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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共享民宿业治安管控存在问题及解决路径

2020-01-17段西凯田显俊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治安管理治安公安机关

段西凯 田显俊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 646000)

一、共享民宿业发展现状

共享民宿是共享经济的新一轮风口,我国共享民宿行业已出初具规模,整体处于快速上升阶段,是当下蓬勃发展的共享经济的新型商业模式。2020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鼓励文化旅游、共享民宿、短时租赁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消费生活新模式,培育线上高端品牌,首次将鼓励“共享民宿业”发展写入了我国政府文件。随着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等新技术跨越式飞速发展、个性化多元化消费理念的流行、城乡旅游新模式的消费和服务升级,使得共享民宿成为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根据中国信息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共享住宿发展报告》,表明2019年我国共享民宿行业的交易规模约为225亿元,同比增长36.4%。共享民宿行业的参与者人数约为2亿人,同比增长53.8%,其中,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618万人,同比增长54.5%,旅客人数达到1.9亿人,较上年增长53.8%。从长期来看,共享民宿行业繁荣发展的基本面并不会因疫情而发生根本改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将为共享民宿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共享民宿作为我国共享经济条件下新兴的一种创新模式,处在旅馆酒店业和出租房监管之间的灰色地带[1],对现有旅馆酒店业的治安管控政策产生了很大程度的影响,同时保障共享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法规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导致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对共享民宿业的管理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由此可知共享民宿业势必隐藏着的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治安问题,诱发治安案件频发。

二、共享民宿业存在的治安问题

经营与投资共享民宿规模小且成本非常低,操作简单。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旅游景点周边的传统旅馆酒店,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旅客个性化、多样化的住宿需求,共享民宿作为新鲜事物应运而生。从旅游景点开始,共享民宿作为网红“旅馆”,已经快速“蔓延”到了机场、汽车站、高铁站、港口附近廉租房和小区,由于价格优势共享民宿甚至发展到了偏远居民小区,发展速度惊人。当前共享民宿迅猛发展的同时,大量治安问题和负面评价也随之而来。由于民宿大部分处于居民楼内,民宿经营者、小区业主、小区物业、旅客之间易产生矛盾纠纷,管理不规范的共享民宿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治安隐患大。与此同时,大部分共享民宿还存在着入住登记制度执行缺失、无证经营、黄赌毒案件频发、无消防验收、消费者维权困难和噪音困扰等一系列治安问题。

(一)入住登记制度缺失,情报信息收集功能缺失

共享民宿管理制度不完善。对于传统酒店旅馆,治安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实名验证、实时报送、实数录入、实情填写”的入住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酒店旅馆业管理,然而绝大多共享民宿,因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不能简单的纳入旅馆业,从而导致无法有效落实这项管理制度。这就给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提供了可能,例如多名游客只提供一张身份证,就允许全部住下。

经营者消极对待入住登记管理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在四川省L市,纳入旅馆酒店业管理,并安装旅馆业入住信息登记采集系统的共享民宿仅占17.5%,信息无法实时上报公安部门,客观上为涉嫌参与黄赌毒、盗窃、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客观条件,使共享民宿成为公安机关治安管控死角、收集情报信息盲区。还有一些民宿经营者消极对待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即使安装了入住信息登记采集系统但是并不正常使用[2]。

旅客抵触入住登记制度。入住共享民宿旅客担心隐私泄露或者具有主观违法犯罪的意愿,会主动规避入住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甚至,有的共享民宿旅客伪造信息或者与实际住客不相符,用别人的信息冒名顶替,而作为民宿的预订平台和民宿经营者,并未对入住人员进行进一步核实。

第三方民宿预定平台程序审核不完善。共享民宿的入住程序是,旅客首先在第三方民宿预定平台挑选房源并留下入住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然后民宿经营者通过电话或者社交软件确认入住时间,最后大多数采取自助并不见面的方式通过智能门锁入住,待旅客退房后,再通过第三方民宿预定平台网络确认。[3]国内不同的民宿网上订购平台,对于民宿的准入审核和旅客的预定要求都不一致。规模小的预订平台为了积攒人气和提升业绩,只需上传房子实物照片以及房产证的扫描件,只要确保房屋真实存在就可以梳理通过审核,也可以说有房就可以成为共享民宿的经营者,导致行政管理部门无法准确统计民宿的数量。我们发现,整个入住过程有时并不涉及身份的核实和登记。

(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难,增加治安管理的难度

人防保障力量不足。共享民宿有固定经营场地,但并没有建立也不具备条件建立相关安全管理方案,同时没有经费雇佣经营场所的保卫人员。民宿所在地的基层社区级组织工作繁忙,更不情愿义务组建治安联防力量。前期在四川省的调研显示共享民宿场所的服务人员流动性很大,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一般为民宿经营者本人或亲属、雇佣小区的保洁,民宿服务跟不上,并且安全保障资源几乎是零。

