文义通顺。另外,“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应存在缺字,从含义上看,“谋”(阴谋)对应“盗窃乱贼”,则“闭而不兴”应对应“弭而不作”,故笔者于“贼”与“而不作”中间补“弭”字。又,“礼义以为纪”句,笔者认为“礼”与“义”应断读。

“志”者,记也,记载、史书之意。孔子明确地说,以天下为一家的时代和禹、汤、文武、周公的时代,自己虽然没能亲身经历,但曾看到过相关的史书记载。笔者以为,孔子所说自己看到过的“志”,即上博简《容成氏》①笔者以为,上博简、清华简皆为楚史官铎椒等所抄录的周守藏室所藏之典籍(见拙作《〈保训〉九题》,《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7年第4 期),《容成氏》为其中之一篇。。据《孔子家语·观周》记载,周敬王二年(公元前518年),孔子赴周,“问礼于老聃,访乐于苌弘,历郊社之所,考明堂之则,察庙朝之度。于是喟然曰:‘吾乃今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也’”。显然,孔子在周期间,曾大量浏览过周守藏室的典籍,而《容成氏》即为其中之一。《容成氏》让孔子对三代及三代之前的历史和治道有了清晰的了解,因此给孔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有感于古今之变,针对子游之问,孔子结合自己曾在周守藏室看到过的《容成氏》的内容,向子游详细讲述了古今之礼的变化与不同。从章旨和具体内容、文辞上比较,《礼运》首章显然是对《容成氏》的高度概括,两者不但皆以“礼”为全篇之主题与脉络,而且《礼运》所言之“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以及“禹汤文武”的事迹在《容成氏》中都能找到具体的文辞表述,可一一对应②《容成氏》现存五十三支简,整理者李零先生认为第五十三简后还应有一至二支脱简。笔者认为,脱简的内容,应该就是孔子所言的“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的“成王、周公”事迹的记载。。

关于《容成氏》的性质与作者,学界多有讨论③参见欧阳祯人、黄盖《论〈容成氏〉的儒家思想倾向》,《现代哲学》2017年第5 期。,但迄今莫衷一是。于凯先生认为:“《容成氏》叙夏商历史,皆有历世、历年的总结之辞,应当自有其特定的史源。《容成氏》所记史事,有不见于传世古书者,……但总体看来,皆非虚言空想,而是有其特定史料来源的依凭。”[6]笔者认同于凯先生的分析思路,并且认为:同清华简《系年》的性质一样,《容成氏》亦非单纯的史书,而是以史证道、以史资政之作④参见拙作《两周间史事新研——以清华简〈系年〉第二章为依据》,《管子学刊》2019年第2 期。。至于《容成氏》的作者,考虑到撰述《容成氏》需要掌握充足的史料且本人要有能对“历世、历年”做“总结”“提炼”的大智慧这两个条件,考察周代史官群体的事迹⑤参见许兆昌著《先秦史官的制度与文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四章“周代史官学术思想”及第五章“周代史官人物”。,笔者将《容成氏》可能的作者确定为二人:其一是《国语·郑语》中的周太史“伯阳父”(史书中亦称“太史伯阳”或“史伯”);其二是春秋时期的周守藏室史官老聃。再结合老聃一生整理、传播先圣王之道并有著作留世,而关于伯阳父则无相关记载,故笔者认为,老聃即上博简《容成氏》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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