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受制于经营成本,部分共享民宿经营者不情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导致经营场所治安防范功能无从谈起。根据第三方民宿网络预订平台不完全统计,纳入旅馆业管理的家民宿有85%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未纳入管理的比例会更大。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加之缺乏会客登记制度,导致旅客财物失窃案件时有发生。虽然有少部分民宿安装了视频系统,为节约成本,系统并未持续运行,同时缺少维护和保养,导致视频监控设备形同虚设,必要时难以提供破案线索。

消防配套设施缺乏。共享民宿一般是由普通民用房改建,不可能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和逃生器,原有的居民楼消防通道被邻居占用,仅有的消防灭火器大多已经过了保质期。除此之外,民宿装饰材料就是家居装修标准,不符合耐火防燃要求。

(三)产生矛盾纠纷,诱发各类警情

经营者、旅客与周边邻居之间纠纷多,治安调解案件多发。共享民宿经营者与旅客之间因为房价变动、房屋损坏赔偿、宠物卫生处理等,产生民事纠纷。共享民宿经营者与周边邻居间因为小区环境破坏、噪音污染等,产生邻里纠纷。

旅客群体多元化,黄赌毒案件多发。多元化的住宿选择,决定了租住共享民宿的客户群体也呈多元化。共享民宿入住人员除了游客、求职与求学人员,不乏有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利用民宿低门槛和管理不规范的特点,从事一些诸如传销、诈骗、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公安机关对共享民宿业治安管控现状

公安机关认为,共享民宿不是以房屋租赁的形式进行经营,一般未达到房屋连续出租一月以上的惯例,有时只是居住一天,而大多以P2P的形式进行。由于大多数共享民宿未配置入住信息登记系统,不能对重点管控人员进行甄别和预警,导致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口管控缺位,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治安案件高发[4]。

公安机关在共享民宿业具体治安管控方面,对未严格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经营的民宿定性为“黑店”,采取“能堵则堵,严厉打击”的治安管控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争议很大。业界认为,共享民宿存在着定性为租赁房屋的可能,治安管理部门无权通过行政许可进行约束,依照旅馆酒店业管理办法对共享民宿经营者作出处罚,属于权力滥用的范畴。迫于这种舆论压力,公安机关开始转变执法理念,形成加强检查与约谈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策略。面对治安隐患颇多的共享民宿行业,公安机关如何对其治安管控,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四、民宿治安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出台办法纳入旅馆业管理,加强经营者自律性

目前,这些共享民宿因为硬件原因无法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无法纳入旅馆行业管理。为了保障这些小旅馆健康有序经营,变“堵”为“疏”,确保治安管理落到实处,出台相关办法予以规范。比如,四川省出台《四川省民宿旅舍治安管理办法》,规范小旅馆范围、经营审批、治安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事项,解决了公安机关执法中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

为推动共享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纳入旅馆业管理后,文化和旅游部要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新标准要确立评星制度,经评定合格可使用星标,要实行退出机制,经营过程中出现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卫生、安全、消防等责任事故,发生重大有效投诉等情况,将取消星级,甚至取缔。民宿经营者要签定《共享民宿经营者责任书》,在民宿的经营管理、民宿旅客纠纷等方面加强自律,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依托大数据严把审批关,减少治安案件发生

共享民宿在大数据时代产生与存在,这就决定了公安机关对共享民宿的治安管控应当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民宿经营者在开业前应当首先应进行风险评估,利用大数据对民宿经营者的犯罪记录、民事行为能力、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前期甄别,与住建部门对建筑物的产权、结构进行筛查,严把开业关口,才能防范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和消防事故的发生。依托大数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制定治安开业规范标准,降低共享民宿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才能有效推进共享民宿业的健康发展。

(三)依靠互联网+,堵住共享民宿入住登记漏洞

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对旅客入住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在备案基础上,建立信息资源库,为民宿业治安管控提供保障。公安机关和第三方民宿网上预订平台方应当分别采取线下和线上的检查方式,如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经营许可为前提条件,要求共享民宿经营者安装统一的入住身份登记系统,采集入住者信息。利用网络和大数据平台,连接公安人口信息系统,核对网络平台下单记录,确保人证同一,底数清楚。

开发“网约房治安管理系统”。四川省L市开发的“网约房治安管理系统”,在入住信息登记方面发挥了作用,值得借鉴。该系统由“身份证+人脸识别”的模式开锁,在方便民宿经营者与入住旅客的同时,可以在开门的同时记录旅客信息,自动上传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服务器,做到入住和登记一体化,既可以简化流程,又可以随时登记入住者信息。

(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完善安全防范的手段

由于共享民宿大多开在居民小区,人力防范方面需要民宿经营者与小区保安共同努力。如果共享民宿有了规模效应后,民宿经营者可以联合起来,一起雇佣劳务派遣的安保人员,用于加强共享民宿的人力防范。实物防范方面,共享民宿经营者要升级门窗防盗围栏、防盗门的智能密码锁等设施设备,配备消防验收所需的消防设备,满足共享民宿的准入门槛。技术防范方面,除了前面讨论的“身份证+人脸识别”出入口控制系统,在保护旅客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需要在出入口附近安装视频监控,用来监测入住登记人数是否与入住人数相一致。有条件的,还可以在门窗位置安装主动红外探测器,用来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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